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煤監分局從四個方面狠抓黨風廉政建設
一是全面落實黨風廉政“一崗雙責”。分局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明確分局黨政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總支紀檢委員對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科室主任對本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監察執法時由帶隊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二是扎緊制度“籠子”。針對行政執法、事故調查處理、行政許可監督核查、重大事項決策等高風險點,進一步完善內部工作機制和權力運行機制,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廉政紀律的十條舉措》《出差及生活費管理補充辦法》《分局安證核查和暫扣安證返還程序的內部工作規則》《分局案件主辦工作制度》《工作督辦制度》《大額處罰文書內部審查機制》等制度措施。實行行政執法廉政承諾制和企業不守信約談制,建立“親”、“清”的政企關系,營造良好的廉政建設外部環境。
三是狠抓日常監督。實行家屬(助廉)廉政監督制度,建立所有監察員家屬的聯系檔案,年初發廉政提醒卡,通報身邊典型案例,提醒重要節日、重要時段監督事項等。節假日通過分局短信平臺向全體干部職工推送廉政提醒短信,要求做到廉潔自律。將廉政監督工作納入執法程序,到煤礦監察首先向煤礦公布監察員工作紀律,邀請煤礦監督。
四是堅持“回頭看”“回頭查”。開展紅包禮金禮品“回頭看”,認真執行局紅包禮金拒收登記制度;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看”,配備酒精測試儀不定期進行抽查。堅決防范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和違規飲酒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