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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介休鑫峪溝左則溝煤業較大隱患防控與應急預案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15 15:54 來源:煤礦安全網

        目錄

        1.1編制目的 1

        1.2編制依據 1

        1.3適用范圍 1

        1.4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1.5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

        1.6 組織機構及職責 3

        1.7 應急程序 6

        1.8處置措施 7

        1.9 保障措施 13

        ① 通信與信息保障 13

        ② 應急隊伍保障 14

        ③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4

        ④ 經費保障 15

        ⑤ 應急制度保障 16

        2.0 培訓與演練 16

        ① 培訓 16

        ② 演練 16

        2.1后期處置 17

        2.2附件 17

        介休鑫峪溝左則溝煤業較大隱患防控與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要求,根據左則溝煤業有限公司安全實際,應對礦井機電運輸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或災難,制定有效的應急措施和方法,以指導在不同的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科學、有序、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行動,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漫延擴大。同時可以指導應急人員的日常演習訓練,保證各種應急資源時刻處于戰備狀態,有助于應急救援行動實現快速﹑有序﹑高效,以確保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設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作出的具體安排,其目的是增強鐵新煤礦對突發重大事故的處理能力。

        1.2編制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

        (2)《重大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和《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指南》

        (3)《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及預案導論》

        (4)《介休鑫峪溝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左則溝煤業所轄范圍內的機電運輸事故。

        1.4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4.1重大事故

        乘人裝置及斜巷輔助運輸的安全運行、行人運輸系統的防護設施檢查不到位,斜巷的防跑車設施不齊全,特別是下山開拓掘進防跑車實施不齊全,耙巖機管理不規范;部分巷道聲光信號設施不全。

        1.4.2 礦井運輸事故

        存在的風險主要有:乘人裝置及斜巷輔助運輸事故,行人運輸系統的防護設施檢查不到位,斜巷的防跑車設施不齊全,部分巷道聲光信號設施不全等。

        可能發生機電運輸事故的地點

        1)架空乘人裝置監護不力,容易出現斷繩、尤其是減速器齒輪打齒,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2)四條下山巷道安全設施使用、安設不規范,一旦發生跑車、斷繩等,可能發生運輸事故。

        3)皮帶運輸當中防護設施不齊全,一旦發生火災、斷帶等,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回風下山,耙巖機缺防護網,操作人員在操作當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同時耙巖機管理不規范,若正常運行中,檢查不到位,缺少卡軌器,固定不牢靠,容易使耙巖機側翻,將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5)副井絞車,明間絞車鋼絲繩鋼絲繩檢查檢驗制度執行不力,現場使用不當,可能造成斷繩,跑車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6)部分巷道聲光信號設施不齊全,若在下車過程中,人員盲目的行走,違反了行車不行人的制度,容易造成事故。

        1.5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

        2)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

        3)堅持盡快恢復生產的原則

        4)堅持搶救先活人后死人的原則

        1.6 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左則溝煤業機電運輸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礦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安全生產部室及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基層單位組成。

        機電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由礦領導班子成員、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組成。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救護隊、消防隊、相關基層單位的兼職應急救援人員。

        (2)指揮機構及職責

        Ⅰ應急救援指揮部

        礦成立機電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總 指 揮:孟永生(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各專業副總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和調度室、安質部、救護隊、皮帶工區、下機電隊、上機電隊、供應科、機電科、醫院、辦公室、經營管理部門等負責人。

        指揮部的職責:

        1)礦井機電運輸發生重大事故后,負責事故的分析判斷,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2)決定成立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

        3)批準和調整現場救援方案;

        4)組織現場應急處理,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確保迅速恢復供電;

        5)負責組織礦井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演練。

        Ⅱ 現場指揮所

        由機電副總經理任現場指揮,機電專業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災,恢復供電、提升工作。

        (3)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職責:

        Ⅰ調度室:承接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預案,召請指揮部成員,協調救援工作,并做好相關的記錄。

        Ⅱ 上、下機電隊: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配合總指揮,處理現場事故,組織制定處理方案。并按搶修程序組人員進行搶修設備。

        Ⅲ 皮帶工區:協助下機電隊進行事故搶修工作。

        Ⅳ 供應科: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設備等,并將搶險材料工具、設備送到指定地點。

