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煤礦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集團***煤礦
二〇一一年
目 錄
1. 概述...................................................4
2.綜合預案...............................................5
2.1.總則...............................................5
2.2 生產經營單位危害辨識 ..............................6
2.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8
2.4 預防預警..........................................12
2.5 應急響應..........................................13
2.6 信息發布..........................................14
2.7 后期處置..........................................14
2.8 保障措施 .........................................16
2.9 培訓與演練........................................16
2.10 獎懲.............................................16
2.11附則 ............................................ 16
3.專項應急預案........................................18
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8
3.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36
3.3組織機構及職責....................................37
3.4預防與預警........................................38
3.5預防行動..........................................68
3.6信息報告程序......................................77
3.7應急處置..........................................77
3.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護...............................116
3.9地面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17
3.10礦區公共衛生專項預案............................136
3.1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41
4.現場處置方案.......................................144
4.1井下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44
4.2地面供電系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66
5.附件...............................................188
附件1 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188
附件2 重特大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189
附件3 應急救援體系響應程序圖.........................190
附件4 應急通訊電話一覽表.............................191
附件5井上下消防材料明細表............................200
附件6救護中隊裝備表..................................204
附件7井下急救裝備及藥品明細表........................206
附件8煤與瓦斯突出應急救援物資明細表..................209
附件9安全生產圖紙、資料..............................210
***集團***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救援預案
1 概述
為更好地解決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2005年完成了相關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2007年底,所有重點行業和領域、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全部完成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基本形成了覆蓋各地區、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
深化預案管理,擴大預案覆蓋面,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應急預案的工作目標。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應急預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強、體系不完善、與相關應急預案不銜接等問題,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豫安委[2009]15號),《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結合***集團實際,制定了《***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煤礦在***集團公司統一部署和公司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制訂***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這也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
本預案主要包括總則、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附則和附件六個部分,力求做到預案覆蓋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清楚,應急管理責任明確,應對措施正確有效,應急響應及時迅速,應急資源準備充分,立足自救。由于編制人員水平有限、預案還要接受實踐檢驗,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完善,才能有效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同時也希望各位領導和同事給予指導,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和時效性,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減少災害損失。
編 者
二0一一年六月
2.綜合預案
2.1. 總則
2.1.1 編制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1.2 應急預案的作用
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發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及時恢復生產。
2.1.3 應急預案的功能
一旦發生異常情況能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進行救護處理。
2.1.4 應急預安的特征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在認識危險,了解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通過對事故的預測和估計,針對事故所制訂的預防和處理對策。
2.1.5 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河南省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技術規范為依據,結合礦井實際制定。
2.1.6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集團***煤礦生產經營活動中,由于自然或人為因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2.1.7 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由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部分組成。專項預案又由井下事故預案、地面事故預案、公共衛生及突發事件預案、礦區安全預案級成。
2.1.8應急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應急工作方針:
(1)堅持“救人優先”的原則;
(2)保護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3)防止事故擴大,縮小災害范圍的原則;
(4)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
應急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原則,對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積極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發揮各基層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將日常工作、訓練、演習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實現一隊多能、一人多長。培養和發揮兼職、輔助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3)依靠科技,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技術水平。
2.2 生產經營單位危害辨識
2.2.1企業基本概況:
***集團***煤礦位于***市西南50公里的新密市***鎮境內。礦區專用鐵路在新鄭與京廣鐵路接軌,暢通全國;107國道從礦區東部通過,礦區內公路四通八達,交通十分方便。***煤礦始建于1983年12月,于1993年12月8日正式投產,2005年鑒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礦井開采二疊系山西組二1煤層,煤層平均厚度9米,煤層傾角7°-30°,凈煤揮發份12.90%,開拓方式為立井雙水平上、下山開拓,開采方法為長壁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頂板。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15萬噸/年。
礦井主井提升設備采用2JK-3/16型單繩纏繞式提升機,箕斗型號JSQ-7,電機功率800KW,電壓等級6000V,提升最大速度7.6m/s;副井提升機型號2JK-3/20,罐籠型號為GLG-1*1/2,電機功率380KW,電壓等級6000V,提升最大速度5.8m/s。按《規程》規定主、副井各種保護齊全,每天由專職維護人員試驗一次,保證動作靈敏可靠。
井下中央泵房、-300泵房為一級排水系統,中央泵房配備7臺250D-60c*6型、3臺MD450-60*6型共10臺排水泵,電機型號為YB560M2-4(710KW/6KV),鋪設四趟DN300、一趟DN400共五趟排水管路,水倉總容積9600m3,-100泵房排水能力達到3000m3/h。礦井設計正常涌水量為1000m3/h,最大涌水量為1500m3/h。目前礦井正常涌水量為710m3/h。其中,21、22、23采區、31采區的排水陣地為二級排水,采區涌水經采區排水泵和排水管路排至中央水倉,再由中央排水泵排至地面。
礦井通風采用對角式通風,通風方法為抽出式。副井進風,31風井、東風井回風,東風井裝備兩臺G4-73-11No22D 主扇,31風井裝備兩臺BDK65-8-No28型軸流式風機,目前東風井回風4720m3/min,負壓為1950Pa,負擔11、23采區等東翼采區通風任務;31風井回風5850m3/min,負壓為2400Pa,負擔31、22采區的通風任務。礦井通風等積孔4.06m2,屬通風容易礦井。回采工作面采用全風壓通風,掘進工作面采用FBD5.6/2×15KW或FBD5.6/2×30KW局扇供風,能夠實現 “三專兩閉鎖”和局扇自動倒臺等主體項目。
***礦安全監測系統是采用煤炭科學院重慶分院研制開發的KJ90監測系統;升級改造后系統軟件為KJ90NA,具備雙機熱備份功能,更換了穩定性達到15天的傳感元件,該系統具備風電瓦斯電閉鎖功能,報警、顯示、存儲,監測報表打印功能,異地斷電及故障閉鎖功能,機房內配有雙回路電源,配有UPS在線式不間斷電源。目前,井下安裝監測分站37臺,傳感器115個,井下各種傳感器均按照有關規定安裝調校,其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符合規定,監控中心能適時反映監控場所瓦斯的真實狀態。煤塵具有爆炸性;煤塵爆炸指數17.58%,煤層為III類,為不易自燃發火煤層。
2005年3月,礦井經重慶煤科分院鑒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認定礦井主采的山西組二1煤層為突出煤層。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進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綜合放突措施和集團公司《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進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深孔卸壓、巷幫掛耳鉆場抽放和迎頭淺孔釋放措施。突出危險區域巖巷掘進工作面嚴格執行“先探后掘”和放炮停電、撤人措施,嚴格控制煤層層位和構造變化,并保證不少于20米超前距,杜絕誤揭煤層。突出危險區域工作面回采前嚴格執行本煤層順層鉆孔消突措施并進行突出危險性消突效果評價,經確認有效后方準回采。2003年以來,礦井建立了平地及井下三套瓦斯抽放系統,地面抽放泵站建在工業工廠以北300米位置,泵房安裝2BEF42-440型水環式真空泵3臺,一用一備一檢修,額定抽放混合流量140m3/min。井下22巖石皮帶機頭硐室泵站裝備有SK-60型水環式抽放泵2臺,額定抽放混合流量60 m3/min。21泵站安裝2BE1-303型水環式抽放泵2臺,額定抽放流量60 m3/min。
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裝設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和礦車連接裝置,符合《規程》規定的性能測試,平巷采用電機車運輸符合《規程》規定,井上下共有13臺電機車,電機車前有照明、后有尾燈,列車通過的風門兩側設有列車通過時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裝置,巷道內設有路標和警標,并有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機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乘人裝置采用KSOD型架空人車,平巷乘人裝置采用XRB15-6/6S(W)型平巷人車。采用滾筒驅動帶式運輸機運輸,使用阻燃抗靜電輸送帶。并有煤礦安全標志及合格證。并已裝設防滑、堆煤、防跑偏、縱向撕裂、斷帶等保護,并試驗安全可靠。機頭和機尾處裝設防護欄。防逆轉裝置、制動裝置、行人跨越輸送機處設有過橋均符合要求。
礦井供電采用雙回路分列運行方式,電源線路及備用電源線路均來自平陌110kv/35kv變電站,架空線型號LGJ-3*120,敷設長度11000米。礦井設備裝機總容量為25000 Kw,運行設備總容量11500 Kw;申溝變電站從兩母線段分別出四趟ZQD50-3*95鎧裝電纜向井下中央變電所供電,敷設長度610米。井下中央變電所采用兩母線段分列運行方式,各采區變電所、主付井車房、東西風井、下山泵房等一級用電負荷均采用雙回路分列運行方式。
礦井由武漢煤礦設計院設計,礦井設計生產能力90萬t/a,服務年限75a。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15萬噸/年,2009年實際生產原煤182萬噸。
礦井設計布置7個采區,-100水平布置11、12、13、21、22、23等六個采區,-300水平布置一個31采區。11采區剩余一個11022A復采工作面(炮采)。12采區已回采結束。13采區已經報廢。21采區布置21111工作面為炮采工作面,正在回采。22采區,目前,22101工作面正在回采。31采區共布置七個工作面,目前正在31采區系統已經形成,31采區正在按照要求聯合試運轉。
礦井目前布置4個掘進工作面,2個回采工作面。分別是21052綜采工作面、 21111炮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5個,分別是31041上付巷、31041下付巷、31041頂抽巷、21131底抽巷。
礦井與集團公司救護大隊直屬一、二中隊簽有救護協議,發出救援請求,30分鐘內可以趕赴現場。
2.2.2 礦井重大危險源:
***集團***煤礦主要從事煤炭開采行業,屬高危行業,主要存在下列重大危險源:瓦斯、煤塵、火災、水災、頂板、大面積停電、提升運輸、鍋爐壓力容器爆炸等。對于存在的各種危險源,如果不加以監控和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發生,就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3.1 應急組織體系
為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礦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郭金陵、劉士軍
副組長:郝照森、李愛斌、李占五、郭彥華、劉永生、王永亮、田志華、胡貴森、宋文獻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調度室、安質科、通風科、生產技術科、地測防治水科、機電運輸科、武裝保衛科、綜合辦公室、企業管理科、供銷科、財務科、工會辦公室和各區隊負責人和***煤礦救護中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調度室主任,辦公室24小時值班,電話: # (內線), 69715225、69715226(外線)。
2.3.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制定和修改礦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檢查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各單位對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知識的貫徹、學習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3)根據事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對搶險救災方案進行決策指導,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評估事態的發展,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救援級別。
(4)指揮、調度礦山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后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災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救災資源。
(5)對事故善后處理、礦區秩序維護、事故的調查處理、恢復生產等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安全生產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信聯絡工作,傳達領導小組對搶險救災的決定、命令,并負責督促落實。
(2)掌握事故搶險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3)參與制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工作。
(5)備齊應急救援所需要的圖紙、資料等。
應急救援中有關人員及部門職責: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到礦調度室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各有關人員在處理災害事故中的任務和職責:
(1)礦長: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常務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掘進副礦長和機電副礦長等人協助下,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組織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技術總負責人。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等應急任務。
(4)調度室主任:負責發布撤人救災及其它相關指揮指令,并立即將事故報告礦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集團公司調度室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指揮部的命令;通知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礦井搶險救災工作;做好指令記錄,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
(5)安質科科長: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處理事故救援計劃,調配安監員對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6)通風科科長: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為實現自然通風及恢復主扇運轉做好指導工作;組織瓦斯排放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任務。
(7)防突科科長:負責提供礦井防突消突技術資料和圖紙,按照指揮部命令組織施工防突消突工程及執行相關工作。
(8)地測防治水科:負現及時提供可靠的地質、水文、資料和各種必備圖紙。
(9)掘進科科長:組織搶險力量和工具材料,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各種必備圖紙。
(10)生產技術科科長:按照指揮部命令組織施工搶險工程,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各種必備圖紙。
(11)機電運輸科科長:根據指揮部命令,實現礦井反風或自然通風等任務;負責井上下停送電指揮;恢復主扇、局扇供電,并保證其正常運轉;及時安裝恢復機電設備,保證人員撤退、升井。
(12)培訓中心科長:組織培訓職工應急救援知識,并嚴格考核,提高職工應急救援能力。
(13)支護科科長:負責提供搶險所需的支護材料,執行指揮部安排的各項工作。
(14)供應站、供應科: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物資、設備、器材,并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購置搶險救災設備和物資。
(15)武裝保衛科: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和事故現場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并保證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無火源。
(16)企業管理科:參加事故搶險的全過程,準確提交事故范圍區域中當班實際出勤人員的年齡、家庭、住址等詳細情況。
(17)勞動工資科:負責井口考勤室準確清點人數,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18)綜合辦公室、工會辦、物業辦、工農辦主任:保證對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負責組織傷員的運送;負責救災車輛的調配;負責工農關系的協調工作。
(19)財務科科長:負責資金的調配工作。
(20)***礦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具體行動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
(21)機電一隊隊長:根據入井人員的考勤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并迅速報告調度室;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具體操作實現礦井反風或自然通風等任務,并做好記錄;保證副井絞車司機堅守崗位,根據指令可靠提升人員和相關物資;負責做好礦井主水泵排水工作;做好停送電工作,并做好記錄;保證井口信號把鉤工堅守崗位,清查了解出入人員情況。
(22)機電二隊隊長:嚴格執行停送電命令,做好停送電工作;負責做好各采區排水工作;負責做好機電設備的安裝和設備維修工作。
(23)運輸隊隊長:負責做好搶險物資及設備的運輸工作。
(24)井下各區隊隊長、班長:負責按礦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人數,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隨時接受指揮部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2.3.3 專業工作組
事故搶救組:
組 長:郝照森
副組長:李占五、李愛斌、郭彥華、劉永生、宋文獻、
成 員:王炎林、侯錦強、劉炎偉、秦彥川、李曉民、劉 揚、種學成、田志啟、黃林軍、徐國濤、丁本禮、呂健全、鄭偉、張月超、季要濤、劉廣耀、侯保良、王磊、于建華、張繼偉、李永欽、邱永義、楚一冰、李紅偉及各區隊正副隊長
職 責:(1)負責按領導小組要求組織人員撤退,清點人數,及時匯報。
(2)按照領導小組命令,完成搶險救災的相關任務。
(3)調配救護力量,實施搶險方案,搶救遇險人員,控制災情蔓延。
(4)及時向搶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搶險救災進度。
技術組:
組 長:李占五
成 員:宋文獻、王炎林、劉炎偉、秦彥川、李曉民、劉揚、田志啟、黃林軍、徐國濤、丁本禮、呂健全、鄭偉、張月超、季要濤、劉廣耀、王磊、張繼偉、李永欽、邱永義、種學成、楚一冰、李紅偉及各區隊正副隊長
職責:(1)分析現場情況及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指導制定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判斷事故發展趨勢,迅速制定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勘察事故現場,確定事故直接原因。
(4)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編寫搶險救災總結報告。
供電通訊保障組:
組 長:劉永生
成 員:劉揚、王炎林、米金周
職責:(1)負責現場照明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搶救用電;
(2)負責組織井上下通訊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通訊暢通;
(3)按總指揮部要求,恢復供電或切斷電源。
設備物資供應組:
組 長:郝照森
副組長:劉永生、王永亮
成 員:王炎林、侯愛紅、劉洋、米金周、孫萍茹、張繼偉
職責:(1)負責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
(2)負責搶險救援物資調撥的供應,保證搶救物資及時到位;
(3)保證搶救資金及時到位。
治安保衛、交通、醫療、后勤保障組:
組 長:田志華
副組長:王永亮、胡貴森
成 員:王樹森、米金周、張繼偉、鄭天衛、侯愛紅、孫萍茹、宿參軍、梁明
職 責:
(1)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進行管制,確保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交通疏導、交通管制,確保運送搶救物資及人員的暢通,協助組織人員安全疏散或轉移;
(2)負責組織搶救所用的車輛,負責運送搶險物資;
(3)負責聯系外部醫院支援,負責事故發生后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對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危重傷員的護送轉院;
(4)負責接待上級領導、兄弟增援單位、新聞單位等,負責安排好有關人員的食宿生活,受害家屬的安撫工作。
(5)負責接待安置來訪職工家屬,負責做好傷亡職工的善后處理工作。
(6)平面火災搶險救援。
負責事故發生后各項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
事故調查組:
組 長:李愛斌
副組長:李占五、郭彥華、劉永生
成 員:各副總師、礦調度室、安質科、通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運輸科、武裝保衛科、有關區隊負責人
職責:
1)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取證;
2)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3)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
2.4 預防預警
2.4.1 危險源監控:
1、礦井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礦井地質水文信息、礦壓監測信息、自燃災害預警信息、各種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做好礦井的“三評價(水災、頂板、瓦斯)一評定(機電設備)”工作。
2、全面抓好《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提出相應的對策和修訂意見。
3、礦井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事件及現場隱患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1)生產技術科負責礦壓監測、應用和完善工作,并抓好頂板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地測防治水科負責礦井水文監測應用和完善,并抓好地測、防治水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3)通風科負責利用安全監控系統對井下CO、CH4、風速、溫度及主要風門的監測監控,并抓好防滅火事件、火工品事件、瓦斯煤塵事件、通風系統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4)機電運輸科負責主扇運行、提升運輸、礦井供電、壓力容器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5)武裝保衛科負責地面火災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2.4.2預警行動: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分級預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基層單位級、礦井級二級預警機制。
事故預警的分級啟動條件:對于波及范圍小,無人身傷亡未造成較大損失,基層單位能自行消除的突發事件,啟動基層單位預警;對波及范圍大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啟動礦井級預警。
一旦發生井上下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采用警鈴報警、電話通訊報警的方式進行預警。
信息的發布程序: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信息,在通過指揮部批準預警后,按照從礦井到區隊逐級進行發布的程序進行。
2.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內部信息報告與通知:
發生緊急情況時,匯報到礦調度室,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把事故類型、嚴重程度、應急等級、傷亡情況等匯報給總指揮長和其它成員。
見附件1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
信息上報:
當礦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單位負責人于1小時內電話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上報的主要內容包括:(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已采取的措施;(6)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宜等。
2.5.應急響應
2.5.1 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應急響應分為兩級。即一級響應(基層單位)、二級響應(礦)。
2.5.2 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啟動: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人員1分鐘內啟動應急程序,通知有關應急人員2分鐘內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應急行動隊伍及時進入事故現場,積極快速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人群撤離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1)事故發生后應根據事故類型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啟動應急預案。2)危險區的劃分和隔離。3)事故現場監測與評估。4)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監護。5)危險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與撤離。
當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后,進入應急恢復階段;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進入擴大應急響應。
擴大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認事故響應級別需要提高時,向集團公司及外援機構請求援助。
2.5.3 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達到恢復正常狀態條件,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領導小組匯報情況,由組長批準應急救援結束,隊伍撤離現場,向事故調查小組移交救援相關事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制定恢復生產安全技術措施,按照恢復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恢 復生產工作,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匯報。3日內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2.6信息發布
對外新聞發布,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發布新聞應客觀、及時、準確,防止新聞報道失實,影響救援工作。
2.7 后期處置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數,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分析總結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對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修訂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2)安檢部門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3)盡快安排、落實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8保障措施
2.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井上下各主要施工地點及硐室、機房,必須裝設電話并保證暢通。
(2)地面通訊要保持有線電話和手機通訊。
(3)地面指揮部要配備2部外線電話和通往各科室、區隊、井上下各地點的生產電話,并確保通訊暢通。調度室必須配備備用電源,一旦出現大面積突發性停電時,可做臨時照明及井上下通訊使用,并保證備用電源與正常供電電源之間正常切換。
2.8.2隊伍保障
(1)在搶險救援過程中,要充分調動和利用本單位、本轄區內的救護隊伍。搶險救援隊伍不能滿足需要時,向集團公司匯報,請求支援,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強日常演練,提高職工處驚應變能力,確保井上下出現突發性事故后,職工能夠安全有序撤退,并積極有效控制災情。
2.8.3物資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事件,由礦供銷科按規定儲備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并加強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日常管理,明確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補充,并做到專物專用。只有在發生突發事件或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后,經搶險救災指揮部同意方可調用應急救援物資。
2.8.4 經費保障
由礦財務科負責在礦井安全費用中開列應急專項費用,應急專項費用只限在事故搶險救災中使用,不得移作它用,數量符合有關規定,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2.8.5 其他保障:
交通運輸保障:
(1)按規定配備礦山搶險、醫療急救、救援指揮等車輛,并保證臺臺完好,出動及時。
(2)由礦綜合辦公室統一指揮調度交通車輛,確保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交通車輛。
治安保障:
(1)礦武裝保衛科是應急救援情況下治安保衛的直接力量,負責加強現場的秩序維護,設置警戒線,封鎖現場,實行道路管制,及時疏散人群,確保應急救援順利實施。
(2)如果突發事件影響面廣、災害嚴重或警力不足時,及時請求上級公安部門給予警力支援,確保搶險救援的順利進行。
醫療保障:
(1)礦井建立完善井下急救站、井口保健站、衛生所,并按規定配齊相應裝備和人員,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確保及時發揮救援作用。
(2)礦井與新密市人民醫院、中醫院、紅十字醫院、新華醫院等醫療機構建立醫療救護關系,出現傷亡事故保證在最短的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治。
圖紙資料保障:
通風科負責準備礦井通風系統圖、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防塵系統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地測放防治水科負責準備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掘進科負責準備礦井采掘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機電運輸科負責準備井上下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壓風管路系統圖、井下排水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調度室負責準備井下通信系統圖;武裝保衛科負責準備礦井地面要害場所、重點部位消防設施分布圖。
圖紙由礦調度室統一保存,調度度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每季度對圖紙補充完善一次。
2.9 培訓與演練
2.9.1培訓
培訓中心負責制訂應急培訓計劃,采取脫產和非脫產方式對全礦職工進行礦井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貫徹學習應急救援知識,每半年組織一次,并嚴格培訓考核,做好學習記錄備查。
2.9.2演練
為驗證《預案》的有效性,由礦調度室負責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預案》演練,要求編制演練計劃,實施演練方案,寫出演練工作總結。
2.10 獎懲
對及時報告事故,為搶險救災贏得時間避免了事故擴大和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減少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及個人,按照礦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對因遲報、瞞報安全生產事故而延誤搶險救援時機的,或由于失職、瀆職等人為因素導致事故擴大的,以及非法阻撓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調用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11 附則
2.11.1術語和定義
(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2.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經過礦批準后,及時印發到礦屬各單位和部門,同時報送集團公司總調度室、行政辦公室和安監局。
2.11.3維護與更新
為保證預案的科學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按照集團公司要求,礦每年修訂和補充完善一次應急救援預案。遇條件變化或重要人事變更,隨時進行修訂、補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
2.11.4 解釋
本《預案》解釋權歸***集團***煤礦。
2.11.5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3 專項應急預案
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1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
⑴ 瓦斯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礦最嚴重的事故災難之一,易造成群死群傷、礦毀人亡。爆炸會產生高溫火焰(溫度可達2000C0)、爆炸沖擊波(最高1.2MPa),并伴隨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爆炸生成的高溫高壓沖擊波,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支架損毀,頂板冒落;通風構筑物破壞,引起礦井通風系統紊亂。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氣體,伴隨風流蔓延,導致較遠距離人員傷亡。爆炸在一定條件下會誘發火災,引發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沖擊波卷掃巷道積塵,可能引發煤塵爆炸,造成更大的損失。
(2).瓦斯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發生在采掘工作面等井下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面一般發生在回風隅角、采煤機附近及巷道冒高處。掘進工作面一般發生在迎頭、巷道冒高處及停風時。引爆火源多為爆破火源、電氣火源及摩擦火源。個別采空區或者盲巷由于封閉不及時、不嚴密導致煤層自燃,當瓦斯達到爆炸濃度也可引起瓦斯爆炸。
(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爆炸事故季節性自然屬性不明顯,一般隨季節性變化而引起大氣壓變化,從而造成瓦斯涌出力變大而發生事故。在年末和節假日期間,由于人的心理因素影響,可能較平常出現更多的違規現象,使爆炸事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火災、水災、動力災難發生狀態突變前,煤體有一定預兆。但瓦斯爆炸本身無預兆,是突發性災難。由于爆炸燃燒波與沖擊波傳播過程中,兩波前鋒存在不斷增加的距離,救援隊員實踐中發現風流突然靜止、有顫動、耳鼓膜有震動,即感覺沖擊波的影響。
瓦斯爆炸三要素(瓦斯濃度達到3.5%~16%的爆炸界限、存在引爆火源和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在12%以上)是發生瓦斯爆炸的條件。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較多,明火、爆破火源、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炙熱的金屬表面等。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無法杜絕火源的產生,因此在瓦斯超限達到爆炸界限時,就有可能遇到火源而爆炸。
煤塵爆炸事故:
⑴煤塵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在礦井生產和建設過程都不可避免的受到煤塵的威脅,煤塵按成因分為原生煤塵和次生煤塵。煤塵量與煤巖中水含量有關。
煤塵的危害一是塵肺病,二是煤塵爆炸。煤塵爆炸也是煤礦最嚴重的事故災難之一,易造成群死群傷、礦毀人亡。煤塵爆炸產生高溫火焰、沖擊波、大量有毒有害氣體,也可能誘發瓦斯爆炸事故。
(2)礦井煤塵爆炸的條件及危害
1) 煤塵爆炸有3個條件:煤塵濃度達到爆炸界限,一般為45~2000∥m。,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充足和存在引爆熱源。在礦井中完全杜絕引爆熱源非常困難,所以引發煤塵爆炸主要決定于開采煤層的煤塵爆炸性和游離在井下空氣中的煤塵濃度。在采掘生產過程中,特別是在爆破、落煤、運輸過程中,都會產生大量煤塵。沉積在巷道中的煤塵,在外力(爆破、瓦斯爆炸、沖擊等)作業下,濃度可達到爆炸界限,當電器設備漏電產生火花、爆破產生火焰及瓦斯爆炸等引爆火源存在時,就會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或煤塵參與爆炸事故。
2)煤塵爆炸時會產生高溫、高壓、有毒有害氣體,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和巷道的破壞,強大的沖擊波會造成風流逆轉,通風系統紊亂,可能引起其他地點連續爆炸。
3)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風巷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將影響本采區內,當引起連續爆炸時將擴大影響范圍,直至影響整個礦井。進風井附近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將影響其回風流中的所有工作地點,反風不及時將影響整個礦井。
4)煤塵能夠在完全沒有瓦斯存在的情況下爆炸,對于瓦斯礦井,煤塵則有可能參與瓦斯同時爆炸。煤塵或瓦斯煤塵爆炸都將給礦山以突然性的襲擊,釀成嚴重災難,不管礦井任何一個地點發生了煤塵爆炸,其破壞程度往往比瓦斯爆炸嚴重。
(3)煤塵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煤塵源產生于采煤工作面和煤巷的爆破、采掘機械裁割,以及煤炭在裝載、運輸、轉載、卸載過程中。煤塵堆積區受到沖擊、摩擦、震動或因風速過高揚起。煤塵沉積及浮游煤塵超標的地點容易發生爆炸。容易積聚煤塵地點一般如下:
1)礦井:煤倉、罐籠翻車點、主運輸巷輸送機頭及機尾、總回風巷、礦車運輸裝卸點、運煤轉載點等。
2)采區:回風巷、采區輸送機頭及機尾,采區運煤轉載點、礦車運輸裝卸點等。
3)綜采工作面:機組截割煤、刮板輸送機轉載點、破碎機、放頂煤、遷移支架、回風順槽等。
4)機掘巷道:機組截割煤、轉載點等。
5)炮掘巷道:爆破落煤、轉載點、礦車裝卸點等。
引燃、引爆煤塵熱源有各類明火、失爆電氣設備、摩擦火花、靜電火花、撞擊火花、瓦斯爆炸火焰、明炮、糊炮等。
(4)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爆炸事故季節性不明顯。
(5)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爆炸前,事故地點浮游煤塵濃度一定達到爆炸界限,并且有引爆火源,爆炸時一般都會有強大的爆炸聲和連續的空氣震動,產生很強的高溫氣浪。
爆破器材庫爆炸事故:
(1) 事故危險性分析
炸藥雷管爆炸后會產生高溫、高壓、有毒有害氣體,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和巷道的損壞。強大的沖擊波會造成風流逆轉,通風系統紊亂,同時也易引起火災。
(2) 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事故出現的季節不明顯。在一定情況和條件下,都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
3.1.2 煤(巖)與瓦斯(CO2)突出事故
(1)事故類型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壓出、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傾出等類型。各礦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判斷可能發生突出的形式。煤與瓦斯突出還可能引發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等繼發性事故。
其它突出與煤與瓦斯突出類似,現對煤與瓦斯突出進行介紹。
(2)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分析
根據大量突出資料的統計分析表明,煤與瓦斯突出具有一定的規律性。各礦應根據本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規律,分析各采掘工作面作業的危險程度:
1)突出一般發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后,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數增多、強度增大,每個煤層始突深度有較大的差別。
2)突出一般發生在地質構造附近,如斷層、褶曲扭轉和火成巖侵入區附近。
3)突出一般發生在集中應力區,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進工作面接近時、煤層留有煤柱的相對應上方和下方煤層處、回采工作面的集中應力區等。
4)突出次數和強度隨煤層厚度特別是軟分層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層傾角愈大,突出危險性也愈大。
5)在許多情況下,突出危險隨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增加而增加,所以常測量瓦斯含量和壓力來作為輔助指標分析突出危險性。
6)突出煤層的特點是強度低,而且軟硬相間,透氣性系數小,瓦斯的放散速度高,煤的原生結構遭到破壞,層理紊亂,無明顯節理,光澤暗淡,易粉碎。如果煤層的頂板堅硬致密,突出危險性增大。
7)大多數突出發生在爆破和落煤工序。
(3)煤與瓦斯突出易發生的區域、地點
1)采煤、掘進工作面,其中大多數發生在掘進工作面。
2)上山掘進頭、煤層平巷及石門揭開煤層時,特別是石門揭開煤層時,突出強度最大,次數最多。
3)地質構造變化的地區。
4)外力沖擊作用下,如爆破、打鉆、破煤等都容易誘導突出。
5)煤層厚度變化的地區。
6)圍巖致密而干燥的厚煤層容易發生突出。
7)采掘工作形成的應力集中地帶容易發生突出。
(4)煤與瓦斯突出的危害
煤與瓦斯突出是指煤礦地下采掘過程中,由于地應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在很短時間(數分鐘)內,破碎的煤(巖)和瓦斯(甲烷、二氧化碳)由煤體或巖體向采掘工作空間突然噴出的異常動力現象。它表現出來的危害主要包括:
1)煤與瓦斯突出使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在突然間充滿大量的高濃度瓦斯,造成人員窒息,遇火會發生瓦斯爆炸。
2)突出造成一定的動力效應,可以摧毀支架,破壞設施、設備。
3)瞬間突出的瓦斯、碎煤(巖)流能破壞通風系統,造成風流紊亂或短時逆轉。
4)突出的煤炭使巷道堵塞,生產系統受到破壞,巷道通風阻力增大,
甚至造成礦井停產。
(5)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季節
煤與瓦斯突出一般多發生在冬春交際和秋冬交際的時間段,這兩個時間段氣候變化較大,從而引發氣壓變化,導致煤(巖)層中煤與瓦斯所受壓力的變化,改變平衡機理,造成事故發生。
(6)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1)有聲征兆
(1)煤層中有煤炮聲,煤層變形發出劈裂聲、鞭炮聲、機槍聲、悶雷聲或遠處的雷鳴聲,聲音由遠到近、由大到小,間隔時間的長短也不一致。
(2)支架折斷聲。發生突出前,因頂板壓力突然增大,支架出現嘎嘎響聲,發出劈裂折斷聲。
(3)煤層或巖層的破裂聲。有時煤層內出現破裂,引起煤壁震動、開裂響聲等。
2)無聲征兆
(1)煤層構造方面表現為煤層層理紊亂,煤變軟、暗淡無光、變干燥、無光澤、易粉碎。
(2)煤層受擠壓褶曲、傾角變大、變陡,煤層突然增厚或變薄,煤層破壞嚴重并常常伴隨斷層出現等。
(3)礦壓顯現方面表現為壓力增大,使支架變形、斷裂,煤壁外鼓、片幫、掉渣,頂、底板出現凸起,炮眼變形,打鉆時垮孔、頂鉆、夾鉆桿、鉆機過負荷等。
(4)其他方面的征兆有瓦斯涌出異常、忽大忽小,煤塵增大,空氣氣味異常、悶人,氣溫異常,打鉆噴瓦斯、噴煤粉等。
上述突出征兆并非每次突出時都會出現,很可能只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
3.1.3 火災事故
(1)火災事故危險性分析
火災的燃燒會消耗風流中的氧氣,使風流中的氧氣濃度下降,產生大量的熱能、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礦井火災如果發生在容易積存瓦斯的采空區、巷道高冒區,還存在誘發瓦斯爆炸的危險,嚴重威脅著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
(2)井下火災易發生的地點
1)內因火災
①有大量遺煤而未及時封閉或封閉不嚴的采空區、停采線附近。由于密閉墻質量差,位置不合理,或長期失修,墻內有浮煤堆積,當出現持續漏風供氧時,就可能發生自燃火災。停采線是壓差較大的漏風通道,碎煤較多,尤其是易自燃的厚煤層開采時,停采線附近發火更加嚴重。
②通風不良的亂采亂掘處、冒頂處。煤層巷道冒頂或煤層巷道的砌碹質量不高或壁后充填不實,產生持續供氧條件而造成孔洞內煤壁自燃。
③巷道兩側和遺留在采空區內受壓的煤柱。采用留煤柱護巷的礦井,由于煤柱的尺寸不合理,在采動壓力作用下,煤柱被壓破裂、坍塌。另外,在回柱放頂后煤柱兩側冒落不實,出現許多漏風通道,沿進、回風巷兩側(或一側)附近出現一些漏風氧化儲熱的地點,所以極易發生自燃。
④綜采放頂煤工作面和厚煤層分層開采以及急傾斜煤層開采采出率低、丟煤多的采空區。易自燃厚煤層的下分層開采時,人工頂板下的工作面進、回風巷與人工頂板中的裂隙形成了低速漏風供氧條件,如果上分層采空區內遺留大量浮煤,就會導致煤炭自燃。所以,厚煤層的下分層工作面的進、回風巷周圍是容易發生煤炭自燃的地點。
⑤巷道內堆積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頂、片幫處。
⑥斷層帶附近。在斷層帶附近,煤層及頂板多為破碎狀態,易堆積浮
煤。同時工作面遇斷層時要留保護煤柱。因此,在放頂后斷層帶漏風量較大,造成供氧條件,所以該地點容易自燃。
⑦溜煤眼及聯絡巷。煤層巷道有時采用雙巷掘進,隔一定距離開一個聯絡巷;主要巷道與配風巷之間存在聯絡巷;各分層回采巷道之間、采煤工作面之間多用風眼或溜煤眼連通。這樣造成煤層采過后密閉墻較多,如果通風管理差,易造成漏風,使溜煤眼和聯絡巷內發生煤炭自燃。
2)外因火災
帶式輸送機機頭和機尾及底部浮煤、明火作業點、機電硐室、放炮作業點及由其他事故引發的火災事故等。
(3)火災預兆
1)內因火災征兆
①井下火區附近的空氣溫度以及從火區流出的水的溫度高于正常情況下的溫度。
②巷道壁幫出現水珠,是煤在低溫氧化過程中產生熱量,由于熱量的集聚,提高了煤體的溫度,使水分蒸發,因而巷道中的濕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氣中呈現霧狀,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一般把這種現象叫巷道煤壁“出汗”。但應注意,有這種現象的地方不一定都是煤炭自燃的初期征兆,因為在冷熱兩股氣流匯合的地方,也會在巷道中出現霧氣和“出汗”現象。
③在巷道中如聞到煤油、汽油和松節油氣等芳香族氣味時,尤其當聞到煤焦油的惡臭時,表明煤炭自燃已發展到嚴重程度。
④煤炭自燃過程中會產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導致氧氣濃度降低,使人產生悶熱、憋氣、頭痛、四肢無力、疲勞等癥狀。
⑤開采淺層煤時,可看到從地表塌陷裂隙中逸出水汽并能聞到煤焦油味;冬季可以見到地表塌陷區的積雪先融化。
壓人式通風的礦井,如在采空區發生火災,征兆不明顯,不容易及時發現。
為了盡早而準確可靠地發現井下自燃火災,應及時在井下取空氣樣進行化驗,分析空氣成分的變化,如發現一氧化碳及乙炔、乙烯等,且是持續存在的,其濃度隨時間逐漸增加,則可斷定煤炭已自燃。
總結礦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來氣(水蒸氣)、后來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發濕(水珠)、后發干(溫度升高后水分被蒸發);不是著火,就是冒煙。
2)外因火災的征兆
①安裝帶式輸送機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他氣體濃度異常。
②輸送機下浮煤較多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他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③機電硐室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他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④絕緣老化、漏電現象頻繁、負荷過大、溫度升高的電纜和其他電氣設備。
3.1.4 水災事故
在礦井生產和建設過程中,地面水與地下水都可能通過各種途徑流人礦井中。進入礦井的水就稱為礦井水。凡影響生產、威脅采掘工作面或礦井安全的使礦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沒的礦井水,都叫礦井水害。
(1) 水害事故危險性分析及可能發生的水害類型
礦井水災發生的條件,一是有較大的水源;二是有導水通道。水源有地表水(包括河湖水庫、降雨洪水等),地下水(包括含水層水和采空區積水等)。導水通道有斷層、陷落柱、封閉不良鉆孔,采動形成的冒落裂隙帶,廢棄的井巷等。礦井水害的辨識主要是研究水源及其水動力的關系。
(2)水害類型
水害是礦井主要災害之一。水害可能造成突水淹井,巷道和設備破壞,井下人員群死群傷和巨大經濟損失。近期,我國煤礦礦井水害事故頻發,突水淹井事故時有發生,必須采取措施嚴加防范。可能發生的礦井水害有地表水害、老窯水水害、孔隙水水害、巖溶水水害、巖溶水水害幾種。
(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礦井水害事故與季節關系較大。在雨季、汛期,地表降水增加,含水層水源得到補充,水壓加大,礦井水害在這個季節的發生相對較多。
(4)礦井水害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井下易發生突水事故的地點是礦井正常生產的采煤、掘進工作面。當采掘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與地表水、地下水或老空水溝通時,就會發生突水事故。
1)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采空區頂板自然垮落,采空區上覆巖層乃至地表產生破壞、變形,自下而上形成了垮落帶、導水裂隙帶和彎曲下沉帶。垮落帶及裂隙帶遇到強含水層或老采區、老窯、老巷道積水,水會沿裂隙帶空隙流人井下,造成突水事故。若導水裂縫帶高度到達地表,與地表的江、河、湖泊、塌陷坑、水庫、人工水池等貫通,也會造成突水事故。
2)急傾斜煤層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推進中,采空區不僅煤層頂板垮落,底板也垮落。如果距煤層底板很近,垮落底板中有強含水巖層,也可能會出現透水事故。急傾斜煤層采空區垮落,上覆巖層重復垮落,幾乎全是垮落帶,塌陷地表形成漏斗,地下水、地表水直流井下。因此,急傾斜煤層地面塌陷坑呈漏斗形,地面積水只要在塌陷漏斗內,就會連同地面水、沖積層水、流砂層水連泥加水順漏斗突然竄人井下,造成重大突水事故。
3)采煤工作面遇到封孔質量不好的鉆孔,而且是穿透含水巖層的鉆孑,如果在采煤過程中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力,也會造成透水事故。
4)掘進工作面在掘進過程中,遇到情況不清的老窯水、采空區水、老巷道積水、鉆孔水、斷層水、陷落柱水、石灰巖溶洞水、砂巖水等,同樣是易發生透水事故的地點。
5)掘進工作面在礦井開采上限接近煤層露頭位置進行掘進時,切記不能冒頂,冒頂容易造成沖積層、流砂層的水流人井下。如果離地表太近,同樣也能使地表水涌入井下造成透水事故。
(3)礦井發生突水事故的預兆
1)煤層發潮、發暗。由于水的滲人,使得煤層變得潮濕、暗淡。如果挖去表面一層,里面仍如此,說明附近有積水。
2)巷道壁或煤壁“掛汗”。具有一定壓力的水透過煤巖體的細微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煤巖壁上凝結成水珠的現象,稱為“掛汗”。透水預兆中的“掛汗”與其他原因造成的“掛汗”有所不同。透水預兆中頂板“掛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壓欲滴”之勢;而煤炭自然發火預兆中的“掛汗”為水蒸氣凝結于煤巖壁上所致,多為平形水珠;另外,井下空氣中的水分遇到低溫的煤巖體時,也可能凝結成水珠。區別“掛汗”現象是否為透水預兆的方法是剝離一層煤壁面,仔細觀察所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濕,若潮濕則是透水預兆。
