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重慶巨能101隊機組撞壞風水管路事故的處理通報
關于對重慶巨能101隊機組撞壞風水管路事故的處理通報
一、事故經過
2016年10月12日早班,重慶巨能101隊在東五東翼膠帶巷6#橫川以里進行掃底作業。10時20分許,機組司機陳某駕駛操作EBZ160機組掃底至6#橫川以里32米處時,機組一運被矸石卡住,司機在觀察后方一運運行情況時,不慎碰到機組截割頭移動控制手柄,機組截割頭升起后將巷道上方風水管路撞壞,。現場跟班干部曹思遠立即向礦調度臺進行了匯報,同時隨后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處理,于12時45分暫時恢復正常供風、供水,影響時間共計2小時25分鐘。
經現場勘察:
1)東五東翼輔運巷正上方有3趟風水管路,從北向南依此為φ219水管、φ219風管和φ159排水管,采用專用起吊錨桿配合12#工字鋼進行吊掛,距底板高度約為2.5米。
2)機組截割頭處上方吊掛管路的工字鋼兩端從U型螺栓中拽脫,三趟風水管跌至底板,并且風管和水管底部上有被機組掃出的破口。截割頭以里約60米巷道上方的工字鋼均從右側U型螺栓中拽脫,管路斜放在底板上。
二、事故原因
根據《寺河礦事故分類標準及統計規定》第三條2.48款之規定,認定本次事故為較大非傷亡事故
1、重慶巨能101隊機組司機陳某,崗位責任心不強,在觀察后方一運運行情況時,不慎碰到機組截割頭移動控制手柄,并且未及時發現。截割頭升至風水管路下方時,將管路割破,并使管路下方的工字鋼橫梁大面積從左一側U型螺栓中拽脫,對本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2、重慶巨能101隊跟班干部曹某和班長岳某,崗位履職不到位,現場監督把關不嚴,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
3、重慶巨能項目部對干部職工日常教育不夠,安全注意事項強調不到位,對本次事故負管理責任。
三、防范措施
1、重慶巨能101隊要加強對各崗位司機的安全意識教育,現場施工過程中,密切關注巷道內的各種管線,并且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出現誤操作造成事故的發生。
2、重慶巨能項目部要加強干部職工的崗位責任心教育,提高現場監督把關能力,發現問題及時停機進行處理。
3、各單位要認真學習本次事故通報,舉一反三的吸取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