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瓦斯抽放設施施工管理規定
隨著瓦斯抽放工作的深入開展,我礦瓦斯抽放管路不斷延長,為了保證抽放系統穩定可靠運行,保證抽放管路的吊掛質量,減少瓦斯抽放管路的管道阻力,提高抽放效果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現制定我礦井下瓦斯抽放設施管理規定:
一、管路附屬裝置及設施要求:
1. 在主管路、主要分管路必須裝設孔板流量計、瓦斯、一氧化碳、溫度、抽放負壓等傳感器;
2. 抽采干管、支管在斜巷下坡口、龍門彎進氣側、管路的低洼處,應安設放水器,并有選擇的安設除渣器。涌水量較大的抽采鉆場應設自動放水器,安設放水器時不得在瓦斯抽放管上打孔,放水口須設在管路的正下方,放水器離地高度應保持在150mm-200mm左右,放水器下方加工架子。架子需刷同一顏色漆,并進行編號;
3. 抽放鉆場、管路拐彎、低洼、溫度突變處及沿管路適當距離(最大不超過500米)應設置放水器;
4. 在抽放管路的適當位置應設置除渣器、孔板流量計和測壓裝置,尤其是每個抽放類型支管路與主管路相接處,以便于收集數據,供分析使用;
5. 人工放水器規定放水時間并掛牌管理,做好記錄,寫清放水人,放水時間在保證放水器內水量不大于其容積的2/3前提下,根據出水情況進行制定,對放水器上損壞的閥門等部件要及時進行更換;
6. 在抽放管路的主干管路與主要分支管路相接處及主管路與移動瓦斯抽放泵站的相接處應設置除渣器,采煤工作面采空區埋管抽采管路上應增設濾網或除渣器,并規定垃圾清理時間,做好記錄;
7. 抽放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與鉆場接處必須裝設瓦斯計量裝置,抽放管路分岔處、各個預抽管路與主管路相接處及其他可能在日后進行管路調整的位置應安設控制閥門,閥門規格要與安裝地點的管徑相匹配;
8. 鋼絲軟管等附件與抽放鉆場的分流器連接時,應用鋼絲柔性卡子連接,不得使用鐵絲連接;閥門、測氣孔、安設方向必須統一,鋼絲軟管貼緊巷道并排吊掛。
二、 管路安裝要求:
1. 管路掛設要平直,巷道高度不一時,用花籃螺栓調整吊掛高度,做到管路盡可能吊掛平直,要求每6m彎曲度不得大于2cm,放水器安設處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應不小于500mm,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打壓、試漏。管內雜物清除干凈,兩頭必須封閉。
2. 瓦斯抽放管路離巷道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300mm,在人行道側其架設高度不小于1.8米,并固定在巷道壁上,與巷道壁的距離應滿足檢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緣距巷道壁不得小于0.1米,瓦斯抽放管路必須進行防腐處理,吸氣管路統一刷黃漆,排氣管路統一刷紅漆;(聚乙烯管路只刷法蘭盤與快速接頭)
3. 管徑要統一,變徑時必須設過渡節,并在適當位置加設伸縮管,嚴禁其他帶電的設備及電纜與瓦斯管路在巷道同一側懸掛;
4. 拱形巷道內掛設瓦斯抽放管路應沿巷道中線或一側安設,多根管路時要成排成線;
5. 抽放管路分岔處應設置控制閥門,順槽內抽放管路每500米設置一控制閥門,閥門規格應與安裝地點的管徑相匹配;
6. 抽采系統必須完善自動放水裝置,確保正常抽采條件下能自動放水,嚴禁采用停泵或關閉閘閥方式進行抽采管路放水工作;
7. 瓦斯抽放管路須從巷道一幫向另一幫過渡時,要使用彎管或者可彎曲瓦斯抽放管,彎管單個轉彎角度不應大于50°,在保證吊掛高度同時做到成排成線,不得出現以直管斜穿巷道和影響機車運輸及風筒吊掛等現象;
8. 綜采工作面回風上隅角埋管抽放管路應吊掛在巷道的副幫側,距副幫500mm;
9. 掘進工作面煤層預抽或掘進預抽的瓦斯抽放管路與電纜異側吊掛,距巷幫500mm,位于供排水管路與風筒之間,不得影響風筒吊掛;
10. 安裝管路的螺桿、螺栓在安裝時要進行涂抹黃油等防銹處理措施,以便拆卸和重復使用;
11. 若使用快速接頭Φ355瓦斯抽放管,在安裝時必須使用伸縮節,安裝要求如下:
1) 根據巷道起伏情況安裝使用伸縮節;
2) 安裝前拉緊伸縮節花籃螺絲;
3) 安裝時要做到伸縮節兩端與抽放管接觸嚴密;
4) 安裝完成后松開或卸掉花籃螺絲,并將其妥善保存;
12、鉆場與管路連接要求;
1)、每施工好一個鉆孔應及時用3寸鋼絲軟管與鉆場放水器、主管路連接;
2)、鋼絲軟管與鉆場放水器、主管路聯接時,應用鋼絲柔性卡子連接,不得用鐵絲連接;
3)、鋼絲軟管必須吊直吊平,不得出現U型狀;
4)、閥門、測氣孔、放水器、安設方向必須統一;
三、 鉆孔施工要求:
1. 鉆孔施工深度、角度、位置等必須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進行施工;
2. 鉆孔封孔后必須及時連孔抽采,對暫不連孔抽采的鉆孔孔口必須上閥門或堵頭,防止孔內涌出瓦斯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3. 鉆孔若采用馬麗散封孔工藝,封孔過程中必須使用馬麗散注射儀,封孔用的PVC管長度不得小于8米,纏繞棉紗要均勻;
4. 打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長對鉆孔施工安全及質量負最終責任,所有抽采鉆孔必須由機長與驗收員共同簽字,后由通風科組織驗收后方能生效;