3)工作面溫度降低,煤壁發涼。采掘工作面接近有水區域時,溫度會驟然下降、空氣變冷,人進入后有涼爽、陰冷的感覺。但應注意,受地熱影響大的礦井,地下水的溫度較高,當采掘工作面接近積水溫度較高的積水區時,煤巖壁的溫度和空氣的溫度反而升高。
4)煤壁“掛紅”。這是因為當積水中含有鐵的氧化物時,煤巖壁上所掛之“汗”呈暗紅色,故稱為“掛紅”。一般這是接近老窯水的征兆。
5)發出水叫聲。含水層或積水區內的高壓水在向煤壁裂隙擠壓時,與煤壁摩擦會發出“嘶嘶”聲響,說明采掘工作面距積水區或其他水源已經很近,若是煤巷掘進,則透水即將發生。
6)出現霧氣。當采掘工作面氣溫較高時,從煤巖壁滲出的積水就會被蒸發而形成霧氣。
7)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這是因為積水區常常有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逸散出來的緣故。
8)頂板來壓,淋水加大,如落雨狀;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并出現滲水。
9)出現壓力水流(或稱水線)。這表明離水源已經較近,應密切注意水流情況。若出水渾濁,說明水源很近;若出水清凈,則水源尚遠。
10)打鉆時發覺鉆孔底松軟或鉆孔有水流出,說明接近透水區。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突水前都會全部出現,有時可能發現一個或幾個,極個別情況甚至不出現。因此,必須密切注意,認真分析。
3.1.5 頂板事故
(1)頂板事故危險性分析
頂板災害有時也稱為圍巖垮塌,通常包括冒頂、片幫、地板鼓起和沖擊地壓危害等,其危害的發生,主要取決于圍巖力學性質和采取的圍巖控制措施,以及頂板管理措施的有效性。頂板災害是煤礦多發生性事故。礦井頂板事故會引起大面積來壓,造成工作面巖石垮落,片幫冒頂,支架和設備損壞,人員傷亡。也可能造成有毒有害氣體噴出,引發爆炸和燃燒繼發事故。
(2)頂板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冒頂災害事故多發生在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巷道維修處和其他地點。在地質構造復雜頂板管理困難的地區,如斷層帶、褶曲帶、沖刷帶、裂隙發育帶、陷落帶附近是礦井頂板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冒頂事故季節性不明顯,一般在年末、雨季和節假日,因為人的心理因素影響,違章行為可能增加,造成事故可能性較大。
(4)礦井頂板事故預防措施
1) 礦井頂板和支護方式分類
頂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掘過程中,由于圍巖破壞、支護失效而引起頂幫垮塌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或中止生產的事故。
礦井頂板類型:
礦井煤層頂板巖層一般由砂巖、粉砂巖、泥巖、頁巖、黏土巖或石灰巖等組成。按頂板與煤層相對位置及垮落難易程度,可將煤層頂板分為偽頂、直接頂和基本頂。
頂板支護方式:
采煤工作面頂板的支護形式按結構分,有單體支柱和由柱及梁組成的支架(棚子);按材料分類,有金屬支架和木支架;按工作原理分,有摩擦式金屬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及液壓支架。
采空區頂板控制方法:
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時,頂板懸露面積不斷增加,工作面壓力也逐漸加大。為了使采煤工作面正常生產,必須對采空區懸露的頂板及時處理。采空區的頂板處理方法,主要根據頂板巖層性質、巖層厚度和開采煤層的厚度等因素選擇。我國大部分礦區采用全部垮落法,少數采用緩慢下沉法及煤柱支撐法。
A、全部垮落法。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松軟、容易垮落的頂板,近來又應用到堅硬頂板中。
B、緩慢下沉法。這種方法利用塑性頂板彎曲下沉直至與底板接觸來維護采空區頂板,適用于薄煤層,尤其是具有底鼓性質的底板更為適宜。
C、煤柱支撐法。這種方法是每當工作面推進一定距離后,留下適當寬度的煤柱來支撐頂板或切斷頂板,在煤柱的另一側重新開切眼進行回采。煤柱的寬度和間距根據頂板巖性和煤質的軟硬程度來確定。
2)頂板事故的分類及常見發生地點
頂板事故的分類:
頂板災難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如果預防不當、管理措施不到位,將會造成事故。采空區、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巷道受巖石壓力的影響,都可能引發地壓災難。頂板災難通常表現為采煤工作面頂板大范圍垮落、陷落和冒落,采空區大范圍垮落或陷落,巷道或采掘工作面的片幫、冒頂或底板膨脹,立井井壁破裂、井筒涌沙、巖幫片落,地表沉陷等。
1)采煤工作面頂板大范圍垮落、陷落和冒頂,使采煤工作面無法正常生產,損壞支架,破壞進、回風巷道,造成采煤工作面人員傷亡;破壞采煤工作面內的設備和礦井的正常通風,造成生產秩序的紊亂;造成排水系統破壞,引起水害,破壞礦井的供電系統等。
2)巷道或掘進工作面的片幫、冒頂,會造成巷道內人員傷亡,破壞巷道內的設備、設施和巷道支護等。
礦井頂板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煤礦頂板事故按常見發生地點分類如下。
1)大面積冒頂事故易發地點,
所謂大面積冒頂事故,是指相對局部冒頂而言,災難面積較大的冒頂事故。在采煤工作面開始推進后,隨著采空區的不斷擴大,工作面和采空區上方的基本頂礦山壓力也不斷增大,即常見的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如果這時不采取相應的措施(如采空區頂板懸露面積過大,沒有強制放頂等)或采取的措施不當(如工作面支架支撐力過小,未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支護等),都會引發大面積冒頂事故。
大面積冒頂有以下易發地點:
A頂板堅硬且采空區頂板懸露面積過大、沒垮落的采煤工作面。
B地質構造帶附近。當采煤工作面遇到地質構造帶,頂板失去了原有的塑性和完整性,造成大塊巖體下滑、垮落。
C局部冒頂附近。
D頂板淋水附近。由于頂板含水,硬度下降,裂隙張開,頂板完整性被破壞。
2)局部冒頂事故易發地點
局部冒頂事故通常是由于頂板破碎斷裂(垮塌)而導致支護失效或沒有支護(空頂)所引起的。在采煤過程中發生冒頂的主要原因是頂板破碎沒有及時支護或及時支護但質量不合格;在回柱過程中發生冒頂的主要原因是回柱操作方式及順序不合理。
局部冒頂主要發生在以下地點:
A地質構造帶附近。地質構造帶(如向斜、背斜軸部、褶曲軸部)、頂板巖石破碎帶及斷層附近容易發生局部冒頂。
B上、下出口附近。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控頂范圍比較大,隨工作面移動需拆除巷道支架,并重新架設,由于支架的初撐力較小,在采動的影響下,使直接頂下沉、松動、破壞,容易發生冒落造成局部冒頂。
C煤壁附近。工作面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頂一是由于采動、爆破后,頂板容易形成各種劈裂,造成游離巖塊或遇破碎頂板,支護不及時而發生局部冒頂;二是在炮采工作面,因炮眼角度、裝藥量不當,崩倒支架發生局部冒頂;三是基本頂來壓,因煤壁片幫形成局部無支護而發生局部冒頂。
D放頂線附近。當回撤壓力大的支柱時,往往柱子一倒頂板就冒落,再由于斷層、層理等切割形成的較大游離巖塊會因回柱而回轉冒落,推倒工作面支架,造成局部冒頂。同樣,在金屬網下回柱放頂時,若網上有大塊游離巖塊,也會因回柱而推垮支架,造成局部冒頂。
(5)發生頂板事故的預兆
大面積冒頂的主要預兆:
1)頂板的預兆
A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有時發出悶雷聲,這是由于頂板斷裂造成的。在頂板突然來壓和工作面總支撐力較低時,工作面頂板下沉量會突然增加,頂板沿煤幫方向會出現裂隙,原有裂隙張大,甚至產生臺階下沉。
B頂板大面積來壓時,在破碎頂板處連續掉渣,巖粉末下落,巖塵飛揚。如完整頂板有頂煤時,煤和頂板離層脫落。
C在偽頂和假頂下,有大量的煤屑和碎矸石下落卷起塵霧。
D當頂板比較堅硬時或初次放頂后,采空區內的頂板有時較大面積不垮落。為了預報采空區頂板活動情況,在采空區沿傾斜方向每隔20~30m留一根木頂柱,砍去2/3缺口作為信號柱,當頂板來壓時,信號柱被壓彎折斷,
2)煤幫的預兆
A由于冒頂前頂板壓力增大,工作面及周圍巷道煤幫受壓增高,造成煤質變酥,片幫增多。
B在工作中使用電鉆打眼比平時省力。
C采煤機工作用電負荷減少等。
3)支架的預兆
A使用木支架時,支架大量被壓壞或折斷,并發出響聲;使用金屬支柱時,耳朵貼在柱體上,可聽見支柱受壓后發出的聲音。
B當頂板壓力繼續增加時,活柱迅速下縮,連續發出“咯咯”的聲音;若工作面留有底煤或頂板較軟、破碎時,支架有插底及鉆頂現象。
C工作面使用鉸接頂梁時,在頂板沖擊壓力的作用下有“飛楔”現象,即楔子被擠出或彈出。
D瓦斯及淋水的預兆
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量增加。
局部冒頂的預兆:
1)響聲。木支柱發生劈裂聲,緊接著出現折梁斷柱現象;金屬支柱的活柱急速下降(或下縮),也發出很大的聲響;有時還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時的悶雷聲。
2)掉渣。頂板嚴重破裂時,折梁斷柱現象增加,繼而出現頂板掉渣現象,掉渣越多時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3)煤壁片幫。冒頂前片幫煤比平時增多。
4)裂縫。當頂板裂縫加寬加深時,就有可能發生冒頂。
5)漏頂。因背頂不嚴或支架不牢出現的漏頂現象,如不能及時處理,當頂板巖石繼續冒落時,就會出現沒有聲響信號的大冒頂。
6)頂板出現離層。頂板快要冒落時,常出現頂板離層現象,要用敲幫問頂的辦法判斷。即操作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長鋼桿先捅掉破碎的煤和巖石后,再用斧、鎬或鋼桿敲打頂板,如果聲音清脆,則表明頂板完好;如果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說明上下巖層之間已經離層。當離層很厚時,則不好辨認,這時要用震動問頂法,用左手按住頂板,右手用工具敲擊,如果左手感到輕微震動,則頂板發生離層,要立即加強支護。
7)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8)有淋水的工作面,淋水量有明顯的增加。
3.1.6 機電運輸事故
供電系統停電事故:
供電系統主要由系統電源、地面變電站(所)、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及通風、排水、提升、運輸等主要系統的供配電設備組成。
(1)供電系統停電事故類型
1)架空電源線路事故,主要有斷線、接地、短路等。
2)開關設備電氣回路故障,主要有觸頭發熱燒毀、斷路器表面污閃放電及缺油爆炸、互感器絕緣擊穿、二次回路受潮短路等。
3)變壓器事故,主要有內部線圈匝間短路、線圈接頭斷線、引線或絕緣套管間兩相線圈短路和鐵心故障等。
4)電纜線路事故,主要有單相接地、相間絕緣擊穿短路、接線盒相間絕緣擊穿短路等。
(2)危險程度分析
以上供電事故的發生,都有可能使電源開關跳閘,造成全礦井或區域停電,致使通風、排水、提升等用電設備停止運行,若停電時間過長,極易造成瓦斯積聚,可能引起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火災等事故;礦井水不能排出,可能引起水害事故,均嚴重威脅礦工人身安全和礦井生產安全。
(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1)架空線路及開關跳閘事故多發生于2、3月份或秋冬霧濕和雨季、5~9月的雷雨大風季節。事故原因主要有霧濕使線路絕緣下降;雷電直擊架空線路造成斷線、絕緣子炸裂等并侵入變電站內,使系統過電壓;大風使電力線路持續大幅擺動或震蕩,引起相間閃絡跳閘,或燒傷導線;線路老化使鋼心斷蝕、接頭松動發熱等。
2)開關設備電氣回路事故多發生于2、3月份或秋冬霧濕和小雨氣候季節。事故原因主要有霧濕使電氣設備表面污閃、二次回路受潮短路等,并易造成繼電保護或斷路器誤動作等。
3)變壓器事故多發生于夏季用電高峰。事故原因主要有環境氣溫過高及過負荷,使變壓器內部元件接頭發熱、線圈絕緣降低引起閃絡及過電壓等。
4)電纜線路事故一年四季均可能發生。事故原因主要有過負荷使絕緣老化、霧濕侵入接頭內擊穿絕緣、外力造成機械損傷等。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1)架空線路及開關跳閘事故的預兆主要有霧濕使線路污閃引起絕緣下降;雷電直擊架空線路造成斷線、絕緣子炸裂等并侵入變電站內,使系統過電壓;大風使電力線路持續大幅擺動或震蕩,引起相間閃絡跳閘,或燒傷導線;線路老化使鋼心斷蝕、接頭松動發熱等。
2)開關設備電氣回路事故的預兆主要有霧濕使電氣設備表面污閃、二次回路受潮短路等,并易造成繼電保護或斷路器誤動作等。
3)變壓器事故的預兆主要有環境氣溫過高及過負荷使變壓器內部元件接頭發熱、線圈絕緣降低引起閃絡及過電壓等。
4)電纜線路事故的預兆主要有過負荷使絕緣老化、霧濕侵入接頭內擊穿絕緣。
電氣事故:
(1)電氣事故類型
電氣事故包括觸電事故、漏電事故以及電氣設備事故。其中觸電事故在電氣事故中最為常見,可在短時間內造成嚴重后果,死亡率極高。
煤礦井下常見的觸電事故類型有:
1)人身觸及已經破皮漏電的導線或由于漏電而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造成觸電傷亡。
2)停電檢修時,由于停錯電或維修完畢后送錯電而造成維修人員觸電傷亡。
3)誤送電造成觸電傷亡。
4)違反有關規程規定進行帶電作業,造成觸電傷亡。
5)在停車場乘坐煤車時,電車的直流架空線沒有斷電,或違章爬乘煤車時觸及帶電的架空線而觸電傷亡。
6)在設有電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屬長釬子或金屬撬棍并高高翹起,以致碰架空線而觸電。
7)高壓電纜停電以后,由于電纜的電容量較大,還儲有大量電能,必須放電。如果沒有放完電就去觸摸帶電的火線,必然要造成觸電傷亡,并且電纜越長越危險。
提升運輸系統事故: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于頂板事故而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運輸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設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運輸傷亡事故主要有以下幾類:
1、立井提升事故。
2、帶式輸送機運輸事故。
3、刮板輸送機傷人事故。
4、傾斜井巷運輸事故。
5、機車運輸行車傷亡事故。
6、架空乘人裝置(猴車)運送人員事故。
7、無軌膠輪車傷亡事故。
(1)提升運輸事故特征
1)立井提升事故特征
立井提升主要用于升降人員、運送設備物料、礦井排矸、提升煤炭,因用途不同又分為副井和主井。立井提升可能發生的提升事故有斷繩、暾罐、礅箕斗、過卷、人員及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及其他傷害等。
A.斷繩
鋼絲繩使用后期發生斷繩事故的幾率較大,斷繩事故可能導致提升容器和井簡裝備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引起斷繩事故的主要原因及征兆主要有:使用不合格鋼絲繩或鋼絲繩安全系數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超過規定;松繩、過卷、過速、限速、滿倉等保護裝置失靈;在特殊情況下鋼絲繩打彎、擠壓、撞擊變形、重物砸擊或受猛烈拉力伸長而不能及時更換;摩擦輪多繩提升鋼絲繩各繩的張力不均和不按規定更換等。
B.暾罐、暾箕斗、過卷
暾罐、暾箕斗和提升容器過卷損壞井架,導致財產損失,人員傷亡。造成暾罐、暾箕斗、過卷的主要原因有:制動裝置不完好或不符合規定;液壓站油質過濾不良,雜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暢、閥組拒動致使不能可靠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氣制動失效;超載運行引起制動失靈;摩擦式提升鋼絲繩打滑;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C.人員及物體墜落
人員及物體墜落是指由操作或防護不當(或沒有防護)、保護失靈(如防 墜器)、管理不善、違反規定等造成的人員、設備、礦車等從罐籠墜入井筒的 事故。可能導致設備損壞、人員傷亡。該類事故可能發生在上、下井口人員乘罐時,也可能發生在人員、設備、物料的提升過程中。
D.火災
立井提升火災主要是指由機電設備不防爆、無“MA’’標志或存在失爆現象、電氣設備不完好、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引起的電氣火災,可能導致電氣設備損壞、人員傷亡。該類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為車房、上下井口或井筒。
E.物體撞擊
物體撞擊主要是指由于防護不當(或沒有防護)、設施不健全(如副井冬季無暖風設施,井架、井筒結冰墜落傷人)、違章作業等在井口或井筒墜物導致的物體撞擊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
F.其他危害
在立井提升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觸電、雷擊、突然失電、過速、提升容器卡阻、帶繩下滑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對設備、人員的傷害。
(2)帶式輸送機事故特征
煤礦井下帶式輸送機運輸系統在煤礦主要擔負著運輸煤炭的重要運輸任務,具有運距長、運量大的特點,是煤礦井下主要的大型固定設備之一。帶式輸送機運輸系統包括供電控制系統、機械傳動系統、轉載點的接煤部位和卸煤部位,按輸送機種類可分為鋼絲繩牽引膠帶輸送機、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采面膠帶輸送機。由于帶式輸送機運輸距離遠,地質條件復雜、環境惡劣,并且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許多安全隱患,常發生的事故主要有機械傷害、斷帶、斷繩、飛車、倒車等事故。
A.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動部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各種形式的傷害。機械傷害是原煤運輸過程中常見的傷害之一,膠帶輸送機各處的轉動部位均可能造成機械傷害,造成人體肢體傷殘、直至死亡。
B.觸電傷害
a地點: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供電線路、電氣設備等周圍。
b傷害方式:有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傷害,形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c傷害途徑:直接傷害、間接傷害和電流灼傷。
d觸電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帶電作業、誤操作引起短路、檢漏、接地保
C.火災
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運輸系統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輸送機的轉動設備的附近、電氣設備本身和附近。
火災可能發生的環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a輸送帶負荷過大、輸送帶打滑摩擦、輸送帶跑偏、托輥不轉、燒焊作業防護不當等原因有可能引起火災。輕者毀壞設備,重者造成人員窒息傷亡。
b電氣設備失爆、電纜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可能引起電氣火災,可能造成電器設備損毀或人員傷亡。
c敷設輸送機煤巷,因未采用不燃性支護,因煤炭自燃或其他外因火災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
d輸送機液力偶合器未按規定注入規定的難燃液,當帶負荷過大時液力偶合器內液體溫度達到燃點起火噴出引起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
D.鋼絲繩芯輸送機斷帶事故。礦井下帶式輸送機由于受到意外外力的作用時或由于本身輸送帶的輸送帶及接頭質量較差時容易造成斷帶事故,運行中的輸送機斷帶危險性較大,將造成巷道、設備的損毀和人員傷亡。
(3)刮板輸送機事故特征
刮板輸送機在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諸多危險因素,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等。
1).機械傷害
刮板輸送機的機械傷害主要指刮板輸送機的轉動(靜止)部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傷害。其形式主要有:刮板輸送機斷鏈傷人;運送作業規程規定以外的物料頂傷人員;人員與刮板輸送機轉動部位接觸造成的夾擊、碰撞、剪切卷人、絞、碾、刺、割等形式的傷害;人員違章蹬乘刮板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漂鏈彈傷人員等。機械傷害可能造成人體肢體傷殘,直至死亡。
2).起重傷害
安裝或更換刮板輸送機部件時,需要起吊部件,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幾率較大,其原因主要為起吊時牽引鏈或鋼絲繩斷裂、部件滑脫、碰撞等,可能導致損壞設備、人員傷亡等。
3).觸電傷害
A地點: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刮板輸送機的供配電線路、電氣設備等。
B傷害方式: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等。
C傷害途徑:直接傷害、間接傷害、電流灼傷。
D觸電產生的主要原因: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誤操作引起短路等。
4).火災
刮板輸送機生產運轉系統可能發生火災部位為刮板輸送機的附屬電氣設備、液力偶合器等。火災可能發生的環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A電氣設備失爆、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違章操作引起的電火花等可引起電氣火災,可能造成電氣設備毀壞或人員傷亡。
B刮板輸送機液力偶合器未按規定注入規定的難燃液,當帶負荷過大時液力偶合器內液體溫度達到燃點起火噴出引起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
5).其他危害
在刮板輸送機生產運轉過程中,還存在著可能因液力偶合器未使用合格的易熔合金塞、防爆片造成爆裂及液力偶合器無防護罩,噴出的油(液)質灼傷人員、噪音等危險、有害因素。
傾斜井巷運輸是利用絞車通過鋼絲繩牽引礦車在傾斜的軌道上運行,主要是運送人員、設備和物料。傾斜井巷運輸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機械傷害、觸電、運輸過程中的掉道事故、運輸跑車事故、人員違章傷亡事故、過卷事故等。
(4)傾斜井巷運輸事故特征
1) 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碾壓、搓、擠壓、碰撞等形式的傷害。機械傷害事故可能造成人體的傷殘。
2) 觸電事故
A地點: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配電線路、電氣設備等。
B傷害方式:由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傷害,形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C傷害途徑:直接傷害、間接傷害和電流灼傷。
D觸電產生的原因:不按規定操作電氣設備,檢修電氣設備不停電,誤操作引起短路,人體過于靠近帶電體,電纜絕緣層老化。
3) 礦車掉道事故
礦車掉道是指絞車在運行過程中礦車或者人車車輪對脫離軌道造成不能正常運行的事故。掉道事故多發生在軌道的道岔、變坡點、曲線段,并對軌道、運輸設備、鋼絲繩造成一定的破壞;礦車或人車掉道易造成運輸生產中斷、零星人員傷亡、設備及軌道損壞,一般不會造成重特大事故。
4) 運輸跑車事故
跑車事故發生的原因為連接件脫落、連接件斷裂、斷繩、絞車閘失靈及斜巷人車制動機構失靈,造成礦車及人車高速下滑的事故,運輸跑車事故會造成現場人員傷亡,甚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5) 人員違章傷亡事故
人員違章傷亡事故多發生為蹬鉤、扒車、跳車,違反“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人員違章事故易造成現場人員傷亡。
6) 過卷事故
過卷就是提升容器被提到正常停車位置時沒有停車,而是超越正常停車位置繼續上提或下放,防過卷保護又不起作用,使提升容器與安全防護裝置相撞,造成人員傷亡、提升容器損壞。
機車運輸是煤礦井上、下的主要平巷運輸設備,主要用于運送人員、物料和煤炭,機車運輸系統在運行中存在一定的危險、有害因素,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和機車掉道、機車追尾、機車蹭幫等事故。
(5) 機車運輸事故特征
1).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碾壓、搓、擠壓、碰撞等形式的傷害。機械傷害事故可能造成人體的傷殘。
2).起重傷害
在機車運輸系統的修理間、蓄電池機車的充電硐室有很多起重設備,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幾率較大。其傷害因素主要表現為牽引鏈斷裂或滑動件滑脫、碰撞、突然停車等。
3).觸電事故
A地點: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充電變電所、充電硐室、配電線路、電氣設備等。
B傷害方式:由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傷害,形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C傷害途徑:直接傷害、間接傷害和電流灼傷。
D觸電產生的原因:不按規定操作電氣設備,檢修電氣設備不停電,誤操作引起短路,人體過于靠近帶電體,電纜絕緣層老化和人體接觸架空線路。
4)機車掉道
機車掉道是指機車在運行過程中輪對脫離軌道造成不能正常運行的事故。機車掉道易造成運輸生產中斷、零星人員傷亡、機車設備及軌道損壞,一般不會造成重特大事故。
5)機車追尾
機車追尾是指機車運行過程中同一軌道的后列機車與前列機車相撞。其原因主要是列車超速行駛,不按信號指令行車或調度信號錯誤等,易造成運輸生產中斷、人員傷亡、機車設備及軌道損壞等事故。
6)機車蹭幫
機車蹭幫是指并列運行的機車在運行過程中車體之間發生碰撞摩擦或者機車運行過程中與巷道及巷道兩側的管線相碰撞摩擦。主要原因是巷道變形嚴重引起軌道安全距離不夠,易造成運輸生產中斷、人員傷亡、機車設備及軌道損壞等事故。
(6)架空乘人裝置事故特征
架空乘人裝置俗稱猴車,是煤礦井下輔助運輸設備,主要用于運送人員。架空乘人裝置在運轉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險因素,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機械傷害、觸電、掉繩、掉座、抱索器松動、吊座翻翹、斷繩、過速飛車、過乘事故等。
1)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主要發生在托繩輪、電機與減速機對輪處、機頭與機尾驅動輪等轉動和運動部位。其原因是架空乘人裝置乘坐人員或檢修人員,不注意自我防護或不按規定操作、乘坐,其肢體、所穿衣物、攜帶的物品與架空乘人裝置轉動或運動部件直接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卷人等形式的傷害。機械傷害事故可能造成人體的傷害。
2)觸電事故
觸電事故主要發生在供電線路、電控開關、按鈕、電機等部位。造成觸電的主要原因是不按規定操作電氣設備;檢修電氣設備不停電;誤操作引起短路;人體過于靠近帶電體;電纜絕緣層老化,造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光眼等。
3)掉繩事故
掉繩事故主要發生在架空乘人裝置的機頭與機尾驅動輪巷道變坡點的托繩輪處。易造成吊座拖地運行、鋼絲繩夾在托繩輪與支架間或鋼絲繩打在托梁上,致使吊座聚集、掉座,影響架空乘人裝置的正常運轉和造成乘坐人員的暾傷、摔傷等。
掉繩事故發生的原因有鋼絲繩張緊力下降、托繩輪安裝偏離鋼絲繩中心、壓繩輪安裝不到位、吊座受外力作用翻翹。
4)掉座事故
掉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座抱索器松動、損壞或抱索器與吊座之間的連接螺栓脫落。掉座事故易造成乘坐人員蹾傷、摔傷。架空乘人裝置全線均可能發生掉座事故。
5)抱索器松動
抱索器松動的主要原因是鋼絲繩由于受力直徑變細或抱索器卡爪頂絲松動。抱索器松動容易造成吊座沿鋼絲繩方向向下滑動,致使多個吊座擠在一起或掉座。在傾角較大的巷道內,吊座下滑速度較快,會造成人員驚慌,在下跳的過程中可能會摔傷。
6)吊座翻翹
吊座翻翹的原因:乘坐人員在上下車或乘車途中動作不規范,致使吊座前后或左右擺幅過大,吊座立桿與托繩輪碰撞,將吊座翹起;乘坐人員違反規定攜帶超長、超寬、超重物件,物件在巷道狹窄處觸碰巷幫或底板,將乘坐人員和吊座頂起,引起翻翹;吊座通過安裝不合格托輪時,易造成吊座上翹。
吊座翻翹事故是架空乘人裝置較為常見的事故,也是最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它會將乘坐人員挑至頂板傷人,如發生在傾角較大巷道內,可造成乘坐人員摔下沿斜巷下滾。吊座翻翹事故還可引起掉繩、掉座事故,造成吊座和托繩輪等設施的損壞,嚴重時可能引起斷繩事故。
7)斷繩事故
斷繩事故的原因:鋼絲繩接頭搭接長度不夠或接頭工藝不合格;鋼絲繩不按規定進行檢查或維護保養不到位,斷絲、斷股較多;由于掉座、掉繩、吊座翻翹事故引起的吊座聚集,致使鋼絲繩局部受力過大,導致斷繩事故。
斷繩事故在架空乘人裝置全線均可發生,在平巷可造成乘坐人員的暾傷或摔傷,在傾角較大的巷道內鋼絲繩可沿斜巷快速下滑而甩傷人員。
8)過速飛車
過速飛車事故主要發生在傾角較大的斜巷,其主要原因是架空乘人裝置下行側乘坐人員人數遠遠大于上行側人數,在停車時制動閘不能有效制動,在重力作用下鋼絲繩會產生下滑,并且速度會逐漸加快。過速飛車會造成人員驚慌,在下跳過程中易造成摔傷事故。
9)過乘事故
過乘事故主要發生在機頭、機尾的驅動輪處,其原因是乘坐人員不按規定在下車位置下車。由于離心力的作用,吊座在機頭、機尾處向外擺動幅度較大,可造成乘坐人員摔下,嚴重時可能造成驅動輪處的掉繩事故。
3.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發生事故后,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盡快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影響區域人員,救助遇險人員,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救援時,救人第一,救災第二;救人時,救命第一,救人第二;多人待救時,遵循“先活后死,先重后輕,先易后難”原則。
(2)統一領導,協調行動。在礦統一領導下,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所有單位人員聽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并做好救援工作的協調等各項工作,特別要確保人、財、物的供應。
(3)自救互救,安全搶救。事故發生初期,應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線路撤離,防止事故擴大。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事故。
(4)依靠科學,規范有序。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3.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3.1應急組織體系 見附件3
3.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礦成立礦井重大瓦斯煤塵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作為礦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
指 揮 長:礦長
副指揮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后勤副礦長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各有關業務部門區隊負責人、救護隊等。
應急處置指揮分工:
(1)指揮長負責全面指揮,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實施。
(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匯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并制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后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10)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綜合調度室,辦公室主任:綜合調度室主任(兼)。
3.4 預防與預警
3.4.1危險源監控
3.4.1.1危險源監測監控方式
信息中心監控、隱患閉環管理、三評價一評定管理機制
3.4.1.2 危險源預防措施
(1)、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確立了瓦斯防治的指導思想和方法。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瓦斯爆炸、燃燒和窒息事故的防治應以預防為主,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杜絕日常生產中存在的瓦斯危害隱患。
根據礦井生產情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要建立和健全礦井瓦斯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制度,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例如:爆破過程中的瓦斯管理制度,排放瓦斯的有關規定,瓦斯監測裝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盲巷、舊區和密閉啟封等瓦斯管理規定,礦井瓦斯抽放、防止煤與瓦斯突出的規定。
②.加強瓦斯抽放管理
瓦斯抽放可以將煤層中存在或釋放出的瓦斯通過機械設備和專用管路抽出來,輸送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地點。抽放瓦斯是防治瓦斯災害的治本措施,不僅降低了瓦斯涌出量,消除了瓦斯爆炸隱患,還能將抽出的瓦斯收集并加以利用,變害為利。
A、加強瓦斯抽放,降低煤層瓦斯含量。做到應抽必抽,瓦斯抽采指標必須符合《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AQ 1026--2006)要求。
B、做好煤礦瓦斯抽放工作要堅持“二專六同時”。
“二專’’是有一支高素質的抽放瓦斯專職隊伍,既能管理,又能對影響抽放效果的問題進行研究解決;有專(兼)職抽放系統工程的領導,發揮領導的根本作用,解決問題。
“六同時”包括:
a探煤的同時應同時探測煤(巖)層瓦斯含量,不丟棄瓦斯資源。
b設計開采的同時設計抽放瓦斯,抽放要有依據。
c投入開采投資的同時投入開發瓦斯費用,保障抽放系統的建設。
d開拓的同時進行瓦斯工程建設,保障抽放瓦斯時間和空間。
e驗收開拓工程質量的同時驗收瓦斯工程質量,保障抽放效果。
f安全大檢查的同時檢查抽放瓦斯系統,保證安全抽放。
③.建立健全瓦斯和通風監測監控系統
A、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標準》(AQ 6201_2006)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建立完整、可靠的煤礦瓦斯、通風監測監控系統。
B、掌握瓦斯涌出規律,進行科學、合理通風,及時發現瓦斯超限或積聚事故隱患,通過加強通風等措施消除瓦斯積聚,通過報警、斷電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等措施避免瓦斯事故的發生。
④.加強通風管理
防止井下瓦斯積聚,首先應加強礦井通風。按實際需要分配風量并及時調節風量,利用新鮮空氣來稀釋并排出瓦斯,必須確保風量、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為此,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A、采用機械通風。每個礦井都必須采用機械通風,禁止單獨利用自然通風。主要通風機一套運轉,一套備用。
B、實行分區通風。實行分區通風,不僅可以保證各采掘面都有新鮮風流,而且在發生瓦斯燃燒或爆炸事故時,可以減小災難范圍,減少災難損失。
C、加強掘進巷道通風。掘進巷道應采用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做好局部通風機管理,風筒“三個末端”管理,特別是高、突礦井掘進工作面要嚴格執行局部通風機供電要求。局部通風機要設置在進風口的新鮮風流處,禁止產生循環風。風筒要懸掛在巷道一幫,保持完好。風筒口離工作面的距離最大不超過5m。臨時停工的地點不準停風。
D、及時構建通風設施。為保證礦井正常通風,應在井下適當位置設置控制風流的設施,如風門、風橋、擋風墻、調節風窗等。井下要及時構建通風設施,并保證質量,經常維修,保持完好。通過風門時,應隨手關好。每個礦工對任何通風構筑物都必須愛護,絕不允許任意損壞。
E、保證風流通暢。加強通風是目前處理瓦斯的主要手段,風流不暢就會發生瓦斯事故。為保持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和其他工作地點風流暢通,不得在這些地點堆積雜物,并應加強維護,以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面。
⑤.加強爆破過程中的瓦斯管理
爆破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瓦斯管理制度,做到嚴格檢查,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A、“一炮三檢”制度。“一炮三檢”要求爆破工在井下爆破工藝過程中的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須分別檢查爆破地點及附近2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才允許進行裝藥、爆破,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需要強調的是不準檢查一次而多次爆破。爆破工隨身攜帶“一炮三檢”記錄手冊,做到檢查一次填寫一次。
B、“三人連鎖放炮”制度。“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是實現安全爆破的有效措施,既可防止瓦斯燃燒、爆炸事故的發生,又可防止爆破傷人。三人連鎖中的“三人”是指生產組長(隊長)、爆破工和瓦斯檢查工,這三人分別攜帶爆破起爆器的鑰匙、工作牌、爆破牌。在爆破前、后,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風流、瓦斯濃度和其他爆破安全事項,符合要求后依照相關操作規定連鎖交換鑰匙、工作牌、爆破牌,進行安全爆破。見附圖3.4-1
圖3.4-1
⑥.積聚瓦斯的處理措施
礦井瓦斯在井下一些局部地點容易聚積,導致瓦斯濃度超限,必須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積聚瓦斯處理方法,及時進行處理。
A、采煤工作面與采空區中積聚瓦斯的處理
a對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積聚的瓦斯,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行處理。因老空區和老頂活動頻繁,常不穩定,致使上隅角通風及瓦斯涌出很不穩定,上隅角不管使用抽出式風機,還是使用壓人式風機,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瓦斯積聚的隱患。防止上隅角瓦斯積聚:首先考慮采用抽采措施,可以沿頂板走向或傾向鉆孔抽采,抽采泵站可以是固定式的或井下小型移動式的;其次,要考慮采用科學的采面通風方面,從根本上消降積聚隱患;最后才考慮采用導風簾等局部措施來解決小范圍的積聚,使風流通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三角區,
將瓦斯帶走,將上隅角處積存的瓦斯排除。
b炮眼內積存瓦斯的處理。采煤工作面炮眼內的瓦斯濃度可能會超過10%。打好炮眼后,要及時裝藥,裝藥前應用炮棍在炮眼內來回捅一捅,以便排除炮眼內的瓦斯。火藥要頂到炮眼底,裝藥后要隨即用炮泥將炮眼填實、填滿。
c采空區中積聚瓦斯的排除方法。如工作面的瓦斯超限,而且主要來源于采空區,應選用z形或Y形通風系統,改變采空區瓦斯流向,避免其威脅采煤工作面安全;或將采空區上部小階段回風巷的密閉墻打開,以增加漏風來排除采空區中的瓦斯;或在工作面回風巷加設調節風窗,強迫采空區中的瓦斯不向工作面涌出;有條件時應進行鄰近層或采空區瓦斯抽放。對于綜采放頂煤工作面,應在U形通風系統基礎上,沿頂板加掘一條專用回風巷,進行“一進兩回”式通風。
B、井下巷道中積聚瓦斯的處理
a巷道冒頂空間里積存的瓦斯,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及時進行處理:風袖通風法,即在風筒上接一段分支小風筒直通巷道頂板冒頂處,以排除積存的瓦斯;擋風板引風法,即在巷道支架頂梁上釘擋板,把風流引到冒頂處,吹散積存的瓦斯;充填隔離法,即在支架頂梁上釘木板或荊笆,然后用黃土、沙子或惰性氣體充填、堵塞空間,排除積聚的瓦斯。
b巷道頂板處積聚的瓦斯,可以采用提高巷道內風速(大于1m/s)來消除,或利用導風板、引射器等引風吹散。
c處理停風的獨頭掘進巷道中積存的瓦斯,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排放措施,控制送人獨頭巷道中的風量排放。排放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檢查瓦斯,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應指令風量調節人員,減少向獨頭巷道的送人風量,嚴禁“一風吹”。瓦斯排放后,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O%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正常通風。
C、刮板輸送機底槽處積聚瓦斯的處理
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時,底槽附近有時會積聚高濃度的瓦斯。在運煤時,刮板與底槽之間摩擦產生的火花能引起瓦斯燃燒、爆炸,因此必須排除該處的瓦斯。處理的方法有:
a、設專人清理輸送機底下遺留的煤炭,保證底槽暢通,使瓦斯不易積聚。
b、保持輸送機經常運轉,即使不出煤也讓輸送機斷續運轉,以防止瓦斯積聚。
c、吊起輸送機處理積聚的瓦斯。如果發現輸送機底槽內有瓦斯超限的區段,可把輸送機吊起來,使空氣流通而排除瓦斯。
d、壓風排瓦斯。有壓風管路的地點可以將壓風引至底槽進行通風,排除積聚的瓦斯。
⑦.預防瓦斯爆炸點火源的措施
從事故統計分析可以看到,很多瓦斯爆炸事故的點火源都是人為造成的。因此,應制定嚴格的控制措施,防止井下出現引起瓦斯爆炸的點火源,確保煤礦井下生產安全。預防井下出現瓦斯爆炸點火源的主要措施包括:
a、嚴格井口檢查制度,禁止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下井。
b、嚴禁井下違章操作,如違章爆破、違章駕駛有軌車等。
c、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確保各種礦用產品符合煤礦安全防爆標準。
d、做好機電設備的管理,選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火和靜電火源。不準帶電檢修或遷移電氣設備。只有在安裝電動機開關的地點附近20m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小于1%時,才準送電啟動。
e、瓦斯容易積聚的地點應該重點防范,保證不出現引燃瓦斯的點火源。
f、嚴格管理和限制煤炭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防止摩擦撞擊點火。如采煤機截齒與堅硬夾矸石摩擦而產生火花、小絞車鋼絲繩摩擦火花、金屬支架撞擊火花等。
g、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時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發爆器,并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爆破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檢查瓦斯)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爆破員、班組長、瓦檢員連鎖)。每個炮眼必須充填足夠炮泥和水炮泥。嚴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正確處理瞎炮。
h、防止明火和其他火源。井下禁止吸煙,應使用防爆的照明燈,禁止隨意扭動礦燈開關。
i、經常檢查火區的情況,嚴格管理火區,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啟封前一定要經過鑒定,確定火區已熄滅時才可啟封。
8、礦井瓦斯通風監測監控系統 ,見礦井瓦斯通風監測監控系統圖。
瓦斯通風監控系統主要是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需要監測瓦斯的地點安設多功能探頭,這些探頭不間斷地監測設置地點的瓦斯濃度,并將監測到的瓦斯濃度通過井下處理設備轉變為電信號,通過電纜傳至地面主機房,地面主機房通過信號處理器,將電信號轉變為數字信號在屏幕上顯示出來,從而實現動態監視和存儲礦井瓦斯濃度變化、饋電、斷電數據。
為了保證瓦斯通風監測監控系統的有效運轉,必須從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管理和維護等方面加以控制,落實好相關規定和注意事項。
A、機構設置規定和安全監控設備要求
煤礦企業應建立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由專門的鑒定站負責校準氣樣配置、計量檢定、各種安全監控設備的性能檢驗及大修等工作,并對各礦進行技術指導;建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安全監控管理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具有安全監控和通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監測工,并且須經過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
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工作穩定、性能可靠,嚴禁設備在設計、制造中存在隱患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等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對安全監控設備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a、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通過煤炭行業標準化歸口審查,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正式檢驗,并取得“MA標志準用證”。
b、用于爆炸環境的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防爆檢驗,并取得“防爆合格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c、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
d、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瓦斯斷電儀和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e、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瓦斯斷電儀必須裝備備用電池,以保證對瓦斯濃度的連續監控。當電網停電后,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2小時。
f、系統必須具有防雷電保護裝置,以防止雷電通過礦井安全監控系統
引起井下瓦斯爆炸。
g、系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以防止人為取消斷電功能,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B.甲烷傳感器設置規定
甲烷傳感器設置敷設見礦井監測監控系統圖。
a、采掘工作面甲烷傳感器設置的規定
低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回風巷中距工作面煤壁線10m內)設置甲烷傳感器。高瓦斯和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回風巷中距出風口10~15m處)設置甲烷傳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若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不能控制其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則必須在進風巷(距工作面煤壁線10m內的進風流中)設置甲烷傳感器。
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距工作面煤壁5m內)設置甲烷傳感器。高瓦斯、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距工作面煤壁5m內)及其回風流中(掘進巷道中距出風口10—15m處)設置甲烷傳感器。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距被串工作面煤壁線3~5m處)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距局部通風機3~5m處)必須增設甲烷傳感器。
b、礦井其他地點甲烷傳感器設置的規定
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使用架線電機車時,裝煤點和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3~5m處)都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瓦斯抽放泵站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抽放泵輸入管路中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利用瓦斯時,還應在輸出管路中設置甲烷傳感器;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
C.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監控系統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及維護作了如下規定:
a、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并制訂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b、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c、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將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且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
d、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e、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充電、收發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f、配制甲烷校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于5%。制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于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
g、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并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
2)、煤塵爆炸預防措施
1.礦井粉塵濃度的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在礦井粉塵濃度方面做出如下規定:
A、煤礦企業必須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B、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總粉塵、呼吸性粉塵)濃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C、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
a、總粉塵。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礦每月測定1次;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b、呼吸陛粉塵。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剝)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班次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于4個。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c、粉塵中游離siO: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i貝4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于3個。
2.預防煤塵爆炸的主要措施
A、降塵的措施。
a、減少煤塵產生量的措施:煤體注水,開采前或開采過程中向煤層打鉆,將壓力水注入煤層裂隙和孔隙之中濕潤煤體,使其強度和脆性減弱,塑性增加,開采時就能減少煤塵的生成量;采空區灌水,對于中厚、厚煤層開采時還可以采取在分層采空區灌水,依靠水的自重合毛細作用,緩慢滲入下部待采煤層,使煤體濕潤,也可減少產塵量; 水炮泥;用盛水的塑料袋代替部分炮泥充填炮眼內,爆破時被水氧化結成霧滴,可使塵粒濕潤、凝結而起到降塵作用;濕式打眼,將壓力水送人孑L底,以濕潤、沖洗和排出煤塵,使煤塵成煤漿流出,抑制煤塵的生成和飛揚;合理打眼、裝藥,避免將煤體崩得過碎而產生較多的煤塵;改進截齒結構,合理選擇截割參數,以減少產塵量。
b、降低浮游煤塵濃度措施。爆破前后灑水,爆破前灑水,濕潤巷道周幫的積塵;爆破后灑水,濕潤煤體,再裝載運出,可大大降低運輸過程中煤塵飛揚;轉載點噴霧灑水。抑制各轉載點煤塵再次飛揚;通風除塵,合理選擇風速可降低煤塵飛揚量;采掘機械噴霧灑水,采掘機械采用內噴霧和外噴霧裝置,實行濕式截割和霧幕覆蓋截割,可減少產生的煤塵量;沖洗煤塵,對容易沉積煤塵的地點,由里向外逐步沖洗巷道兩幫、頂部、底部、管路、設備上的積塵,使煤塵充分濕潤、無法飛揚,并將沖洗下來的煤塵集中排出;撒布巖粉法。定期向巷道周邊撒布惰性巖粉,用它覆蓋沉積在巷道周邊上的沉積煤塵。巖粉層在巷道風速很低時,它的黏滯性起到了阻礙沉積煤塵重新飛揚的作用,惰性巖粉還能達到阻止煤塵著火的目的。
c、防止引燃煤塵措施:實施綜合防塵措施,降低浮游煤塵的濃度,控制其引燃的物質;加強管理,消除引燃煤塵的火源,如摩擦撞擊火花、電火花、摩擦熱、煤自燃而形成的高溫點、爆破作業出現的爆燃以及瓦斯爆炸所產生的高溫產物等。
d、預防煤塵爆炸傳播的技術措施
預防煤塵爆炸傳播的技術措施也簡稱為隔爆措施。它是指把已經發生的爆炸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并撲滅,以防止爆炸向外傳播的技術措施。
被動式隔爆措施:被動式隔爆技術利用煤塵爆炸沖擊波的能量使隔爆措施動作,在巷道內形成撲滅火焰的消焰抑制劑塵云,后續到達的火焰進入抑制劑塵云時被撲滅,阻止爆炸繼續向前傳播。為了限制煤塵爆炸,在可能發生煤塵爆炸地點的通道上,預先設置隔爆棚,如巖粉棚、水槽棚和水袋棚等。
根據隔爆棚在井巷系統中限制煤塵爆炸的作用和保護范圍的不同,隔爆棚又分為主要隔爆棚(重型棚)和輔助隔爆棚(輕型棚)。
主要隔爆棚一般設置在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和回風石門、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采區內的煤及半煤巖掘進巷道、采用獨立通風并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
輔助隔爆棚通常設置在采區工作面進風巷道和回風巷道、采區內的煤層掘進巷道、采用獨立通風并有危險的其他巷道。
自動隔爆技術:被動式隔爆技術措施只能在距爆炸源60~200m(巖粉棚300m)范圍內發揮抑制爆炸的作用,而在爆炸發生的初期該技術是無效的。另外,在低矮、狹窄和拐彎多的巷道中使用也極其不利,不能發揮抑爆效果。
自動隔爆裝置由傳感器、控制器和噴灑裝置組成。傳感器利用煤塵爆炸的動力效應或光電效應產生電信號,通過控制器向噴灑抑制劑的執行機構發出動作指令,噴灑裝置接受到動作指令后將抑制劑(巖粉、干粉或水)擴散于巷道空間形成粉塵云或水霧帶,從而可靠地撲滅爆炸火焰,阻止煤塵爆炸蔓延。
3.發生煤塵爆炸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井下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一般都會有強大的爆炸聲和連續的空氣震動,產生很強的高溫氣浪,并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煤塵爆炸往往伴隨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往往會引發煤塵爆炸。發生煤塵爆炸后的應急措施與注意事項可參見本章瓦斯爆炸應急原則及安全注意事項的有關內容。
3)、爆破器材庫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1、炸藥和雷管特性
乳化炸藥是一種新型含水炸藥,與前述炸藥相比,它是一種相對較安全、環保型炸藥。乳化炸藥在密閉狀態下,遇到強熱高溫時極易引起爆炸。
雷管由猛炸藥、起爆藥、延期元件、引火元件組成。雷管中的起爆藥是以很小的激發能就可被引起燃燒,并迅速轉為爆轟,引爆雷管底部的猛炸藥,從而對外界作功。引起雷管意外事故的意外激發能主要來源有:摩擦、撞擊、雷電、靜電、雜散電流等。
2、爆破器材倉庫事故的一般特征
在裝卸、倉儲、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主要是:
A.火災
炸藥成品、廢品,因受熱分解自燃或因撞擊摩擦、明火等原因被點燃,形成火災。如撲救及時(自動噴淋或手工撲救)、數量較少,且處于分散、敞開狀態,一般不會爆炸。只要應急措施正確、有力,一般均能奏效。
B.火災并引起爆炸
炸藥成品、廢品突然起火,但未立即爆炸,而是經過短暫的由弱到強的燃燒,最終爆炸。應急指揮人員一定要準確把握這一"短暫"時間,實施有效的滅火、救助、疏散措施。但是,必須高度注視火場變化,應在大火無法撲滅,爆炸、倒塌即將發生之前,果斷下令迅速撤離現場所有人員。這是防止救火中群死群傷的關鍵環節。
C.爆炸并引起殉爆和火災
雷管、炸藥成品、廢品突然爆炸、引起周圍爆炸物殉爆,繼而引起火災。這類事故最易造成群死群傷。
D.急性中毒
民爆產品受熱后 分解及 燃燒(或爆炸)的產物中均含有大量氮的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能造成人員中毒。
(2)、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區域性防突措施
A、開采保護層。在突出礦井中,在煤層群中預先開采的,并能使相鄰的突出煤層減少或消除突出危險的煤層稱為被保護層。保護層采后,被保護層在其保護范圍內可以降低或消除突出危險。
B、預抽煤層瓦斯。利用預抽突出危險煤層瓦斯作為區域性防止突出措施,其實質是利用均勻布置在突出危險煤層內的大量鉆孔,經過一定時間(數個至數十個月)預先抽放瓦斯,以降低其瓦斯壓力與瓦斯含量,并利用由此引起的煤層收縮變形、地應力下降、煤層透氣系數增加、煤的強度增高等效應,使抽放瓦斯的煤體失去或減弱其突出的危險性。
C、煤層注水。通過鉆孔向煤體注水,使煤層濕潤,增加煤的可塑性,在煤層隨后開采時,可減小工作面前方的應力集中;當水進人煤層內部的裂縫和孔隙后,可使煤體瓦斯放散速度減慢,因此煤層注水可以減緩煤體彈性潛能及瓦斯潛能的突然釋放,降低或消除煤層的突出危險性。
2)、局部性防突措施
A、震動性爆破。它是人為誘導突出的措施。用增加掘進工作面炮眼數目,加大裝藥量,全斷面一次爆破,人為激發突出,以避免一般爆破法所發生的延期突出。爆破前,全部人員撤離現場。
B、水力沖孔。它是利用鉆機打鉆時噴射的水射流,在突出煤層內沖出煤炭和瓦斯或誘導可控制的小型突出,以造成煤體卸壓,排放瓦斯,消除采掘突出危險的方法。
C、打鉆孔排放瓦斯。它是由巖巷或煤巷向有突出危險的煤層打鉆孔,將煤層中的瓦斯經過鉆孔自然排放出來,待瓦斯壓力降到安全壓力以下時再進行開采。
D、金屬骨架。當石門接近煤層,距煤層2~3m時,通過巖柱在巷道頂部和兩幫上側打鉆孔,鉆孔要穿過煤層全厚,并進入巖層O.5m,孔間距不大于O.2m,雙排孔間距一般不大于O.3m,孔徑為75~100mm。然后把長度大于孔深O.4~O.5m的鋼管或鋼軌作為骨架插入孔內,再將骨架尾部固定,架空形成一個整體防護架,最后用震動性放炮揭開煤層。這一措施的防突作用包括:①鉆孔卸壓;②鉆孔排瓦斯;③保護煤體。
E、超前鉆孔。它是由煤巷掘進工作面向前方煤體打一定數量的鉆孔,并始終保持鉆孔有一定超前距,使工作面前方煤體卸壓、排放瓦斯,達到減弱和防止突出的一種方法。
F、松動爆破。它是在進行普通爆破時,同時爆破幾個7~lOm以上的深炮孔,破裂與松動深部煤體,使應力集中帶和高壓瓦斯帶移向煤體深部,以便在煤巷采掘工作面前方形成較長的卸壓和排放瓦斯區,從而預防突出的發生。
3)、“四位一體”綜合防治措施
為了安全開采突出煤層,必須采取以防止突出措施為主,同時又避免人身事故的綜合措施。綜合防治措施的內容包括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措施4個方面,即“四位一體”。
突出危險性預測是防治突出綜合措施的第一個環節,其目的是確定突出危險的區域和地點,以便使防治突出措施的執行更加有的放矢。它包括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防治突出措施是防治突出綜合措施的第二個環節,它是防止發生突出事故的第一道防線。防治突出措施僅在預測有突出危險的區段采用,其目的是預防突出的發生。