        Ⅴ 安質部:負責監督應急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Ⅵ 機電部: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配合總指揮,處理采區皮帶出現的事故,組織制定處理方案。并按搶修程序組人員進行搶修設備;同時負責把事故的詳細情況向能源公司和工程安全技術部匯報。

        Ⅶ 機修廠:提供地面事故搶救中的通訊保障。

        Ⅷ 辦公室、醫院、救護隊:1)負責現場傷員的緊急救治工作;

        2)負責聯系外部醫院支援;3)負責搶救人員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4)負責組織搶救車輛;5)負責運送事故搶救人員和搶險物資。

        (4)指揮部人員分工及職責

        董事長、總經理: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機電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機電副總經理:是董事長、總經理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董事長、總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各有關副總經理: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要的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和器材,并由指定的副總經理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安全副總經理: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礦山救護隊隊長:接到左則溝煤業調度室的事故電話后,帶領救護隊全體人員立即趕赴災害事故現場,根據指揮部的安排,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

        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董事長、總經理、等相關領導

        機電部長、分管運輸隊長:根據董事長、總經理和機電副總經理命令負責及時搶救和安裝機電設備,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往地面,保證救災人員和各種搶救器材及時運往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和完成其它有關工作量。

        供應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并根據董事長、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命令,迅速將搶救器材運往指定地點。

        考勤、礦燈和自救器室的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和自救器數量,查清在井下的人員數量及其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有指定副總經理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一律不得發給礦燈和自救器。

        各采掘工區區長、技術員: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后都要向調度室報告或到指定地點待命,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或工作面內的人數,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并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的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給調度室,并隨時準備接受董事長、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工作。

        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受傷人員搶救或急救醫療工作,組織護理和必要的藥物供應。

        辦公室主任:經應急指揮部授權,對外發布救援指揮部審定后的事故信息。對遇難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并安排好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保衛科長:在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后,接到公司調度室的通知應立即組織保衛人員,負責災害事故搶救和處理事故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好礦區和井口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逗留和圍觀,確保搶救事故工作的順利進行。

        總會計師、財務科長、勞資科長:負責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工作,并做好遇難人員家屬接待及其食宿和善后事宜。

        1.7 應急程序

        1 )接警

        ① 當發生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后,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向董事長、總經理匯報,同時向集團公司機電處、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類別、時間、地點、程度等。

        ② 事故匯報方式及匯報電話

        匯報方式:電話匯報

        匯報電話:礦調度室8001 8034

        集團公司和工程技術部領導:直接撥打手機。

        2) 響應級別確定

        ① 響應級別: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在短時間內可以恢復時,即啟動本預案;若在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造成人員被困井下或造成停產12小時以上以及可能出現其它重大危險源時,應啟動集團公司應急預案。

        ② 礦井發生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后,董事長、總經理應按照本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

        3)應急啟動

        ① 礦調度室接到機電運輸系統重大事故后,應立即向礦當日值班領導、調度室主任匯報。

        ② 礦當日值班領導、調度室主任根據事故匯報情況,立即向總指揮匯報。

        ③ 總指揮決定啟動礦井運輸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后,立即向礦調度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④ 應急處置原則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切實做好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在救援過程中救援人員的安全。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現場施工負責人組織對運輸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隱患后先試運行,然后再投入正式運行。

        1.8處置措施

        ㈠ 重大運輸事故

        1)礦調度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后,按照“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附件6),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集合。

        2)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后,按照總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所,并設立救援基地,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重大運輸事故發生后,指揮部要根據現場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組織制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總指揮批準后組織實施。

        4)專業搶險隊伍到位后,要立即組織按照搶救方案開展應急救援。

        5)指揮決策:1、決定是否撤出井下人員。2、了解各工作場所的瓦斯情況。

        6)應急處理安全技術措施:

        1、無論因何種原因造成運輸事故,變電所值班員必須向礦調度室和機電調度匯報,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通知礦領導和有關部門。

        2、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將采掘工作面的人員撤到進風巷,必要時撤至地面。

        3、如遇異常情況無法順利撤離時,要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制定專門的人員撤離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專業組人員協助撤離工作。

        4、派救護隊加強瓦斯異常區的瓦斯檢查,加強采空區及封閉火區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查。

        8)擴大應急

        本預案不能滿足現場有效救援,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且有擴大趨勢時,如瓦斯異常區域停電長達2小時及以上,礦井涌水量大停電5小時及以上,正常礦井停電8小時及以上現場情況惡化,救援力量不足時,由指揮部決定向保利集團公司請求外援。

