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1-15 22:54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科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協助科長負責組織制定本礦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管理制度;參與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建立健全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地測科副科長是地測科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者,對所分管的工作負領導責任。
3、協助科長搞好安全工作。
4、參與地測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
6、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礦上和科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7、督促各部門開展地測防治水專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情況,并對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淘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9、發現安全事故及時向礦有關部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