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是防治突出綜合措施的第三個環節,其目的是確保措施的防突效果。檢驗證實措施無效時應采取附加防突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是防治突出綜合措施的第四個環節,它是防止發生突出事故的第二道防線。安全防護措施是在突出預測失誤或防治突出措施失效的情況下,各工作環節中采取的防突補救措施,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
(3)火災事故
礦井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礦井火災不僅會燒掉大量的資源、材料和生產設備,而且由于封閉火區,將會凍結煤炭的可采儲量,嚴重破壞正常的生產秩序。同時,火災的燃燒消耗了風流中的氧氣,使風流中的氧氣濃度下降,并且產生大量的熱能、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嚴重威脅著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
1).預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措施
①、開采技術
A、開采自然發火嚴重的厚煤層或近距離煤層群時,將運輸大巷、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集中運輸平巷和集中回風平巷等服務時間較長的巷道布置在煤層底板的巖石中。
B、厚煤層分層開采的區段巷道采用垂直分布,避免因上下分層巷道內錯或外錯布置時形成的階梯煤柱內側造成貯熱氧化易燃隅角帶,同時可大大減少甚至不留煤柱。
C、盡量采用長壁式采煤方法,推行綜合機械化采煤,采用全部陷落法控制頂板。
D、推廣無煤柱開采。因為無煤柱開采時可減少浮煤的產生。
②、防止漏風
預防煤炭自燃對通風的要求是:礦井通風網絡結構簡單,風網阻力適中,通風設施布置合理;風流穩定、漏風量少和通風網路中有關區段易于隔絕。可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A、沿空巷道掛簾布。
B、利用飛灰充填帶隔絕采空區。
C、利用水砂充填帶隔絕采空區。
D、噴涂塑料泡沫防止漏風。
E、利用可塑性膠泥堵塞漏風。
③、預防性灌漿
預防性灌漿是將水、漿材料按適當的比例混合,制成一定濃度的漿液,借助輸漿管路注人可能發生自燃的地區。
④、阻化劑防火
阻化劑預防煤炭自燃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A、阻化劑吸附在煤的表面形成穩定的抗氧化物保護膜,降低煤的吸氧能力。
B、溶液蒸發吸熱降溫。
C、降低煤在低溫時的氧化活性。
D、某些阻化劑(消石灰)與煤內物質化合,生成不易自燃的物質。
⑤、均壓防滅火
均壓防滅火技術就是設置通風調壓裝置或調整通風系統,以降低漏風通道兩端的風壓差,減少漏風量,從而達到抑制自燃的目的。降低漏風通道兩端的風壓差的主要方式有:A調節風窗調壓;B調壓風機調壓;C風窗一調壓機聯合調壓。
⑥、惰性氣體防滅火
惰性氣體防滅火是將不助燃、不燃燒的氮氣或二氧化碳氣體注入已封閉的或有自燃危險的區域,降低其氧氣的濃度,從而預防發火或使火區因缺氧而將火熄滅。
⑦、凝膠防滅火
凝膠防滅火主要采用硅膠作為井下防滅火材料,其作用表現在以下3方面:
A、膠體覆蓋在煤體表面以減少煤的暴露面。
B、堵塞漏風通道,降低氧濃度。
C、吸熱降溫,降低煤的氧化活性。
2).預防外因火災的主要措施
①、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②、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將矸石山或爐灰場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向上風側,也不得設在表土10m以內有煤層的地面上和設在有漏風的采空區上方的塌陷范圍內。
③、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1:3為中心的聯合建筑,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對現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
④、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lOO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產、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的措施。開采下部水平的礦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產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
⑤、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防火鐵門必須嚴密并易于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并應定期維修;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⑥、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通風機房位于工業廣場以外時,除開采有瓦斯噴出區域的礦井和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爐或防爆式電熱器取暖。暖風道和壓人式通風的風硐必須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應至少裝設2道防火門。
⑦、井筒、平硐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設備硐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機頭前后兩端各20m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⑧、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
A、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B、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C、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D、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O.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E、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F、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⑨、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剩余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不得亂放亂扔。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井下清洗風動工具時,必須在專用硐室進行,并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⑩、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并遵守下列規定:
A、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B、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車。
C、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D、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應在事故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
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1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接近封閉火區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①.火區封閉措施
若煤炭自燃火災發展到用直接滅火法難以取得效果或者有危險時就應當立即用防火墻對著火區域予以封閉。火區封閉是在通向火區的入風側和回風側巷道內建立防火墻,將火區封閉起來,等到密閉區內氧氣幾乎耗盡了,一氧化碳大大增加,燃燒就會自行停止。單獨使用此法滅火時,往往不會立即奏效,尤其是封閉范圍越大,滅火所需的時間就越長。盡管如此,火區封閉滅火法可靠性非常高,尤其是在使用其他方法難以奏效時更見其可靠性。因此,在發現火災時,不管火災的范圍有多大,也應著手準備好防火墻,并能做到隨時關閉,這是處理火災的一個重要原則。忽視這一原則,即使很小的火災,也可能造成大的事故。事故發生后,又必須封閉更大的面積,甚至整個礦井。
火區封閉后,雖然可以認為火已被控制,但對礦井防滅火工作來說僅僅是一個開始,只要火源還沒有徹底消滅,對礦井安全生產始終是一個威脅。因此,火區封閉后要加強火區管理,記錄火區位置、開采情況、火區范圍和滅火措施;標明發火地點、時間及其性質;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建立火區卡片。火區卡片應包括火區登記表、火區灌漿注砂登記表、防火墻登記表等。這些都是極為重要的資料,應派專人完成和管理,它是日后做好通風防滅火工作的基礎和依據,也是安排生產必不可少的資料。
②.接近已封閉火區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A、防火墻附近必須設有柵欄、警標等,禁止人員人內。
B、必須查閱該封閉火區的相關歷史記錄,包括火區登記表、火區灌漿注漿注砂登記表、防火墻登記表等。
C、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就是先在原來的火區進風防火墻外面5~6m處構筑一道帶門的防火墻。救援隊員進入,風門關閉,形成一個封閉的空間,儲備一定的材料(水泥、砂石、坑木等),再將原來的火區防火墻打開。救援隊員進入火區探查后,確認在一段距離范圍內無火源,可選擇適當地點重新建立臨時防火墻,恢復通風,逐段逼近發火地點。只有當新的防火墻建立后才可打開第一個防火墻的風門。啟封期間火區始終處于封閉、隔離狀態。啟封火區時要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發現復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火區送風,并重新封閉火區。啟封火區和恢復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援隊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只有在確認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狀況符合規定后,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D、、指定專人檢查封閉區附近的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的含量與濃度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允許的安全范圍。
E、及時測量附近的風向、風量的變化,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F、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兩側、煤層傾角小于35。的火區下部區段、火區下方鄰近煤層進行采掘時,必須編制設計,并遵守下列規定:
a、必須留有足夠寬(厚)度的煤(巖)柱隔離火區,回采時及回采后能有效隔離火區,不影響火區的滅火工作。
b、掘進巷道時,必須有防止誤冒、透火區的安全措施。煤層傾角在35。以上的火區下部區段嚴禁進行采掘工作。
4)、礦井消防器材的儲備和使用
①.消防器材的儲備地點遵守的規定
A、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B、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車。
C、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D、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應在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
E、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F、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隋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A、水。用水滅火必須有足夠的水量,否則在高溫條件下少量的水可以分解成具有爆炸性的氫氣和助燃的氧氣。用水滅火時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回風道要暢通,以便煙霧和水蒸氣及時排出。但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因為油比水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它總是浮在水上面,可以隨水流動而擴大火災面積。由于水能導電,所以不能用水撲滅電氣火災。電氣火災只有首先停電,才可用水滅火。滅火時,水不能直接射向火源中心,以防產生大量的蒸汽灼人,也避免高溫火源使水分解為氫和氧,滅火的水只能由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靠近。在井下滅火時,滅火人員一定要在火源的上風側工作,尤其用水滅火,必須保證回風路線暢通,以便防止高溫煙流和水蒸氣產生熱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B、手提泡沫滅火器。使用時將手提泡沫滅火器倒過來,其中的堿性溶液和酸性溶液在容器中混合后,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液體泡沫,從噴嘴噴出覆蓋在燃燒的物體上,把燃燒物體表面與空氣隔絕,泡沫還有冷卻作用,因而使火熄滅。用它來撲滅初起的外因火災,使用方便,機動靈活,效果也好。用它滅火時,應盡可能接近火源,先從火源四周向火源中心噴射。由于泡沫能導電,所以在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再噴射泡沫滅火。
C、手提式噴粉滅火器。這種滅火器中的干粉成分是碳酸氫鈉,還有氧化硅、砂藻土等用以防潮避免膠結。用液體二氧化碳作噴粉的動力,由于干粉不導電,所以這種滅火器適于撲滅電氣火災。碳酸氫鈉粉末在高溫下可分解產生二氧化碳,使燃燒物與空氣隔絕而使火熄滅。
D、磷酸銨粉末。將磷酸銨粉末直接撒蓋在燃燒物體上面,它可以在高溫下產生一種糊狀物質,能滲透到燃燒著的木材和煤炭內部,使之與空氣隔絕而使火熄滅。
E、鹵代烷滅火機。鹵代烷(如二氟二溴甲烷、四氟二溴乙烷等)是一種新型的滅火劑,具有滅火效率高、速度快、毒性低和絕緣性好等優點,適用于撲滅電氣、油類和氣體等初起的火災。“912”滅火機和“12ll”滅火器都是鹵代烷滅火機的一種。
F、沙子或巖粉。這是一種把沙子或巖粉直接撒蓋在燃燒物體上使其隔絕空氣而使火熄滅的滅火方法。在火災初起時,用沙子或巖粉可以直接撒蓋在火源上,也可以用壓氣噴槍噴灑在火源上。沙子或巖粉覆蓋火源后,將燃燒物與空氣隔絕,使火熄滅。它通常用于撲滅初起的電氣設備火災或油料火災。所以,在炸藥庫、材料庫和機電硐室等均應備有沙箱或巖粉箱。
(4)、 礦井通風設備及設施的事故預防措施
1).礦井通風設備、設施的作用
礦井的通風設備、設施是礦井通風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可靠與否、功能是否正常發揮,直接關系到煤礦的安全生產。一旦出現差錯,就可能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通過礦井通風設備和設施可以有效地調節礦井各地區的風量,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合理可靠,采掘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和風量,井下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符合有關規定。實踐證明,按照“以風定產”的要求,礦井通風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對煤礦瓦斯防治和生產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礦井通風設施在通風系統中起引導、控制風流或改善通風動力效果的作用。礦井通風設施主要包括風門、風墻、風橋、風硐和調節風窗等。礦井通風設備包括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等。
a、風門。風門是既要切斷風流又要行人、通車的通風構筑物,分自動開啟和人力開啟兩種。對風門的要求包括:應逆著風流開啟;每處風門至少要有兩道,其間距不得小于5m;結構要嚴密,漏風量要小。
b、風墻。風墻俗稱密閉,是隔斷風流的構筑物,設置在需要隔斷風流而不需行人、通車的巷道中。其作用是封閉采空區、火區和廢棄的舊巷區。
c、風橋。風橋是將兩股平面交叉的進風、回風流隔斷成立體交叉的一種通風構筑物。回風流從橋上面通過,新鮮進風流從橋下面通過。
d、風硐。風硐是連接主要通風機裝置和回風井之間的一段巷道,斷面形狀通常是圓形或拱形,以引導風流。
e、調節風窗。調節風窗安裝在風門上,是一種增加風阻的調風設施,用于采區內各工作面之間、采區之間以及各生產水平之間的風量調節。
g、主要通風機。主要通風機用于全礦井或礦井中某一翼(區)通風。如果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井下沒有新鮮風流,全礦將停止生產。
h、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用于礦井局部地點的通風,如獨頭巷道掘進工作面的通風。
2)、有關通風設備的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對通風設備的有關內容作了如下規定:
主要通風機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主要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a、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面;裝有通風機的井口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
b、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
c、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lOmin內啟動。在建井期間可安裝1套通風機和1部備用電動機。生產礦井現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在滿足生產要求時可繼續使用。
d、嚴禁采用局部通風機或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使用。
e、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
f、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g、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1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
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安裝及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壓人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人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以及混合式通風的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與采煤工作面分開供電;瓦斯噴出區域、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應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每天應有專人檢查1次,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嚴禁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停風后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使用2臺局部通風機供風的,2臺局部通風機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lO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O.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3)、有關通風設施的規定
a、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巷中,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b、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空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全部封閉采區。
c、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設施必須可靠。不應該在傾斜運輸巷中設置風門;如果必須設置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安全措施。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面回風側不應設置風窗。
4)、礦井通風系統的檢查
礦井通風系統擔負著向井下輸送足量新鮮空氣供人呼吸、排放瓦斯煤塵、創造井下良好作業環境的重要任務,必須依照有關規定做好礦井通風系統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礦井通風設備、設施的完好,為煤礦生產提供安全保障。
a、檢查礦井通風的可靠性
避免存在下列情況:主要通風機供風量小于井下需風量;2臺以上通風機并聯運轉不匹配,造成1臺抽、1臺吸,主要通風機在風流不穩定區或其附近工作;風流不穩定、無風、微風或反向;不符合規定的串聯通風;
b、檢查主要通風機的運行狀況。風機狀況及其變化;電壓、電流的穩定情況;風機故障情況;有無同能力的備用風機;有無反風能力;是否雙回路供電,電氣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c、檢查礦井通風設施的完善性。每季度應至少檢查1次礦井反風設施,是否齊全、可靠;風門、風橋、測風站、密閉墻是否齊全、完好,重點是檢查風門和密閉墻。
d、檢查礦井漏風狀況。檢查礦井內部漏風和外部漏風狀況,漏風率超過規定時要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5)、水災事故預防措施
礦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防治礦井水害的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煤礦應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編制中長期防治水害規劃和年度防治水害計劃,并組織實施。每個礦井要有準確的井上下對照圖、地形地質圖。中型以上的礦井,要建立地表移動塌陷觀測站,測出本礦的地表移動數據。有了井上下對照圖,就可以知道井下采掘工作面與地面河流、溝渠等的位置關系。有了地形地質圖,就知道煤層、巖層特別是透水巖層(如石灰巖、砂巖)的露頭與地形的位置關系,知道這些巖層水的補給水源是河流還是大氣降水。有了地表塌陷移動觀測資料,就可知道礦井開采對地表的影響,采空區垮落后形成的“三帶”是否與地表水溝通、流入井下,以便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①、留設防水煤柱。礦井上方有江、河、湖、海、水庫等,對礦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設防水煤柱。
②、河流、溝渠改道。河流、溝渠壓在煤層及巖層的露頭部分,大量向井下漏水,對采礦有透水的威脅,可以對河流、溝渠改道。河流向井下漏水時,還可以采取對河床鋪底的措施進行防漏。
③、積水排干。對于塌陷坑積水、池塘積水等,只要有突水的可能就必須將積水排干方能生產,且在生產過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積水。特別是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面出現漏斗形塌陷坑,透水威脅更大。因此,急傾斜煤層開采時,必須降低開采上限,留設防水煤柱,確保安全。
④、水力充填。采煤工作面不用垮落法控制頂板,而采用水砂灌注采空區,把采空區頂板支撐起來,降低下沉量,降低對地表下沉的影響,避免水流進入井下。
⑤、抬高主井、副井、風井的井口標高。為確保雨季安全,要調查礦井周圍最高洪水位及山洪暴發的影響,抬高主井、副井、風井的井口標高。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窯水、采空區積水、老巷道水、鉆孔水、斷層水、陷落柱水、石灰巖溶洞水、砂巖水、礫巖水、沖積層水等。
①、老窯水的防治
A、成立清查老窯情況的組織機構。
B、詢訪在老窯工作過的老同志,弄清開采年限、開采煤層位置、開采距離和深度以及涌水量大小等。
C、查找已有老窯的圖紙和資料。認真分析判斷后,制訂防治老窯水的方案,并認真實施。
D、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堅持“有疑必探”的原則向前掘進。打超前探水鉆時,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鉆,要盡快匯報,處理險情。
在探放水時要安裝水泵和排水管路,建立好水倉,以保證萬一探出水之后不會影響生產或導致事故發生。
特別注意的是,若老窯水是開采上層煤形成的采空區積水,而新開的礦井或者新采區是開采的下層煤,這種頂著老窯水的采煤,隨時都有發生突水事故的可能。因此,在未弄清情況、上層煤采空區水未疏干之前,禁止頂水采煤。
②、礦井采空區積水和老巷道積水的防治
礦井的采空區及老巷道天長日久必然存在積水。防治工作要求測量部門測量填圖要及時準確,不能漏填,當掘進工作面接近采空區和老巷道時要先探后掘。采煤工作面回采時,對生產有威脅,要打鉆把水疏干。掘進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時,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③、鉆孔水防治
鉆孔雖小,但水涌出來卻可以淹井。鉆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先查鉆孔的平面位置是在采掘工作面的什么位置,然后查鉆孔的封孔質量。如果鉆孔穿透富水層,封孔質量不好,為確保安全則需請專業隊伍用鉆機重新封孔。另外,還可以留保護煤柱保護鉆孔。
④、斷層水的防治
斷層分為透水斷層和不透水斷層。防治斷層水的措施是:查閱地質報告或水文地質報告,較大的斷層可查出是透水斷層還是不透水斷層。如果斷層含水豐富,可用留設斷層防水煤柱的辦法,防止斷層面出水發生透水事故。斷層位置不清、不知道是透水斷層還是不透水斷層時,可用井下鉆探的辦法探清斷層位置及斷層面透水情況。如果斷層含水豐富與奧陶紀灰巖連通或與其他厚層狀石灰巖溶洞、含水砂巖連通,斷層面水大,不易疏干,最好留設斷層防水煤柱保護斷層。在井下用鉆探的辦法探斷層時,事先要建立好排水基地。在逆斷層下開采,斷層的上盤壓在煤層之上,留設斷層防水煤柱。
⑤、陷落柱水的防治
陷落柱是指埋藏在煤系地層下部的巨厚可溶巖體,在地下水溶蝕的作用下,形成巨大的巖溶空洞,上覆巖體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垮落,充填于溶洞中,形態是一柱體,故稱巖溶陷落柱。陷落柱按其充水特征分導水陷落柱和不導水陷落柱兩大類型。導水陷落柱水量大且穩定,易造成淹井事故。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據地質資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鉆探的辦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導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設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辦法,確保開采安全。
⑥、石灰巖溶洞水的防治
石灰巖被水溶蝕后,產生的空隙稱為巖溶。存在巖溶中的水稱為巖溶水。巖溶的形態多樣,大小不一,小到溶隙,大到溶洞,而且溶洞之間互相連通可成為暗河。
防治巖溶水的措施:石灰巖的露頭部分位于地面河流之下,井下巖溶水由地面河流補給,為切斷巖溶水補給來源,可以將河流鋪底防漏水或河流改道。也可采用地面打鉆用水泥注漿的辦法堵水。
為了開采安全,可采用降壓疏干的辦法:一般是采用巷道及鉆孔來疏干巖溶水。疏干時,在井下適當位置建立水閘門,確保分系、分采區、分水平隔離、疏水,與其他地區生產兩不誤。
當石灰巖溶洞水太大且與奧陶紀灰巖連通時,采取疏堵可能都無效,需慎重考慮,決定是否繼續開采。
⑦、砂巖水和礫巖水的防治
砂巖、礫巖多數位于煤層的頂板和底板。砂巖從表面上看很致密無孔隙,實際含水量不小,富含裂隙水。因此,當頂板有厚層狀砂巖時,在工作面回采之前要用鉆機探水。有水時須在回采之前將頂板砂巖水疏干,疏干方法可用鉆機打眼。急傾斜煤層回采之前也要疏干底板砂巖水,防止采空區放頂引起突水。
⑧、沖積層水的防治
沖積層水俗稱地表淺水,層內有流砂、砂漿、泥漿等。防治沖積層水,應當正確地確定礦井開采上限。開采上限標高要保證沖積層水和地表水不能流人井下。有些地區小煤窯亂采濫挖,專采露頭煤,有的專采大礦開采上限以上的煤柱,往往對大礦安全生產造成威脅。
(6)、頂板事故預防措施
1)、頂板事故預兆
①、片幫的預兆
A、由于冒頂前頂板壓力增大,工作面及周圍巷道煤幫受壓增高,造成煤質變酥,片幫增多。
B、、在工作中使用電鉆打眼比平時省力。
C、采煤機工作用電負荷減少等。
②、支架的預兆
A、使用木支架時,支架大量被壓壞或折斷,并發出響聲;使用金屬支柱時,耳朵貼在柱體上,可聽見支柱受壓后發出的聲音。
B、當頂板壓力繼續增加時,活柱迅速下縮,連續發出“咯咯”的聲音;若工作面留有底煤或頂板較軟、破碎時,支架有插底及鉆頂現象。
C、工作面使用鉸接頂梁時,在頂板沖擊壓力的作用下有“飛楔”現象,即楔子被擠出或彈出。
③、瓦斯及淋水的預兆
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量增加。
④、局部冒頂的預兆
A、響聲。木支柱發生劈裂聲,緊接著出現折梁斷柱現象;金屬支柱的活柱急速下降(或下縮),也發出很大的聲響;有時還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時的悶雷聲。
B、掉渣。頂板嚴重破裂時,折梁斷柱現象增加,繼而出現頂板掉渣現象,掉渣越多時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C、煤壁片幫。冒頂前片幫煤比平時增多。
D、裂縫。當頂板裂縫加寬加深時,就有可能發生冒頂。
E、漏頂。因背頂不嚴或支架不牢出現的漏頂現象,如不能及時處理,當頂板巖石繼續冒落時,就會出現沒有聲響信號的大冒頂。
F、頂板出現離層。頂板快要冒落時,常出現頂板離層現象,要用敲幫問頂的辦法判斷。即操作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長鋼桿先捅掉破碎的煤和巖石后,再用斧、鎬或鋼桿敲打頂板,如果聲音清脆,則表明頂板完好;如果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說明上下巖層之間已經離層。當離層很厚時,則不好辨認,這時要用震動問頂法,用左手按住頂板,右手用工具敲擊,如果左手感到輕微震動,則頂板發生離層,要立即加強支護。
G、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H、有淋水的工作面,淋水量有明顯的增加。
2)防治頂板事故的主要措施
①.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
A、推垮型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
推垮型冒頂按頂板性質又分為沖擊推垮型冒頂和復合頂板推垮型冒頂。
a、沖擊推垮型冒頂。當煤層頂板離層后,基本頂巖層斷裂砸在已離層了的煤層頂板巖石上,導致的推垮型冒頂。
防治措施主要有:進行頂板動態監測,發現頂板離層,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提高支護質量,增強穩定性及水平抵抗。工作面支護要及時,提高支架的剛度初撐力,防止煤層頂板離層。
b、復合頂板推垮型冒頂。復合頂板由不同巖性的巖層和煤層組成。復合頂板下層有厚度較小的煤層或巖層、支護強度不夠、支架質量不合格或者礦山壓力較大時,容易造成復合型頂板推垮型冒頂事故。
復合頂板推垮型冒頂前沒有大冒頂所具有的明顯預兆及特征,而且在任何工序中都可能發生,因此要嚴格支架質量驗收,有條件的煤礦應使用液壓支架進行支護,并對復合頂板進行動態監測。
c、一般的預防措施
可能控制采高,使軟巖層冒落后接近硬頂。采掘工作不要破壞復合頂板。根據實際工作經驗,應用偽俯斜工作面。③架設戧柱、戧柵時應迎著巖體的可能移動方向支設。
B、壓垮型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
當煤層上面的基本頂為堅硬巖石時,基本頂來壓后工作面礦山壓力顯現突出,特別是工作面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期間或基本頂斷裂臺階下沉過程中,如果工作面支架質量不合格,強度不夠,就會發生壓垮型冒頂事故。壓垮型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為:
a、當工作面發現有大冒頂明顯預兆時,必須采取措施,如加強支護、停產觀察等。
b、有條件的礦井應建立礦壓觀測和頂板動態監測系統,為工作面支護提供依據。
c、當煤層上部為堅硬巖層且不易垮落時,要采用強制放頂或向頂板高壓注水,使其強度降低而自然垮落。
d、在基本頂初次來壓期間,加大工作面控頂距。
f、工作面來壓明顯、出現下沉臺階時,要采用特種支護形式(如木垛、密集支架)加強支護。用木柱替代該范圍的金屬支柱,等下沉范圍巖石全部處于采空區后,再回柱放頂。
C、漏垮型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
漏垮型冒頂沒有大冒頂發生時的明顯預兆。工作面直接頂非常破碎,煤層傾角較大,工作面支護系統中發生局部漏頂,局部直接頂全部漏空,造成支架失穩而發生漏垮型事故。其防治措施為:
a、嚴禁爆破、移刮板輸送機等工序弄倒支架,影響直接頂,防止直接頂出現局部冒頂。
b、爆破后,支護工作要及時,頂板必須背嚴背實。
c、支護質量必須合格,且支架有足夠的支撐力。
(6)、機電運輸事故預防措施
1)、供電系統停電事故預防措施
①、電氣事故預防措施
井下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為了有效地預防觸電事故的發生,應采取以下觸電事故防范措施:
A、對井下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嚴格的科學管理,大型電氣設備必須建立使用和維修檔案,定期地對電氣設備進行技術監測、試驗和維護,并認真做好有關的記錄,作為技術檔案保存。絕不允許設備在低于規定的技術指標下或帶病的情況下運行,以杜絕因設備的損壞而造成的電氣事故所帶來的觸電情況發生。
B、加強對設備絕緣情況的保護和監視,防止因絕緣性能下降或受到損壞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對于必須裸露的導體要求安裝在人體不能觸及的高度以上,以防止人手的直接觸及。
C、電網和設備的電氣連接都必須采用專用的電氣連接頭,電氣連接頭與導體的緊固以及連接情況必須符合高壓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禁止采用導體之間直接纏繞的連接方法,以防止俗稱“雞爪子’’的不合格連接現象的發生,杜絕因此而造成的相間短路或相地短路的事故發生。
D、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構架都必須認真做好保護接地,并定期加以檢查,以確保其對觸電事故的保護功能。
E、井下電網對地的絕緣水平應定期加以監測,確保中性點不接地電網的安全優勢以及防止因相問或相地漏電所產生的觸電事故的發生。
F、對于生產機械的電控設備中,凡是人工手動操作的控制線路,控制電壓均不得高于36V安全電壓。對于手持式電動生產工具的使用電壓不得超過127V,并要求工具的把手對電氣部分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程度,同時要求在使用前應做絕緣程度的測試,以防止可能產生的觸電危險。
G、由于井下電網的中性點不準接地,因此要求其他向井下供電的發電機也禁止中性點接地,以確保井下電網中性點對地絕緣要求不因其他的供電方式而受到影響。
H、井下各部分的輸電電纜均應加設漏電保護裝置,以便在一旦出現漏電事故時保護裝置能自動地切斷事故電路,防止因此而造成的漏電事故的發生。
I、各種電氣線路、設備在安裝、使用和維護中必須遵循有關的技術規定和管理制度。必須制止那種不經任何請示和批準的擅自改動線路、增減設備容量或負荷量的行為,以防止造成電網的混亂和超載運行的現象,引起電氣事故的發生。
②.電氣維修的注意事項
井下電氣設備的操作、檢修及停送電作業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做到安全用電。具體要求如下:
A、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責或臨時指派的電氣維修工進行。高壓電氣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在特殊情況下,采區電工可對變電所內高壓電氣設備進行停送電操作,但不得擅自打開電氣設備進行修理。經維修單位機電主管人員授權者,不受此限。
B、檢修和搬遷井下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前必須停電;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再在三相上掛裝接地線,對電氣設備進行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驗電、接地、放電工作,在煤礦井下應在瓦斯濃度為1.O%以下時進行。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C、部分停電作業應有遮擋。檢修完恢復送電時,應由原操作人員取下標示牌,然后合閘送電。
D、高壓線路倒閘操作時,必須實行操作制度和監護制度;操作人員必須填寫操作票。操作票中必須寫明被操作設備的線路編號及操作順序;嚴禁帶負荷拉開隔離開關的現象發生。
E、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中必須執行檢查和調整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簿內。檢查和調整中發現的問題,應指派專人限期處理。
F、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物理、化學性能檢測和電氣耐壓試驗,每年應進行1次,但對操作頻繁的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應每6個月進行1次耐壓試驗。
油斷路器經3次切斷短路故障后,其絕緣油應加試1次耐壓試驗,并檢查有無游離碳。
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量應定期檢查,并保持規定油量。更換和試驗礦用設備絕緣油應有記錄。
③.掘進工作面恢復供電時的規定
A、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面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只有在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而且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O.5%,才能開啟局部通風機。
B、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巷道中,當瓦斯濃度超過1.O%時應切斷掘進巷監護復誦制度,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試驗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C、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失爆設備嚴禁繼續使用。
D、礦井應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對電氣設備和電纜進行檢查、調整。檢查、調整規定見表4—3。
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當瓦斯濃度小于1.O%時方可恢復供電。
E、在低瓦斯礦井的掘進巷道中,當瓦斯濃度超過1.5%時應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當瓦斯濃度小于1.O%時方可恢復供電。
F、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前瓦斯濃度超過O.5%時應切斷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當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恢復供電。
G、井下掘進工作面只有在主局部通風機運行時,方可進行作業。在副局部通風機運行期間,掘進工作面無工作電源。只有恢復主局部通風機運行后,掘進工作面才能恢復供電,實現風電閉鎖。
H、掘進工作面副局部通風機的供電,應直接由變電所(中央或采區變電所)采用專用高壓開關、專用變壓器、專用電纜向副局部通風機供電。主、副局部通風機線路上不得分接其他負荷。
2)、提升運輸事故及預防措施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礦井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于頂板事故而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運輸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設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提升運輸傷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為作業人員自傷和非作業人員受到的意外傷害兩大類。
① 、立井提升事故及預防措施
立井提升事故主要有斷繩、躐罐、過卷、卡罐、溜罐、跑車、斷軸等,較常見的是斷繩、暾罐和過卷事故。這些事故一旦發生,就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立井提升事故防范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在井筒內作業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員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B、立井運輸采用吊桶裝置時,防范措施包括:A應采用不旋轉提升鋼絲繩;B吊桶必須沿鋼絲繩罐道升降;C吊桶上方必須裝保護傘;D吊桶邊緣上不得坐人,裝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E用自動翻轉式吊桶升降人員時,必須有防止吊桶翻轉的安全裝置;F嚴禁用底開式吊桶升降人員。
C、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D、裝設防止過卷裝置。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或出車平臺)0·5m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生制動作用。同時在過卷高度或過放距離內,應安設性能可靠的緩沖裝置。緩沖裝置應能將全速過卷(過放)的容器或平衡錘平穩地停住,并保證不再反向下滑(或反彈)。
E、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F、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只能發出調平和換層信號,但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
G、井口、井底和中間運輸巷都應設置搖臺,并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
②. 機車運輸事故及預防措施
電機車運輸行車傷亡事故主要有列車行駛過程中與在巷道中行走的人員相撞、在軌道狹窄處和障礙物多及人員無法躲避的地點與人相撞以及違章蹬、扒、跳車過程中的碰人傷人事故。列車運行傷亡事故以撞車、追尾、掉道、碰人等事故為最多。為預防機車運行中傷人事故,應注意如下事項:
A、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B、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C、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
D、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E、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進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信號。
F、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G、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F、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在新建和改擴建的大型礦井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設置信號集中閉塞系統。
③. 傾斜井巷運輸事故及預防措施
傾斜井巷運輸事故包括鋼絲繩斷裂跑車、連接件斷裂跑車、礦車底盤槽鋼斷裂跑車、連接銷竄出脫鉤跑車、制動裝置不良跑車和工作失誤造成跑車。
工作失誤造成跑車主要有以下情況:①沒掛鉤或沒掛好鉤就將礦車從平巷推下斜巷,造成跑車;②未關閉阻車器就推進礦車,造成跑車;③推車過彎坡點存繩,造成墜車沖擊斷繩跑車;④連接插銷不到位,造成脫鉤跑車;⑤下放重載,電動機未送電且沒施閘,造成帶繩跑車事故(放飛車);⑥鋼絲繩在松弛的條件下,提升容器突然自由下放(或下落),造成松繩沖擊而發生跑車。
傾斜井巷運輸事故預防措施:
A、按規定設置可靠的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實現“一坡三擋”,加強檢查、維護、試驗,健全安全責任制。
B、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C、對鋼絲繩和連接裝置必須加強管理,設專人定期檢查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D、礦車要設專人檢查。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2倍于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礦車的連接鉤環、插銷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E、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裝置。
F、把鉤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的安全功能,檢查各礦車的連接情況、裝載情況、牽引車數,如不符合要求不準發出開車信號。嚴禁先打開擋車裝置后進行掛鉤操作,嚴禁礦車在沒有運行到安全停車位置就提前摘鉤,嚴禁在松繩較多的情況下把礦車強行推過變坡點,嚴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險作用的插銷。
G、斜井串車提升,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運送物料時,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
H、絞車操作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操作時要準、穩、快,特別注意防止松繩沖擊現象。
K、保證斜井軌道和道岔的質量合格。
I、保持斜井完好的頂、幫支護,并使運行軌道干凈無雜物。
J、滾筒上鋼絲繩繩頭固定牢固,至少留夠3圈鋼絲繩,防止發生繩頭抽出。
④.刮板輸送機事故及預防措施
A、刮板輸送機傷人事故類型
刮板輸送機傷人事故的類型有斷鏈傷人、飄鏈傷人、機頭機尾翻翹傷人、海胯洪翹傷人、運料傷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摔倒傷人、犁板鏈傷人、吊溜槽壓人、液力偶合器噴液傷人、聯軸器對轉輪無罩傷人、信號誤動傷人,以及工作面電纜落人溜槽被拉斷而發生火花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等造成人身傷亡。
B、造成刮板輸送機傷人事故的原因
a、人被轉動部分絞傷。轉動部分未裝設防護罩,機尾未裝設保護板,較大型刮板輸送機未設橫跨過橋等;人員麻痹大意,不注意安全,或靠近轉動部分時違章作業而被轉動部分絞傷。
b、用刮板輸送機運送長材時,由于放料或取料時的操作方式不當,人被擠在木料和支架、煤壁之間,造成擠傷或撞傷。
c、人員違章乘坐刮板輸送機或在溜槽內行走,當刮板鏈因某種原因卡住,致使機頭或機尾向上翹起,帶動刮板鏈突然向上跳動,將機尾槽內行走或乘坐的人員打傷。
d、在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雖然已停機,但沒有掛“有人作業、禁止開機”的牌子,其他人誤開機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C.刮板輸送機傷人事故的預防措施
a、凡是轉動、傳動部位應按規定設置保護罩或保護欄桿;機尾應設護板;在適當位置設置人行過橋,以便行人橫越輸送機。
b、嚴禁在輸送機槽內行走,更不準乘坐刮板輸送機。
c、需要運送長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其操作順序是:放料時,要順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先放長料的前端,后放尾端;取料時先取尾端,嚴禁先取前端。
d、嚴格執行停機處理故障、停機檢修設備的制度。停機后在開關處要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開機”的警示牌,并與采煤機閉鎖。嚴禁運行中清掃刮板輸送機。
e、采煤工作面的刮板輸送機,必須沿著輸送機設置警鈴信號和急停按鈕,其間距不得超過12m。開機前先發出信號,后點動試車,待觀察沒有異常情況時再正式開機。
f、移動刮板輸送機的液壓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防止冒頂、片幫傷人和損壞設備的安全措施。
g、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必須打牢錨固柱。
h、刮板輸送機兩側電纜要按規定認真吊掛,特別是工作面移動的電纜要管理好,防止落人機槽內被刮壞或拉斷而造成事故。
i、必須有維護保養制度,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j、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維護。按規定注難燃液。易熔合金塞熔化后,必須立即排除故障,然后更換。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嚴禁用其他物品代替。
⑤帶式輸送機事故及預防措施
帶式輸送機運輸可能造成的主要事故有輸送帶著火、斷帶傷人、滾筒卷人、下運飛車等。
針對上述事故情況,在帶式輸送機運輸事故預防措施中,除了選用合格的阻燃輸送帶、認真檢修維護、保證帶式輸送機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等措施外,還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A、完善帶式輸送機各種保護裝置。要裝設煙霧、溫度保護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并保證動作可靠;機頭傳動部、機尾滾筒、液力耦合器等處都要安裝保護罩和防護欄。
B、改善帶式輸送機的工作環境。裝載時要均勻,防止局部超載或偏載,及時更換磨損超限的輸送帶。
C、安裝時必須保證帶式輸送機距支護或碹墻距離不小于0.5m,距行人側不小于0.8m。
D、帶式輸送機巷道要有足夠的照明,并備有相應的消防滅火器材。
F、除按照規定允許乘人的帶式輸送機以外,其他帶式輸送機嚴禁乘人。
G、在帶式輸送機機巷中,行人經常跨越的地點必須設過橋。
H、確保通信設施靈敏可靠。
I、制定帶式輸送機的操作規程,司機必須嚴格按規程作業。
J、運行中的帶式輸送機嚴禁檢修。
K、在清理機頭、機尾和滾筒附近的淤煤時,應停機進行。
L、行人在機巷中行走、停留時,必須離開帶式輸送機機架。
⑥、猴車運輸事故及預防措施
猴車(架空乘人索道)運送人員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有落繩傷人、打滑乜車、車座撞人和摔傷事故等。
為避免上述事故發生,在乘坐猴車時,應注意事項有:
A、乘坐猴車時,必須遵守猴車的乘車規定。
B、猴車主要保護設施不完善時,嚴禁運行。
C、在主要變坡點、拐彎處必須設有突發事件緊急停車的拉線開關。
D、乘坐猴車時嚴禁打鬧,乘坐中嚴禁將腳觸及地面。
E、第一次乘坐猴車時,必須指定老工人做安全監護。
F、人員必須在指定的上下車區域內上下。
G、猴車在運行中,如果沒有下行人員、全部為上行人員(或沒有上行人員、全部為下行人員)時應間隔乘人,避免全線滿乘。
(7)、 煤礦地面事故預防措施
1)矸石山事故預防措施
①.防自燃措施
A、矸石山的硫、磷、炭等引發自燃的元素含量,由通風科負責隨煤層自燃發火等級鑒定工作一同進行化驗,以確定其自燃傾向性,并對礦井各煤巖層的自燃傾向性建檔管理,由地測科負責標注在綜合柱狀圖上。
B、在用矸石山的堆放方式及預防自燃的措施
C、矸石山上排放的矸石應分層堆積,每層用推土機推平壓實,每層厚度不超過5m,層間用黃土鋪500mm厚。
D、對每層矸石的堆積斜坡表面采取噴灑粉煤灰漿、鋪黃土、植樹綠化等措施,以減少矸石表面的活化能,降低排矸場的透氣性。
E、盡可能減小矸石山堆積的斜面坡度,提升絞車道的坡度一般不大于25°。
F、環保部門關于矸石山綜合治理的有關指示,負責簽定矸石山滅火合同,組織矸石山滅火與后期的綠化工作,并對滅火及防止揚塵的效果進行監督。
②.防崩塌措施
A、矸石山日常管理小分隊每班至少要對矸石山四周及擋矸墻巡回檢查一次,風、雨天要加強對矸石山的檢查工作,并切實加強對矸石山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在必要情況下要及時發布災害警報。
B、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對矸石山進行私采亂挖。凡取用新矸石的,必須在矸石進入矸石山前進行;凡取用老矸石的,必須事先將取矸位置、取矸量、挖矸方式、保護措施等形成書面材料,經矸石山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報經集團公司環保中心、總辦室、安監局備案后,方可進行取矸。
C、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矸石山傾到坑木、鋸末、煤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類易燃物品,嚴禁向矸石山采取沖水、注水等措施。
D、夏季“三防”期間,矸石山管理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矸石山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2)地面原煤生產系統事故預防措施
①、機械事故預防措施
A每天由設備包機人(機修工)利用檢修時間對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認真詳細的檢查,對發現的一般問題及時處理。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由單位負責人安排時間盡快解決。
B嚴格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向交接人員了解上一班設備的運行情況,對設備的運行狀況做到心中有數。
C 膠帶輸送機運行前由崗位工對每種保護進行一一試驗,并認真填寫試驗記錄。
D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停設備,嚴禁重負荷啟動設備。
E崗位工要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做到三知四會。
F嚴格加強跟班帶班,做好巡回檢查。
②、起吊事故預防措施
A起吊作業時,現場必須指派專人負責。
B起吊物件時必須使用專用繩鼻且捆綁牢靠,所用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Φ15.5mm,并有現場負責人親自檢查。
C起吊物下嚴禁站人。
③、高處墜落事故預防措施
A清理過倉溜槽時,現場必須有兩個以上人員,進入煤倉的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上面的人員必須密切觀察,發現情況及時匯報。
B矸石倉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靴,人員站立在安全便于作業的地方。手選皮帶矸石入口處必須用舊皮帶蓋上,且留人觀察,以防雜物進入倉內砸傷作業人員。
C及時更換或修補溜矸筒,以防矸石蹦出傷人。
D嚴格違章指揮、違間作業。
④、火災事故預防措施
A各個崗位消防器材必須齊全、有效。
B膠帶輸送機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靠。
C電氣焊作業時附近必須備有足夠的水、砂子及2臺合格的滅火器。
D生產設備必須使用煤礦專用的合格產品。
E電氣設備及線路由專職電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及時更換。
3)地面瓦斯抽放事故預防措施
①、機械類事故預防
A.瓦斯泵起動前必須檢查泵的軸承位置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量;檢查減速機潤滑油量,冷卻水管是否接好,抽放泵嚴禁干運轉。
B.定期打開側蓋上的觀察孔,檢查泵內部情況。
C.泵在運行中應隨時檢查泵軸是否發熱,補充水量是否合適,排水溫度不應超過40℃。
D.檢查真空度或排氣壓力是否正常和穩定,泵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泵體是否振動。
E.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泵處理,不能現場處理的,必須匯報抽探隊、防突科,由防突科安排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②、瓦斯事故預防
A.平地泵站50米范圍內嚴禁明火作業,且必須安裝避雷裝置,挖掘泄洪溝。
B.泵房必須通風順暢,避免局部瓦斯積聚。
C.抽放管路必須安裝“三防”(防爆、防回火、防回氣)裝置、放空管、閥門、壓力表等安全裝置。
D.泵站內必須安裝設備開停傳感器、甲烷傳感器,并與礦安全監控系統聯網,隨時監測泵站內瓦斯濃度,防止抽放管路、泵體漏氣,甲烷傳感器報警、斷電濃度為0.5%。
E.泵站內必須設置消防裝置,滅火器不少于2臺,沙箱、水桶、水管、消防锨等滅火器材。
F.定期檢查抽放管路、閥門、儀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G.如泵站內需電氣焊、明火作業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排空抽放管路、抽放泵內瓦斯。
H.按照集團公司“三評價一評定”要求,每月做好礦井的瓦斯評價工作,對重大瓦斯隱患及時處理。
3.5 預警行動
3.5.1瓦斯爆炸事故預警
3.5.1.1 瓦斯爆炸事故預警和響應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對于井下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斷電值、復電值和斷電范圍的規定,進行人工及監測系統的預警響應行動見表4—1。
3.5.1.2 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1)、人工系統
①、專職瓦斯檢查員和佩帶經標定的、檢查合格的瓦斯檢測儀器、儀表的其他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告警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②、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斷電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次作業并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③、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匯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恢復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匯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①、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濃度的告警值設置系統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面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濃度的斷電值和斷電范圍設置系統的斷電值和斷電范圍。根據斷電值觸發對應超限區域的斷電開關,根據斷電范圍選擇對應的一個或幾個斷電開關。
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安裝饋電傳感器,斷電狀況要反饋地面主機。確系規定范圍已經停電。
④、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復電濃度進行復電。復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場并經人工瓦斯檢查,報告調度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人工復電。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得設置自動復電功能。
3.5.2 煤塵爆炸事故預警
3、5.2.1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1)、大量試驗表明,煤塵爆炸濃度界限約為45~2000g/m。,爆炸威力最強的煤塵濃度為300~400g/㎡。