5. 鉆孔施工單位必須依據鉆孔設計并結合現場具體條件,編制鉆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領導組織會審后貫徹執行。鉆孔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鉆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嚴禁擅自改動鉆孔參數,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若鉆孔施工期間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鉆孔施工參數的,由鉆孔施工單位提出申請,通風科負責變更鉆孔施工參數;
6. 每個鉆孔必須采用度量工具(三角板、皮尺、羅盤等)準確開孔
7. 通風科將對鉆孔開孔參數進行抽查,發現開孔孔位間距誤差≥150mm,開孔方位角、傾角(俯角)誤差≥1°的鉆孔按報廢孔處理(報廢孔由鉆孔施工單位進行封堵),對鉆孔施工單位按每孔2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重新補孔;
8. 鉆孔施工單位按5%比例選孔測斜,測斜結果送通風科存檔;
9. 鉆孔施工期間出現由煤變巖、由巖變煤及噴孔等瓦斯地質異常情況時,必須在原始記錄本上如實說明,并及時匯報通風科;
10. 單孔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孔,并按規定懸掛單孔管理牌板;
11. 驗收員采用清點鉆孔內拆除鉆桿的方法驗收孔深,方位角和傾角(俯角)驗收采用羅盤、方位尺或度尺實地測量。巖石鉆孔傾角、方位角允許誤差±1°;煤孔的允許誤差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作為鉆孔驗收員的驗收依據;
12. 鉆孔施工單位每打完一個鉆孔,驗收員驗收合格后,必須在原始記錄本上簽名,施工單位將鉆孔施工情況及時填寫在鉆孔施工記錄牌板上;
13. 鉆孔施工完成后要通知相應的瓦檢員及本班組的驗收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繼續施工,驗收要做到有記錄有責任人;
14. 鉆孔驗收時除在驗收單上填寫清孔徑、孔深、傾角、方位角、孔斜等情況外,還要對封孔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其檢查標準為24小時內,鉆孔抽采濃度不低40%,孔口負壓不低于13kpa(本煤層預抽孔)并好記錄,對鉆孔施工質量實行重問責,凡不符合要求的鉆孔按誰打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處罰,所有鉆孔都要落實到人,做到誰打孔誰負責,以保證鉆孔施工質量;
15. 對于拆除的鉆場應該及時進行封孔,做到拆一個封一個。對于還要使用的鉆孔用擋板進行臨時封堵,不再使用的鉆孔用馬麗散進行永久封堵;
16. 打鉆巷道、鉆場支護必須滿足現場安全作業要求,打鉆噴孔嚴重地點必須安設防噴裝置,全負壓通風巷道配風量不小于800m3/min,獨頭巷道供風量不小于400m3/min;鉆窩內打鉆采用風袖、風帳導風或機械通風;
17. 鉆機安裝必須牢固,設置不少于4根壓車柱,壓車柱必須有力,并有防倒柱措施;
18. 打鉆施工地點20m范圍內無雜物、積水、淤泥、煤塵堆積;鉆屑必須及時清理,不具備運走條件的裝袋碼放整齊;施工用水進排水溝或引至附近的水倉內;
19. 打鉆地點必須由鉆孔施工單位負責懸掛牌板及圖牌。牌板分為鉆孔施工參數及施工記錄牌板及材料管理牌板。鉆孔記錄牌板內容為:鉆孔類別、孔號、方位角、傾角、孔深;鉆孔圖板內容為:鉆孔布置平面圖、剖面圖、斷面圖、避災路線圖、供電系統圖;
20. 鉆桿、鉆機配件等必須上架、碼放整齊,電纜、風水軟管、鉆機油管分類擺放并固定牢固;
21. 鉆孔采用風力排渣時,必須按要求使用孔內、外降塵裝置,嚴禁煤塵飛揚作業;
22. 鉆孔施工人員必須服裝整齊,扎牢衣襟、袖口;
23. 鉆場施工完成后要進行掛牌管理,牌板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列清施工單位、施工責任人、施工日期、鉆孔日常管理人等相關信息。
24. 鉆場所有3寸以下閥門均使用球形閥,不得使用手輪擰扳式閥門;
25.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鉆孔,驗收員不予驗收:
(1)鉆孔角度超過允許誤差范圍的;
(2)孔深達不到設計要求的;
(3)鉆孔施工單位自行起鉆的;
(4)孔內200mm處測量瓦斯濃度低于3%的;
凡驗收不合格的鉆孔施工單位按每孔2000元進行處罰,并及時補孔。
四、 質量標準化要求:
1. 瓦斯抽放管路要掛牌管理,牌板大小、高度一致,填寫內容清晰,與實際情況相符并做到整潔大方;
2. 所有管卡子須在安裝前進行刷漆防銹處理,吸氣黃色,排氣紅色;
3. 拆卸的瓦斯抽放管路及其相關附件要堆放整齊,分類碼放整齊,并做到及時回收;
4. 井下備用的瓦斯抽放管路及其附件要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整齊,掛牌管理,禁止亂堆亂放;
5. 鉆場、管路放水器等放水部分要有水溝、沉淀池等,鉆場施工完成后要將施工地點恢復原狀,保證巷道不因打鉆和放水而積水或堆積淤泥。
注:本管理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通風科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