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0-07-21 17:15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在安全副礦長(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檢查計劃,督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安全生產動態監督檢查、隱患排查等安全活動,制定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4.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7.協助安全副礦長(副總經理)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8.督促落實煤礦炸藥庫、油庫、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
11.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進行案例宣傳警示教育。
12.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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