專職煤塵測試人員發現礦井中煤塵濃度接近爆炸濃度界限時,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并初步分析煤塵產生的原因。調度室負責人要立即根據預防措施下達調度指令,責令相關部門立即處理。如超過爆炸濃度,調度室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研究進一步的處置措施。
(2)、井下人員發現煤塵濃度較高時要向作業區內的當班負責人匯報,當班負責人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執行調度室負責人下達的處置意見。井下任何工作人員有權直接向礦調度室匯報煤塵濃度的情況。
3、5.2.2.礦井煤塵爆炸事故的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專職的通風管理部門是煤塵預警管理和提出相應處置措施的負責單位。礦調度室根據通風管理專業部門負責人的意見,發布煤塵預警信息并下達處置命令。專職安全檢測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有義務向礦調度室及時報告煤塵超限的情況。
3.5.3 爆破器材庫爆炸預警
礦井爆破器材庫爆炸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本單位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打電話報警。 值班室在接到火警后,迅速通知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任命現場總指揮。礦井值班室人員按照領導小組組長的要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警,并視火災情況通知友鄰單位。
3.5.4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預警
3.5.4.1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預警和響應
(1).煤(巖)與瓦斯突出的預警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了高瓦斯礦井、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礦井必須要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根據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斷電值、復電值和斷電范圍進行預警響應行動。
(2).二氧化碳預警
出現了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關于二氧化碳規定要求的任何一種情況,都必須發出預警信號并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響應:
礦井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的回風,必須引入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中。在未構成通風系統前,可將此種回風引人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但在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時,必須先在無瓦斯噴出或無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巖)層中掘進巷道并構成通風系統,為構成通風系統的掘進巷道的回風,可以引人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上述2種回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O.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并制訂安全措施,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采、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同一采區、同一煤層上下相連接的2個同一風路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與其他相連接的掘進工作面、相鄰的2個掘進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訂措施后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
采區內為構成新區段通風系統的掘進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質構造而重新掘進的巷道,布置獨立通風確有困難時,其回風可以串人采煤工作面,但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構成獨立通風系統后,必須立即改為獨立通風。
對于本條規定的串聯通風,必須在進入被串聯工作面的風流中裝設甲烷斷電儀,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O.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都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
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嚴禁任何2個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
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O.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O%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裝有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機械化采煤工作面、水采和煤層厚度小于O.8m的保護層的采煤工作面,經抽放瓦斯(抽放率25%以上)和增加風量已達到最高允許風速后,其回風巷風流中瓦顛濃度仍不能降低烈1.Q%以下時,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最高允許濃度為1.5%,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面的風流控制必須可靠。
2)必須保持通風巷的設計斷面。
3)必須配有專職瓦斯檢查工。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礦井必須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
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后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后,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O%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O%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O%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O%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O%時,必須制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系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范圍在措施中明確規定。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不超過1.O%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系統內的供電。
3.4.4.2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1).人工系統
①.專職瓦斯檢查員和佩戴經標定的、檢查合格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檢測儀器、儀表的其他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告警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②.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斷電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次作業并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③.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匯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恢復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匯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①.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濃度的告警值設置系統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面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濃度的斷電值和斷電范圍設置系統的斷電值和斷電范圍。根據斷電值觸發對應超限區域的斷電開關,根據斷電范圍選擇對應的一個或幾個斷電開關。
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安裝饋電傳感器,斷電狀況要反饋地面主機,確系規定范圍已經停電。
④.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地點的瓦斯復電濃度進行復電。復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場并經人工瓦斯檢查,報告調度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人工復電。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得設置自動復電功能。
⑤.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安裝二氧化碳傳感器,按照超限值設定報警值。二氧化碳超限時要在地面和井下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3.5.5火災事故預警
1)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了礦井有毒有害氣體的最高容許濃度,并對礦井火災的防治做出了規定,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報告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采取措施。
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層時,必須編制防止采空區自然發火的設計方案,并遵守下列規定:
①.根據防火要求和現場條件,應選用注入惰性氣體、灌注泥漿(包括粉煤灰泥漿)、壓注阻化劑、噴漿堵漏及均壓等綜合防火措施。
②.有可靠的防止火災監測系統。
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后,應立即按火災處理程序響應。
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并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縮小封閉范圍,并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煤礦企業必須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系圖和火區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③.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A.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人內,并懸掛說明牌。
B.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C.必須定期檢查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發現封閉不嚴、有其他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D.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人防火記錄簿。
E.礦井做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F.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明。
G.防火墻的質量標準由煤礦企業統一制定。
封閉的火區,只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后,方可啟封或注銷。火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A、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B、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O%以下。
C、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
D、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E、上述4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2)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①.人工系統
A.專職瓦斯檢查員和佩戴經標定的、檢查合格的瓦斯和一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儀表的其他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告警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B.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上述斷電值時,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并撤離人員。而且,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監測。
C.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匯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恢復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匯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火區監測系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地點設置,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氣體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面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3.5.6水災事故預警
1)、 礦井水害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煤礦企業應建立水害預警制度,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防和預警,提出預防處理水害的措施。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每月應定期開展水害隱患排查,其他礦井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水害隱患的排查。查出的水害隱患要落實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水害防治工程應編制設計、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結束后及時進行驗收總結。
暴雨季節,堅持巡察制度。汛期安排專人定點、定時巡查重點防洪堤,及時了解復堤堤段情況;地測部門定期測量河水、塌陷區水位;征遷部門及時了解塌陷區民房開裂、搬遷情況及危險程度,并與政府部門聯系,要求遷出塌陷區。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查辦法各項規定。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堅守崗位,了解巡查情況,解決發現的問題,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向礦調度室、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情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匯報制度、信息上報制度。在汛前,礦要積極主動與地方政府聯系,下達搬遷業務聯系書,注明塌陷區內危房戶數、人口數;動員塌陷區內的危房戶在汛前搬遷出危房。
新復堤的河堤出現險情時,要針對具體情況,采用不同方法,動用一切人力、物力,及時加固處理,保證河堤不潰堤,并上報調度室。
工業廣場、塌陷區、工人村出現積水時,及時疏通排水系統,或利用排水設施進行強排。
重要車間、井口出現進水時,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筑壩,上報調度室。礦主管領導要親自趕赴現場指揮搶險。
洪水水位較高或河堤出現潰堤,水位可能超過井口標高,重要車間、井口筑壩難以保證不進水時,集團公司指揮部下令,井下撤人、停電。礦指揮部要認真清點升井人數,確保井下施工人員全部升井后,關閉礦井。
2 )、與自然災難預警的銜接
對于自然災難原因(如暴雨、雷雨等)可能造成礦井水害事故的預警,應結合氣象部門對于天氣變化的預報進行預防預警工作。
根據氣象部門對于暴雨預警信號等級的劃分,可將預警等級設為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區的煤礦企業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暴雨預警標準。
①.暴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的情況下,防治水專業人員和礦調度室應特別關注天氣變化、鄰近水域、河流的水位變化情況,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并做好低洼地區、易受淹礦井、工作區域的排水防澇工作。要確保礦井所有車間、生產辦公樓、工業廣場、工人村居民樓不進水,水溝排水暢通,防止內澇,確保鐵路安全運行。
②.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h降雨量將達50mm以上,或者已達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的情況下,暫停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盡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雨;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救援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要確保礦井35kV變電所正常供電,地下室不進水,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機房不進水,主、副井口安全運行,調度通信系統完好暢通。
③.暴雨紅色預警信號:3h降雨量將達100mm以上,或者已達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的情況下,人員應留在安全處所,戶外人員應立即到安全地方暫避;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救援應急方案。處于危險地帶的礦井應停止作業,并立即將作業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暫避;并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必須動用一切力量確保主、副井口及風井井口不進水,井下正常排水。
對于非自然災難原因的礦井水害事故的預警方法主要是觀察事故預兆、分析和判斷作業環境條件的變化,按照本礦和本作業區域制定的預警與預防措施進行響應。礦井水害發生前不可能測出一個或幾個物理量來預示即將出現突水事故,但《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了必須要立即報告的幾種情況,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匯報并進行處置。
3)、礦井水害事故的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防治水專業人員或井下其他人員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礦井突水的各種預兆和出現的險情;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匯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布置預防處置措施。情況緊急時要立即向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和礦長匯報,研究進一步的處置措施。報告人員上井后要填寫水害險情報告。
3.5.7頂板事故預警
1)、頂板事故的緊急處置及安全注意事項
井下跟班區隊負責人(班長)對頂板冒落危險的處理有第一時間處置權。必要時可停止生產,調集必要的人力、物力進行處理,可以先處理后匯報,相關人員須無條件配合。
①.防止頂板事故擴大的應急處理措施
A、必須采取有效手段全力控制冒頂區域兩側巷道,使其冒頂波及長度不再擴大。
B、在冒頂外圍支護穩定的情況下,分不同情況采取如下辦法:
a、在冒落頂部穩定的情況下,采取打木垛接頂的方式。
b、在冒落區域圍巖破碎、冒落較高的情況下,直接向冒落區打排桿,實施撞楔法,隔斷頂部冒落體。
c、如冒落區域破碎,在比較技術、經濟、安全因素后,可考慮改道。
C、盡快組織恢復通風網路,盡最大可能保持冒頂區通風和對風流的調整。在積極組織處理冒頂的同時,要充分預見冒頂區給通風工作造成的影響,采取相應的應急方案。
②.發生頂板事故的緊急避災和安全注意事項
A.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當發現冒頂征兆且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頂板冒落時,要迅速離開危險區,撤退到安全地點。
B.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
當發生冒頂來不及撤退到安全地點時,應靠煤幫貼身站立避災,但要注意煤壁片幫傷人;如靠近木垛時,也可撤至木垛處避災。
C.遇險后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冒頂對人員的傷害是砸傷、掩埋或隔堵。冒落基本穩定后,如被困地點有電話,遇險人員應立即電話匯報情況。否則,遇險人員應立即采用呼叫、敲打(不要敲打對自己有威脅的支架、物料和巖塊)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D.遇險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a、事故發生后,遇險人員要聽從班組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的指揮,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b、被煤矸、物料等埋壓的人員,不要驚慌失措,在條件不允許時切忌采用猛烈掙扎的辦法脫險,以免造成事故的擴大。
c、未受傷和受輕傷人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設法營救被掩埋人員,并盡可能脫離險區或轉移到較安全地點等待救援。
d、礦工互救時,應暫停向冒落區附近的機電設備供電,以防止搶救時人員觸電。
e、營救被埋壓礦工時,營救礦工要首先檢查和維護好冒落點及其附近的安全,以保障營救人員在救援時的安全,并有暢通、安全的退路。
f、冒落范圍不大時,如果遇險人員被大矸石壓住,可用液壓千斤頂等工具把大塊巖石支起,再將遇險人員救出,切忌生拉硬拽。
g、如果頂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塊度比較破碎,遇險人員又靠近煤壁位置時,可沿煤壁由冒落區從外向里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靠冒落區的一幫必須用木板背好,防止漏矸石),邊支護邊掏洞,直到把遇險人員救出。
h、如遇險人員位置靠近放頂區,可沿放頂區由外向里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木板背幫背頂;或用撞楔法,在撞楔保護下邊支護邊掏洞,把遇險人員救出。
i、分層開采的工作面發生冒頂,底板是煤層,遇險人員的位置在金屬網或荊條假頂下面時,可沿底板煤層掏小洞,邊支護邊掏洞,接近遇險者后將其救出。
j、如果底板是巖石,遇險者位置在金屬網或荊條假頂下面時,可沿煤壁掏小洞接近遇險人員,然后再視現場情況采取措施(如用風鎬在底板中掏小洞等)到達遇險人員處將其救出。
k、如果工作面上、下出口同時冒落或工作面中部冒落范圍很大,把人堵在中間,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處理時間長、不安全時,可采用沿煤層重掘開切眼的方法處理和救人。
E被隔堵人員要積極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
a、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發生的災難,切忌驚慌失措,堅信領導和同志們一定會積極進行搶救。應迅速組織起來,聽從災區中班組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指揮,團結協作,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有計劃地使用飲水、食物和礦燈等,做好較長時間避災的準備。
b、如人員被困地點有電話,應立即用電話匯報災情、遇險人員數和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應采用敲擊鋼軌、管道和巖石等方法,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并每隔一定時間敲擊一次,不間斷地發出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c、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架,并經常派人檢查,以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保障被堵人員避災時的安全。
d、如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管輸送新鮮空氣,并稀釋被隔堵空間的瓦斯含量,并要注意保暖。
3.5.7.2礦井頂板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頂板事故的預警信號主要是通過人工方法捕捉。片幫掉渣、出現煤炮聲、支柱壓力增加、折梁斷柱增多、煤層變軟、變酥等是較明顯的征兆。頂板事故預警方法主要是觀察事故預兆、分析和判斷作業環境條件的變化、按照本礦和本作業區域制定的預警與預防措施進行響應。
3.5.7.3 礦井頂板事故的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當班技術員、跟班隊長(區長)和井下其他人員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工作面頂板事故的各種預兆和出現的險情;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匯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查明原因,立即布置預防處置措施。情況緊急時要立即向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和礦長匯報,研究和布置進一步的處置措施。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當班技術員、跟班隊長(區長)或班長可視險情先處置再匯報。
3.5.8機電運輸事故預警
(1)、供電系統停電事故預警
1)、電氣事故預警
①、電氣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電氣事故的預警主要依靠對電氣設備的現場檢測和檢驗。如發現失爆、漏電、過載、過流、超負荷、超耐壓強度、絕緣破壞等情況,要發出預警信息,并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進行處理。
②、電氣提升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A、電氣設備、設施的業務主管部門是電氣事故預警的負責部門,其他各生產部門、技術部門和員工有義務報告電氣事故的預警信息。電氣設備、設施的業務主管部門除報告預警信息外,還要負責制定具體的預警處置方案。
B、礦調度室是電氣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單位。
(2)、運輸提升事故的預警
1)、運輸提升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運輸提升事故的預警主要根據運輸提升的事故預兆,分析判斷。發現征兆后要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進行響應。負責運輸提升的職能部門要承擔預警和響應的主要責任,井下所有人員都有義務報告事故征兆的信息。
2)、運輸提升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A、運輸提升的職能部門發現事故預兆,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并提出處理意見。調度室要按報告程序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B、井下人員發現事故預兆要立即報告調度室,并傳達或執行調度室負責人的調度通知,報告人要繼續留在現場督促調度通知的執行,直到專業處置隊伍的到來。
3.5.9 煤礦地面事故預警
(1)、 矸石山事故預警
一旦接到發生原煤生產系統事故匯報后,接警人員(礦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匯報。由指揮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 地面原煤生產系統事故預警
一旦接到發生原煤生產系統事故匯報后,接警人員(礦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匯報。由指揮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地面瓦斯抽放事故預警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事故預警分為自動預警和人工預警。地面抽放泵站內必須按照規定安裝甲烷傳感器并與礦監測系統聯網,監測報警點設置為0.5%,斷電點也為0.5%,斷電范圍包括抽放泵站范圍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甲烷傳感器報警并停電后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及通風調度,檢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泵站內司泵工應至少每小時對泵站內及泵站外部正壓管路附近氣體進行測量一次,發現管路附近氣體內還有甲烷時不論濃度高低立即對抽放泵站進行斷電并向礦調度室及通風調度匯報,立即檢查原因并及時處理。
3.6.信息報告程序
按附件1: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進行報告。
3.7.應急處置
3.7.1響應分級和程序
響應分級和程序按綜合預案規定執行。
3.7.2 應急處置概述
(1)、應急處置基本概念
應急處置是應急管理中采用的減少和控制事故災難的處理方法和措施。應急處置由若干處置任務和處置功能構成,每一個處置程序又可分為若干處置過程、步驟。將這些應急處置任務和功能按照時間和空間順序,有機地融合為一個系統或子系統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應急處置程序。
應急處置的基本要求是快速、準確、有序、有效,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故范圍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小事故損失。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急任務是按照不同的事故處置程序和步驟,通過應急功能來完成的。應急程序主要指實施應急核心功能和任務所確定的程序和步驟,應急程序在預案中必須預先設置,并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應急程序在預案中必須明確規定。應急處置的程序和內容通常包括:
1)、信息處置,主要包括事故報告、接警和通知;
2)、應急響應,主要包括初級響應和擴大響應;
3)、應急處置,主要包括災害初步評估、應急處置方案和處置程序;
4)、指揮與協調,主要包括現場指揮與協調與場外指揮與協調;
5)、恢復與結束;
6)、后期處理。
(2)、事故報告
實現快速、準確、有序、有效的處置目標,報警、接警為應急處置的首要環節。
1)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①、事故現場人員的重要責任和義務之一是將事故發生情況以各種方式報告調度室。
②、要選擇最快的通信方式和最近的地點報告現場事故情況,通常煤礦井下調度電話系統設有特呼按鍵,一鍵直撥調度室。
③、如調度電話無法使用,可選擇其他有效的通信方式報告或傳遞事故信息:①井下移動通信系統;②提升運輸信息系統;③特殊規定的頭燈信號;④特殊規定的打擊管道的信息號;⑤人工傳遞等。
④、報告人要沉著、冷靜、清晰地報告以下內容:A.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工種、職務;B.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準確地點;C.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脫險人數、姓名,即脫險方式及撤離路線等;D.對于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E.已采取的自救、互救措施;F.事故現場情況及救援建議。
2)、企業調度機構接警的基本要求
①、要選派熟悉煤礦生產和安全的人員擔任值班接警人員,接警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脫班和委托非值班人員代班。
②、值班人員要具有高度工作責任感,較高的事故處理能力,十分熟悉現蚜隋況,具有沉著、鎮靜、果斷的素質。
③、值班人員要熟悉預案中關于接警的程序和要求,完整、準確記錄告警信息。
④、值班人員要按照預案要求引導現場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⑤、值班后的信息報告要準確、快速,信息處理要規范、完整,要不斷核實和統計現場災情變化,補充災難信息報告內容。
3)事故報告原則
①、應立即上報企業負責人。
②、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救援,并按照國家規定企業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③、煤礦和企業總部調度要密切監視災情的變化,在進一步核實災難的性質、范圍和傷亡人數后作出補充報告。
4)、 信息報告與處理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逐級上報。
②、煤礦企業發生事故后要立即上報屬地人民政府、屬地煤礦行業管理單位、屬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③、中央直屬企業總部調度室在核實情況后,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④、如遇緊急情況,企業可越級上報。
⑤、上報事故信息的內容要符合安全生產事故快報的要求,需上報的主要內容有:A.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B.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C.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脫險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D.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E.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F.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險和處理的有關事宜;G.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 應急響應標準和響應程序
煤礦企業應急響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執行。
1)、分級響應的基本要求
①、按照事故分級響應標準,執行不同等級響應程序和啟動各類應急預案。
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規定,快速準確的進行處理和報送。
③、應急響應等級隨著災難事故的變化,可調整響應等級并及時報告相關單位。
④、執行不同應急響應等級同時啟動相應的預案系列。
⑤、事故礦井要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做好辦公場地、會議室、辦公設備、通訊器材的準備,確保現場救援指揮機構能盡快開展工作。
⑥、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通知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和成員單位人員及技術組(專家組)盡快到達指定工作崗位。主要人員包括:A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B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C安全檢查部門負責人;D通信部門負責人;E后勤保障部門負責人;F企業(屬地)礦山救援負責人;G技術組(專家組)成員;⑧醫療救治機構負責人。
⑦、事故災害的初步評估。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在收集到盡可能詳細的事故災害資料基礎上,組織專家組對事故災害進行初步評估。估計災害的性質、種類、遇險人數、現場破壞程度、搶險救援難易程度、所需救援隊伍規模、配備的裝備、偵查和搜救路線、繼發事故和誘發事故的可能性、可能存在的事故誘發因素等。
2)、擴大響應
初級響應的等級是按照初次告警信息做出的第一次響應。初次告警的信息可能存在不完整、不準確的特征,隨著災情信息的不斷增加,信息分析不斷深化,事故的性質、范圍、影響區域、遇險人數、脫險人數都可能發生變化。事故初期的可控性較低,往往出現實際事故范圍、影響區域、遇險人數范圍擴大、人數增加的可能,如出現這種情況需要按照應急響應標準,提升響應等級,即擴大響應。另外,在事故處置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因措施不當、情況判斷不準而造成事故擴大、乃至發生二次事故的情況,如發生這種情況也需要執行擴大響應程序。
①、負責接警的礦調度室(總調度室)在初次接警后要不斷地從各方面繼續收集事故信息,不斷將新的信息報告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經現場指揮部負責人批準后報告相關部門和機構。
②、按照應急響應標準和程序,請求提升響應等級和預案等級。
③、擴大響應的同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確定是否需要提出救援隊伍、物資、裝備、儀表、材料增援的申請,由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簽報后,按照分級管理的層次報送相關部門。
④、現場指揮部專家組(技術支持組)要對新收集的災難信息進行深入分析,判斷災情的變化,提出是否需要進行擴大響應的專家意見。
3)指揮與協調
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分為現場指揮與協調和場外指揮與協調。場外指揮與協調的程序及職能在各級人民政府的應急管理體系中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煤礦企業現場指揮與協調的組織機構、職能及執行程序在煤礦企業礦山應急救援預案中應該明確規定。
4)、恢復和結束
恢復與結束是應急處置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恢復和結束要有專門的計劃和處理措施,由專門的機構來完成恢復管理工作,制定專門的恢復和結束技術標準,經過現場勘察和評價,嚴格執行恢復與結束的處置程序。恢復與結束應具備一些條件。
①.危險和危害已完全消除
造成事故的危險和危害得到完全的消除和控制,確定不會再次發生事故。
②.誘發源已消除
對于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可能誘發其他事故的誘發源業已消除。
③.破壞已處理
事故造成的環境和設備的破壞得到完全處理、更換和修復,主要有:
A、破壞的巷道和受影響的巷道得到修復或加固。
B、通風系統恢復到應急前的工作狀態,即風量、風速、負壓、巷道風阻、風流方向等均與應急前的相同。
C、破壞的通風設施得到修復、更換或加固,如永久密閉、臨時密閉、風門、風橋、風窗、風筒、局部通風機、風簾風障等。
D、井下空氣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氣體含量完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E、損壞的供電系統的電纜、低壓電器開關、高壓開關、接線盒、配線盒、高(低)壓變壓器、輸配電安全保護裝置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F、各類提升運輸設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G、井下安全監測監控裝備恢復正常工作。
H、井下通訊系統恢復正常工作。
I、井下供排水系統恢復正常工作;井下安全設施和避災設施的修復或更新、井下其他輔助生產系統(環節)恢復正常工作。
④.瓦斯排放措施已制定
制定局部或區域瓦斯排放措施,完成瓦斯排放任務。
⑤.恢復供電的安全措施已制定
制定恢復供電的安全措施,特別是掘進工作面恢復供電的專門措施,按恢復供電計劃逐步完成井下供點。
⑥.其他環節符合要求
經核查,其他生產環節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5)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是應急程序的重要一環,涉及救援總結、損失狀況的評估、事故教訓、整改措施的制定、公共關系的處理、傷亡人員的賠償、職工救助、保險和索賠等任務。后期處置的主要內容是:
①、完成救援評價和總結,按照規定時間,報送救援總結報告。
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③、對救援隊伍、消耗材料、調用設備儀表進行統計結算。
④、協助相關部門進行救援財務結算。
⑥、事故單位按照政策進行傷亡賠償。
⑦、對相關職工進行治療和補助。
⑧、對事故損失進行量化性評價。
⑨、事故礦制訂可操作的整改計劃并予以實施。
⑩、結合本次事故,開展全礦職工安全生產警示教育,用現實的人和事教育領導班子和職工,提升企業安全文化水平,增強安全發展意識,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6)、應急處置程序的表示
為了直觀簡明的描述應急處置程序的體系結構,應采用程序框圖的方式,把災難事故處置的核心任務和功能用流程圖(圖3-7-1)表示出來。
3.7.3 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爆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現場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現場區隊長、班組長或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要組織和指揮遇險人員迅速撤離災區。同時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報告后,要立即啟動相應預案: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和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風機)_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_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_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專業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_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一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_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_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②、決策要點
獲悉井下發生瓦斯爆炸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A、必須了解(詢問)的內容
a、爆炸地點及事故波及范圍。
b、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c、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通風設施的損壞情況等)。
d、災區氣體情況。
e、是否發生火災及其火災范圍。
f、主要通風機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損壞,通風機房水柱計讀數是否發生變化等)。
B、必須分析判斷的內容
a、根據災區通風情況和風機房水柱計讀數值變化情況,判斷通風系統破壞程度。通風機房水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時,說明災區巷道冒頂冒落,通風系統被阻;通風機房水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小時,說明通風設施遭到破壞,災區風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災,高溫煙氣上行為主,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通風機風壓降低。
b、是否會發生連續爆炸。若爆炸后發生冒頂,風道被阻塞,風量減小,繼續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溫熱源,則有可能產生再次爆炸。
c、能否誘發火災。根據綜合信息及氣體分析化驗結果做出判斷。
d、爆炸有無煤塵參與。根據礦煤塵防治和煤塵沉積狀況,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濃度監測狀況來分析判斷。
e、可能影響的范圍。根據綜合信息判斷可能影響的范圍。
C、必須做出的決定并下達的命令
a、撤出災區和井下所有人員。
b、切斷災區電源(局部通風機電源視情況而定)。
c、立即通知礦山救援隊。
d、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災情。
e、成立搶險救援指揮部,依據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的現場救援方案。
f、根據現場情況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g、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h、清點井下人員,控制入井人員。
i、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復通風系統,防止再次爆炸。
j、準備救援物資,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做好搶救傷員準備工作。
③、事故現場處置
A、現場處置目標
a、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b、救援人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c、對確認無火源且充滿爆炸煙霧及有毒有害氣體的巷道恢復通風。
d、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e、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
B、自救互救
a、自救互救原則。在距爆炸源一定距離的人員感覺到附近空氣流動靜止,出現顫動現象,耳膜有震動,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燃燒波即將到來,應立即臥倒,待燃燒波傳過,進行自救。井下人員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的方法是:要迅速按規定閉氣佩戴好自救器,(若無自救器,要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要在區隊帶班干部、瓦斯檢查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找準方位,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退到新鮮風流中。若巷道破壞嚴重,無法判明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先到新鮮風流或支護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援。
b、掘進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自救與互救措施。如發生小型或局部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破壞,遇險礦工未直接受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災區,到達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臨時避難硐室或視傷情和周圍環境情況決定進一步的自救互救措施。撤出災區后,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爆炸后,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被困者要互相安慰、穩定情緒、保存體力,等待救助,并有規律地敲擊管路或巖石,發出求救信號,在敲擊管路或巖石之前,應注意檢查瓦斯。對于受傷嚴重的礦工也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c、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自救與互救措施。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冒落堵死,通風系統破壞不大,所產生的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這種情況,采煤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嚴重傷害,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程撤至新鮮風流中。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爆炸源的進、回風側都會積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該范圍的所有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爆炸后,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于冒頂嚴重無法撤離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協助重傷員佩戴好自救器在較安全地點待救。附近有獨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并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盡可能封閉良好的臨時避難場所,并把礦燈、衣物等明顯的標識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面最明顯的地方,然后進入室內靜臥待救。
C、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a、選擇最近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區域人員最多的地點實施偵察、救援。救援隊到達礦井后應立即熟悉了解井下巷道布置情況和人員分布情況,按照搶險救援方案,選擇最短路線,對有可能人員被困地點實施偵察救援。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救援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行進,對保持救援隊的戰斗力,減少隊員的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在回風中行進,受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威脅,救援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但是回風方向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援力量較為充足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救援人員進入。
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援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援隊員應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險棍分段式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結,發現可能救治的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并迅速救出災區。發現已死亡的遇難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立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并繪出偵察線路示意圖。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明確分工,特別是火源、瓦斯濃度以及爆炸點的情況,如頂板冒落范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風機、通風構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分布,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分等,并作好記錄,供救援指揮部研究制定全面的搶救方案。小隊應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應取得負責偵察任務指揮員的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令小隊要立即進入實施增援。
第二個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應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的任務,或是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擔負待令任務,待令地點應選在距災區最近,有新鮮風流處,做好緊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b、迅速恢復災區通風。在確保救援人員絕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復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的方法。但必須謹慎行事,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還必須對巷道各段氣體進行分析化驗,測量和分析各種氣體的濃度。恢復掘進巷道的通風,采用“一次恢復,遠距離啟動”的辦法,具體操作是:由救援隊員佩戴呼吸器,在巷道內接好風筒之后,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區域,實行遠距離啟動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即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恢復通風設施時,必須遵循“先外后里,先主后次”的原則,由井底開始由外向里逐步恢復,先恢復主要的和容易恢復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復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復獨頭通風時,除將通風機安裝在新鮮空氣處外,還應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進行。
c、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發生的冒頂,造成巷道的堵塞,影響救援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事先考慮清理堵塞物。若巷道堵塞嚴重,救援隊員在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恢復通風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時要恢復堵塞區外的通風,其他救援隊員要負責監護并做好進人災區搶救遇險人員的準備工作。
d、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積聚的場所。有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并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已經死亡,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再采取其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和撲滅火源,待火災熄滅后,再尋找遇難人員尸體。
e、預防連續爆炸傷害。發生連續爆炸時,應采取注入惰氣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制爆炸,消除火源,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并認真檢測和記錄氣體變化,在沒有控制住瓦斯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況下,不得派救援隊進入災區。
由于對爆炸間隔時間無法準確判斷,必須對爆炸的威力,影響范圍以及對作業地點距爆源距離等因素的綜合分析確保絕對安全。若不能保證作業安全,不能采取利用兩次爆炸時間的間隔搶救遇險人員和封閉災區。
④、恢復正常狀態的條件和程序
A、恢復正常狀態的條件
通風系統全面恢復,能夠實現井下的正常通風,井下變電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關地點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B、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一是檢查中央變電所、泵房、電氣設備、供電電纜及風流中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煤礦安全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復地面對中央變電所變電設施上端的供電,不能恢復中央變電所對采區變電所的供電。
二是檢查各采區變電所、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復對采區變電所上端的電源供電,不能恢復采區變電所對采煤及掘進工作面電氣設備的供電。
三是檢查采煤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瓦斯情況,在確認瓦斯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標準以下,并且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復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的供電,待井下全面恢復正常供電,各項指標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后,礦井即可恢復正常生產。
⑤、信息報告與處置
(1)設立事故報告接警專用電話(一般應設在調度室),明確應急救援機構辦公室、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負責人和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系電話。
