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車安裝和絞車司機操作違規行為(24條)
絞車安裝和絞車司機操作違規行為(24條)
1、小絞車司機精力不集中或在工作期間與他人交談的;
2、小絞車司機在絞車運行期間,把閘把鎖緊后,雙手離開閘把的;
3、小絞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處理爬繩的;
4、絞車前留有大量余繩的;
5、當絞車司機聽到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時,仍繼續開車的;
6、絞車司機不帶電松車和帶電放飛車的;
7、車輛接近上下口停車位置時,不減速的;
8、絞車無跑偏防護裝置的(含絞車防護網);
9、上山提升絞車設置的防護墻不符合要求的;
10、絞車無安全操作空間的;
11、上山提升絞車司機作業處無躲避硐室的;
12、保險繩與主繩規格不一致的;
13、保險繩插接、卡接不符合規定的;
14、絞車余繩小于3圈的;
15、絞車司機開車前不回信號的;
16、絞車未停穩打反向的;
17、剎車、離合閘同時帶緊開車的;
18、絞車與軌道外側距離少于400mm的;
19、絞車閘不符合要求運行的;
20、絞車用單體作壓車柱的;
21、壓車柱打在頂梁上的;
22、司機離開崗位不停電閉鎖的;
23、信號不清開車的;
24、接班前不檢查信號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