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負責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礦壓防治隊隊長的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相關責任。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熟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及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履行安全承諾,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直接負責。
2.堅持安全上崗,上標準崗、干標準活,樹立“自主保安”意識。
3.防沖監理員為防沖現場質量驗收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各種規程、措施,嚴格落實各項防沖措施,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4.監理過程中如發現防沖鉆孔施工異常時,應及時向上級匯報。
5.做好防沖措施施工中的各種記錄,及時填寫當班報表,不得出現虛報、漏報情況,報表要能準確反映現場的實際情況。
6.嚴格執行防沖工程驗收制度,各項防沖工程必須有施工人員及防沖監理員雙方同時簽字確認,施工驗收記錄必須完整。
7.負責監理的工作面各項防沖措施落實情況的日常檢查,能現場整改的要求現場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匯報防沖辦公室,由防沖辦公室通過“雙防”系統將隱患下發至相關單位。
三、考核規定
1.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一條未能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2.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條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3.以上規定月末計入當月考核范圍內,月末統一按照比例換算成隊內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資中考核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