(2)發生事故后,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匯報的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類別、損傷情況和事故的簡要經過。
(3)調度員接到事故匯報后,要及時向上級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基本情況。基本情況包括:①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原因、事故類別;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涉及范圍;⑧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④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搶險情況等,必要時附事故現場簡圖。
匯報內容包括事故的性質、地點、范圍,以及事故區域的巷道、通風系統和風流情況及瓦斯濃度,以及與匯報人員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系等情況。
2)、煤塵爆炸事故
①、 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井下發生煤塵爆炸后,現場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離災區,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礦井調度室為事故報表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匯報后,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根據災難程度啟動相應響應等級):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和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風機)一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一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專業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_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_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_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一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②、決策要點
井下發生爆炸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然后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A、必須了解的內容
a 、爆炸地點及其事故波及范圍。
b、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
c、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通風構筑物的損壞情況 等)。
d、災區瓦斯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濃度及流向)o
e 、是否發生了火災。
f、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風機房 水柱計讀數是否有變化等)
B、必須判斷的內容
a、通風系統破壞程度。可根據災區通風情況和主要通風機房內水柱計的讀數值變化情況做出判斷。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說明災區內巷道冒頂垮落,通風系統堵塞;比正常值小時,通風設備遭破壞,災區風流短路。其產生原因可能是: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被沖擊波破壞;人員撤退時未關閉風門;回風井口防爆門被沖擊波沖開;反風進風閘門被沖擊波沖擊落下堵塞了風硐,風流從反風進風口進入風硐,然后由風機排出;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災,高溫煙氣在上行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主要通風機風壓降低。
b、是否會發生連續爆炸。若爆炸后產生強大的沖擊波,可能吹起其他巷道的沉積煤塵,并存在高溫熱源,則可能產生連續爆炸。
c、能否誘發瓦斯爆炸。若爆炸后產生冒頂,風道被堵塞,風量減少,繼續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溫熱源,則可能產生瓦斯爆炸。
d、能否引發火災。若爆炸地點附近有可燃物堆積、存在(如積煤、坑木、木支護、非阻燃輸送帶、油料等),則可能誘發火災。
e、可能的影響范圍。
C、必須做出的決定并下達的命令
a、切斷災區電源。
b、撤出災區和井下所有人員。
c、向集團公司救援中心匯報并召請救護隊。
d、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制定救援方案。
e、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f、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g、清點井下人員,控制入井人員。
h、礦山救援隊到礦后,按照救援方案部署救援隊偵察災情、搶救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恢復通風系統、防止再次爆炸。
i、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救援物資,醫院準備搶救傷員。
③、 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A、現場處置的主要任務
a、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b、救援人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c、對充滿爆炸煙霧的巷道恢復通風。
d、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e、撲滅或控制因爆炸產生的火災。
B、自救互救
井下發生煤塵爆炸等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的性質、地點及遇難人員情況,調度室接到電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和總調度室匯報。并按照如下要求積極展開應急避災自救工作。
a、回采工作面發生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的自救、互救應急措施。當回采工作面發生小型爆炸事故時,進、回風巷一般不會被堵死,通風系統不會造成大的破壞,所產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當遇到這種情況時,處于回采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嚴重中毒,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線進入新鮮風流中。 當爆炸形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時,爆源的進、回風側都會聚集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所有在該范圍的人員都會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為此,在爆炸后,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打開自救器佩戴好。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于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協助重傷員在較安全地點待救。當附近有獨頭巷道時,可進入暫避、并盡可能用木
料、風筒等設立臨時避難場所,把礦燈、衣物掛在顯眼處,靜臥待救。
b、掘進工作面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時現場人員的自救、互救應急措施。掘進工作面一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風筒往往被摧毀、風機移位、通風設施破壞、支架倒塌、巷道局部或大部垮落,使巷道變成不通風巷道。這些盲巷內充滿了爆炸后所產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遇險人員極易中毒。據此,現場人員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當掘進工作面發生小型煤塵爆炸,支架和井巷基本未遭破壞時,在盲巷內的遇險人員在未受到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的情況下,要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按操作方法佩戴,迅速撤出盲巷到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其撤出險區。對于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流30—50m范圍的,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距離較遠時請求救援,為其佩戴自救器,安置在臨時避難硐室,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當掘進工作面發生大的煤塵爆炸,井巷遭到嚴重破壞,退路被阻時,遇險人員在受傷不太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出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巷道難以疏通,要坐在支護良好的地方,穩定情緒,等待救援隊員前來搶救。對于受傷嚴重的傷員,也要給其佩戴好自救器靜臥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
C、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a、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其方法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來說,救援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行進,對保護救援隊的戰斗力,減少隊員體力有利。如果爆炸后,進風巷道垮塌、冒項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威脅,救援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可是,這一帶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援力量多時,可以進、回風兩側同時派人進入。
b、迅速恢復災區通風。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復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方法。恢復通風時,要由外向里,先偵察、后恢復,偵察一段、恢復一段。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查明恢復通風段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
c、反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到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并在保證進風方向人員已安全撤退出井的情況下,可考慮是否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要經過專家組研究并提出具體處置措施,經指揮部批準后執行。不經過周密研究和分析,盲目行動,處置不到位,往往會造成事故擴大的嚴重后果。
d、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煤塵爆炸后產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且通過其他相鄰巷道無法及時到達災區,影響救援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援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復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同時要恢復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在此情況下,救援隊員應在旁進行監護并要作好準備,一旦通路打開,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e、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制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聚積的盲巷、窒息區,尤其應千方百計防止火焰蔓延到盲巷、窒息區附近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后,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勢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并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犧牲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制火勢和撲滅火源,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災熄滅后,再尋找i
遇難人員的尸體。
f、發生連續爆炸時,嚴禁進入災區,必須采取抑爆措施,消除爆炸;危險。
g、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擔負對災區進行全面偵察,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發現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災區,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的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援隊員應沿巷道排成斜線分段式前進。發現還有可能救活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發現確已犧牲的遇險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時,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特別偵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范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通風機、通風構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分等,并做好記錄,供救援指揮部研究全面搶救方案。
h、恢復通風設施時,首先恢復主要的最容易恢復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復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復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風流處外,應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④、 恢復正常狀態的條件和程序 事故處理完畢,恢復生產時,應嚴格按照如下步驟操作:
A、詳細檢查事故地點有無隱患。
B、檢查井下巷道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的有害氣體含量,若超過規定,要按H}放瓦斯的安全措施處理。
C、修復因事故而破壞的通風系統,并對巷道進行必要的支護。
D、檢查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不能出現失爆,經瓦斯檢查符合規定,.--j按順序送電。
⑤、信息報告與處置
信息的報告與處置同瓦斯爆炸事故中的信息報告與處置方法相同。
3)、爆破器材庫爆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事故響應分級,派救援隊員進入災區災情、救人,指揮部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隊進行救援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一般炸藥庫爆炸事故:危險性較小,影響面不大,各事故單位及本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予以協調救援。
較大或重大炸藥庫爆炸事故:事故單位必須迅速逐級匯報,并說明事故現場勢態,人員傷亡情況,急需何種救援。礦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匯報,立即做出反應,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集團公司匯報,請求啟動集團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予以協調救援。
特大炸藥庫爆炸事故:除啟動本礦、本集團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事故救援外,還應對事故現狀,對勢態發展進行評估,向上級或地方政府求援。
②、 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爆破器材爆炸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及時、有序、正確的處置,保護人的生命,減少傷痛和死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發生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事故后,企業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A、通知災區附近人員迅速撤離。
B、切斷災區內電源,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C、消除堵塞物,以利于救人。
D、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消除高溫點,防止發生二次爆破。
E、通知有關領導及礦山救援隊立即救援。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詳見本書3.8.1.5節。
4)、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①、 應急處置程序
突出煤層工作面必須配備專職瓦檢員和安檢員,一旦發現有突出預兆或突出危險,現場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現場跟班區隊長、班組長或瓦檢員和安檢員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災區,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礦井調度室為事故報告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報告后,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根據災難程度啟動相應響應等級):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井下供電,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專業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②、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A、自救互救
a、發現煤與瓦斯突出征兆時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在采煤工作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聲進風側撤離。撤離中快速打開隔離式自救器并佩戴好,迎著新鮮風流外撤。如果距離新鮮風流太遠時,應首先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
掘進工作面發現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時,必須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風門之外,之后把防突風門關好,然后繼續外撤。如自救器發生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達新鮮風流時,應在撤出途中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隊援救。
b、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后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一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立即佩戴好隔離式自救器,并迅速沿進風側外撤。
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時間不夠,可到礦井專門設置的井下避難所或壓風自救裝置處暫避,也可尋找有壓縮空氣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這時要設法將壓風管子的螺絲接頭卸開,充分利用壓風空氣,延長避難時間,并設法與外界保持聯系。
B、應急處置措施
a、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風和反風,以防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如果通風系統及設施被破壞,應設置風障、臨時風門及安裝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因突出造成風流逆轉時,要在進風側設置風障,并及時清理回風側的堵塞物,使風流盡快恢復正常。在恢復突出區通風時,要設法經最短路線將瓦斯引人回風道。回風流應盡量避開已封閉的火區,必須經過時,要嚴格檢查火區封閉情況。同時,排風井口50m范圍內不得有火源,并設專人站崗監視。
b、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應切斷井下電源。如果停電無被水淹的危險,應遠距離切斷災區電源;有淹井危險時,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保留中央水泵電源。
c、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災時,要采用綜合滅火或惰氣滅火等措施積極滅火。若引起回風井口瓦斯燃燒,應采取總進風道隔氧措施將火撲滅。
d、救援中當發現突出點有異常情況,可能發生二次突出時,要立即撤出人員。
C、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a、迅速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內的所有人員。
b、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域內的電源,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
c、派出救援隊攜帶滅火器材,到井下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復通風系統。
d、清點井下人員、嚴格控制入井人員。
e、以最快和最大的風量送人有煤與瓦斯突出的巷道,并注意回風區域 不得有人員和帶電的機電設備,防止引爆瓦斯或人員窒息。積極迅速地搶救遇難人員,對被窒息的遇難人員以最快速度給予機械蘇醒和人工呼吸。
f、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要扭動礦燈開關,嚴密監視原有火區, 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現新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g、派人到進、回風井口及50m范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界,熄滅警界 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警界區。
h、突出后不得停風或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
i、清除煤與瓦斯突出地點附近的煤與其他雜物時,必須加固好突出部位前后巷道及巷道兩幫和頂部,防止二次突出。
j、制定并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k、當井巷有堵塞時,必須首先采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在通往回風側的路口外,設置警戒和崗哨,嚴禁人員進入,待正常通風、瓦斯不超過規定后,方可撤除警戒和崗哨。
l、若突出后造成火災或爆炸,則按處理火災或爆炸事故進行救援。
③、清理突出物時的處置原則
A、對充滿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強通風,迅速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風巷中,排出礦井,并迅速恢復正常通風和清理突出煤(巖)。
B、必須從進風側向突出孔洞內方向進行清理,在清理突出物的同時采用放滅火材料對孔洞進行防滅火處理。
C、清理突出物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煤塵飛揚。應盡量在突出物上覆蓋麻袋、草簾等覆蓋物,利用強大水流對巷道和覆蓋物進行沖洗,降低粉塵濃度。
D在清理過程中如發生煤炭自燃,首先采用直接滅火的方式進行滅火,不能盡快消除火患時,迅速撤出人員進行封閉。
④、信息報告與處置
信息報告與處置同瓦斯爆炸事故中的信息報告與處置。
5)、火災事故
① 、應急處理程序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離災區,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若火勢較小,容易控制,且無爆炸危險(如火災未發生在巷道高冒區、采空區),則現場人員應利用供水管路、滅火器或其他可能利用的工具直接滅火。電氣設備及油類著火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油類煤礦企業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著火時禁止用水滅火;若火勢規模較大不能直接滅火時,調度室要命令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一立即啟動應急措施_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_啟動應急救援指揮部一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_召請礦山救護隊(事故礦專業救護隊要先行下井救援)一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_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_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_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②、決策要點
井下發生火災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同時命令救援隊組織隊員立即下井對災區進行全面偵察,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發現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災區,發現火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立即撲滅。并立即把事故情況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
A.必須了解的內容
a、火災地點及其波及范圍。
b、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c、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通風設施情況)。
d、災區氣體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濃度及它們的流向)。
e、災區溫度。
f、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
B.必須判斷的內容
a、通風系統破壞程度。降低。(通風機房水柱計讀數是否有變化)。高溫煙氣產生的火風壓,使主要通風機風壓
b、火災發展趨勢。若火災地點附近有其他可燃物堆積,存在積煤、坑木、木支護、非阻燃輸送帶、油料等,則能引發重大火災。
c、能否引發瓦斯、煤塵爆炸。若發火地點附近有瓦斯積聚或煤塵堆積,在高溫熱源存在時,則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
d、可能的影響范圍。
③.必須做出的決定并下達的命令
A、切斷災區電源。
B、撤出災區或井下所有人員。
C、向救援指揮部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匯報并召請救援隊。
D、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制定救援方案。
E、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F、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G、清點井下人員、控制入井人員。
H、礦山救援隊到礦后,按照救援方案部署救援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檢測氣體、撲滅火災、恢復通風系統、防止發生爆炸。
I、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救援物資,醫院準備搶救傷員。
④.火災時的通風方法及其選擇
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火煙短路、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無論采用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A、保證災區和受威脅區人員的安全撤退。
B、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
C、防止出現再生火源和火煙逆轉。‘
D、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區,避免瓦斯、煤塵爆炸。
E、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撲滅井下火災時,搶救指揮部應根據火源位置、火災波及范圍、遇險或受威脅人員分布,迅速而慎重地決定通風方法。
當火災發生在礦井總回風巷,或者發生在比較復雜的通風網路中,改變通風方法可能會造成風流紊亂、增加人員撤退的困難,可能造成瓦斯積聚等后果時,應采用正常通風,穩定風流。
由于上山發生火災,風量會增加,風向不會逆轉,應采取適當減少風量的辦法。這樣既有利于控制火勢,又不使瓦斯濃度很快達到爆炸界限,但是要注意與著火上山并聯的上山風向可能逆轉、循環風流通過著火上山引起爆炸的危險。在使用此方法進行救援時,在可能波及的范圍內要停產撤人,并嚴密監視瓦斯情況。而且要注意:為利于人員撤退,不能隨意減少災區附近巷道風量,避免出現缺氧現象或瓦斯濃度上升到爆炸界限。在減少災區風量的過程中,若發現瓦斯濃度在上升,特別是瓦斯濃度上升到2%左右時,應立即停止采用減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甚至增加災區風量,以沖淡和排出瓦斯。下山發生火災,由于風量會減少、甚至反向,不能減少風量,平巷發生火災,是否減少風量,要視火災情況而定,決不能因減風誘發更大災難。
在下列情況下需要增加災區風量:在處理火災過程中,如發現火區內及其回風側瓦斯濃度升高,則應增加風量,使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若火區出現火風壓,呈現風流可能發生逆轉現象時,應立即增加火區風量,避免風流逆轉;在處理火災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后,災區內遇險人員未撤退時,也應增加災區風量,及時吹散爆炸產物和火災氣體及煙霧,以利于人員撤退。
火煙短路是救援過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現有的通風設施進行風量調節,把煙霧和有害氣體直接引入排風道,從而減小進入作業區域有害氣體量、減緩風速、爭取人員撤退時間,是減少人員傷亡的一種簡單、方便的方法,但要視具體情況,合理使用。
反風分全礦井反風和局部反風,由于礦井通風網絡的復雜性、火源出現的偶然性、火勢發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風,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平時做好反風演習工作,通過演習觀測瓦斯涌出、煤塵飛揚情況,以及對原有封閉火區及采空區瓦斯流向的影響以判斷反風時期是否有發生爆炸的危險。一般情況下,礦井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及其內的硐室、中央石門發生火災時,可采取全礦井反風措施,以免全礦或一翼直接受到煙侵而造成惡性事故。采區內部發生火災,可根據需要,利用通風設施實現局部反風。
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的方法決不能輕易采用,必須慎之又慎,有把握時方可采用,否則會擴大事故。 ’
⑤.防止火風壓的產生及其控制措施
A、積極滅火,控制火勢
火災發生后,應盡一切可能創造條件積極滅火。當直接滅火不能實施時,在災區人員已撤出的情況下,應在火源的進風側砌建密閉,控制火區進風量,減少火煙生成,并采取注惰性氣體等措施盡快滅火。但需注意火災發生在上行風流中時,主要密閉應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風路中(密閉與火源之間無旁側風道)。如果這種要求難以達到,則應首先把旁側支路風流密閉起來,然后再密閉主干風路,以免在旁側風路產生風流逆轉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風路中發生火時,應首先密閉旁側風道,暫時加大火源所在風路的風量,防止風流逆
轉,需要時再在火源所在風道中建造密閉。
B、正確調度風流,避免事故擴大
火災發生在分支分流中時,應維持主要通風機原來的工作狀態,特別是在救人、滅火階段,不能采取減風或停止通風機運轉的措施。在多風機抽出式通風礦井,除了在進風井筒及其井底發生火災外都不能把承擔排煙任務的風機停轉。如果火災發生在上行風流時,可考慮把其他的無火源流經的風機停轉。
C、增加排煙風路,加大排煙能力
在可能成為排煙風路上,應迅速打開風窗或已有的防火風門、甚至密閉墻,消除阻礙風流和火煙流動的障礙物,使回風線路暢通和擴大排煙能力,迅速將火煙直接導入總回風道排出。
③、現場處置措施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發現人員首先要盡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地點、范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通風系統、風流情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系等情況,并立即通過電話等手段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地點及遇難人員情況,調度室接到電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和礦長匯報。
同時現場遇險人員要按照如下要求積極展開應急避災自救工作。
A.自救互救
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采取的應急自救措施
a、在井下不論任何人發現了煙氣或明火等火災災情,應立即向現場領導人匯報,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員。
b、現場人員要立即組織起來,在盡可能判明事故地點及災難程度、蔓延方向等情況的同時迅速向礦調度室報告,請求救援隊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搶救。
c、搶救時,要及時切斷災區內的電源并迅速設法通知或協助撤出受火災影響區域內的人員。
d、火勢不大時,在判斷無爆炸危險的前提下,應根據現場條件立即組織力量將火直接撲滅。
e、如果火災范圍大或火勢猛烈,則應在撤出災區人員、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穩定風流、控制火勢發展,防止人員中毒和預防瓦斯或煤塵爆炸的措施,并隨時保持和地面指揮部的聯系,根據指揮部命令行事。
f、當現場人員無力搶救時,要立即進行自救和沿避災路線組織人員撤出。
在有煙霧的巷道里的避災自救
a、有煙霧的巷道里,停留避災或是建立避災場所的可能性一般不大。應當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脫離現場,撤到有新鮮風流的巷道。
b、在有煙霧的巷道里撤退時,必須及時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應捂濕毛巾)。
c、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量避免深呼吸和急促呼吸。如果巷道內通風機沒有停止運轉,要充分利用風筒內的新鮮風流和壓風管路空氣等條件。在沒有自救器或是自救器的使用超過了有效保護時間時,可切斷或打開壓風管路的閥門或利用有風(但必須是新鮮無害)風筒呼吸;在避災硐室同樣可以利用這種條件供風送氣,既能供人呼吸和延長避災時間,又能提高避難場所的空氣壓力,防范有害煙氣的侵襲。
d、煙霧對人身安全的影響,除了煙氣的特性(如煙氣的濃度、成分、顏色、溫度及刺激性的大小等),周圍環境的特點(火的性質、范圍、火勢大小、距火源的遠近、通風狀況、巷道的斷面及坡度等),在相當程度上還取決于人的精神狀態和體質條件。尤其是當精神上處于恐慌緊張的狀態時,人的呼吸、心跳就會加快、容易疲勞、抵抗能力、行動能力、分析判斷的能力都會降低。過度的緊張和恐懼還會造成精神及行動失常。無論在多么危險緊急的情況下,都不能驚慌,不要狂奔亂跑。要堅定戰勝困難的信念,同時還要善于根據感覺和觀察迅速辨認方向及自己所處位置與周圍巷道之間的關系,要善于根據風流的大小和方向、煙氣的來源及溫度的高低等,判斷火災的大體方位和情況,以便做出決定,迅速通過捷徑脫離危險區。
e、逆煙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在一般情況下不要這樣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脫離危險區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脫離危險區的把握時,或是只有逆煙撤退才有爭取生存的希望時,才采取這種撤退方法。
f、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時,應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側撤退。并隨時注意這些出口的位置,盡快尋找脫險出路。在煙霧大視線不清的情況下,要摸著巷道壁或管道前行,以免錯過聯通出口。
g、當煙霧在巷道里流動時,一般巷道空間的上部煙霧濃度大、溫度高、能見度低,對人的危害也嚴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況則要好一些,有時巷道底部還可能會有比較新鮮的低溫空氣流動。為此,在有煙霧的巷道里撤退時,在煙霧不嚴重的情況下,即使為了加快撤退速度也不應直立奔跑,而應盡量躬身彎腰,低著頭快速前進。如煙霧大、視線不清或溫度高時,則應盡量貼著巷道底板和巷壁,摸著鐵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h、在高溫濃煙的巷道撤退還應注意利用巷道內的水,浸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辦法進行降溫,改善自己的感覺,或利用隨身物件等遮擋頭面部,以防高溫煙氣的刺激等。
B.現場處置具體措施
外因火災應急處置措施
a、外因火災比較直觀,初期火勢較小,容易控制。除采空區、巷道高冒區等有爆炸危險的火災外,現場人員應充分利用防塵供水管路、滅火器或其他可能利用的滅火工具,直接滅火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b、如果火災規模較大,現場人員不能直接撲滅火災時,應盡快將火災的地點、性質、范圍等情況向調度室匯報,并積極組織受火災威脅區域的人員沿避災路線盡快撤離災區。
c、調度室接到井下火警報告后,立即通知災區人員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根據事故的地點、性質、規模等,盡快沿避災路線撤離災區,并及時通知礦山救援隊和有關領導指揮組織救援。
d、礦長應積極組織礦山救援隊營救援區人員,并采取風流控制措施,控制煙流流向和火勢蔓延,制定切實可行的救援、滅火方案。
e、電氣設備著火滅火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來不及切斷電源或未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或沙子撲滅帶電設備的火災;油類著火時,禁止用水滅火。
f、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范圍等情況,確定調整通風系統方案。
g、在進風井口附近、井筒、井底車場和井底車場直接相通的大巷發生火災時,應采取全礦井反風措施。全礦反風應注意對原有火區、采空區瓦斯流向影響的分析。
h、采區主要進風巷發生火災時,可采取積極方法直接滅火短路通風或局部反風;采掘工作面發火,用直接滅火方法撲滅不了時,應用隔絕方法進行封閉。
i、采區火災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張掛風簾、減風或局部反風方法來處理。一般情況下主要通風機都要保持正常運轉。
j、在營救災區人員和滅火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危害。
k、當井下火災規模較大,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火區的滅火措施。封閉時應采取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采用先封閉火源進風側,后封閉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進的封閉順序。封閉火區應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l、井上、下設有消防材料庫,處理事故使用后,必須及時補齊消防材料。
內因火災應急處置措施
a、發現自燃現象后,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礦領導及通風調度匯報,自燃程度嚴重或危及人員安全時,要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人員。
b、調度室及時通知通風部門、礦有關領導和公司總調度室,自燃程度嚴重的及時組織救援隊搶險救援。
c、發現自燃后,通風部門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火災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查找漏風通道,并利用氣體分析、紅外探測、鉆孔探測等手段,判斷確定火源位置。
d、確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溫點注漿、壓注凝膠、注惰化氣體等手段,使高溫點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隱患。
e、發現自燃征兆后,應及時布置束管監測點,氣體、溫度測點,分析發火地點的氣體成分及溫度變化情況,以便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f、對發火地點應采取均壓措施,減少向發火地點供氧。
g、自燃達到冒煙程度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情況,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h、當其他措施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C、撲滅不同地點的火災應急處置措施
a、井口建筑物火災。進風井口建筑物發生火災時,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氣體及火焰竄人井下。
立即反轉風流或關閉井口防火門,必要時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按照礦井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引導井下人員升井;在井口建筑物滅火時,應請消防隊參加滅火工作。
b、井筒中的火災。在進風井口、井筒中發生火災時,為防止有害氣體進入井下巷道,必須反風或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回風井筒發生火災時,風流方向不應改變。應當減少風量,防止火勢增大,撤出井下受威脅人員,由處理事故指揮部決定其滅火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危險為原則)。
c、井底車場火災。由于井筒井底車場運輸大巷風量大,風速高,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時,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較快,直接威脅全礦井人員的生命安全,也使火藥庫、變電所、水泵房、電纜線路、帶式輸送機等主要設備處于火災之中。所以這些地點發生火災時要求:①礦山救援隊應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滅火,防止火災蔓延;②進行反風或風流短路,不使火災產生的有害氣體侵入工作區,并減少火區風量,采取人工觀測和束管監測系統相結合,嚴密監視瓦斯變化情況;③根據實際情況將受影響的采區防火門關閉,減少災區范圍。
d、機電硐室火災。機電硐室一般位于進風區空間較小,橡膠電纜及油質易燃,火勢發展快,不及時撲滅,燒毀電器設備,煙霧擴散后給采、掘工作面造成很大威脅。所以機電硐室的火災,要盡一切力量直接滅火。在處理過程中,要首先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用干粉滅火裝置或其他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如硐室在礦井總進風巷道時,應逆轉風流或使風流短路。著火硐室位于礦井一翼或某采區總進、回風流的兩巷道聯接處,可能的情況下,采取短路通風或局部反風。兩個出口與大巷相連的硐室著火時,需先在出口處掛風障,從進風側滅火或同時在進出口掛風障。火藥庫著火時,應首先將雷管運出,然后將其他爆炸材料運出,如因高溫運不出時,則關閉防火門,退往安全地點。絞車房著火時,應將火源下方的礦車固定,防止燒斷鋼絲繩造成跑車傷人。蓄電池電機車、充電硐室著火時,必須切斷電源,防止氫氣爆炸,應加強通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及時把蓄電池運出硐室。
e、采掘工作面火災。采煤工作面因電器設備故障或違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災時,一般要在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從進風側進行滅火,并果斷有效地利用滅火器和防塵水管將火撲滅。不論在工作面任何地點起火,位于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新鮮風流中,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滅火或是撤退。如果距火源較近而且越過火源沒有危險時,位于火源回風側的人員在戴好自救器的情況下,也可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如果巷道已經充滿煙霧,不可驚慌,不能亂跑,要迅速辨認出發生火災的地區和風流方向,然后沉著地俯身摸著鐵道或鐵管有秩序地外撤。
掘進巷道由于電器設備故障或違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災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果斷的措施將火撲滅。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嚴禁隨意停風機,并根據瓦斯情況適當控制風量,防止瓦斯積聚。
如果掘進巷道起火,首先應盡一切可能設法穿過火源,迅速撤離到火源的進風側或盤區新鮮風流中,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滅火或是撤退。
④、信息報告與處置
信息報告與處置同瓦斯爆炸事故中的信息報告與處置,詳見本章3.8.1.5條。
6)、水災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應急處理程序
井下發生水害事故后,現場人員應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水害事故的匯報后,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按照可能發生的事故等級,采取不同的應急響應措施。
A.發生較小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發生后,現場及附近地點工作的人員要立即撤離,在脫離危險后,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突水的地點、涌水的程度、現場被困人員的情況等,并立即向礦井調度室報告。同時,應利用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及時向下部水區和其他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及時通知撤離。
B.發生突水淹井事故
立即撤出災區人員_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_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_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專業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_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_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_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_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一救護隊現場搶險救災_采取排水、堵水、抽水等措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
②、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A.現場應急處理
突水事故初期,應在現場管理人員和有經驗的人員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
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口。
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對于受到傷害的同志,應迅速搶救搬運到安全地點,立即進行急救處理。
B.災區人員撤離
、離災區的聯絡方法。采用電話通知和人工通知兩種聯絡方法。
、離順序。礦調度室應本著優先通知最先受水害威脅人員的原則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所有受水害威脅及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本著就近原則,根據自己所在的位置,按照最短路線,就近沿著通往上水平的風眼、上山、斜井及暗井等地點,迅速向上撤退。
C.災區人員自救與互救
、身安全防衛。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按避災路線撤退至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和沖走。一旦突水后,決不允許任何人冒險進入災區。否則,不僅達不到搶險救援的目的,反而會造成自身傷亡,擴大事故。
、區避難。來不及撤退人員迅速進入附近硐室避難。必要時,可設置擋墻或防護板,阻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氣體的侵入。
D.搶險救援
當現場有被困人員時,應積極進行搶險救援。
險救援方案
礦井突水后,采取打閘封水、強排水、注漿堵水等方案,一般情況下這3種方式結合進行。無論采取何種搶險救援方案,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a、水期間加強水文地質工作,水情資料要掌握清楚,對水情的發展變化趨勢做出預測,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編制方案。
b、論采取何種方案,都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對方案隨時進行調整,要因地制宜,符合現場實際,有條件時應采用比較成熟的新設備和新技術。
c、盡量避免給后期礦井恢復留下隱患或困難,一般在編制搶險救援方案的同時,提前考慮礦井恢復問題。
d、取綜合方法搶險救援時,要堅持協調聯動,互相配合得原則,積極創造條件。
現場搶救
礦山救援隊到達事故現場后,要了解災區情況,水源及事故前人員分布,井內具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進入的通道等,并根據搶險救援方案和實際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制定相應的救援方案,實施現場搶救。
E.水情探查
突水量及預測變化
該項工作主要為制訂搶險救援保護、增加排水能力、緊急救援人員等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據,是指揮部搶險救援決策指揮的基礎,礦井突水量測定要快且準確。應加強觀測,掌握水量的發展變化規律,對可能變大或變小的情況做出準確和必要的預測。突水量測定方法可根據不同條件選用。
a、當突出水量不大,并且水量較穩定的情況下,用浮標在流水巷道中實測。
b、當突水量大的情況下,用淹沒法計算突水量。
淹沒計算
通過對突水量的連續監測或計算,在基本掌握突水量增長變化趨勢的基礎上,對淹沒水位的上漲速度及淹沒某個關鍵性水平的時間做出大體的預測,協助有關部門劃定危險區域,并為未淹井巷搶險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據。
確定突水的直接水源和補給水源
根據當時所得有關資料進一步確定突水直接水源、突水通道和間接補給水源,為分析預測水情變化及治理打下基礎,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a、地下水位動態變化觀測。突水后,地測科立即組織力量對地面各含水層觀測孔水位進行觀測、分析。
b、根據突水的水質監測確定突水水源。
c、突水通道的確定。無論通過構造分析和現場情況調查進行推測,還是在治理中邊探查、邊治理,但應逐步推斷準確的突水通道和空間位置,切忌在治理中盲目施工。
F.開展環境水文地質災難調查
開展環境水文地質災難調查是水文地質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要在地質勘探報告的基礎上,不斷通過礦井地質測量、補充勘探、物探、坑探、三維地震等方法積累水文地質資料。要開展環境水文地質災難調查,逐步查清地表水、河流(暗河)、水庫、地表老窯積水等情況,摸清氣象與水文的關系,確定歷史50年、100年的最高洪水位。以100年不遇的最高洪水位為基礎,分析和判斷礦井地面防治水的薄弱環節和災害,制定防治水方案、實施防治水工程。
G、建立專項圖紙、資料臺賬
要為水情勘察建立專門的圖紙、報表和臺賬,以便制定處置措施時隨時調用:降水量月報、測水孔水位月報、礦井等水位圖、礦井涌水量日報、礦井水位動態圖、水文地質圖、排水設備臺賬、排水管路臺賬、排水供電系統臺賬等。
H、制訂救援方案
水害事故發生后,在水情調查和人員搶救的同時,邊救治、邊調整方案。方案的制訂由總工程師負責,地測、生產相關技術人員根據水害原因、危害等因素制訂。方案制定人員包括生產副總、地質副總、地測科長、主管工程師及其他地質、水文、生產等技術人員。
a、地表水體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面截流、堵漏、引流以及井下采用引流排水等方案。
b、松散層(沖積層)水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面切斷水源,注漿加固導水通道,井下適當位置構筑臨時或永久水閘墻,排除井下水砂,恢復生產等方案。
c老窯水水害事故。由高往低進行探放水并清理排水和修復被淹井巷,與此同時利用打堰等方式攔截動水來源,不使水再流人下山事故地點。開鑿巷道,應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d、灰巖水水害事故。采取建筑水閘墻,安裝水泵,注漿堵水等方案。
e、砂巖水水害事故。采取開泄水巷,打鉆疏水降壓,加強排水等方案。
I、現場指揮
a、指揮準則
立即撤出透水區域及附近其他可能受威脅區域人員;突水后命令現場人員,及時放下水閘墻閘板,必要時在水閘外加固,以便緩沖透水后巷道內流水沖擊力;根據現場人員所匯報的透水情況及出水量,及時調整排水能力;盡最大努力保證排水設備不被水淹沒,如果涌水量超過排水能力,必須預先撤離受威脅人員;由于水位上升將導致礦區巷道采空區瓦斯隨水面上升,在搶險救援過程中必須加強瓦斯監測和“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在透水區域恢復及搶救遇險遇難人員,一般要由上往下探水。疏通或開鑿臨時排水巷道時應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b、協調聯動:
各水平泵房值班人員接到調度室指令后,必須堅守崗位。值班人員根據水量調整排水泵數量,直至全部水泵啟動。在水位增漲至水泵房內底板以上200mm時,人員撤至管子眼口,用安裝在管子眼口的專用電話,聯絡罐籠升井至上井口水平。
各暗井下井口把勾工,要堅守工作崗位,組織人員升井,隨水位增漲,由最低水平向上一水平提升人員,并向調度室報告。罐籠停在上井口管子眼口,等待水泵司機升井。
各水平泵房中央高壓配電室的進線開關,聯絡開關,母聯開關,帶水泵配電開關,帶照明變壓器開關提前做好“突發水災,禁止停電”標志牌。突發水災時,各水平泵房高壓電工值班人員,根據調度室指令,在泵房及時停掉未做“突發水災,禁止停電”標志的高壓開關,以保證各水平泵房供電不受影響。
突發水災后,如果變電站值班員發現各水平任1條電源線出現連地報警,變電站值班員應及時拉開此開關(接地時間超過2小時),并指揮各水泵司機拉開連地開關,合并兩段的母聯開關,同時啟動因停電而造成停止排水的水泵。如果各水平出現2條電源線同時連地,則把2臺電源開關同時拉開。變電站值班人員及時向調度室匯報,水泵司機按要求撤離現場。
③、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
7)、頂板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 應急處理程序
井下發生頂板事故后,現場人員迅撤離災區,以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現場跟班區隊長、班組長和調度室有第一次現場處置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大面積頂板事故的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立即撤出受威脅的災區人員,視具體情況決定停止災區供電_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_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_召請礦山救護隊(事故礦救護隊先行下井救援)
_啟動應急救援指揮部_派救護隊員進行偵察災情、救治人員_指揮部根據災區情況制定救援方案_救護隊現場救援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②、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礦值班及相關區隊人員對頂板冒落危險的處理有第一次處置權,必要時可停止生產,調集必要的人力、物力進行處理,可以先處置后匯報,相關人員要無條件配合。
A.防止頂板事故擴大的應急處理措施
a、采取有效手段全力控制冒頂區域兩側巷道,使冒頂波及長度不再擴大。
b、在冒頂外圍支護穩定的情況下,分不同情況采取如下辦法:①當冒落頂部穩定的情況下,采取打木垛接頂的方式;②當冒落區域圍巖破碎、冒落較高的情況下直接向冒落區打排桿,實施撞楔法,隔斷頂部冒落體;③當冒落區域破碎,在比較技術、經濟、安全因素后,可考慮改道。
c、盡快組織恢復通風網路,盡最大可能保持冒頂區通風和對風流的調整。在積極組織處理冒頂的同時,要充分預見冒頂區給通風工作造成的影響,采取相應的應急方案。
B.發生頂板事故的緊急避災措施
a、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當發現冒頂征兆,而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頂板冒落時,要迅速離開危險區,撤退到安全地點。
b、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
當發生冒頂來不及撤退到安全地點時,應靠煤幫貼身站立避災,但要注意煤壁片幫傷人;如靠近木垛時,也可撤至木垛處避災。
