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監察分局“四個強化”提升監察執法能力
作者:山西煤監局
2020-09-07 20:34
來源:山西煤監局
晉中監察分局采取四項措施,提升監察執法能力:
一是強化“三項監察”。進一步改進監察方式手段,強化責任監察、技術監察,提高監察執法效能。以查大系統、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為重點,強化瓦斯治理重點監察,大力推動煤礦瓦斯抽采全覆蓋;加大防治水專項監察力度,嚴密防范水害事故發生;繼續深化打非治違行動等。
二是強化執行力。以“三提”,即:提速、提質、提效為目標,落實各項工作。提速,提高辦事速度,不等不靠,雷厲風行,立說立行,當日事當日畢,日清日結;提質,提高辦事質量,精益求精,追求工作零失誤、零差錯;提效,提高辦事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主觀能動性。
三是強化責任制。要按照縱向逐級負責,橫向分工負責,實行層次領導,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好責任制,真正做到人人肩上有責任,人人心中有壓力。同時,要對照責任制,抓住不落實的事,追究不落實的人。靠制度辦事,用辦法管人。
四是強化監察創新。掌握運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動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逐步走向標準化、科學化、信息化和規范化軌道;及時了解掌握煤礦生產包括瓦斯治理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方法;采取專家會診、解剖式檢查、組織座談等監管與服務相結合的工作方式,提升安全監管的層次;提高安全監管的親和力及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