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沖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防沖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總工程師、防沖、地測及專業部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采掘工作面的防沖卸壓工作;負責工作面煤層注水工作,負責工作面地質鉆孔、探放水及各種鉆孔的施工工作、負責礦井沖擊地壓應力在線監測系統及微震監測系統的安裝和撤除工作。
2、隊長安全生產有管理協調指揮權,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負責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使本隊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
3、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根據生產地區安全情況,組織制定作業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4、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對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責任到人,限期解決。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遇到異常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重大問題及時向礦領導匯報。
6、認真組織好隊內各項工作,并和本隊技術員一起現場分析,組織制定確保安全、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7、熟悉各種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本隊有關人員的職責,發現有突水、煤與瓦斯突出等預兆時,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并向調度室匯報。
8、發生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并組織事故追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制定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9、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識培訓,負責組織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增強自主保安能力。負責探放水新技術和新裝備的引進工作。
10、認真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交接會,安排好值班、跟班,做到不脫崗、空崗。
11、負責協助隊值班領導組織召開班前會,根據隊值班領導的安排進行當班作業安排,有針對地強調作業人員當班工作的操作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