c、遇險后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冒頂對人員的傷害是砸傷、掩埋或隔堵。冒落基本穩定后,如被困地點有電話,遭險人員應立即電話報告情況。否則,遇險人員應立即采用呼叫、敲打(不要敲打對自己有威脅的支架、物料和巖塊)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d、遇險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事故發生后,遇險人員要聽從班組長和有經驗的職工指揮,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被煤矸、物料等埋壓的人員,不要驚慌失措,在條件不允許時切忌采用猛烈掙扎的辦法脫險,以免造成事故的擴大。未受傷和受輕傷人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設法營救被掩埋人員,并盡可能脫離險區或轉移到較安全地點等待救援。
礦工互救時,應暫停向冒落區附近的機電設備供電,以防搶救時人員觸電。
營救被埋壓人員時,要首先檢查和維護好冒落點及其附近的設施,以保障營救人員在救援時的安全,并有暢通、安全的退路。
冒落范圍不大時,如果遇險人員被大矸石壓住,可用液壓千斤頂等工具把大塊巖石支起,再將遇險人員救出,切忌生拉硬拽。
如果頂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塊度比較破碎,遇險人員又靠近煤壁位置時,可沿煤壁由冒落區從外向里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靠冒落區的一幫必須用木板背好,防止漏矸石),邊支護邊掏洞,直到把遇險人員救出。
如遇險人員位置靠近放頂區,可沿放頂區由外向里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木板背幫背頂;或用撞楔法,在撞楔保護下邊支護邊掏洞,把遇險人員救出。
分層開采的工作面發生冒頂,底板是煤層,遇險人員的位置在金屬網或荊條假頂下面時,可沿底板煤層掏小洞,邊支護邊掏洞,接近遇險者后將其救出。
如果底板是巖石,遇險者位置在金屬網或荊條假頂下面時,可沿煤壁掏小洞接近遇險人員,然后再視現場情況采取措施(如用風鎬在底板中掏小洞等)到達遇險人員處將其救出。
如果工作面上下出口同時冒落,或工作面中部冒落范圍很大,把人堵在中間,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處理時間長、不安全時,可采用沿煤層重開切眼的方法處理和救人。
C、被隔堵人員要積極配合外部的營救工作
a、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發生的災難,切忌驚慌失措。應迅速組織起來,聽從災區中班組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指揮,團結協作,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有計劃地使用飲水、食物和礦燈等,做好較長時間避災的準備。
b、如人員被困地點有電話,應立即用電話報告災情、遇險人員數和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或者采用敲擊鋼軌、管道和巖石等方法,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并每隔一定時間敲擊1次,不間斷地發出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c、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架,并經常檢查,以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保障被堵人員避災時的安全。
d、如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管輸送新鮮空氣,稀釋被隔堵空間的瓦斯含量,并要注意保暖。
E.頂板冒落巷道的通風恢復
盡快組織恢復通風網路,在積極組織處理冒頂的同時,要充分預見冒頂區給通風工作造成的影響。無法盡快恢復通風時,利用壓風管路向災區人員供風。 。
處理冒頂事故的過程中,救援隊始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板情況。如發現異常,立即撤出人員。
F.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清理堵塞物時,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傷害遇險人員。遇有大塊矸石、木
柱、金屬網、鐵架等物壓人時,可使用千斤頂、液壓起重器、液壓剪刀等工具
進行處理,絕不可用鎬刨、錘砸等方法扒人或破巖。
在搶救過程中,指揮部可視情請求上級抽調具有技術裝備和有經驗的骨干
救援隊伍緊急增援。
③、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讀者可參閱本書
3.8.1.5節。
8)、機電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供電系統停電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應急處置程序
井下發生停電事故后,變電站運行值班員對故障線路進行排查,若搶修失敗,則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大面積停電事故的報告后,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護隊(事故礦專業救護隊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制訂救援方案,救護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處置的基本原則
A、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及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B、停電超過規定時間,必須及時撤離井下人員。
C、組織工程搶修,盡快恢復電源系統及主要抽風機、主排水泵及主提升設備運行。
D、按先排瓦斯后送電的原則,逐級恢復對井下各水平及采掘頭面供電。
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先期處置措施
a、當發生供電事故造成變電站全站停電時,變電站運行值班員應首先斷開事故回路開關,恢復對系統供電;若事故原因不能恢復系統的正常供電,斷開電源進線開關和所有饋出開關,檢查站內的其他設備狀況,并向礦電調和礦調度室報告。
b、機電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值班人員及搶修人員趕赴現場,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置辦法,并向礦調度室匯報。若屬礦井管轄范圍內設備事故,立即組織進行搶修。
c、若屬礦井管轄范圍外設備事故,立即報告上級電網調度,并聯系該設備維護管理單位。
d、搶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程的規定,防止事故擴大和發生二次事故。當停電事故危及現場搶修人員的安全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設置隔離范圍。
e、若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對礦井供電,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并將停電事故情況通報重要用戶單位。
f、當采區變電所停電時,采掘帶班領導按救援預案規定立即將所有人員從工作面撤至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帶,并向礦生產調度室報告停電情況和撤至的位置。
g、發生火災時,在崗人員應立即對初起火源進行撲救,運用滅火器撲滅火源。采取隔離措施確定著火部位電源。斷開有可能使火災擴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開關和設備。在切斷電纜電源時,因部分電纜的電源可能未切除,消防人員在滅火救援時應與電纜架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觸電。
救援搶險行動
a、當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發生時,礦調度室應立即組織搶險人員進人現場搶險救援,采用電話和人工聯絡方式通知井下人員按礦應急預案撤出線路撒出井下,聯系醫院做好準備。
b、若主通風機停電停風時,總工程師安排風機房打開風門,保持井下
自然通風。
c、救援隊制訂行動計劃,隊員帶機到井下各要害地點(如水泵房等)偵控,監視災情的發展情況,并隨時向指揮部匯報;要害地點的值班人員帶機在救援隊員監護下現場待命;當災情擴展時,救援隊員和要害地點的值班人員應根據命令逐步撤至安全地帶。
d、救援隊員帶機趕赴事故地點救援受災人員,必要時設置救援基地,隔離受災區域;按措施排放瓦斯。
e、運輸區配合安全部門運送撤出的井下人員;配合救援隊及搶險隊運送搶險救援物質。
f、安全科負責清查與搶險無關人員的撤出情況,監督搶險救援措施執行。
g、生產部門負責查清災難情況,提出有關處置辦法,按指揮部要求組織現場搶險。
h、通風部門查清主要通風系統,設備工作狀況,負責恢復或改變通風系統,監控瓦斯變化。
i、供應部門在搶險救援期間應堅守工作崗位,隨時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送。
現場恢復措施
a、停電事故處置結束后,立即恢復對主要通風機和地面的供電。
b、瓦斯檢查員或救援隊員檢查各水平中央變電所及泵房風流中的瓦斯情況,當瓦斯濃度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恢復對中央變電所及主排水泵房供電。
c、依次檢查各采區變電所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恢復對采區變電所供電。
d、檢查各采掘頭面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恢復對采掘頭面用電設備供電。
e、井下全面恢復正常供電和生產。
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
②、電氣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A、事故報告
a、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事故類別、設備損壞情況、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
b、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有關單位組織自救互救。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互救的同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
B、應急響應
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現場自救。如果事故影響范圍較小,則組織人員快速消除事故影響。如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立即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召請專業救援隊伍,進行災情初步評估,偵察災情和人員救治,制定救援方案,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清除險情直至恢復正常。
C、現場指揮
發生事故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自救互救工作。當采取應急自救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或出現人員傷亡時,決定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D、應急結束
a、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b、設置專職人員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運輸提升裝置運轉正常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c、應急處置結束后,專家技術組要協調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d、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宣布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處置人員撤回本單位,進行應急處置總結評審。安檢部門、機車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對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進行追查,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
E.后期處置
a、機電運輸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損失評估和生產秩序恢復。
b、善后處理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善后賠償、影響消除。
c、安檢部門或辦公室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并對搶險過程和應急處置能力的評估及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
③、提升運輸系統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應急處置程序
A、事故報告
a、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事故類別、設備損壞情況、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
b、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有關單位組織自救互救。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互救的同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
B、應急響應
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現場自救。如果事故影響范圍較小,則組織人員快速消除事故影響。如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立即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召請專業救援隊伍,進行災情初步評估,偵察災情和人員救治,制定救援方案,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清除險情直至恢復正常。
C、現場指揮
發生事故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自救互救工作。當采取應急自救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或出現人員傷亡時,決定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D、應急結束
a、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b、設置專職人員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運輸提升裝置運轉正常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c、應急處置結束后,專家技術組要協調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d、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宣布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處置人員撤回本單位,進行應急處置總結評審。安檢部門、機車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對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進行追查,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
E.后期處置
a、機電運輸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損失評估和生產秩序恢復。
b、善后處理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善后賠償、影響消除。
c、安檢部門或辦公室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并對搶險過程和應急處置能力的評估及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
事故覡場處置措施
A、現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a、救人優先的原則。
b、防止事故擴大,縮小影響范圍的原則。
c、保護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d、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
B、立井提升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a、外傷類事故
斷繩、礅罐、暾箕斗、過卷、人員及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及其他傷害等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后,首先停車停電,本著“有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進行救援。
人員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根據傷情及時救治。
人員重傷時,救援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必要時請求專業人員進行救援。
人員出現休克、昏迷應及時進行心臟按壓或人工呼吸,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b、斷繩事故
當發生斷繩事故時,積極進行自救:
救援人員從其他人井口入井,通過井底車場到達下井口。
將罐籠內人員移出罐籠,沿原路運送至地面。
積極組織鋼絲繩和提升容器貨源,搶修設備、設施。
對到貨后的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檢驗驗收。
c、電氣火災事故
當發生電氣火災事故時,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視火勢情況積極進行自救。
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滅火。
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蔓延擴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周圍人員滅火,并向現場管理者報告。
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滅,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地面火災還應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報警。
d、罐籠故障事故
當發生突然失電、卡罐等事故,乘人的罐籠卡在井筒內時應積極自救。
救援人員由井筒梯子間到達事故地點。
搭設臨時平臺,懸掛救生繩。
罐籠內人員由平臺,通過救生繩進人井筒梯子間,到達井口。
C、帶式輸送機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a、危險目標偏離正常狀態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發現帶式輸送機制動、各類保護、信號、防護等裝置失效或有缺陷時,現場輸送機司機應及時報告,立即停車,組織搶修,確保設備完好。
發現帶式輸送機輸送帶跑偏、驅動滾筒打滑、托輥卡死不轉、堆機頭或輸送帶托在浮煤上運行,應立即處理,待達到完好要求時方可正式運轉。
發現巷道存在支護失效或有冒頂、片幫危險時,應及時匯報,組織處理。
轉載點煤塵大時,應及時開噴霧,機巷煤塵大時,應及時灑水沖塵。
b、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帶式輸送機卷人、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乘坐人員越位、觸電等人身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以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原則,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援。
首先停車停電,人仍卷在輸送機,或掉進溜煤眼內時,及時將人員救出。現場急救應以有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為原則。
人員受到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人員重傷時,救援方法一定要得當,如有必要請專業人員救援,避免二次傷害。當出現休克、心臟停跳、窒息等,必須及時進行心跳復蘇術、人工呼吸,避免延誤搶救時間。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當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向調度室匯報,如火勢小,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滅火,如果火勢大,不能滅火時,應及時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
電氣設備引起的火災,首先要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
遇到火災事故時,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在佩戴自救器后,沿避災路線行走并將鼻夾夾好,口具咬緊,不能摘掉口具講話。
在通過高溫熱源及火焰蔓延區時,要注意防止高溫火焰和熱氣流燒傷人員。
調度室接到火災通知后,應立即通知火災所波及區域的人員按避災路線緊急撤離。并組織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滅火。
輸送機斷帶、斷繩、飛車、倒車事故的應急處置。當發生事故時,絞帶司機應立即停車停電,通知隊值班干部和礦調度室。井下現場負責人應立即清點人員,組織人員緊急搶險。搶險按照“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方針。造成人員傷害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援;造成機械損壞的應立即組織搶修隊伍進行搶修:根據事故的類型由救援組織安排搶修人員數量;由事故類型的不同搶修人員準備相應的檢修工具、材料在最快的時間內進行恢復。
隊領導立即在地面制定措施,準備緊急處理的材料,組織人員下井。井下干部應立即組織人員在事故現場檢查人員和巷道損壞情況。隊倉庫應準備充足的各種材料,待所需要的人員到齊,材料齊備后下井處理,要有具體的處理措施。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所有人員要統一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事故處理完畢,應清理現場,在崗位人員上崗后,發信號試車。試運轉時,人員要遠離輸送帶,注意觀察,試運轉時間不少于1小時。
D.傾斜井巷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在應急處置時,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險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開動絞車,當宣布應急處置結束后,方可恢復運行。
機械傷害、觸電和人車掉道、跑車、過卷等事故發生后造成人身傷害發生后,現場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的傷害情況進行救援。
a、首先要停車、停電,避免事故影響范圍擴大。
b、現場急救應以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為原則。
c、人員受到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的安全地帶,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治。
d、人員重傷時,救援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必要時請求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救援。
e、人員出現休克、救治。
f、人員出現死亡,現場。
在處理掉道事故時,昏迷,進行心臟擠壓、人工呼吸,立即送往醫院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并保護好可用道木、千斤頂將掉道的輪對復位,盡快恢復運行。
跑車、過卷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匯報單位調度室,調度室負責通知自救領導小組成員并通知附近工作人員前往營救。
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無誤后,應急處置人員方可撤離。
E.機車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在應急處置時,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險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開動機車,當宣布應急處置結束后,方可恢復運行。
a、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和機車掉道、機車追尾、機車蹭幫等事
故造成人身傷害發生后,現場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的傷害情況進行救援。救援程序參考傾斜井巷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b、在處理掉道事故時,可用道木、千斤頂將掉道的輪對復位,盡快恢復運行。
c、機車追尾、蹭幫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匯報單位調度室,調度室通知自救領導小組成員,調度室通知附近工作人員前往營救。
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無誤后,應急處置人員方可撤離。
F.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出現事故后,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開動架空乘人裝置,當宣布應急結束后,方可恢復運行。在應急處置時,應急領導小組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險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現場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的傷害情況進行救援。救援程序參考傾斜井巷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掉繩、掉座、吊座翻翹造成架空乘人裝置部件損壞時,先拆除或更換損壞的部件,盡快恢復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
在處理掉繩事故時,平巷段可直接用手或用工具將鋼絲繩托至托繩輪繩槽內。在變坡點處由于鋼絲繩受力較大,必須采用手拉葫蘆等工具,將鋼絲繩拉入托繩輪繩槽內。
斷繩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急自救領導小組通知調度室安排其他運輸工具或其他行走路線。
G、無軌膠輪車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無軌膠輪車在運行過程中可能撞傷巷道中作業或行走的人員,撞壞巷道中的設施、設備或電纜,可能造成乘車人員或違規扒、蹬、跳人員的死亡。
a、撞傷巷道中作業或行走的人員時,要立即停車,設置警示標志,進行現場必要的救治,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請求緊急醫療救護。在等候醫護人員的時間里,要酌情進行必要的止血和簡易包扎,視情況將受傷人員抬到安全和較寬敞、平坦的地點。
b、撞壞巷道的設施、設備或電纜時,要立即停車,設置警示標志,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配合相關的專業搶修人員進行處置。
c、如發生乘車人員或違規扒、蹬、跳人員和傷亡事故,要立即停車,設置警示標志,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說明事故地點、傷亡人數和傷情。保持現場,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救治,等待礦調度室的處置命令。
應急搶險人員在應急處置的過程中,要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器具,避免出現二次事故和二次傷害。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無誤后,應急處置人員方可撤離。
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讀者可參閱本書
3.8.1.5節。
9)、地面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①、矸石山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A、事故報告
a、發生事故后,現場工作人員要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類別、損傷情況和事故的簡要經過。
b、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向上級應急救援機構匯報,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地面火災時,事故現場人員向消防隊報告的同時,及時報告礦調度室。
B、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現場自救并按照應急響應標準,迅速做出判斷,確定初次響應級別。要立即設置警戒,撤離矸石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所有人員。
C、現場指揮
發生事故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現場處置。
D、應急結束
a、搶險救援行動完成后,進入應急恢復管理階段,救援指揮部在確系災情業已得到控制、無再次發生爆炸、坍塌、滑坡、自然發火、毒氣、高溫灼燙、矸石自然滾落等危險和危害時,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b、搶救結束后,專家技術組要協助事故礦制定恢復生產、環境、生活的方案,由事故礦組織實施。
c、應急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按照規定完成救援總結,專業應急人員撤離現場。
E、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是應急程序的重要一環,它涉及救援總結,損失狀況的評估、事故教訓、整改措施的制定、公共關系的處理、傷亡人員的賠償、職工救助、保險和索賠等任務。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A、收集事故信息,報告事故情況,同時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或險情威脅區域的群眾撤離危險區域至安全地帶,維護社會治安,做好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工作。
B、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周邊重要生產、生活設施,防止引發次生的安全或環境事故。
C、搜救失蹤人員,組織醫療衛生力量,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援。
D、發生垮落或滑坡事故,要檢查矸體的安息角,查明垮落或滑坡的原因。采取放矸、固定矸體、減小堆積角的措施,防止再次發生事故。如有可能應擴大矸石山堆放面積,固結矸體。
E、發生矸石山自燃發火事故,救援人員要佩戴自救器和其他防護用具,采用泥漿灌注和其他滅火材料撲滅火情。
F、發生矸石山爆炸事故應立即檢查氣體濃度,判斷爆炸原因,加強通風,排放爆炸引起的局部聚集氣體。
G、發生矸石山有毒有害氣體涌出事故,救援人員要佩戴自救器和其他防護用具,進行氣體監測,排放聚集的有毒有害氣體,加強通風引流。
H、維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污染或影響。
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讀者可參閱本書
3.8.1.5節。
②、地面原煤生產系統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地面生產系統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A、事故報告
a、發生事故后,現場工作人員要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類別、損傷情況和事故的簡要經過。
b、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向上級應急救援機構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地面火災時,事故現場人員向消防隊報告的同時,及時報告礦調度室。
B.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現場自救并參照有關標準,迅速作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如果事故較小,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則發出“預警”警報,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如果事故較大,預計事故單位難以控制,則立即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向上級應急救援組織匯報,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C.現場指揮
發生事故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自救互救工作。當采取現場應急自救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或出現人員傷亡時,決定啟動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D、應急結束
a、搶險救援行動完成后,進入臨時應急恢復階段,救援指揮部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b、搶救結束后,專家技術組要協助指揮部制定恢復生產、生活計劃,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
c、應急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人員撤回本單位,搶救救援指揮部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評審。
E.后期處置
a、生產技術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損失評估和生產秩序恢復。
b、辦公室負責事故后期的善后賠償、影響消除。
c、安監部門負責事故后期對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的評估及應急預
案的修訂。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A、危險目標偏離正常狀態時的應急處置措施
b、發現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強度
a、發現設備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失靈、缺乏或有缺陷,現場操作工應及時匯報,維修工停車停電后修復,確保設備完好。不夠,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維修調整不良等)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搶修,待達到完好要求后再操作。
c、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應及時停業整改。
監測到煤倉、受煤坑、及其他作業場所煤塵、瓦斯濃度超標,應立即停車停電停止作業,灑水降塵,打開門窗,保持通風良好。同時檢查降塵、抽風裝置是否運行完好。
B.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等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要及時組織救援。
a、首先要停車停電。
b、急救應本著“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
c、人員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及時救治。
d、人員受重傷時,現場救援要保護好受傷部位,及時請求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救援。
e、人員出現休克、昏迷要進行心臟擠壓、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救治。
f、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在向上級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當發生煤倉(場)火災時,積極進行自救
a、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應立即撲滅。
b、局部著火,有可能蔓延擴大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參與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一方面向現場管理者或有關部門匯報。
c、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滅,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的緊急疏散,并馬上向礦領導匯報,同時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報警。
d、高瓦斯礦井煤倉(場)發生火災,救援人員盡量遠離火災點進行滅火,避免發生爆炸傷人。
電氣設備引發的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砂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
藥劑庫、油庫火災,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警,疏散內部及外部人員,利用現場滅火器、消防砂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帶式輸送機引發的火災,現場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撲滅。
人員出現淹溺事故時,應進行以下救援
a、人員意外滑落水中,盡量保持平躺姿勢,尋找周圍可浮物。
b、滑落煤泥池內人員要使自己盡量保持平躺姿勢,不要驚慌,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c、發現人員落水者應利用長桿、長繩拋向落水者實施救援。
d、落水人員上岸后應首先進行必要的急救,同時送往醫院救治。
煤體坍塌造成人員、設備掩埋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匯報單位調度室,調度室通知救援人員前往營救。人員營救可利用專業工具,接近人員位置盡量用手或軟東西清理,以防傷人。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救援。
③、地面瓦斯抽放事故應急處理程序及處置措施
瓦斯(煤層氣)大面積泄漏應急處置
A、瓦斯泄漏應急處置一般措施
a、搶險人員首先確認泄漏區域有無明火,電源是否切斷,在無明火和電源的情況下方可進入。
b、搶險人員在進人事故中心區或波及區時,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c、搶險人員要對災區氣體成分使用瓦斯檢查儀隨時進行檢查。
d、在中心區或波及區搶救遇險人員時,要給遇險人員佩戴氧氣呼吸器(空氣呼吸器)或采取措施防止吸人有毒有害氣體。
e、遇險遇難人員必須由專業搶險人員運送到“三區”以外后,由救治人員救治或運送治療。
f、搶險人員在事故區域內的任何操作都必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防止產生火花引爆。
B、瓦斯泄漏處置措施
a、專業搶險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佩戴防護用品),首先營救現場受傷人員。
b、傷員救治組負責及時救治受傷人員。
c、安全疏散警戒組負責在距事故現場200m的事故波及區域外設置警戒,疏散周邊群眾至上風側,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
d、在警戒范圍內,杜絕明火、火花或靜電,消滅著火源,嚴禁打手機和開關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火災或爆炸。
e、專職搶險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服,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及搶險用具、保險帶,由上風向接近危險區,盡快切斷氣源(關閉事故區總閥門和事故現場兩端閥門),依靠儀器尋找泄漏點,千方百計想辦法采取措施進行放散、堵漏。
f、嚴禁操作電氣設備,無安全保證措施,不得進入濃度在爆炸下限20%或更高的環境作業。搶修時若帶氣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保證措施。若確需動火,必須制定動火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g、如密閉房間內煤層氣管道泄漏,應先打開室內門窗,通風排空有害氣體,找到漏氣口后,要安裝堵漏墊片和堵漏管卡。
h、若發生排采井場井噴、溢流事故,要根據技術專家組制定的搶險處置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一面疏散周邊1000m范圍內的群眾至上風側,監控事故區域有害氣體濃度,防止人員中毒、火災或爆炸;一面關閉采區總閥門,采取點火、壓封等措施,防止事故災情擴大。
i、如果是輸氣管道泄漏,搶險人員用檢漏儀盡快查找漏氣位置。找到后,根據管網圖上標注的相關放散口的規格大小,安裝放散管放散后,在漏氣點位置開挖工作坑。開挖時要避免鐵鍬與硬物的猛烈碰撞產生火花。在處理泄漏管道、閥門時,嚴禁敲擊管道及閥門,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利用水霧防止產生火花,待漏氣管道內氣體完全擴散、管道無壓力后再進行搶修。
j、若調壓站內發生煤層氣泄漏,當班人員或現場人員發現后,首先要立即停止充氣卸氣操作,疏散充裝卸氣車輛和非工作人員至上風側,切斷可能通向事故現場的一切氣源。
若調壓裝置失靈發生大量漏氣,搶險人員用防爆扳手關閉發生故障的一路調壓裝置的進口閥門,然后關閉出口閥門,查看壓力表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查明原因;如正常,安裝好u形壓力計,打開備用調壓裝置的出口閥門,緩緩開啟調壓裝置的進口閥門,查看氣壓是否符合要求。盡快維修好發生故障的一路調壓裝置。
k、若煤層氣鍋爐房發生煤層氣泄漏事故,現場操作人員應立即關閉室內與室外煤層氣進氣閥。打開放散管閥門,及時打開所有窗戶。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立即撤出鍋爐房并封閉現場,一邊通知上一級供氣站停氣,報告險情;一邊向單位值班人員報告;同時在距離泄漏點周圍20m范圍外設置警戒區域,疏散人員至上風側,等待搶修人員。
搶修人員到來后,經確認上一級供氣站已停氣,鍋爐房內煤層氣進氣閥已關閉,煤層氣濃度已控制在爆炸下限20%以下,已切斷電源,立即按預案或方案組織搶修。若是管道泄漏,搶險人員用甲烷濃度檢漏儀盡快查找漏氣位置。找到后,安裝放散管放散,然后安裝堵漏墊片和堵漏管卡。搶修時若確需動火,必須制定動火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經緊急搶修,煤層氣管道漏氣點處理完畢,經專業人員用儀器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解除警戒,恢復工作。
l、若高壓氣體運輸半掛車(撬車)在運輸煤層氣的過程中發生嚴重泄漏,駕駛員或押運員發現后,迅速將車輛靠公路右側停放,應遠離火源、高溫區、鬧市區,應開啟車輛警示閃爍燈,同時檢查車輛及鋼瓶、閥門狀態。押運員根據泄漏具體情況采取緊急切斷氣源或放散措施。
押運員、駕駛員應在離車輛兩端100m處設置警示標志牌,以車輛為中心20m范圍內設立警戒線。然后在安全距離以外用手機向本單位調度值班匯報。如果情況嚴重或發生著火,撥打火警“119”或交通事故電話“122”,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求助。警戒范圍內嚴禁有閑雜人員,杜絕明火,禁止吸煙,禁止打手機。
押運員、駕駛員待搶險人員或消防隊員、交警到達現場后,要協助制定搶險處置方案,監測環境中甲烷濃度,做好防護,參加搶險。若甲烷濃度超標,搶險處置方案未經批準,搶險人員不得使用非防爆型機電設備、工具、儀器。
m、若高壓氣體運輸半掛車(撬車)在調壓站(壓縮站、減壓站、加氣站)發生嚴重泄漏事故,押運員、駕駛員、站內工作人員應迅速關閉相關閥門,調集站內所有滅火器材,連接消防帶,開啟消防泵(栓)對高壓氣體運輸半掛車(撬車)進行噴淋,實施水霧隔離。并設立警戒線,疏散200m范圍內的其他人員和車輛至上風側,撥打火警“119”,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求助。調壓站(壓縮站、減壓站、加氣站)要啟動相關預案,制定搶險處置方案,監測環境中甲烷濃度,組織搶險救援。
n、若管道堵漏無望,別無其他措施,只能點燃煤層氣,但一定保持正壓;無法切斷氣源時一定要保持穩定燃燒。冷卻煤層氣設施及臨近設施,防止發生爆炸。
瓦斯泄漏引發火災處置措施
A、瓦斯泄漏引發火災應急處置時,要遵守瓦斯泄漏處置時的各項規定。
B、大量煤層氣泄漏、擴散,遇明火、火花或靜電等都會發生爆炸或燃燒,爆炸形成的強大氣流不僅會使建筑倒塌,而且會引燃爆炸區內的其他易燃物,極易帶來次生災難。在氣源未切斷的情況下,如果將火焰撲滅,煤層氣繼續泄漏,存在再次發生爆炸和復燃的危險。
C、滅火救援組人員由上風向進人危險區,積極控制和撲滅周圍的火勢,創造滅火的條件,消除爆炸因素,掃清阻礙物,把著火源暴露出來。在確認煤層氣泄漏已達到控制、煤層氣設施內煤層氣很少(爆炸下限20%)的情況下,才能將煤層氣設施泄漏處的火焰撲滅。否則應冷卻保持穩定燃燒使之逐漸燒完。
D、如果管道泄漏引發火災,管線直徑大于等于100mm時,首先應緩緩關小上、下游閥門,防止產生負壓,操作上游閥門控制火勢,待火小后,然后撲滅,將閥門關閉;如管線直徑小于100mm可直接關閉閥門,然后滅火。
E、若儲氣柜發生火災,在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現場指揮組要迅速派人戴上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保險帶,關閉相連通的閥門,消防隊員一面利用消防水進行噴淋冷卻降溫,一面積極滅火,以防引發儲氣柜爆炸。
F、在未切斷氣源和撲滅附近余火,降低設施溫度的情況下,不可急于將泄漏處的火焰撲滅。
G、滅火時,可以用水槍射流切封,濕棉被覆蓋,或用干粉、二氧化碳、鹵代烷、水蒸氣等撲滅,可采用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滅火法。
瓦斯泄漏爆炸處置措施
A、瓦斯泄漏爆炸處置要遵守瓦斯泄漏、瓦斯泄漏火災處置的各項規定。
B、首先按信息報告程序進行匯報,召請專業救援隊伍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并報告上級部門準備增援。
C、專業搶險人員要貫徹全力救人為先的原則,立足現有裝備,首先全力營救現場受傷人員、被困人員。
D、安全疏散警戒組設置警戒區,立即疏散周邊群眾至上風側,封鎖事故地段、場所,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E、專職搶險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服,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及搶險用具、保險帶,盡快切斷氣源(關閉泄漏點上下游閥門)。
F、無安全保證措施,不得進入濃度在爆炸下限的20%或更高的環境內作業。
G、堵漏成功或切斷氣源,天然氣燃燒真正熄滅后,檢查煤層氣濃度在爆炸下限20%以下時,可解除警戒。
信息報告與處置
煤礦各類災害事故的信息報告與處置基本相同,讀者可參閱本書3.8.1.5節。
3.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供應科、供應站、設備庫,應當籌足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建立應急救援物資信息庫,及時了解搶險設備、材料信息,保持與兄弟單位和有關搶險設備、材料廠(商)的聯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在應急救援中深入現場,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有效地組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所需要的設備、材料,掌握搶險救災物資的組織、裝運、發放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匯報,確保搶險救災材料、設備及時到位。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見附件5:重要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和附件
3.9地面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9.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9.1.1 木料庫火災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木料庫存放大量原木和荊笆等易燃固體物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然的余燼,發生火災的原因有1、天氣原因;2、人為原因;3、管理不善等。木料庫一旦發生火災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火焰鉆心,縱深發展,飛火易造成多處火源,損失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3.9.1.2 樓層火災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樓層火災的特點:火勢蔓延快,危害嚴重,特別是高層建筑具有高度高,層數多,功能復雜,管道井多的設計特點,一旦發生火災易形成煙囪效應,燃燒猛烈,容易蔓延,發生火災初期階段,因空氣對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煙氣擴散速度為0.3米/秒,在火災猛烈階段由于高溫狀態下的熱氣流而造成水平方向擴散速度為0.5-3米/秒煙氣沿樓梯間或其它豎向管道擴散速度為3-4米/秒。比如一座高度為50米的建筑,在無阻擋情況下,15秒左右煙氣就能夠順樓梯擴散到頂層,樓層火災的危害疏散困難,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3.9.1.3 油庫火災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1)、燃燒速度快
油料火災,在燃燒初期時速度是緩慢的,隨著燃燒深度的增高,燃燒速度也逐漸加快,直至達到最大值。此后,燃燒速度在整個燃燒過程中,就將穩定下來。
油料的燃燒速度,與液體的初始溫度、油罐直徑、罐內液體的高低、液體中水份含量、油品性質等因素有關。初始溫度越高,油料燃燒速度越快;油罐中低液位時比高液位時燃燒速度快;含水的油品比不含水的油品燃燒速度要慢。
(2)、火焰溫度高,輻射熱強
油料在發生燃燒時將釋放出大量的熱量,使火場周圍的溫度升高,造成火災的蔓延和擴大,使撲救人員難以靠近,給滅火工作帶來困難。
據測試,油罐發生火災時,火焰中心溫度高達1 050~1 400℃,油罐壁的溫度達1 000℃以上。油罐火災的熱輻射強度與發生火災的時間成正比,與燃燒物的熱值、火焰的溫度有關。燃燒時間越長,輻射熱越強;熱值越大,火焰溫度越高,輻射熱強度越大。強熱輻射易引起相鄰油罐及其他可燃物燃燒,同時,嚴重影響滅火戰斗行動。
(3)、易流動擴散形成大面積火災
油料是易流動的液體,具有流動擴散的特性,這在火災時隨著設備的破壞,極易造成火災的流動擴散,而油料在發生火災爆炸時又往往造成設備的破壞,如罐頂炸開,罐壁破裂或隨燃燒的溫度升高塌陷變形等。因此,油料火災,應注意防止油料的流動擴散,避免火災擴大。
(4)、易沸騰突溢
儲存重質油料的油罐著火后,有時會引起油料的沸騰突溢。燃燒的油品大量外溢,甚至從罐內猛烈噴出,形成巨大的火柱,可高達70~80m,火柱順風向噴射距離可達120m左右,這種現象通常稱為“沸溢”。燃燒的油罐一旦發生“沸溢”,不僅容易造成撲救人員的傷亡,而且由于火場輻射熱量增加,引起鄰近油罐燃燒,擴大災情。
(5)、爆炸危險性大
油料在一定的溫度下能蒸發大量的蒸氣。當這些油蒸氣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比例時,遇到明火即發生爆炸。這一類爆炸稱之為化學性爆炸。儲油容器在火焰或高溫的作用下,油蒸氣壓力急劇增加,在超過容器所能承受的極限壓力時,儲油容器發生的爆炸,稱之為物理性爆炸,在石油火災中,有時是先發生物理性爆炸,容器內可燃蒸氣沖出引起化學性爆炸,然后在沖擊波或高溫、高壓作用下,發生設備、容器物理性爆炸;有時是物理性與化學性爆炸交織進行。
(6)、具有復燃、復爆性
油料火災在滅火后未切斷液源的情況下,遇到火源或高溫將產生復燃、復爆。對于滅火后的油罐、輸油管道,由于其壁溫過高,如不繼續進行冷卻,會重新引起油料的燃燒。
3.9.1.4 爆炸物品倉庫火災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爆炸物品倉庫是指儲存火藥、炸藥及其他火化工生產成品和原材料的倉庫。
爆炸物品在受到外界能量,如熱能(加熱、火星、火焰)、電能(電熱、電火花)、機械能(沖擊、摩擦、針刺)和光能、沖擊波能等的作用下,極易發生燃燒爆炸。而在爆炸的瞬間又能釋放出巨大的能量,使周圍的人員及建筑物等受到極大的傷害和破壞。因此,撲救爆炸物品倉庫火災的基本點就是抑制或消除可能產生的爆炸或二次爆炸,防止人員傷亡。
(1).容易發生爆炸
爆炸物品倉庫一旦發生火災,隨時都會伴隨爆炸。其主要危險性就是爆炸傷人,破壞力強。
1)爆炸引起燃燒。庫內發生爆炸后,沖擊波在破壞庫房的同時,爆炸高溫瞬間便會將可燃結構及庫內的可燃物引燃。
2)燃燒引起爆炸。爆炸物品堆垛附近的包裝紙、木箱等可燃物起火,或炸藥起火燃燒后,隨著火勢的發展,突然引起猛烈爆炸,有可能摧毀整幢庫房。
3)殉爆。當庫房、堆垛之間的殉爆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要求時,庫內某一堆垛爆炸后,將引起其他堆垛爆炸;因某一庫房爆炸而波及其他庫房,造成連鎖反應。
(2).燃燒面積大
1)庫房爆炸后,可燃材料被拋向空中,散落在較大范圍內燃燒。
2)高溫爆炸碎片飛落遠處,引燃可燃建筑及其他可燃物,擴大火場面積。
(3).救人任務重
爆炸物品倉庫發生爆炸,不僅會造成本庫房工作人員傷亡,有時還會傷害周圍的居民群眾,消防人員到現場后,救人的任務十分艱巨。
3.9.1.5 帶電火災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1).燃燒猛烈,蔓延迅速
由于照明及生產作業所需,倉庫中有許多電氣設備中,如油浸式變壓器、多油式油斷路器等,其內部均儲有大量的可燃絕緣油。這些設備在高溫下一旦發生爆炸,就會引起絕緣油外溢或飛濺,形成大面積的油類火災。而且電纜、電線的保護層都是用橡膠、塑料、黃麻之類的可燃物質制成,一旦發生火災,則會沿線路迅速蔓延,形成立體火災或多點火災,給撲救工作帶來難度。
(2).煙霧大,伴有毒氣
火災發生后,將會產生大量的煙霧和毒氣,不利于滅火人員的行動,影響視線并造成呼吸困難,防護不當,會導致中毒。
(3).容易觸電
滅火人員身體的某一部分或使用的滅火器材,直接與帶電部位接觸或與帶電導體過于接近,會發生觸電事故;滅火人員使用了能導電的滅火劑,如水槍射出的直流水柱、泡沫滅火劑噴出的泡沫等,射至帶電部位,電流通過滅火劑導入人體而觸電;著火時,由于帶電的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或電線斷落對地短路,形成跨步電壓,當滅火人員進入該地段時,易發生觸電事故。
3.9.1.6 倉庫火災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物資倉庫一般都具有庫房長、跨度大、頂棚高、耐火等級低、豎向孔洞多、可燃物品堆垛高大密集、垛間存有縫隙等特點,一旦發生火災燃燒猛烈,蔓延迅速,飛火多處飄落,后果不堪設想。
(1) 燃燒猛烈,蔓延迅速。各種物資倉庫由于物品過于密集,空間密閉性強,一旦發生火災,溫度迅速升高,物質分解出氣體的速度不斷加快,燃燒強度急劇增大,火勢蔓延速度加快,很快進入燃燒的猛烈階段。再加上,庫房采用大量的可燃構件,堆垛間距較小,大量的新鮮空氣進入,會使火勢迅速擴大,直至化為灰燼。
(2) 火焰鉆心,縱深發展。倉庫內可燃物堆垛和貨架發生火災時,最初僅在表面燃燒和蔓延,但很快會沿著堆垛的縫隙向內部縱深發展,在撲救過程中,時間持續較長,耗費大量滅火劑。倉庫堆垛火災中火焰鉆心的速度非常快,并且縱深發展。撲救時,必須調集大量人力物力才能達到滅火的需要。
(3) 煙霧彌漫,毒氣傷人。倉庫內部發生火災,可燃物不能夠完全燃燒,會產生大量的煙霧及有毒氣體,使人無法辨別方向,而且煙氣中的高溫讓人難以忍受,毒氣和缺氧使人無法呼吸,并且能見度低。
(4) 飛火飄落,多處著火。物資倉庫發生火災后,火勢一旦突破屋面或堆垛出現坍塌后,由于燃燒區和周圍環境溫差較大,形成強烈的空氣對流,從而產生大量飛火,出現多處新的火點。大風天更為嚴重,飛火往往可飄落上千米,對下風向物資堆垛和可燃物威脅較大,若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會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新的更大的損失。
3.9.1.7 液化氣火災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液化石油氣貯罐的爆炸危險性大、破壞力強,易造成罐區的二次或多次(化學性爆炸)爆炸,形成大面積燃燒。凡是液化石油氣貯罐爆炸,其爆炸、破壞力和危害相當大。1千克液化石油氣全部汽化后體積擴大到500升,若發生爆炸,其爆炸速度為2000~3000米/秒,爆炸時所產生的壓力比原來的壓力大10~15倍,爆炸威力相當于4~10千克TNT炸藥的當量。爆炸瞬間需要25倍的空氣,使爆炸中心空氣量驟減,形成負壓,四周空氣要補充,這樣爆炸時產生的沖擊波壓力向外傳遞以及爆心真空,四周空氣在大氣壓的作用下,使空氣回流就可摧毀貯罐,使液化石油氣大量逸出并與空氣相混合形成二次爆炸或多次爆炸(化學性爆炸),并造成人員傷亡和大面積火災。
3.9.1.8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專業倉庫。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的特點:
(1). 燃燒猛烈,蔓延迅速。
(2). 易發生爆炸。
(3). 火情復雜多變。
(4). 產生有毒氣體,撲救難度大。
(5). 易發生化學性灼傷。
(6). 燃燒特性各異,滅火劑選擇難度大。如果處置不及時,方法不當,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慘重的損失。
3.9.1.9 建筑物坍塌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
受自然或人為因素影響,建筑倒塌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明顯,允許人員逃生時間短。特別是一些建筑物倒塌后,毀壞了燃氣、供電、供水設施,致使可燃氣體到處泄露,電線打火漏電,水流成災;搖搖欲墜的殘垣斷壁何在空中懸掛著磚石與樓板等情況,災害現場極易發生中毒、火災爆炸、觸電、砸傷等次生事故,增大了事故現場的危險性。
3.9.1.10 地面供電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3.9.1.10.1 倒桿斷線事故危險性分析
倒桿斷線事故,是架空輸配電線路常發生的一種事故,架空線路長年暴露在野外,易受到雷擊、外力破壞、洪水、樹木、天氣溫度等外力影響,造成倒桿斷線。正常運行的線路一旦發生倒桿斷線事故,不但會給用電戶造成長時間停電,特別是礦井供電線路,可能會造成全礦井停電事故,給礦井安全生產帶來危害,同時還會對線路下方的建筑物或人員造成傷害。
(1).雷擊倒桿斷線事故
雷擊是一種巨大破壞力的自然現象,雷電的破壞作用主要是由高電位和大電流所造成,因為雷電電壓可高達數百萬到數千萬伏,會引起巨大的熱效應、電效應和機械力,從而具有極大的破壞力。可使電氣設備出現絕緣擊穿或閃絡、線路接地跳閘、導線斷裂、桿塔傾斜倒塌。
夏季是雷電的高發季節。部分地區土壤電阻率高,桿塔接地電阻偏大,容易造到雷擊;山區的線路因為存在山坡傾角使導線暴露的弧面增大,從而易遭受雷電繞擊;高桿塔比低桿塔易受到雷擊;由于桿塔高度的增加,多回線路比單回線路更易受到雷擊。
(2). 外力破壞倒桿斷線事故
外力破壞架空線路引起倒桿斷線事故,在架空線路易發事故中也占有較大比例,情況比較復雜,分布面較廣。在山區,開山炸石很容易炸傷絕緣子、炸斷導線;在線路經過的下方燃燒農作物,火焰和濃煙易導致線路閃絡跳閘,導線斷落接地;在線路保護區內施工的大型吊車、挖掘機有時會碰斷導線,撞壞塔桿等;桿塔基礎下方非法采礦,造成基礎下沉,桿塔傾斜倒塌;還有些不法分子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盜竊塔材、拉線等電力設施;以及在線路下釣魚、違章施工等。
(3). 樹木倒塌倒桿斷線事故
隨著國家退耕還林、改善生態環境政策的實施,農民大量植樹,線路走廊內高大樹木受風力、雷電、洪水等影響倒塌傾斜造成架空線路倒桿斷線路事故。一般會造成架空線路接地跳閘,嚴重時會造成導線斷落、桿塔傾斜倒塌。
(4). 惡劣天氣倒桿斷線事故
惡劣天氣對架空線路的影響主要表現有:大風引起線路倒桿;暴雨引發洪水沖涮桿塔基礎造成桿塔傾倒;驟然降溫引起導線、避雷線收縮斷落;線路覆冰增加導線荷重或導線振動,舞動引起導線疲勞斷線倒桿等幾方面。
3.9.1.10.2變電站失壓事故危險性分析
