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切實做好煤礦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當前安全生產工作
近日,四川煤監局聯合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煤礦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所有煤礦企業做好煤炭行業疫情防控及安全監察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一是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所有煤礦企業要深刻認識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要求,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工作來抓。所有煤礦企業要把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作為恢復作業的前置條件,確保本企業、本礦井不發生疫情,煤礦啟動整改、復產復工期間的防疫措施和時間計劃必須報屬地人民政府同意。
二是切實做好煤礦復產復工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工作的通知》規定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和復產復工驗收工作。嚴格恢復作業或復產復工煤礦范圍,不符合文件規定條件的七類煤礦不得復產復工;嚴格煤礦安全管控措施,所有恢復井下作業的煤礦必須遵照煤礦安全生產“八定”要求制定措施,并報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停止作業;嚴格復產復工驗收標準和程序,對春節前已完成集中安全整治驗收的煤礦,由煤礦或上級公司驗收合格并報屬地政府同意,對春節前尚未完成集中安全整治驗收的煤礦,由煤礦企業驗收、地方監管部門核查、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同意后復產復工,凡達不到驗收標準、驗收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復工復產。
三是扎實做好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創新視頻監控、暗訪暗查、不間斷巡查等監管監察方式,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提升監管監察效果。對防疫措施不落實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煤礦,擅自組織井下作業、未經驗收核查審批擅自組織復工復產的煤礦,因工作不力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煤礦,一律依法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