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員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4 09:0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監測員崗位責任制
1、地面中心站監測系統必須設在調度室內,監測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上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2、上班期間必須認真觀察監測設備及網絡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向管理員匯報。
3、嚴禁將其它移動盤插入監測系統主機及服務器拷貝文件。
4、配合監測工共同完成監測設施安裝前的實驗、井下現場安裝、參數設置、系統、傳感器調校工作。
5、監測員上班期間認真監視顯示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受上一級網絡中心下達的指令并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志,打印監測日報表,報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
6、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等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部門,查明原因,并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上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必須詳細記錄并備案。
上一篇:安全儀器儀表管理、發放制度
下一篇:監測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