變電站承擔著礦井的安全供電,如發生變電站失壓,致使一段母線停電或全站停電,嚴重時會發生礦井停電事故,給礦井的安全生產帶來危害,給井下礦工的生命構成威脅。發生變電站失壓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因:
(1). 由于供電線路故障或上級故障造成變電站失壓;
(2). 由于站內故障造成運行線路跳閘失壓;
(3). 由于站內6kV及10kV饋出線路故障造成越級致使運行變壓器跳閘失壓;
(4). 由于值班員誤操作,造成變電站運行線路失壓事故;
(5). SF6氣體大量泄漏事故;
(6). 由于系統電網振蕩事故給變電站設備安全運行造成威脅;
(7). 由于系統電網出現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使變電站全站失壓。
(8). 由于電氣火災、洪水造成變電站失壓。
3.9.1.10.3 電網振蕩事故危險性分析
(1) 電網振蕩產生的原因
1)電網發生嚴重故障,因故障切除時間過長,造成電網穩定破壞。
2)發電機失磁,再同步失效,引起電壓嚴重下降,導致鄰近電網失去穩定。
3)電網受端失去大電源或送端甩去大量負荷且受端發電廠功率調整不當,引起聯絡線輸送功率超過靜穩定極限造成電網靜穩定破壞。
4)環狀網絡或多回路線路中,一回線路故障跳閘后電網等值阻抗增大且其他線路輸送功率大量增加,超過靜穩定極限,造成電網靜穩定破壞。
5)大容量機組跳閘,使電網等值阻抗增加,并使電網電壓嚴重下降,造成聯絡線穩定極限下降,引起電網穩定破壞。
6)電網發生多重故障。
7)電源間非同步合閘未能拖入同步。
8)發電機非同期并列未能拖入同步。
9)電網結構薄弱,擾動引發振蕩。
10)其它因素造成電網振蕩。
(2) 電網振蕩的分類、象征
振蕩分為同步振蕩、異步振蕩。
1)同步振蕩
①廠站側現象
A頻率穩定,變化很小。
B發電機及聯絡線電流表、有功表周期性擺動,機組有功、無功不過零。
C電壓表擺動不大。
D發電機鳴聲不大。
②電網同步振蕩時的象征:
A頻率相同。
B發電機及聯絡線有功功率周期性擺動。
C電壓擺動范圍不大。
2)異步振蕩
①廠站側現象
A處于送端時頻率升高,處于受端時頻率降低,且略有擺動。
B發電機、變壓器及聯絡線的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周期性地劇烈擺動。
C發電機和變壓器在表計擺動的同時發出有節奏的嗡鳴聲。
D白熾照明隨電壓波動有不同程度的明暗現象。
E發電機強勵可能動作。
②電網異步振蕩時的象征:
A系統不能保持同一個頻率。
B發電機及聯絡線有功功率周期性地劇烈擺動。
C振蕩中心電壓周期性的降至接近零,其附近的電壓擺動最大,隨著離振蕩中心距離的增加,電壓波動逐漸減小。
D失去同步的發電廠或局部電網與主網之間聯絡線輸送功率往復擺動,每個振蕩周期內的平均有功功率接近至零。
E失去同步的兩個電網間出現明顯的頻率差異,送端電網頻率升高,受端頻率降低,且略有擺動。
3.9.1.10.4 架空線路覆冰事故危險性分析
導線覆冰首先是由氣象條件決定的,是受溫度、濕度、冷暖空氣對流、環流以及風等因素決定的綜合物理現象。云中或霧中的水滴在0℃或更低時與輸電線路導線表面碰撞并凍結時,覆冰現象就產生了。
導線表面發生覆冰現象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大氣中必須有足夠的過冷卻水滴,過冷卻水滴與導線接觸,過冷卻水滴立即凍結在導線表面。當具備了形成覆冰的溫度和水汽條件后,風對導線覆冰起著重要的作用。它可將大量的過冷卻水滴不斷地輸向線路,與導線碰撞而被截獲并逐步增大形成覆冰現象。覆冰首先在導線迎風面上成長,當迎風面達到某一覆冰厚度時,導線因重力作用而產生扭轉,從而出現了新的迎風面。這樣,導線通過不斷扭轉而使覆冰逐步增大,最終導線上形成圓形或橢圓形的覆冰。導線覆冰一般可發生倒桿斷線事故與絕緣子串閃絡事故。
(1) 導線覆冰致倒桿斷線事故分析
線路覆冰倒桿(塔)斷線的特點:一是由于覆冰時桿(塔)兩側的張力不平衡造成的。在一些地形起伏較大的地區,兩相鄰的桿(塔)在高度和距離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在還未覆冰時兩側就形成了較大的不平衡張力,當線路上出現大密度的覆冰時,桿(塔)兩側的不平衡張力加劇,當張力不斷加大,直至到達桿(塔)、導線所能承受的極限時,就出現了導線斷落或桿(塔)倒塌的現象。二是線路上有大密度的雨凇覆冰時,因為雨凇覆冰是“濕”度增長過程,其粘附能力強,不易掉落。在風的激勵下,導線會產生大振幅、低頻率的自激振動。當舞動的時間過長時,會使導線、絕緣子、金具、桿(塔)受不平衡沖擊疲勞損傷致使導線斷裂,桿塔受力不均倒塌。
(2) 導線覆冰致絕緣子串閃絡事故分析
絕緣子的冰閃是冰害的另一種,當絕緣子發生覆冰現象后,在特定溫度下使絕緣子表面覆冰或被冰凌橋接后,絕緣強度下降,泄漏距離縮短。在融冰過程中冰體表面或冰晶體表面的水膜會很快溶解污穢物中的電解質,并提高融冰水或冰面水膜的導電率,引起絕緣子串電壓分布的畸變(而且還會引起單片絕緣子表面電壓分布的畸變),從而降低覆冰絕緣子串的閃絡電壓。大氣中的污穢微粒直接沉降在絕緣子表面或作為凝聚核包含在霧中,將會使絕緣子覆冰融化時,冰水電導率進一步增加,最終造成冰閃事故。
(3) 導線覆冰易發生時期
導線覆冰的基本物理過程是嚴冬或初春季節,當氣溫下降至-5~0℃,風速為3~15m/s時,如遇大霧或毛毛雨,首先將在導線上形成雨凇,這時如果氣溫再升高,雨凇則開始融化,如天氣繼續轉晴,則覆冰過程就停止;這時如果天氣驟然變冷,出現雨雪天氣,凍雨和雪則在粘結強度較高的雨凇面上迅速增長,形成較厚的冰層;如溫度繼續下降至-15~-8℃,原有冰層外則積覆霧凇。在這樣一個過程中,出現多次晴~冷變化天氣,短暫的融化加強了冰的密度,如此往復發展將形成霧凇和雨凇交替重疊的混合凍結物,即混合凇。混合凇是一個復合覆冰過程,密度較高,生長速度快,對導線危害特別嚴重。
(4) 導線覆冰易發生地區
風向與導線形成覆冰有很大聯系,風向與導線平行時,或當與導線之間的夾角小于45°或大于150°時,覆冰較輕;風向與導線垂直或風向與導線之間的夾角大于45°或小于150°時,覆冰比較嚴重。除了風速大小和風向會影響覆冰外,線路走向和導線懸掛高度及導線直徑都會影響到導線的覆冰力學。東西走向的導線覆冰,普遍較南北走向的導線覆冰嚴重。導線懸掛高度越高,覆冰越嚴重,因為空氣中液水含量隨高度的增加而升高,有利于覆冰的形成。另外,導線越粗覆冰也越嚴重。
3.9.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積極做好應對事故災難發生的準備工作,做好預防、消災演練與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常備不懈。
(3) 安全第一,防止自身傷亡、事故擴大和次生事故。
3.9.3 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平地單位事故搶險領導小組,在集團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礦井事故搶險組織體系如圖3.9—1所示。
電話:87788181,87788195
(1) 地面單位事故搶險領導小組
組 長:馬松智
副組長:祖爭鳴 楊勝利
成 員:呂秋峰 馬國州 陳小麗 陳迎春 費風雷 于要霞
(2) 地面單位事故搶險領導小組職責:
1)偵察事故現場,分析現場情況及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指導事故單位制定和完善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為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分析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展趨勢;
3)根據搶險方案制定救護隊搶險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4)根據領導小組命令,調動應急救援隊伍,調配救援力量,實施搶險方案,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5)對潛在隱患進行監測與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6)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搶險指揮部匯報搶險救災進度;
7)勘察事故現場,做好事故現場素描,收集整理搶險資料,確定事故直接原因;
8)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及沿線進行清理,使事故現場恢復到相對穩定安全的狀態;
9)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編寫搶險救災技術總結報告;
10)參與擬定、修訂《預案》。
3.9.4 預防與預警
3.9.4.1 危險源監控
(1)安全信息跟蹤
調度室負責安全生產信息跟蹤,組織、督促有關處室和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如圖3.9-3所示。
3.9.4.2 危險源預防措施
3.9.4.2.1 木料庫火災事故預防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設施和器材,設置防火標志。
(3)建立防火檔案。
(4)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建立培訓檔案。
(5)制定本部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一年不少于二次消防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
3.9.4.2.2 樓層火災事故預防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必須符合國標《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7)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3.9.4.2.3 油庫火災事故預防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設施和器材,設置防火標志。
(3)建立防火檔案。
(4)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建立培訓檔案。
(5)制定本部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一年不少于二次消防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
3.9.4.2.4爆炸物品倉庫火災事故預防
(1) 庫址選擇
1)由于爆炸物品爆炸時所產生的地震波、沖擊波、沖擊液、爆炸碎片,會波及很大范圍,爆炸產生的高溫還會引起火災,所以爆炸物品倉庫庫址必須選在遠離城市和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山區、丘陵地區,可挖掘山洞建庫或利用現有的自然地形作屏障。
2)庫址距周圍的重要道路。橋梁,港口碼頭、機場、重要建筑區和居住區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目前,國內對爆炸物品倉庫與周圍建筑物的空氣沖擊波安全距離的規定,以《民用爆炸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和《爆破安全規程》為依據進行選址。
3)選擇庫址時,為防止發生爆炸事故時泄壓不利,造成大的損失,應避開狹窄溝谷,可設置在山腳或高山溝谷中;為避免受到地震、汛期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的威脅,應避開地震帶。干枯河道、季節性河流的附近以及土質松軟或植被不好的地域;安全地帶以內不得增設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也不準進行爆破作業。
(2) 嚴禁超量儲存
爆炸物品總倉庫區內單個爆炸物品倉庫中允許最大存藥量,
應根據《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的具體規定來執行。使用單位的庫容量,一般以滿足三個月的需要量來考慮,同時根據周圍環境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增減。
(3) 合理布置庫房
由于炸藥有一個特點——此處炸藥爆炸,相鄰處的炸藥也會
跟著爆炸,即“殉爆”,故庫房與庫房之間必須根據存藥量、存藥品種、安全設施來決定最小的殉爆安全距離,否則會因為問距不當而導致鏈鎖式爆炸。
(4) 庫房建筑應符合要求
1)庫房應為單層建筑,平面宜為矩形。墻、柱、梁、屋面等宜采用不燃燒材料建造。黑火藥、硝化甘油類炸藥倉庫采用磚墻承重、輕質易碎屋蓋。炸藥、工品和引信倉庫采用磚墻承重、鋼筋混凝土屋蓋。
2)炸藥倉庫應采用不發生火花地面;對靜電敏感的炸藥庫,應采用在水泥砂漿面層上輔設導電橡膠的地面。
3)庫房門宜設雙扇木門,向外開,門洞寬度不小于1.5米,不設門檻,不應采用吊門、側拉門或彈簧門,需設置外門斗和裝卸雨篷,內外兩層門朝向一致。安全出口的數目不少于兩個,以庫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大于15米為宜。面積少于220平方米的倉庫,可設一個安全出口,保證倉庫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大于30米為宜。窗應設置鐵欄桿或百葉窗板,向陽的窗戶要設遮陽板或在玻璃上涂上自漆,或用磨砂玻璃。通風口要有鐵絲網攔護,防止老鼠等小動物進入庫房。
4)儲存起爆藥的倉庫,室內墻面宜抹灰,地面應平整、堅實、防潮、防腐蝕、無裂縫。
5)庫房應保持良好通風,溫度適宜。尤其是炎熱季節,應采取適宜的降溫措施。
6)倉庫以半地下倉庫為最好,庫內應有通風裝置通到地面。
(5) 設置防護士圍堤
防護士圍堤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阻隔爆炸火焰、沖擊波、爆炸碎片對周圍相鄰建筑物的破壞作用和抵御外來爆炸對庫房的威脅作用,并可大大縮小安全間距,有利于節約用地。
上圍堤的高度一般不應低于庫房屋檐,最好能高出屋檐1.5米;其上部寬度不小于1米,下部寬度按土壤靜止角(一般取45度)來決定。土圍堤的下腳線與庫房外墻之間應留有2~3米的距離,并要有排水溝。
(6) 保障供電設施安全
1)倉庫上空不得隨意架設電氣線路,倉庫本身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均應為合格產品。
2)庫內電氣線路應采用銷裝電纜沿地下敷設,或將銅芯橡皮絕緣電線穿鐵管安裝,在進口處單獨 接地。
3)若采用架空線路供電時,在引入端應接避雷針,并須用長度不小于50米的電纜引入庫房。
4)導線絕緣強度不低于500伏,不允許穿過防護士圍堤。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確保安全和便于檢修的措施。
5)庫房內可采用防爆型燈具,或裝于庫外的投光燈和裝在庫房墻壁內的壁龕燈。小型倉庫或夜間少貨物進出的倉庫,最好不裝照明燈。偶爾需在夜間進出貨物時,可用手電筒照明,不得使用移動式電燈照明。
6)庫區內的通訊設備其導線絕緣強度不低于250伏。
(7) 安裝必要的防雷設備
1)爆炸物品倉庫必須采取妥善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擊和雷電感應。雷電波的侵入。
2)為防止直接雷擊,一般在庫房周圍須裝設避雷針。倉庫各部分必須完全位于避雷針的保護范圍 以內。
3)儲存雷管、硝銨炸藥等高威力炸藥及猛性炸藥的庫房應設置防雷電反擊、雷電感應及防雷電波侵入的防雷裝置。
(8) 配備合適的消防設施
1)爆炸物品倉庫應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池和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池要保持足夠的水量,較大庫區水量保持在100~200立米’,較小庫區水量保持在50~70立米’。消防給水管道的消防用水量按20升/秒確定。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證隨時都完整好用。
2)倉庫周圍的雜草應經常鏟除,消除火險隱患,防火隔離帶范圍內的雜草樹木也應定期清除。
(9) 制定嚴密的保管措施
1)爆炸物品倉庫必須配備倉庫負責人。專職保管人員和必要的警衛力量。根據倉庫的大小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群眾義務消防隊,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和滅火訓練,以防萬一。
2)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保管制度。如出入庫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五雙”(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帳、雙人發貨、雙人領用)制度、清點帳物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等等。
3)堆放爆炸物品時,應穩固、整齊,便于搬運。箱裝爆炸物品的標志應朝外,便于查看核對。
4)炸藥箱堆垛高度不超過2米,每堆不得超過770箱;雷管箱堆垛高度不超過1.6米,每堆不得超過300箱。
5)對著門的通道寬度不小于1.5米,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小于0.6米,堆垛之間問距不小于1.3米。
(10) 實行分類儲存制度
1)應根據各種爆炸物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
2)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 庫儲存。
3)雷管等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4)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3.9.4.2.5 帶電火災事故預防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設施和器材,設置防火標志。
(3) 建立防火檔案。
(4)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建立培訓檔案。
(5) 制定本部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一年不少于二次消防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
3.9.4.2.6倉庫火災事故預防
(1) 安全技術預防
1)嚴格按照國家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和使用
A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就要嚴格按照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充分考慮建筑物的總體布局、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措施,根據倉庫的使用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落實消防水源和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可參照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從本質上防止火災發生和控制災害的發展。
B在設計過程中,要著眼于物資儲存量大、消防用水量大和一旦發生火災就有發生重大火災的可能,重點規劃布置庫區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堆垛組距、垛距等。
2)嚴格按照國家規范的要求設置倉庫的電氣線路
A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應采用防暴電器和照明,電氣線路必須按照防爆的要求進行敷設。
B普通丙類物資倉庫的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不燃型的硬質塑料管固定敷設,按規范要求選用照明燈具。
C庫房內不得設置移動照明、配電線路與貨垛上方架設臨時線路,不得設置移動照明和配電板等。
3)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A要增加消防投入,不能重經濟效益輕消防安全,忽略必要的消防自己投入。
B加強消防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提高消防設施的合格率和完好率,使其保持良好的性能 狀態。
C要按照國家規范的要求設置安裝避雷裝置,并在每年雷雨季節前測試一次,保證完好。
4)嚴格各項操作規章制度
5)加強對違規違章操作人員的管理和查處,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
6)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7)嚴格人員、車輛進出的等級查問制度、火種管理制度、動用明火制度、貨物進出倉庫的檢查制度、貨物堆放制度、巡查制度。
3.9.4.2.7 液化氣火災事故預防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 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 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7)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8)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9)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3.9.4.2.8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事故預防
預防措施同倉庫火災預防措施。
3.9.4.2.9 建筑物坍塌事故預防
(1) 規范建筑市場,加強質量管理
(2) 認真貫徹《建筑法》,落實建筑工程管理條例責任制
(3) 加強領導,嚴格執法
(4) 編制防止建筑物坍塌的施工方案
3.9.4.3 預警行動
3.9.4.3.1 木料庫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火種控制不嚴。主要有違章動火、玩火、縱火、燃放煙花爆竹、吸煙、裝卸作業中引發的火種;臨時照明和動力電線短路超負荷、摩擦火星、電線碾壓等;違章切割、無動火證、違反規定操作。
(2) 防雷設計有盲區或防雷設施保養不善。設計有盲區,避雷設施保養不善,對球雷、感應雷、帶狀雷登研究與防護不夠。
(3) 亂搭、亂建、亂堆、甚至吃住在庫區;人員和物資進出極度混亂;擅自改變防火分區、防火間距,消防設施不完備等。
3.9.4.2.2 樓層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沒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 沒有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沒有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3) 沒有組織防火檢查或沒有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 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沒有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沒有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沒有設置消防安全疏散
標志;
(6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7) 沒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或沒有定期組織消防演
練。
3.9.4.3.3 油庫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夏季高溫天氣。
(2) 有明火時。
(3) 有摩擦火花時。
(4) 有靜電時。
3.9.4.3.4 爆炸物品倉庫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庫房周圍50米范圍有明火和各種火種。
(2) 爆炸物品受到強烈摩擦、撞擊、震動而產生劇烈化學反應,釋放出大量的熱量和氣體。
(3) 超量、過期儲存,致使炸藥結塊、吸潮。
(4) 爆炸物品混合儲存、運輸,包裝損壞,摻入雜物。
3.9.4.3.5 帶電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絕緣損壞。
(2) 導線接觸不良。
(3) 負載短路。
(4) 接地不良。
(5) 雷擊過電壓。
3.9.4.3.6 倉庫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火種控制不嚴。主要有違章動火、玩火、縱火、燃放煙花爆竹、吸煙、裝卸作業中引發的火種;臨時照明和動力電線短路超負荷、摩擦火星、電線碾壓等;違章切割、無動火證、違反規定操作。
(2) 倉庫照明管理不善。主要有倉庫照明燈具選用不當、堆垛超高未保持燈距、照明施工質量差導致燈脫落、臨時照明設置不當等;使用高溫照明、燈位置設置不當、用后未切斷電源;輻射熱積聚而引發堆垛火災;臨時照明設置不妥。
(3) 防雷設計有盲區或防雷設施保養不善。設計有盲區,避雷設施保養不善,對球雷、感應雷、帶狀雷登研究與防護不夠。
(4) 倉庫沒有分類分項存放,裝卸作業無有效防靜電措施,擅自改變倉庫儲存物質性質。
(5) 亂搭、亂建、亂堆、甚至吃住在庫區;人員和物資進出極度混亂;擅自改變防火分區、防火間距,消防設施不完備等。
3.9.4.3.7 液化氣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高溫天氣
(2) 液化石油氣發生泄漏;
(3) 與空氣混合;
(4) 著火源有足夠的點火能量;
(5) 違章操作。
(6) 運輸車輛事故、人為破壞或者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管道、儲罐損壞而發生。
3.9.4.3.8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接觸明火 一是外來火種;二是倉庫內部的設備不良、操作不當。
(2) 混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
(3) 產品變質。
(4) 受熱、受潮、接觸空氣起火。
(5) 包裝損壞或不符合要求。
(6) 違反操作規程。
(7) 庫房建筑不符合要求。
(8) 雷擊起火。
3.9.4.3.9 建筑物坍塌事故預警
有下列情況之一,進入火災事故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 建筑變形
(2) 墻面外鼓
(3 )異常聲響
(4) 裂縫
(5) 樓板下沉
3.9.4.3.10 地面供電事故預警
3.9.4.3.10.1 倒桿斷線事故預警
(1) 加強調度值班制度,出現雷暴天氣時,調度室要嚴密監視線路的運行情況,出現線路異常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2) 要注意收集天氣信息,出現惡劣天氣,及時向相關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發布;
(3) 事故搶險隊接到惡劣天氣預警后,要及時組織人員集結待命,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4) 相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巡線員對事故線路進行巡視,并及時匯報線路受災情況。
3.9.4.3.10.2變電站失壓事故預警
因電力設備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重要變電站遭受破壞和打擊,電力應急進入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1)加強調度值班和變電站值班,出現雷暴天氣時,變電站值班員要嚴密監視變電站的運行情況,出現異常及時向調度值班領導匯報;
(2)通訊部門要注意收集天氣信息,出現惡劣天氣,及時向相關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發布;
(3)變電站接到惡劣天氣預警后,加強設備巡視和監視各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進行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3.9.4.3.10.3 電網振蕩事故預警
出現以下情況,進入預警狀態,必須組織分析,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發生同步振蕩時的共同特點:有關機械量、電氣量出現擺動,以平均值為中心振蕩,不過零;振蕩周期穩定清晰接近不變,擺動頻率低,一般在0.2-2.0HZ;指針式儀表擺動平緩無抖動,機組振動較小;用視角可以估算振蕩周期;中樞點電壓保持較高水平,一般不低于80%;同步振蕩出現時各機組仍保持同步運行,頻率基本相同。
發生異步振蕩時的共同特點:有關機械量、電氣量擺動頻率較高,振蕩周期不清晰;現場指針式儀表滿盤劇烈抖動,機組發出不正常的、有節奏的鳴聲;定子電流、機組功率振幅一般很大,而且過零;聯絡線的各電氣量同樣出現較高頻率的擺動,振蕩中心電壓變化很大等;異步振蕩出現時各機組已不能保持同步運行,出現一定的頻率差,功率富余區域的頻率高于50Hz。
從保護動作情況看,同步振蕩往往沒有短路故障發生、也沒有機組保護動作,這是其重要特征;而異步振蕩往往相反,在異步振蕩發生前,往往發生過大擾動(如故障等),可能有許多保護動作。
進行系統振蕩處理,首先必須判斷出振蕩屬于同步振蕩還是異步振蕩,兩者發生時雖均表現為電氣量擺動,但兩者有較明顯的區別。可以從有關廠、站的振蕩特征、保護動作情況二方面加以判斷振蕩類型。
3.9.4.3.10.4 架空線路覆冰事故預警
(1)、當溫度下降至-5~0℃時,如遇大霧或毛毛雨,應立即派出巡線員對易發生覆冰的線路進行特殊性巡視,發現覆冰現象,立即向上級匯報。
(2)、調度室要密切注意線路的運行情況,出現異常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
(3)、出現易覆冰天氣時,線路維護部門應立即組織故搶險隊加強值班,準備搶險物資,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
3.9.5 信息報告程序
地面單位信息報告程序同礦井信息報告程序。
3.10 礦區公共衛生專項預案
3.10.1公共飲食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做好可能發生的公共飲食衛生安全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職工家屬生命安全,維護礦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3.10.1.1、工作原則
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協調。
3.10.1.2、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飲食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主管礦領導
副組長:物業公司副總經理
成 員:調度室、綜合辦公室、財務科、工會、武保科、物業辦、職工醫院等部門負責人。
(2)、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職工餐廳、班中餐及全礦公共飲食衛生安全的領導工作;
2).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預防工作的落實;
3).負責統一指揮飲食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助,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具體措施,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3.10.1.3、預防工作
(1).嚴把食品采購、驗收、制作衛生關,餐廳所需食品實行定點采購,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就餐人員;
(2).餐廳使用的餐具碗筷每餐堅持消毒,餐廳室內外定期進行消毒滅蠅;
(3).定期請衛生監督部門給飲食服務人員上衛生知識課,樹立食品安全意識。
(4).炊管服務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調入人員上崗前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從事飲食服務工作。
(5).堅持食品留樣制度,食品留樣必須專人負責,把每餐的留樣食品密封冷藏48小時;
(6).礦職工醫院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止和救治急性消化道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的藥品。
3.10.1.4、應急處理工作
發現有就餐人員出現中毒現象,輕度癥狀(如嘔吐、腹瀉、5人以下的)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癥狀或出現急性腹痛、惡心、嘔吐、腹瀉、腹脹等5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要立即通知礦職工醫院急救,并同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啟動公共飲食衛生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各成員要立即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救助工作。
(1)調度室室應急職責:
1).負責整體協調,調動相關科室、區隊人員做好一切應急工作,
2).調派車輛到出事地點,配合醫療急救人員一起把救助人員送到醫院治療;
(2)物業辦公室應急職責:
1).接到有中毒人員的電話后,立即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通知礦職工醫院迅速趕到出事地點,并保護當餐供應的食品現場;
2)、負責安排接待患病職工家屬臨時住宿,以及在救助中所需要的物品;
3).協助相關部門對外聯絡和人員調派工作;
(3)職工醫院應急職責
1).迅速組織醫務人員攜帶急救包趕赴現場,負責初步診斷處理,必要時現場救治;
2).及時將病人轉運至醫院治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采取綜合措施,確保病人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輕其健康危害。必要時請上級醫院會診或轉至上級醫院治療。
.封存食品留樣,及時報告衛生監管部門,待衛生監管部門來后一起進行食品檢測;
3.10.1.5其他部門應急職責
(1).武保科訊速調集人員到現場維護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財務科保障應由礦承擔的公共飲食安全事件應急救治處理資金。
(3).綜合辦公室做好外來單位接待及職工穩定工作。
(4).工會做好病人及家屬思想安撫工作。
3.10.2群體傷亡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3.10.2.1目的
為提高我礦預防和處理重大群體傷亡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職工家屬身體健康,維護本礦工作、生活秩序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3.10.2.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礦范圍內各類原因所導致的群體傷亡、生命威脅和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
3.10.2.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反應及時、決策科學、措施得力;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
3.10.2.4 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傷亡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事件(I級) :一次事件傷亡50人以上,且危重人員多。
(2)重大事件(Ⅱ級) :一次事件傷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
(3)較大事件(Ⅲ級) :一次事件傷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
(4)一般事件(IV級) :一次事件傷亡5人以上、9人以下,其中,有1例以上死亡和危重病例。
3.10.2.5 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組織及職責
(1)醫療救援領導小組
礦成立群體傷亡事件醫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礦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織、協調、部署全礦重大群體傷亡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職工醫院負責日常工作。
(2)專家組
職工醫院組建專家組,必要時請上級醫院專家參加,對群體傷亡事件醫療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3.3醫療救援機構
礦職工醫院承擔突發群體傷亡事件的醫療應急救援任務,必要時會請上級醫院現場救援。
(3)現場醫療救援指揮部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群體傷亡事件現場設立現場醫療救援指揮部,由現場礦領導擔任指揮,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救援工作。
(4) 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啟動及響應
1)I級響應的啟動
接到關于醫療救援特別重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組織和協調醫療救援機構開展現場醫療救援,指導和協調落實醫療救治等措施,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專家和專業隊伍實施現場救援,向礦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和反饋有關處理情況。
2)Ⅱ級響應的啟動
接到關于醫療救援重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救援應急隊伍和有關人員到達突發群體傷亡事件現場,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并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礦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和反饋有關處理情況。
3)Ⅲ級響應的啟動
接到關于醫療救援較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現場醫療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礦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和反饋有關處理情況。
4)IV級響應的啟動
接到關于應急醫療救援一般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組織醫療衛生人員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礦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5)、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救援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病人,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②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救援指揮部匯總。
③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④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⑤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
(5)醫療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群體傷亡事件現場醫療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礦應急指揮機構、礦主管領導批準,醫療救援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救援應急反應終止,并將醫療救援應急反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6)、醫療衛生救援的保障
1)健全醫療應急機制
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完善急救網絡,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突發群體傷亡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加強醫療救援應急隊伍建設
組建綜合性醫療救援應急隊伍,人數不少于30人。 要保證醫療救援工作隊伍的穩定,嚴格管理,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
3)物資儲備
職工醫院提出醫療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建議;礦企管科、財務科、物業辦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采購供應。
4)救援經費
礦財務科負責安排由礦承擔的突發群體傷亡事件應急醫療救援所必需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 礦調度室、武保科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其他保障
礦職工醫院要做好突發群體傷亡事件醫療救援知識普及的組織工作;新聞媒體要擴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各科隊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在廣泛普及醫療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救護隊員、民警隊員、區隊班組長等骨干的群體性救助網絡,經過培訓和演練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其他規定
突發群體傷亡事件醫療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醫療救援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3.1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3.1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礦周邊臨四個村莊東臨李坡、南臨圣地廟、西臨申購、北臨樊寨地處環境復雜,經常發生工農關系糾紛,易發生的事件圍攻礦生產區,人數多婦女老人居多。
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突發事件的發生可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自然災害事故是不可抗拒無預知的,我們做好預防,最大程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對于突發事件要注意好協調處理。
3.11.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發現不安全事態迅速報警求救的原則。
(2)搶險救援中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的原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盡快組織人員疏散群眾,救助遇險人員和圍攻場所,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
(3)處理群眾性圍攻的事件要密切協調,注意方法,防止矛盾激化。
3.11.3組織機構及職責
礦成立突發事件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作為礦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
指 揮 長:郭金陵、劉士軍
副指揮長:郝照森、弋紅衛、李占五、李愛斌、王永亮、劉永生、
成 員:王炎林、宋文獻、王樹森、米金州 、陳連海、邢鵬程、趙世軍、劉獻增、鄭天衛、劉洋、李福祥。
3.11.4應急處置指揮分工
(1)指揮長負責全面指揮,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實施。
(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匯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3.11.5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并制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后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3.11.6工作機構及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綜合調度室,辦公室主任:王炎林(兼)。
3.11.7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
(1)在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突發事件危險源建立臺帳,督促隱患整改,防止事故發生。
(2)加強業務保安工作,定期對進行法制教育,收集反饋信息。安裝監測報警裝置,控制風險,防止事故發生。
預警行動
事故地點人員發現事故后,要立即向綜合調度室匯報,接警人員(調度室值人員)按附件2:重特大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要求要立即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迅速撤出。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11.8信息報告程序:
按附件1: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進行報告。
3.11.9 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應急響應分為兩級。即一級響應(基層單位)、二級響應(礦)。
響應程序
按照附件1: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和附件3:應急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小組,按照指揮部命令和各自職責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災區人員,積極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各單位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作戰計劃。
(4)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條件具備時,應在靠近災區的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場所。
3.11.10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對講機4部保持足夠電量。橡皮警棍 30根, 頭盔30頂。救援體系響應程序圖,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到綜合調度
4.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包括救援隊伍到達前事故礦和現場人員應采取的處置方案和救援隊伍到達后按程序進行的救援方案。救援隊伍到達前采取的現場處置方案以自救互救、應急避災和組織搶險救災準備工作為主,救援隊伍到達后采取的救援方案以救援方案制訂、救援要點和防止事故擴大措施為主。
4.1 井下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1.1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1.1.1瓦斯爆炸事故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現場處置目標
a、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b、救援人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c、對確認無火源且充滿爆炸煙霧及有毒有害氣體的巷道恢復通風。
d、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e、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
B、自救互救
a、自救互救原則。在距爆炸源一定距離的人員感覺到附近空氣流動靜止,出現顫動現象,耳膜有震動,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燃燒波即將到來,應立即臥倒,待燃燒波傳過,進行自救。井下人員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的方法是:要迅速按規定閉氣佩戴好自救器,(若無自救器,要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要在區隊帶班干部、瓦斯檢查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找準方位,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退到新鮮風流中。若巷道破壞嚴重,無法判明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先到新鮮風流或支護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援。
b、掘進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自救與互救措施。如發生小型或局部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破壞,遇險礦工未直接受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災區,到達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臨時避難硐室或視傷情和周圍環境情況決定進一步的自救互救措施。撤出災區后,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爆炸后,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被困者要互相安慰、穩定情緒、保存體力,等待救助,并有規律地敲擊管路或巖石,發出求救信號,在敲擊管路或巖石之前,應注意檢查瓦斯。對于受傷嚴重的礦工也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c、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自救與互救措施。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冒落堵死,通風系統破壞不大,所產生的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這種情況,采煤工作面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嚴重傷害,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程撤至新鮮風流中。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系統被破壞,爆炸源的進、回風側都會積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該范圍的所有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爆炸后,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于冒頂嚴重無法撤離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協助重傷員佩戴好自救器在較安全地點待救。附近有獨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并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盡可能封閉良好的臨時避難場所,并把礦燈、衣物等明顯的標識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面最明顯的地方,然后進入室內靜臥待救。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選擇最近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區域人員最多的地點實施偵察、救援。救援隊到達礦井后應立即熟悉了解井下巷道布置情況和人員分布情況,按照搶險救援方案,選擇最短路線,對有可能人員被困地點實施偵察救援。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救援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行進,對保持救援隊的戰斗力,減少隊員的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在回風中行進,受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威脅,救援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但是回風方向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援力量較為充足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救援人員進入。
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援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援隊員應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險棍分段式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結,發現可能救治的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并迅速救出災區。發現已死亡的遇難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立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并繪出偵察線路示意圖。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明確分工,特別是火源、瓦斯濃度以及爆炸點的情況,如頂板冒落范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風機、通風構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分布,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分等,并作好記錄,供救援指揮部研究制定全面的搶救方案。小隊應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應取得負責偵察任務指揮員的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令小隊要立即進入實施增援。
第二個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應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的任務,或是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擔負待令任務,待令地點應選在距災區最近,有新鮮風流處,做好緊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2)、迅速恢復災區通風。在確保救援人員絕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復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的方法。但必須謹慎行事,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還必須對巷道各段氣體進行分析化驗,測量和分析各種氣體的濃度。恢復掘進巷道的通風,采用“一次恢復,遠距離啟動”的辦法,具體操作是:由救援隊員佩戴呼吸器,在巷道內接好風筒之后,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區域,實行遠距離啟動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即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恢復通風設施時,必須遵循“先外后里,先主后次”的原則,由井底開始由外向里逐步恢復,先恢復主要的和容易恢復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復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復獨頭通風時,除將通風機安裝在新鮮空氣處外,還應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進行。
3)、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發生的冒頂,造成巷道的堵塞,影響救援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事先考慮清理堵塞物。若巷道堵塞嚴重,救援隊員在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恢復通風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時要恢復堵塞區外的通風,其他救援隊員要負責監護并做好進人災區搶救遇險人員的準備工作。
4)、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積聚的場所。有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并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已經死亡,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再采取其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和撲滅火源,待火災熄滅后,再尋找遇難人員尸體。
5)、預防連續爆炸傷害。發生連續爆炸時,應采取注入惰氣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制爆炸,消除火源,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并認真檢測和記錄氣體變化,在沒有控制住瓦斯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況下,不得派救援隊進入災區。
由于對爆炸間隔時間無法準確判斷,必須對爆炸的威力,影響范圍以及對作業地點距爆源距離等因素的綜合分析確保絕對安全。若不能保證作業安全,不能采取利用兩次爆炸時間的間隔搶救遇險人員和封閉災區。
4.1.1.2煤塵爆炸事故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發生礦井煤塵爆炸后,在礦山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達到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煤塵爆炸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后的爆源區及其回風流中都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沒有佩戴呼吸器的人員禁止進入危險區。首先到達事故災區之前,進行偵察,切斷災區電源,注意檢查災區內氣體的CH4、CO、CO2、O2濃度、溫度、通風設施分布地點現狀,對幸存者應立即搶救并佩戴自救器或面罩式呼吸器安全救出災區,在偵察與救災時,發現明火應及時撲滅。
2)、偵察救災時,如災區范圍大,傷亡人員多,應首先采用自救器引導一部能行動的傷員到安全地點,用風幛隔斷成臨時避災區,以壓風管供風。
3)、處理采煤工作面爆炸事故時,應有兩個小隊分別從回、進風巷進入工作面搶救,在偵察中遇到冒頂引起堵塞時,應迅速退出,尋找其他通道進入災區,穿過支架破壞地區,要架好臨時支護,保證退路安全,通過支架不完好,斷梁折柱巷道時,不要攀拉支架,一個個有順序通過。
4)、搶救人員時,在排除有毒有害氣體后,確認無火源,應盡快恢復通風,如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集中在回風流區域人員,在保證撤出進風流人員后,進行局部反風或區域反風。
5)、當事故發生在遠距離掘進區或較長的獨頭盲巷,有害氣體濃度大,動態損壞嚴重,且知遇難人員已犧牲時,不許強行進入災區,要在恢復通風維修支架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當獨頭盲巷外口冒頂堵塞,無法通風時被困人員要就近打開壓風管自救閥門,用風筒罩住,靜心等待救援。
6)、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位于事故地點上風側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位于事故下風側人員,可佩戴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鼻子,盡快由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去;如在撤退過程中遇有爆炸沖擊或火焰襲擊時,應背向沖擊波,俯臥在底板或水溝內,以免燒傷;遇到無法撤退,通路因冒頂、阻塞或瓦斯突出,有害氣體濃度大而無自救器時則應迅速躲進避難硐室或臨時構筑避難所等待營救;如遇有獨頭上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水淹沒無法撤退時,則可在獨頭上山工作面等待救援,因為獨頭上山內的空氣隨水位上升逐漸壓縮,能保持一定空間和一定的的空氣量供人呼吸。
