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行政及業務管理工作。
2.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安全方針和《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煤礦安全知識。
3.有關安全工程方面的費用,只準用于安全生產,不準挪為他用。
4.職工合理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要保證支付。
5.負責對安全生產費用有關資料的搜集、分析、整理和保管工作,參加礦有關會議。
6.負責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檢查,發現問題應提出糾正意見,并及時向領導匯報處理。
7.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及其他費用支出,在財政允許的前提下要予以支付,以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二、考核標準
1.本部門行政及業務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罰款100元。
2.有關安全工程方面的費用未專款專用的罰款100元。
3.職工合理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等支出支付不及時或不到位的罰款100元。
4.未按要求保管安全生產費有關資料的罰款100元。
5.未及時向領導匯報安全費用使用發現的問題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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