        9)應急結束

        1)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事故搶救人員返回原單位。

        2)安監處長及相關部室單位協助對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匯報。生產技術科、上下機電隊、調度室等聯合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進行總結和評審工作。

        10)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Ⅰ 機電部門要對井上、下變電所,電力線路的運行應有充足的備品備件,確保在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材料。

        Ⅱ 機電部門要制定重大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建搶險救援隊伍,并定期進行貫徹、組織演練。

        Ⅲ 機電部門要確保雙回路可靠供電,加強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礦井運輸系統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副井架空乘人裝置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定期檢測、檢修和日常維護工作到位,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安全運行,嚴格執行國家AQ標準

        2)斜巷運輸制定具體的行人行車管理制度,加強斜巷運輸系統的安全運行管理,完善運輸斜巷的防跑車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

        3)主斜井運輸要完善合理的防煤矸滑落的措施及設施。

        4)嚴格按規程規定完善耙巖機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做好定期檢查、維護工作。

        5)耙巖機人員操作手把處要安裝防護網,定期檢查鋼絲繩的斷絲程度,卡軌器要牢固可靠。

        (二)運輸事故的處理

        ① 平、斜巷運輸事故的處理

        Ⅰ 平巷運輸發生事故后,必須在事故地點兩側40m處設崗警戒,防止車輛進入事故處理地點。

        Ⅱ 斜巷運輸發生事故后,上把鉤工必須與下把鉤工及絞車司機聯系好,將絞車停穩鎖緊滾筒,拉緊余繩。由上把鉤、信號工負責到現場進行詳細檢查。確定事故性質,拿出處理方案。現場處理事故時,人員必須站在車輛兩側或上方,應有防止車輛歪倒措施,首先掩住車輪,檢查連接裝置、鋼絲繩是否失效;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由上、下車場信號工負責警戒工作,嚴禁行人進入,以防發生意外。

        Ⅲ 順槽牽引絞車運行中出現事故時,在處理事故前,必須使牽引車主副繩受力達到平衡后,再進行事故處理。

        Ⅳ 運輸設備出現故障,應首先將啟動設備打零位閉鎖,再進行事故處理,確需運行時應進行可靠防護,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的處理人員應進入安全硐進行躲避。

        Ⅴ 事故處理完畢后,將巷道內的工具和雜物清理干凈。將事故發生地點軌道、安全設施進行修復、加固;斜巷內人員全部撤出,空車試運行,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運行。

        ② 皮帶運輸事故的處理

        Ⅰ 各運輸皮帶一旦出現事故,發現者必須立即匯報工區值班人員及機電管理部門、礦調度室,火災、安全事故按礦井災害處理程序組織救災;其它事故由值班人員通知區隊長、分管副區隊長,并匯報有關礦領導,根據現場情況由技術人員制定臨時安全技術措施后再進行處理。

        Ⅱ 井下各皮帶機巷發生火災時,主要回風巷等地點受威脅人員必須立即佩戴好自救器,經最近聯絡巷道進入進風巷道,撤出時應隨手關閉風門等通風設施,嚴禁兩風門同時敞開,造成風流紊亂。

        Ⅲ 處理火災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用滅火器、水等直接進行滅火。當油料著火時,嚴禁噴水滅火,應使用砂子、干粉滅火器等滅火材料。

        Ⅳ 遇有斷帶事故時,皮帶機司機立即通知區隊值班員,積極準備搶修工具、材料,研究搶修事故方案。

        Ⅴ 煤倉連續潰倉時,皮帶司機及時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皮帶工區、下機電隊積極組織人員清理下倉口,嚴禁浮煤磨皮帶,同時應有防止水煤混合物涌出埋人措施。

        Ⅵ 發生堵倉事故時,當班司機匯報工區值班員及調度室,由礦領導帶領有關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進行處理,處理時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

        ③ 擴大應急

        本預案不能滿足現場有效救援,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且有擴大趨勢時,如運輸系統停止運行8小時及以上、在12小時以內無法恢復正常提升時及現場情況惡化、救援力量不足時,由指揮部決定向能源公司請求外援。

