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訊(記者 羅敏)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安監局獲悉,四川芙蓉集團杉木樹煤礦“7·23”瓦斯爆炸事故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杉木樹煤礦生產副總經理李子全、總工程師黃子明等15名責任人被依法處理。
7月23日0時52分,位于宜賓市珙縣巡場鎮境內的四川芙蓉集團宜賓杉木樹礦業公司發生一起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名礦山救護隊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046萬元。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該煤礦井下N3022風巷7月22日早班因停電發生瓦斯爆炸后,相關責任人并未引起足夠重視,對事故進行違規處理;礦山救護隊當日晚班在該風巷排放瓦斯時,瓦斯遇煤層自燃火源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