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煤三礦采掘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2-27 14:16
來源:煤礦安全網
1、負責所管井下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井下維修工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的標準,徹底消滅失爆現象,設備達到臺臺完好。
2、對井下開關的過流、過壓、接地要按規程進行測定,負責檢漏器的安裝、檢修、整定調試工作,負責接地系統的完整可靠,有權查找漏電線路和設備,漏電故障不排除,電器設備不準投入運行。
3、實行電纜、設備掛牌管理,每隔一定距離應掛有型號、規格、用途、電壓、負責人、負荷大小標志牌。
4、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電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檢修時要預先向調度室聯系,獲得批準后方能停電檢修,井下嚴禁帶電作業,不準帶電移動電器設備,停電檢修要做到停電落鎖掛牌,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5、經常對開關內部進行檢查,絕緣油要定期做耐壓實驗,不合格及時更換。
6、負責常用備件的準備工作,愛護公用工具和儀器,負責電器設備的衛生清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