        ④ 應急恢復

        運輸系統恢復正常,事故處理完畢后,由指揮部宣布應急恢復。現場工作由事故單位做好善后處理。

        ⑤ 應急結束

        1)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事故搶救人員返回原單位。

        2)安監處長(安全礦工)及相關部室單位協助對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匯報。生產技術科、皮帶工區、下機電隊、調度室等聯合按應急預案要求進行總結和評審工作。

        ⑥ 應急物資準備及隊伍組建

        1)機電管理部門要對運輸系統的搶修備有充足的備品備件,確保應急所需。

        2)機電管理部門要制定運輸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組建搶險救援隊伍,并定期進行貫徹、組織演練。

        3)皮帶工區、下機電隊要加強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⑦ 其他

        1)若停電引起其它事故,應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預案。

        2)引發煤塵、火災事故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時,一并啟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井下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有毒有害氣體溢出及氣體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3) 調度室及相關事故搶救單位要做好礦井搶救記錄和演練記錄。

        ⑧運輸系統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大巷及井底車場的管理,嚴格按質量標準鋪設軌道,道岔,堅持運輸線路、運輸設備日檢制度,對礦車、平板車、絞車、電瓶車實行日檢制度,確保運輸線路及運輸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2)大巷各彎道處安設語言報警裝置,加強對信號系統、各種安全保護的檢查,堅持日檢制度,確保系統可靠運行。

        ⑶為了保證行車的安全,在各個車場設置了警沖標,確定機車、車輛的停車位置,保證相鄰軌道列車的正常運行。

        (4) 上下車場嚴格按規定使用好阻車器、插管,安裝使用好語言報警信號,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

        (5)加強對上下山提升運輸管理,確保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對小絞車、信號設施、安全設施要進行班班檢查,確保靈敏可靠。把勾工和小絞車司機分別做到“六不開”、“六不掛”。對各類運輸專業工種進行業務培訓,在崗檢查應知應會知識,崗位安全流程確認,提高職工安全、專業技能知識。

        (6)加強運輸管理,制定各類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①斜巷運輸在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物料裝封車情況、牽引車數、各車輛的連接及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時不得發出開車信號。

        ②每個工作人員到崗后,對所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全面的檢查,把鉤工、信號工要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保信號靈敏暢通,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如果有故障,處理完后,方可使用。小絞車司機要檢查絞車基礎螺栓無松動,閘皮完好、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得小于4mm。施閘后,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即應閘死。鋼絲繩無銹蝕,斷絲不超限,確保鋼絲繩使用符合標準要求。松繩至終點,滾筒上余繩不得少于三圈,控制開關,操作按鈕,電機等使用正常。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正確使用好保險繩。

        ③檢查無問題后,絞車司機試空車,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

        ④把鉤工進行掛車,先掛主提升鉤頭、再掛三連環、尾車掛保險繩。兩人同時操作,前后分工合作,掛完后再重新檢查一遍,然后打開道岔,擋車器,查看絞車道無人,把鉤工通知信號工發信號,且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加強工種之間的聯系,信號工、把鉤工和推車工必須緊密配合,必須在相互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作業。

        ⑤信號發出后絞車司機啟動絞車,必須在護繩板后操作,下放礦車,應與把鉤工配合好,不準留有余繩。

        ⑥小絞車運行當中,絞車司機手不離閘把,控制好提升速度,嚴禁不帶電放飛車,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⑦如發現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

        a.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b.鋼絲繩有異常跳動,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c.電機運轉不正常情況。

        ⑧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扳緊制動閘,同時逐漸松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后,閘緊制動閘,松開離合閘停車。

        ⑨上提礦車,車過變坡點后,司機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⑩每鉤提車時不準超載運行,嚴禁蹬、爬、跳車。正常停車司機需離崗時,必須切斷電源,進行可靠閉鎖。

        1.9 保障措施

        ① 通信與信息保障

        1)機修廠、辦公室要制定礦應急通信支持保障預案,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井上下各地點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2)礦領導小組成員要配備完好的通訊工具,并始終保持全天候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3)礦應急救援辦公室(調度室)要公布應急聯系電話,并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系方式,同時將聯系方式發放到礦所屬各單位。

        ② 應急隊伍保障

        1)救護隊、消防隊要加強應急訓練和演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2)醫院要制定應急醫療保障預案,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3)黨群工作部門的武裝保衛口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制(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志,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4)安質部要對安全生產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5)各單位、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無十分特殊的情況任何人員不準請假,確因特殊原因需請假的,必須經指揮部同意,并安排其他人頂替,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準假。

