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04 22:04
來源:煤礦安全網
董事、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定、修改和審批全公司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并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全公司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上一篇:副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下一篇:董事、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