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堅決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做到一工程一規程。
2、根據月度、年度計劃,向各班組安排產量指標和工作任務,確保完成各項計劃指標。有權制止違反規程、措施的違章操作行為。
3、嚴格按標準抓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設備完好率符合規定要求,杜絕失爆和重大機電事故。
4、當采煤工作面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處理并按照匯報程序進行匯報,協同有關部室做好事故的分析工作。
6、根據采煤工作面的環境的特點和災害的性質,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并組織作業人員學習,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和抗災能力。
7、按規定落實本區人員必須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工具以及設備管理。
8、參與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采煤工作面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風險清單,并參與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9、采煤工作面的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變化時,參與分管礦領導組織的專項辨識,將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11、落實工作面注水、采空區防滅火等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