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暫扣榆林市府谷縣興勝民煤礦等7處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通知
榆林市能源局:
根據《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移交的函》(陜煤安監一函〔2021〕64號、65號)意見,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和《陜西省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陜應急〔2021〕321號)規定,現暫扣你市府谷縣興勝民煤礦有限公司、府谷縣華秦煤礦有限公司、府谷縣三道溝鄉下韓梁煤礦、陜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一號煤礦、陜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二號煤礦、國家榆林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煤礦分公司、神木縣隆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處煤礦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府谷縣興勝民煤礦有限公司、府谷縣華秦煤礦有限公司、府谷縣三道溝鄉下韓梁煤礦、國家榆林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煤礦分公司等4處煤礦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府谷縣能源局暫扣,陜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一號煤礦、陜西小保當礦業有限公司二號煤礦、神木縣隆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處煤礦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由神木市能源局暫扣。
府谷縣、神木市要加強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礦的監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針對性落實管控措施,督促煤礦認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組織生產,嚴防煤礦以停產代替整改或邊生產邊整改。煤礦整改完成后要求恢復生產的,要按照日常監管關系分別經府谷縣、神木市能源局現場檢查驗收合格、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并經榆林煤監分局審核后,報省應急廳同意,方可由府谷縣、神木市能源局分別發還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8月9日
來源:陜西省應急管理廳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