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白建莊礦業: “鏡子”照安全
古人云: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那么作為高危行業的煤炭企業,如何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安全?
我們可以借鑒“鏡子”思維,用好四面鏡子,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首先,我們用好”望遠鏡”統攬全局。安全是生產工作重中之重,沒有僥幸,沒有再來一次的機會。召開好安全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現場施工實際定期部署和調整安全工作重點,充分發揮群安員、青安崗、班組長的作用,使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其次,使用“顯微鏡”排查隱患。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工作環境和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都不可忽視。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有雙火眼金睛,及時發現、上報、解決問題,讓問題消失在萌芽狀態。
第三,用“放大鏡”懲處“三違”現象。事故的發生,說到底是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的,針對日常檢查發現的“三違”現象,我們決不能手軟,對于違章違紀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落實相應的追查機制,一追到底。真正做到“不放過,不講情面”
第四,最后,用好“反光鏡”經常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對以往的事故案例進行討論,剖析,促使員工上標準崗,干標準活。真正做到有隱患不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今人言:“以事故為鏡,可知隱患無情;以教訓為鏡,可知安全無價。”安全是企業生產永恒的話題,對于煤礦企業,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穩定。因此,只有我們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在工作中常使用這四面鏡子查找安全管理工作的問題,才能牢固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為礦區健康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