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環保部經理是安全環保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負責部門全面工作,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隱患排查與監督落實整改,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搶險,以及環保、水保、消防、減排管理工作。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組織編制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制定本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3.監督檢查安全培訓工作情況,并進行考核。
4.參與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劃。
6.負責監督檢查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的實施情況。
7.配合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
11.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
12.受理、查處安全生產舉報事項。
13.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議案。
14.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15.負責公司安全績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規定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由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并納入公司月度目標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實施細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考核制度》等相關考核內容。
3、安全環保部副經理(分管采掘地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環保部副經理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協助經理工作,按照部門分工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井下防沖、地測專業、采掘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環保、水保等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各類安全檢查工作。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2.參與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會審工作,并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監督檢查煤礦技術政策、規程、規定、制度、指令的貫徹執行情況。
4.參與制定和審查公司生產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投入的實施情況。
5.負責安監員的業務學習和安全技術經驗的總結,監督檢查安全培訓情況及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參與審查礦井技改設計方案、采區設計和新采區的投產驗收,參加重大技術革新項目的審查工作。
7.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和貫徹執行情況。
8.經常深入基層,分析研究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提出技術改進意見,消除事故隱患。
9.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提高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10.參加安全大檢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驗收活動,督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11.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會審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并對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12.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按照職責分工,履行救援職責。
13.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對事故防范措施及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4.參加安全會議,提出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方面的議案、建議或意見。
15.監督檢查安全環保設施運行情況以及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考核規定
實行按月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若上述第1、6、8、13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第2、5、7、9、14、15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3分;
3.若上述第3、4、10、11、12、16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