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礦長崗位責任制(東風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4-14 22:01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協助礦長抓好全面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專業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和技術規范。
3、協助礦長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貫徹落實。
4、每月組織三次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不斷修改完善,適應安全生產需要。
6、協助礦長并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檢查落實。
7、按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8、協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擬訂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9、負責組織職工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組織落實各工種的崗位責任制。
11、檢查各科室、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2、完成企業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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