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開展“一礦一研判”“一查一對策”精準化監察
為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效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扎實開展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工作,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并根據風險研判結果對煤礦實施分類監察,突出重點,有效實施差異化精準“靶向”監察,晉中煤監分局制定了《晉中監察分局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規定,每次監察執法前各執法單元必須針對監察對象所面臨的水、火、瓦斯、沖擊地壓、煤塵等15項重大災害(靜態)和石門揭煤、巷道貫通、采空區密閉、井下動火、放炮等9大項80小項關鍵環節(動態)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風險分析研判,為準確制定檢查方案,實施精準執法提供基礎保障。
《實施辦法》還要求,煤礦安全監察聯系人要通過電話、微信、網絡、函詢等方式及時了解掌握煤礦的生產建設狀況、主要生產安全系統、重大災害治理、安全監控系統運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等方面的情況,并負責制作《晉中煤監分局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表》供集體研判使用。各執法單元根據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結果,結合參與執法人數、專業結構、時間安排等合理確定檢查事項并精準制定“一礦一查一策”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現場檢查方案》,開展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精準監察。執法工作結束后,各監察執法單元要將《晉中煤監分局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表》與監察結果相對比,精準分析風險研判的準確度,及時對煤礦的安全風險研判情況進行修正,不斷提高研判和執法的準確性和操作性。
對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出的顯現風險,分局還將及時向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發出預警并提出加強和改善安全監管建議,對潛在風險將告知煤礦上一級公司并提出加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