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其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范圍
1.負責制定各類工程施工作業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按審批程序審批,貫徹學習并監督落實,同時對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2.參加安全培訓,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知識,負責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3.抓好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負責編制、審核探放水有關報表資料,并及時整理歸檔。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和探放水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負責及時制定各類工程施工作業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按審批程序審批后,貫徹到每個工人,并監督落實,同時對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4.負責鉆探現場鉆孔施工參數的標定和鉆孔驗收工作,并組織做好鉆孔原始數據記錄、打鉆描述和探水牌板的填寫工作。
5.經常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研究解決探放水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督促業務范圍內隱患落實整改,制止違章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消除事故隱患。
7.參與“防治水”專項檢查,落實國家相關安全規定。
8.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會審工作,并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9.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按照預案分工,履行救援職責。
三、考核規定
1.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一、二條未能履行,每次罰款100元。
2.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三、四、五、六、八條未按要求履行的,每次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