        6)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未明確接替人的,按副職先后順序履行職責;無副職的,按成員先后順序履行職責。

        ③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器材供應站要制定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預案,保證礦在各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包括通訊裝備、運輸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及各種專用設備等)。

        2)所有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3)做好各種搶險設備的統計造冊,進行定性定量統計,每月上報,實行動態管理。

        4)超前做好防洪搶險的準備工作。對地面的防洪設備要定期進行搖測,保證防洪設備物資處于完好狀態。要嚴格檢查、隨時掌握礦井區域的水情、變電所的容量、負荷等,建立設施管理臺帳,把工作做深做細。

        5)地測、通防、機電和通信各專業部門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

        (1)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2)井上、下對照圖;

        (3)巷道布置圖;

        (4)采掘工程平面圖;

        (5)通風系統圖;

        (6)井下運輸系統圖;

        (7)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8)排水、防塵、壓風、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9)井下通信系統圖;

        (10)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標明電纜、饋電開關、整定值、位置等;

        (11)井下避災路線圖。

        6)各單位在接到援救電話后,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④ 經費保障

        1)經營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并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費用的開支。

        2)經營管理部門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必須要保證礦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⑤ 應急制度保障

        1)應急救援責任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礦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履行職責,分工協作, 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要制定搶險救災期間的十項制度,包括會議制度、執行命令制度、匯報制度、安全制度、合理化建議制度、調度及調度指令制度、任務落實責任制度、統計分析與考勤考核制度、調度班前會班后會制度、五分鐘快捷調度匯報制度等。確保搶險期間的人員、工作、紀律、責任落實到位。

        2.0 培訓與演練

        ① 培訓

        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礦各種應急預案的管理,安監科、教培部門(工資科)具體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相關培訓工作。

        ② 演練

        1)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宣傳、貫徹、學習、演練。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礦應急預案的演練由機電副總經理具體負責。

        2)礦事故應急行動或演練結束后,礦調度室要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評審,并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組織修訂。

        2.10 方案實施

        本預案已通過礦評審,由礦長簽署同意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1后期處置

        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2.2附件

        ①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

        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高限標準

        ③ 安全生產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

        ④ 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及應急通訊電話一覽表

        ⑤ 應急救援體系響應程序圖

        ⑥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

        附件1: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

        發生下列事故,按《左則溝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搶險救災。

        一、井下發生頂板(包括沖擊地壓)、機電、運輸、透水事故,中斷采區、工作面通風系統、運輸系統的;或造成多日礦井停產的;或造成1人及以上人員死亡、下落不明的。

        二、井下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或瓦斯、煤塵突出或爆炸事故,影響礦井通風系統的,或可能造成人員死亡、下落不明的。

        三、瓦斯異常區和涌水量較大的礦井發生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送電,可能造成礦井瓦斯積聚、涌水增加、人員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現其它重大危險或有可能因停電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發生燃氣罐(含煤氣柜、液化氣罐、乙炔氣站)、鍋爐或壓力容器爆炸,煤氣設施發生大面積泄漏,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人員死亡、下落不明的。

        五、發生地面火災不能及時控制,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發生地面水災或地震災害,造成多戶受災,或大面積房屋倒塌的。

        六、發生火藥雷管庫房火災或爆炸;汽、柴油儲油罐火災或爆炸;火藥、雷管運輸過程中爆炸;汽、柴油車運輸過程中的爆炸;物品倉庫大面積火災或爆炸;儲木場大面積火災。

        七、其它認為涉及面廣、受災范圍大、經濟損失嚴重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

        附件2: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高限標準

        發生下列事故,先啟動《左則溝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后啟動《鑫峪溝集團公司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啟動上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突發事故,礦一時無法控制的。

        二、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現場情況惡化,事態無法得到控制的。

        三、是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礦本身救援力量不足的。

        四、井下發生3人以上的重特大人身事故的。

        五、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嚴重影響礦井通風和排水的。

        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蔓延趨勢增大,經專家組認定需要申請地方政府機關或上級機關給予增援的。

        七、上級機關認定的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八、其它認為涉及面廣、受災范圍大、經濟損失特別嚴重,礦應急救援不能有效控制的特大突發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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