4.1.1.3井下炸藥庫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疏散人員,所有人員撤出到爆炸中心以外的安全地點,同時向值班室或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為防止因爆炸引起的電路起火,要切斷爆炸中心附近的供電線路。 3)、人員不能隨意進入發生爆炸后的現場,必須用水浸透后確認不會發生二次爆炸或其它事故,經總指揮批準后方可進入。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爆炸后引起火災事故的,迅速啟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爆炸后未引起火災,根據現場爆炸的殘留物及現場有關情況制定搶險方案。
3)、如發現人員傷亡,醫療救護隊實施搶救。 4.1.2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①、采掘工作面現場崗位處置方案
A、瓦檢工: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后(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瓦檢工要立即停止采掘工作面內一切工作,通知當班施工隊跟班隊長、班組長,協同跟班隊長班組長組織采掘面內所有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區域(撤退過程中根據需要佩戴自救器),如果采掘工作面距離安全區域較遠應組織人員撤至附近的避難硐室內,在撤退的過程中盡快向礦調度室匯報。
B、安檢員:一旦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安檢員應立即協同瓦檢工通知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并幫助瓦檢工協同跟班隊長、班組長組織采掘面內所有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區域。撤到安全區域后負責清點當班人數,并將具體情況向礦調度室匯報。
C、施工隊跟班隊長、班組長:施工隊的跟班隊長、班組長為本班該采掘工作面安全第一責任人,當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后應立即配合瓦檢工和安檢員立即停止施工,組織采掘面及其回風系統內所有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區域。
D、施工隊工人:施工隊工人按照跟班隊長、班組長要求進行施工,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后應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按照要求立即撤到安全區域,在撤退過程中根據需要佩戴自救器,如果不能及時撤到安全區域應就近撤到避難硐室內并利用避難硐室內電話向調度室匯報,等待救援。如果來不及撤到避難硐室內則要就近撤到壓風自救袋處,利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
2)、消突鉆孔施工現場處置方案
消突鉆孔施工現場突出預兆:
有聲預兆:煤體中出現劈裂聲、炮聲、悶雷聲;
無聲預兆:支架來壓、煤面外鼓、片幫、瓦斯濃度增大、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以及打鉆頂鉆、夾鉆、鉆孔噴孔等。
A、鉆機操作人員:鉆機操作人員(鉆手)為該鉆孔施工地點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當打鉆現場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后,鉆手應立即停止鉆孔施工,通知和該打鉆施工地點相通的其它施工地點人員,組織本班打鉆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區域,在撤退過程中根據需要佩戴自救器。如果不能及時撤到安全區域,應就近選擇避難硐室或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在撤退的同時向調度室匯報。鉆手要特別注意,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后應立即停止鉆進,但嚴禁關停鉆機及鉆機電源設備。
B、打鉆配合人員:打鉆配合人員在開工前應熟悉打鉆地點及其附近避難硐室和壓風自救系統,在出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包括接到和該采掘工作面相通地點發現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的通知)后要立即按照鉆手要求撤到安全區域,嚴禁在施工地點逗留,撤退過程中如果不能及時撤退到安全區域,應就近選擇避難硐室或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
C、所有崗位在發生出現預兆或發生突出事故后的撤退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以下內容:
a、撤退過程中嚴禁開啟或關停任何電器設備;
b、撤退過程中不要扭動礦燈開關;
c、撤退過程中要盡量小心,避免碰撞產生火花。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A、檢查礦井通風系統,恢復并保持礦井正常通風穩定。
B、及時搶救遇險人員。
C、根據現場實際,制定有針對性方案,恢復供電、排水系統。
4.1.3火災事故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發生礦井火災后,在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達到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火災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2)、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應視火災情況,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直接滅火。
①、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滅火。
②、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蔓延擴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滅火,一方面向現場管理者匯報。
③、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滅,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④、現場撲滅火災時,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同時要注意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傷人。
⑤、搶救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首先設法切斷火區電源,采用火災類型相應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撲滅電氣火災時,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發生易燃支護材料和油脂著火時應首先選用滅火器滅火。
⑥、當井下發生煤體自燃時應首先切斷火區電源,然后采取隔離等措施進行滅火。
⑦、為防止火災擴大,需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采用反風時,應在組織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安全撤離后再采取此項措施。
⑧、井下硐室發生火災時應切斷電源并關閉防火門,若無防火門應采取掛風障控制入風,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
⑨、回采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從進風側進行滅火;在進風側滅火難以取得效果時,可采取局部反風,從回風側滅火,但進風側要設置水幕。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進行滅火,區內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斷滅火法封閉火區,但要指定專人連續監測風流及有害氣體濃度。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在災區附近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搶救基地,及時對井下傷員進行救護并組織升井。
2)、滅火結束后,進一步檢查整個采區的情況,若有冒頂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只有查明整個采區確無隱患的情況后全面進行災后處理、恢復。
3)、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4)、現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4.1.4水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水災事故發生前的處置方案
連降暴雨,地表已形成洪流時,應做好本單位管轄區域內的防洪備戰工作。組織專門隊伍進一步加強對地表防洪溝、塌陷區、小煤窯、地表水體進行巡視和監測,發現防洪溝堵塞、塌陷區漏水、小窯被淹等異常現象時,應及時撤離相關區域人員,組織搶險隊伍進行處理。
①、首先撤出可能威脅區域的井下工作人員;
②、構筑或加固所有可能進水的井口周圍擋水墻,易積水時修筑排水渠,必要時安裝排水設備排水,防止低洼地積水進入井下;
③、疏通堵塞的防洪溝或河道,根據洪水實際流量和流動情況開挖新的防洪溝,減少洪水在塌陷區或導水層露頭處的滯留時間;
④、封堵與被淹小窯相鄰的巷道或采面;
⑤、老空水災害:
工作面接近積水老空時有突水預兆時,如圍巖(煤)壁滲水、工作面空氣突然變冷或變熱、巷道突然變形、空氣有臭雞蛋味、變潮、煤體變軟、顏色變暗、有水叫聲等現象。
A、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
B、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離現場;
C、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解除危險源的措施,必要時隔離危險源。
⑥、導水構造帶災害
工作面接近陷落柱或導水斷層有出水預兆時,如圍巖(煤)壁滲水、工作面空氣溫度異常、巷道突然變形、空氣變潮、有水叫聲等現象。
A、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
B、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離現場。
C、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解除危險源的措施。必要時隔離危險源,遠距離鉆探疏放。
⑦、頂板水災害
工作面煤層頂板來壓、淋水或淋水量增大、工作面氣溫異常時,說明煤層頂板即將突水。
A、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
B、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離現場;
C、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解除危險源的措施。必要時封閉隔離危險源;
D、加強工作面及相關采區的排水能力;
E、若頂板淋水量穩定,應組織人員加強頂板支護,并在距淋水區20米外進行鉆探疏放。
⑧、底板水災害
工作面煤層底板發生底鼓、滲水、氣溫異常、水色呈乳白或黃色等現象時,說明即將發生底板突水。
A、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
B、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離現場;
C、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解除危險源的措施。必要時封閉隔離危險源;
D、若底鼓和滲水量趨于穩定,應組織人員在距滲水區20米外進行鉆探疏放。
⑨、探水鉆孔失控水害
施工探水鉆孔時,發現孔口裝置失效、鉆孔設計參數不準、鉆孔水壓過大等現象時:
A、立即停止鉆進,并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
B、若孔口裝置失效,現場施工人員及時加固牢孔口裝置并封堵鉆孔。若鉆孔設計參數不準,應及時封堵鉆孔,并根據技術人員要求改打新孔。若鉆孔水壓過大,現場人員不得拔出鉆桿,并及時加固牢鉆機機體,防止頂倒鉆機。
C、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立即通知有關技術人員和安全部門現場勘察。并根據勘察結果,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解除危險源的措施。
(2)、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①、大氣降水災害事故
因連降暴雨,地表洪水通過塌陷區或小煤窯滲入井下,造成礦井涌水量突增時,應根據本單位開采水平、工作面與導水通道的空間關系、老空位置等進行救護。
A、首先撤離除中央變電所和中央泵房外井下受威脅的所有人員;
②、地面水體災害事故
地表水體因堤壩垮塌或大氣降水所形成的洪水通過井口直接灌入井下,造成井下人員封堵、主要設備損壞等重大災害時:
A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員通過未被淹沒或沖垮的立井或斜井撤到地面安全地帶;
B人員無法撤離時,就近聚集到標高最高位置,等待救援;
C救援指揮部,根據圖紙資料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確定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及時采取營救工作,包括地表鉆探、送養送食等;
D在執行上述搶救工作時,及時敷設大型排水設施及設備,加快礦井排水,多渠道開展被困人員的營救工作。
③掘進工作面水災事故
掘進工作面因揭露積水老空、導水斷層、導水陷落柱、導水勘探孔或煤層頂、底板巖溶而發生突水,造成巷道被淹、人員被困或人員傷亡時:
A安全撤離人員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綜合調度室立即通知相關區域現場工作人員撤離;
B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C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D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E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④回采工作面水害事故
回采工作面揭露積水老空、導水勘探空、導水斷層或導水陷落柱而發生突水,造成巷道被淹、人員被困或人員傷亡時:
A現場工作人員根據出水點位置決定撤離方向。其中,出水點上方人員沿高于出水點標高的巷道撤離,出水點下方人員在有安全撤離時間的情況下快速撤離現場,若無撤離時間,就近躲避到較高的空間內,等待救援;
B安全撤離人員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綜合調度室立即通知相關區域現場工作人員撤離;
C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D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E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F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⑤探水鉆孔失控水災事故
探放水過程中因孔口裝置失控、水壓過大或鉆孔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突水時:
A立即停止作業,現場施工人員沿通往高于鉆孔位置標高的方向撤離。若無法撤離時,應根據現場巷道形態,暫時躲避到相對較高的空間,等待救援。
B安全撤出的人員及時向綜合調度室匯報;綜合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離現場;
C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D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E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F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3).注意事項
1)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2)應采購國家指定的專業廠家生產的搶險救援器材,要嚴格采購、入庫、存放過程及使用前的檢查驗收關,并按規定使用。
3)制定的應急救援對策或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最好執行事前演練過的救援對策或措施。
4)現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5)應急救援結束后,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4)、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大氣降水災害事故
①、開通通向報廢采空區的導水通道,盡可能減少進入中央水倉總水量,封堵可能威脅中央泵房、變電所的通道,確保中央變電所和中央泵房的安全;
②、根據進倉水量開動綜合能力相應的水泵臺數,并及時從地面運送備用泵和敷設備用管路,增加備用臺數和排水能力,確保中央樞紐的安全;
③、因涌水量過大,當采取以上措施而無法控制時,撤離中央變電所和中央泵房所有人員,切斷通向中央變電所電源;在地面敷設大型排水設施,加快礦井排水恢復工作。
2)、地面水體災害事故
①、救援指揮部,根據圖紙資料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確定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及時采取營救工作,包括地表鉆探、送養送食等;
②、在執行上述搶救工作時,及時敷設大型排水設施及設備,加快礦井排水,多渠道開展被困人員的營救工作。
3)、掘進工作面水災事故
①、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②、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③、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④、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4)回采工作面水害事故
①、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②、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③、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④、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5)探水鉆孔失控水災事故
①、專業救護人員現場勘察災害情況,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害地點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水營救工作;
②、調動安裝大型排水設施,加快排水,營救被困人員工作;
③、當積水排出后,進入災害地點的專業救護人員首先尋找和營救存活人員。因巷道垮落無法進入營救時,應及時開挖或恢復巷道;
④、若突水水源水量過大,根據資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員位置,實施救援工作。同時定位水源位置,進行注漿封堵或隔離
⑤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⑥現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4.1.5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發生礦井火災后,在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達到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火災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2)、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應視火災情況,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直接滅火:
①、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滅火。
②、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蔓延擴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滅火,一方面向現場管理者匯報。
③、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滅,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④、現場撲滅火災時,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同時要注意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傷人。
⑤、搶救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首先設法切斷火區電源,采用火災類型相應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撲滅電氣火災時,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發生易燃支護材料和油脂著火時應首先選用滅火器滅火。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當井下發生煤體自燃時應首先切斷火區電源,然后采取隔離等措施進行滅火。
2)、為防止火災擴大,需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采用反風時,應在組織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安全撤離后再采取此項措施。
3)、井下硐室發生火災時應切斷電源并關閉防火門,若無防火門應采取掛風障控制入風,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
4)、回采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從進風側進行滅火;在進風側滅火難以取得效果時,可采取局部反風,從回風側滅火,但進風側要設置水幕。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進行滅火,區內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斷滅火法封閉火區,但要指定專人連續監測風流及有害氣體濃度。
5)、在災區附近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搶救基地,及時對井下傷員進行救護并組織升井。
6)、滅火結束后,進一步檢查整個采區的情況,若有冒頂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只有查明整個采區確無隱患的情況后全面進行災后處理、恢復。
4.1.6機電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提升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A、救人優先的原則:現場工作人員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首先進行自救,然后進行救助他人;
B、防止事故擴大,縮小影響范圍的原則;
C、保護救災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D、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
2)、 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A、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指揮部命令不得開動設備,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B、首先要停車、停電,避免事故影響范圍擴大。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A、根據救治原則,及時對傷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進行救治。
B、迅速制訂設備維護方案,并盡快處理。特別要對鋼絲繩、提升容器、吊掛連接器裝置制動系統等主要部件及裝備進行檢查。
C、故障處理后,要空車進行試運轉。
D、配備齊全搶修用材料、配件、儀表、工具,明確專人管理,以滿足搶修需要。
E、組織搶修人員后到達現場,指定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介紹清楚現場具體情況及施工注意事項,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搶修過程中,由施工負責人現場指揮,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安排
4.1.7井下供電系統停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當礦井供電系統出現停電故障后,將調度通訊機臺切入備用電源,恢復礦井通訊調度系統。
(2)、調度室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風影響的區域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在上一級進行切斷),所有作業人員按照正確的避災路線撤退到指定地點。
(3)、機電運輸科立即與上級供電部門聯系是否有供電故障。如供電故障在礦井管轄范圍內,立即組織人員對所轄供電系統可疑故障點進行檢查,迅速查出停電原因,制定搶險救急方案,盡快處理,盡早恢復供電。
(4)、主副井提升絞車一旦出現緊急制動后,首先應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并按照安全規程規定,有關各單位組織人員對鋼絲繩、提升容器、吊掛連接器裝置制動系統等主要部件及裝備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處理。
(5)、由于礦井停電造成不能排水時,首先組織受影響區域的人員撤至安全地帶,待恢復正常供電、通風、瓦斯正常后,及時組織排水。
(6)、如礦井復電,按《停送電措施》要求,檢查井下各地點瓦斯情況,若不超限,按措施恢復送電;瓦斯超限,必須待瓦斯排放后,才能按措施恢復送電。
(7)、參加救援時,要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具,特別是各種絕緣用具和絕緣用品。變電所要配備齊全搶修用材料、配件、儀表、工具,明確專人管理,以滿足搶修需要。
(8)、電氣事故搶修處理時必須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嚴禁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在對礦井平地高壓線路搶修前,與上級供電部門取得聯系,搶修時,嚴防雷雨對搶修人員造成傷害。
(9)、礦井復電,檢查井下各地點瓦斯情況,嚴防瓦斯超限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10)、做好供電系統的失爆檢查工作。
(11)、暴風天氣引起的大范圍停電,要及時觀注天氣變化情況,指派專人觀測井上、下水位、水量變化情況,及時撤出受水災威脅的人員。
(12)、停電時,通知鍋爐房做好鍋爐的壓火,嚴防壓力容器超壓運行。
(13)、現場有人員傷亡時,及時按有關規定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做好相互保安,相互提醒確保安全。
4.1.8、井下區域停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 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當發生供電事故造成井下區域停電時,變電所運行值班員應首先斷開事故回路開關,恢復對系統供電;若事故原因不能恢復系統的正常供電,斷開電源進線開關和所有饋出開關,檢查變電所內的其他設備狀況,并向礦機電科和礦調度室報告。
b、機電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值班人員及搶修人員趕赴現場,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置辦法,并向礦調度室匯報。立即組織進行搶修。
c、 搶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程的規定,防止事故擴大和發生二次事故。當停電事故危及現場搶修人員的安全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設置隔離范圍。
d、 若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對井下區域供電,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并將停電事故情況通報重要地點。
e、發生火災時,在崗人員應立即對初起火源進行撲救,運用滅火器撲滅火源。采取隔離措施確定著火部位電源。斷開有可能使火災擴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開關和設備。在切斷電纜電源時,因部分電纜的電源可能未切除,消防人員在滅火救援時應與電纜架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觸電。
2)、自救互救
a、 機電部門派出機電技術人員搶修機電設備,盡快恢復送電。
b、 安全科負責清查與搶險無關人員的撤出情況,監督搶險救援措施執行。
c、機電科負責查清災難情況,提出有關處置辦法,按指揮部要求組織現場搶險。
d、 通風科查清停風地點,監控瓦斯變化。
e、 供應部門在搶險救援期間應堅守工作崗位,隨時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送
(2)、 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井下區域停電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
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A、應急處置程序
井下區域發生停電事故后,井下跟班電工對故障線路進行排查,若搶修失敗,向調度室、機電科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區域停電事故的報告后,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機電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機電科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搶修。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制訂處理方案。
B、處置的基本原則
a、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及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b、組織工程搶修,盡快恢復電源系統及局部扇風機、采區排水泵及提升人員設備運行。
c、按先排瓦斯后送電的原則,逐級恢復對采掘頭面供電。
C、現場恢復措施
a、停電事故處置結束后,立即恢復對采區泵房和局部通風機的供電。
b、瓦斯檢查員或救援隊員檢查因停電停風的掘進工作面的瓦斯情況,當瓦斯濃度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恢復通風。
c、檢查各采掘頭面瓦斯情況,確認瓦斯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以下時,恢復對采掘頭面用電設備供電。
d、井下受影響區域恢復正常供電和生產。
D、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a、通知井下受影響人員撤到指定地點;
b、觀察排水陣地水位情況,危及工作人員安全時,撤離有關人員;
c、組織有關人員處理故障及準備恢復供電,通知熟悉礦井供電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到調度室協助指揮;
d、根據故障點位置,確定是否拉開故障線路,隔離故障點;如故障點在母線等位置或情況不明,不得合聯絡開關,可將局扇、水泵等倒到有電一段母線供電,生產設備暫停供電;
e、井下區域復電前,檢查停電區域各地點瓦斯情況,視情況有計劃恢復送電;
f、井下區域復電后,如停電區域內有斜井人車等重要設備,必須檢查斜井提升系統的軌道,防墜器是否動作,聯接裝置有無變形,鋼絲繩是否抽動,鋼絲繩有無變形、伸長、變細,提升機制動系統、電氣控制系統、機械傳動系統、各部位連接情況,井架、天輪等有無異常,無異常后方可恢復提升。
4.1.9、全礦井停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達指定崗位后,要立即按照各自分工協調恢復供電:
①到達申溝變電站人員要立即與局供電處及上一級變電站詢問聯系,協調恢復申溝變電站供電;
②到達調度室人員通知井上下6KV變電所配電工,泵房、排水站司泵工聽候待命,并協調恢復東西風井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及各采區變電所供電;
③到達東風井變電所人員,協調恢復東風井變電所供電及主扇風機起動運行。
④到達西風井變電所人員,協調恢復西風井變電所供電及主扇風機起動運行。
2)、各變電所配電工恢復供電時,要按如下順序進行操作確保礦井安全:
①井下中央變電所恢復供電順序:先恢復總進(15#、16#、17#、18#高爆開關)、再恢復其它負荷;
②東風井變電所恢復供電順序:先恢復總進(2板、8板)及所內低壓動力(4板、6板),再恢復其它負荷;
③西風井變電所恢復供電順序:先恢復總進(2板、8板)及所內低壓動力(3板、7板),再恢復其它負荷;
3)、若中央變電所全所失壓后,配電工應立即檢查有無明顯事故點,若無明顯故障,及時通知申溝變電站向井下供電,按上述規定恢復變電所內6KV供電系統,恢復完畢后向調度室匯報,并做好記錄。
4)、若采區變電所全所失壓后,配電工立即檢查有無明顯事故點,若無明顯故障,及時通知中央變電所向采區變電所供電,中央變電所向采區變電所恢復供電后,采區變電所恢復供電時,首先恢復風機專用線路,再恢復其它線路,恢復完畢后向調度室匯報,并做好記錄。
5)、礦井供電系統突然失壓后機電一隊、運輸隊要加強對主副井、南矸石山提升系統各環節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若副井罐籠正兌罐提人時,礦調度室要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搶救。
6)、停送電及處理故障時,機電一隊、機電二隊抓供電管理副隊長,必須現場堅守指揮。
7)、恢復供電過程中,若發現某一線路試送電時跳閘,即不準再送,立即聯系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并及時通知調度室。對于故障線路,變電所配電工應斷開斷路器,拉開隔離開關,鎖死閉鎖裝置,并懸掛“線路故障,禁止合閘”警示牌。
8)、通風科應制定排放瓦斯專項措施,各采區變電所、工作面恢復供電時,應首先派人檢查各地點瓦斯情況是否超限;若不超限,各變電所配電工按瓦檢工或通風調度通知進行恢復供電;若掘進面瓦斯超限,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立即組織有關力量先排瓦斯,后恢復供電。
9)、總工辦在此期間要加強對井下各采區涌水情況進行測量,并向有關領導及調度室匯報,以便指揮協調,確保礦井安全。
10)、全礦井失壓10分鐘以上,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井下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撤離到指定大巷;全礦井失壓30分鐘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通知井下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升井;各排水陣地水位觀測人員及司泵工、變電所配電工,由應急領導小組下達是否撤離有關人員。
11)、若平申I、II回路停電超過30分鐘不能恢復時,礦調度室人員請示局調度室和供電處電力調度室(電話:697826551 69782550),啟用臨時第三電源,啟用程序為:
①機電科負責本礦嚴格限制二、三類負荷用電,使用電總功率保持在局分配的保安指標3000kW之內,依據本礦實際情況將此指標分配為:主通風機1280kW;主排水1420kW、副井提升380kW。
②礦調度室通知申溝站(電話:69715566),做好第三電源的投運準備。
③礦調度室請示局調度室和供電處電力調度室,協調申溝變電站(楊河變電站至申溝變電站)投運第三電源。
12)、第三電源啟用期間,所有預案人員不準離崗,嚴密監視負荷狀況,變化時及時上報。
13)、申溝站主35KV恢復供電后,解除臨時第三電源,礦調度室協調按本預案〔1-4項〕恢復所有供電。
4.1.10電氣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電氣設備著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①、現場處置方案
A、電線、電氣設施著火,應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
B、電氣設備著火,滅火人員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投入滅火戰斗。
C、火災事故現場人員在熟悉帶電設備的電工或配電工組織下進行撲滅電氣火災。
D、撲救電氣設備火災時,滅火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強自我保護。
②、自救互救
A、及時疏散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及搶救疏散火源周圍的物資。
B、被救人員衣服著火時,可就地翻滾,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蓋措施滅火,傷處的衣、庫、襪應剪開脫去,不可硬行撕拉,傷處用干凈棉布覆蓋。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處置方案
①、救護隊到達后,協同配合救護隊滅火搶險。
②、對燒傷面積較大的傷員要注意呼吸,心跳的變化。
③、對有骨折出血的傷員,應作相應的包扎,固定處理,搬運傷員時,以不壓迫傷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難為原則。
④、危重傷員應立即升井送往醫院救治。
(2)、人體觸電的應急處置措施
發生觸電事故后,現場知情人應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緊急措施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1)、低壓觸電事故
①、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可立即斷開電源開關,以切斷電源。
②、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③、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2)、高壓觸電事故
①、 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非專業人員不可從事此項操作)。
②、 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纜。
③、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升井送往醫院。
④、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并迅速升井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⑤、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按壓法進行搶救,并升井送往醫院。在升井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
⑥、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人觸電后會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⑦、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是口對口人工呼吸法。
4.1.11、斜井跑車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首先要停車、停電,避免事故影響范圍擴大。
B、、迅速制訂設備維護方案,并盡快處理。特別要對鋼絲繩、提升容器、吊掛連接器裝置制動系統等主要部件及裝備進行檢查。
C、故障處理后,要空車進行試運轉。
2)、自救互救
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指揮部命令不得開動設備,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根據救治原則,及時對傷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進行救治。
4.2、地面供電系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2.1、覆冰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處置方案
1)、巡線員發現線路發現線路覆冰現象后,應即向線路維護部門領導匯報,匯報內容包括:發生覆冰現象的線路名稱、桿號、位置;導線覆冰嚴重程度、桿塔拉線受力情況。
2)、線路維護部門接巡線員匯報后,根據現場情況,上報調度室,申請受災線路停電,并組織事故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2)、救援隊伍到達后處置方案
發生架空線路或電氣設備嚴重覆冰事故時,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 在覆冰架空線路下方居民區、人員頻繁活動區、交通要道口等地或覆冰設備附近設置顯著的警示標志,并采取防止人身觸電的相關措施。
2) 根據線路覆冰嚴重程度,采取人工敲打或短路融冰等技術對事故線路進行除冰。
3) 線路維護部門應制定人工除冰時的應急安全措施并貫徹實施。
4)人工除冰時,可用竹竿對導線進行敲打,將覆冰打落,或在導線上掛一鐵制滑輪,用綜繩牽引,在導線上來回碾壓,將覆冰碾碎。
5)如需有關礦井配合(如人力、物力、工農關系協調等),及時通知礦方協助解決。
6) 雨、雪天氣車隊應保證搶險車輛的車況良好,并落實相應車輛安全措施。
7) 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并將故障情況和停電時間告知礦方,讓礦方配合采取相應措施,以最短時間內恢復供電。
4.2.2、變電站失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發生電網或電廠系統故障造成的變電站失壓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 、當運行線路發生故障造成變電站失壓
1)雙電源一備一用,運行回路出現故障造成全站失壓處置方案
線路故障跳閘,重合不成功時:
①當運行的線路故障跳閘,變電站值班人員應不待調度命令將站內負荷切倒至備用回路。
②線路倒備用回路后,當值調度員應根據線路所帶負荷情況控制負荷,同時詢問地調或變電站值班員線路保護動作情況及跳閘原因。
③通知線路維護部門查找線路故障點,并進行處理。
④通知該站所帶礦井單電源供電,做好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措施。
⑤雙電源全部失壓,有第三電源的,則啟動第三電源。
⑥無第三電源的,請求上級支援,并將故障情況和停電時間告知礦方,讓礦方采取措施,保證人員安全。
(2)雙電源分列運行時變電站失壓處置方案
1)一條線路跳閘,重合不成功,造成失壓的處理步驟:
①線路故障跳閘,重合不成功,變電站值班人員應不待調度命令斷開跳閘回路進線開關,合聯絡之后,控制負荷。
②通知線路維護部門查找線路故障點,并進行處理。
③通知該站所帶礦井單電源供電,做好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措施。
2)雙電源分列運行時,一臺主變跳閘引起6kV(10kV)一段母線失壓的處理步驟:
①當一臺主變過流保護動作跳閘,且母線及分板無異常時。第一,變電站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匯報跳閘設備和保護動作情況,并檢查分板有無異常。第二,變電站值班人員將失壓母線所帶的電容器及三類負荷斷開。第三,將跳閘主變加入運行。
②當一臺主變差動保護或重瓦斯保護動作跳閘時,變電站首先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匯報跳閘設備和保護動作情況。第二,壓限該站所有二、三類負荷,將60加入運行。第三,通知檢修部門查找變壓器跳閘原因,并修復。第四,通知該站所帶礦井單電源運行做好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措施。
3)兩條回路全部失壓的處理步驟:
①變電站值班人員應立即檢查站內保護有無異常及開關動作情況,并向調度室匯報。
②調度室按到報告后應向上級調度詢問失壓原因,如果不能立即恢復送電,應下令斷開兩條回路電源,限制負荷。
③啟用第三電源,并通知縣局對第三源保電。
④通知該站所帶礦井,啟動本礦井應急預案,做好撤人準備。
⑤上級送電正常后,切倒恢復原運行方式。
(2) 當變電站內設備發生短路事故造成全站失壓:
首先隔離故障點,把故障點相連的開關、刀閘斷開后,再進行恢復送電。
(3) 當35kV變電站6kV饋出線路故障造成越級跳閘,致使運行變壓器跳閘失壓:
1)變電站為一備一用運行方式時,值班員應做到頭腦冷靜,根據信號和保護動作進行判斷,查明故障分板,并立即斷開該故障板開關,依次斷開6kV電容器,二、三類負荷開關,合上跳閘變壓器。待運行平穩后再依次合上二、三類負荷及電容器。
2)變電站為分列運行時,值班員先查明故障板,并立即斷開該故障板開關,依次斷開6kV停電母線所帶的電容器,二、三類負荷開關,合上跳閘變壓器一、二次開關。待運行平穩后再依次合上二、三類負荷及電容器。
(4) 站內35kV一段母線運行時因站內故障造成進線開關跳閘失壓:
1)變電站為一備一用運行方式時,值班員首先斷開故障段母線所有開關,依次斷開6kV母線電容器組,二、三類負荷開關,然后合上備用線路開關,待運行平穩后再依次合上二、三類負荷及電容器,最后解備故障母線。
2)變電站為分列運行時,值班員首先斷開故障段母線所有開關,依次斷開6kV失壓母線段電容器開關,二、三類負荷開關,合上60聯絡開關。待運行平穩后再依次合上二、三類負荷及電容器。
(5) 由于值班員誤操作,造成變電站失壓事故:
1)值班員誤斷開關造成站內失壓時,應將所斷的開關立即合上。
2)值班員帶地線合開關、刀閘造成上級保護動作開關跳閘,使全站失壓,應把所合的開關、刀閘斷開,重新合上保護跳閘開關;若是上級站出線開關保護跳閘,首先隔離故障點,然后倒回路。
(6) 由于電氣火災造成變電站失壓:
值班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滅火車、沙子對著火點進行初期滅火,并及時匯報調度及工區,根據實際火情大小,如需請求救援,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由于草坪干燥引起火災:值班員應立即用滅火器、滅火車或水(如火點在設備內區,則必須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車、沙子)對火點進行初期滅火,并及時匯報調度及工區,根據實際火情大小,如需請求救援,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7) 當洪水淹沒變電站:值班員應及時啟動排水泵,用沙袋封堵向站內進水的洞口(門口);有條件的站可在站外壘多道防洪護堤。當所有措施滿足不了要求時,值班員根據本站地理位置條件可對院墻進行開洞,使站內積水排出。當上述措施失效時應邊處理邊向調度及工區有關部門匯報,同時可向附近企、事業單位進行請求支援。
(8) 系統電網出現事故造成全站停電,有第三電源的,啟動第三電源,確保主供礦井通風、排水,同時向地調匯報;變電站沒有第三電源的,及時向地調匯報,按地調命令恢復供電,給主供礦井配備發電機組,啟動礦方相關應急救援預案。
(9) 因外部因素、自然災害造成全站停電,有第三電源的,啟動第三電源,沒有第三電源的,請求上級支援,并將故障情況告知礦方,礦方配合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礦方人員安全。
4.2.3、倒桿斷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線路巡視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首先向線路工區領導匯報線路的基本受災情況。匯報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線路名稱、桿號、地點位置、導線斷線情況、桿塔傾斜倒塌情況及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
2)、巡線人員要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嚴禁無關人員入事故現場,使人員退出現場20米以外,防止跨步電壓傷人。
3)、及時了解人員的受傷情況,請求當地群眾的幫助,及時對受傷人員就地搶救,并聯系就近醫院對傷員進行救治。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災害造成線路倒桿斷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如有第三電源,應先投入第三電源,盡快對礦井通風、排水設備恢復供電,再組織人員搶險;
2)、及時巡查線路,了解掌握事故線路受災情況,迅速向集團公司總調匯報;
3)、根據線路受災情況,分析判斷出受災較輕,容易搶修的線路;
4)、調度應立即下令斷開準備搶修線路兩側開關,搶險隊作好物資、車輛、人員等方面的準備,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5)、洪水災害時,應及時派搶險救援隊到事故現場,采取疏、堵、排、截等措施,盡快排除險情;
6)、雷電、地震災害時,調度應立即下令斷開線路兩側開關,搶險隊作好物資、車輛、人員等方面的準備,待雷電(雨)、震感穩定后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7)、在礦井雙回供電線路均發生故障時,應成立搶險第一梯隊,首先對受災最輕、容易搶修的線路進行搶修,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單回路送電;搶險第二梯隊對其它受災線路進行搶修;
8)、考慮重復受災的可能,當一處線路受災時,事故搶險人員不得全部出動,留守人員要作好應付其它災害的一切準備;
9)、應在受災線路兩側、附近居民區、人員頻繁活動區、交通要道口等地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靠近,并采取防止人身觸電的相關措施;
10)、當搶險救援力量不能滿足要求時,匯報總調,請求外部力量支援;
11)、如需有關礦井、單位配合(如人力、物力、工農關系協調等),及時與集團公司總調聯系,協助解決。
4.2.4、大型設備安裝、搬運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 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發生大型設備安裝搬運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后,首先工作,本著“有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進行救援。
受傷人員不受積壓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傷情不嚴重,并立即通知調度室。準備撤離路線。
B、受傷人員不受積壓時,人員重傷時,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救援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通知調度室、機電科,準備撤離路線,醫護人員到現場救治。醫院做好
接受準備。
C、 受傷人員不受積壓時,人員出現休克時,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進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壓,通知調度室、機電科,準備撤離路線,醫護人員到現場救治。醫院做好接受準備。
D、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E、受傷人員積壓不能撤離現場時,立即通知調度室,派出救援隊伍,帶齊救援時需要的工具器材。
2)、自救互救
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搬運一般僅出現個別人員傷害,對受傷人員采取止血、包扎等,對骨折的進行骨頭固定,脊柱受傷的防止傷害神經。
(2)、 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大型設備安裝、搬運時發生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1)、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遇險人員;
2)、察看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其他險情,撤離現場無關人員;
3)、劃出警戒區,禁止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
4)、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排除險情。
4.2.5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迅速熄火處理:停止給煤及鼓風,減少引風,將爐排上紅火與灰渣快速排出,熄火后,切斷總閥,并停止引風機。如需冷卻爐膛,可將爐門及旁路煙道打開。
(2)迅速冷卻鍋水處理:在緊急停爐時,如無缺水或滿水現象,可以縮短時間加速冷卻,向鍋爐給水、排污,以降低鍋爐內壓力。當爐水溫度降至80℃以下時,可以放掉爐水。
(3)如果鍋爐系嚴重缺水事故,停爐時決不能迅速冷卻操作,嚴禁向鍋爐給水。
4.2.6地面原煤生產系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等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要及時組織救援。
a、首先要停車停電。
b、急救應本著“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
c、人員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及時救治。
2)當發生煤倉(場)火災時,積極進行自救
a、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應立即撲滅。
b、局部著火,有可能蔓延擴大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參與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一方面向現場管理者或有關部門匯報。
c、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滅,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的緊急疏散,并馬上向礦領導匯報,同時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報警。
d、高瓦斯礦井煤倉(場)發生火災,救援人員盡量遠離火災點進行滅火,避免發生爆炸傷人。
電氣設備引發的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砂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
藥劑庫、油庫火災,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警,疏散內部及外部人員,利用現場滅火器、消防砂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帶式輸送機引發的火災,現場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撲滅。
3)、人員出現淹溺事故時,應進行以下救援
a、人員意外滑落水中,盡量保持平躺姿勢,尋找周圍可浮物。
b、滑落煤泥池內人員要使自己盡量保持平躺姿勢,不要驚慌,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c、發現人員落水者應利用長桿、長繩拋向落水者實施救援。
d、落水人員上岸后應首先進行必要的急救,同時送往醫院救治。
4)、煤體坍塌造成人員、設備掩埋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匯報單位調度室,調度室通知救援人員前往營救。人員營救可利用專業工具,接近人員位置盡量用手或軟東西清理,以防傷人。同時撥打“9715120”急救電話,請求救援。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1)、人員受重傷時,現場救援要保護好受傷部位,及時請求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救援。
2)、人員出現休克、昏迷要進行心臟擠壓、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救治。
3)、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在向上級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4.2.7地面瓦斯抽放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瓦斯大面積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瓦斯泄漏應急處置一般措施
①、搶險人員首先確認泄漏區域有無明火,電源是否切斷,在無明火和電源的情況下方可進入。
②、搶險人員在進入事故中心區或波及區時,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③、搶險人員要對災區氣體成分使用瓦斯檢查儀隨時進行檢查。
④、在中心區或波及區搶救遇險人員時,要給遇險人員佩戴氧氣呼吸器(空氣呼吸器)或采取措施防止吸人有毒有害氣體。
⑤、遇險遇難人員必須由專業搶險人員運送到“三區”以外后,由救治人員救治或運送治療。
⑥、搶險人員在事故區域內的任何操作都必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防止產生火花引爆。
2)、瓦斯泄漏處置措施
①、專業搶險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佩戴防護用品),首先營救現場受傷人員。傷員救治組負責及時救治受傷人員。
②、安全疏散警戒組負責在距事故現場200m的事故波及區域外設置警戒,疏散周邊群眾至上風側,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警戒范圍內,杜絕明火、火花或靜電,消滅著火源,嚴禁打手機和開關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火災或爆炸。
③專職搶險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服,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及搶險用具、保險帶,由上風向接近危險區,盡快切斷氣源(關閉事故區總閥門和事故現場兩端閥門),依靠儀器尋找泄漏點,千方百計想辦法采取措施進行放散、堵漏。
④、嚴禁操作電氣設備,無安全保證措施,不得進入濃度在爆炸下限20%或更高的環境作業。搶修時若帶氣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保證措施。若確需動火,必須制定動火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5)、若管道堵漏無望,別無其他措施,只能點燃煤層氣,但一定保持正壓;無法切斷氣源時一定要保持穩定燃燒。冷卻煤層氣設施及臨近設施,防止發生爆炸。
2、自救與互救
發生大面積瓦斯泄漏事故以后如果現場已經自動停電應立即通知現場的其余人員迅速撤離現場至安全區域。如果自動停電失效則應立即通知并協助其余人員撤離現場,在撤至安全區后立即通知礦調度室自泵站上級便電所對泵站范圍內所有線路進行停電。
3)、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瓦斯大面積泄漏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2)、瓦斯泄漏引發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大量煤層氣泄漏、擴散,遇明火、火花或靜電等都會發生爆炸或燃燒,爆炸形成的強大氣流不僅會使建筑倒塌,而且會引燃爆炸區內的其他易燃物,極易帶來次生災難。在氣源未切斷的情況下,如果將火焰撲滅,煤層氣繼續泄漏,存在再次發生爆炸和復燃的危險。
B、滅火救援組人員由上風向進人危險區,積極控制和撲滅周圍的火勢,創造滅火的條件,消除爆炸因素,掃清阻礙物,把著火源暴露出來。在確認煤層氣泄漏已達到控制、煤層氣設施內煤層氣很少(爆炸下限20%)的情況下,才能將煤層氣設施泄漏處的火焰撲滅。否則應冷卻保持穩定燃燒使之逐漸燒完。
C、如果管道泄漏引發火災,管線直徑大于等于100mm時,首先應緩緩關小上、下游閥門,防止產生負壓,操作上游閥門控制火勢,待火小后,然后撲滅,將閥門關閉;如管線直徑小于100mm可直接關閉閥門,然后滅火。
D、若儲氣柜發生火災,在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現場指揮組要迅速派人戴上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保險帶,關閉相連通的閥門,消防隊員一面利用消防水進行噴淋冷卻降溫,一面積極滅火,以防引發儲氣柜爆炸。
E、在未切斷氣源和撲滅附近余火,降低設施溫度的情況下,不可急于將泄漏處的火焰撲滅。
F、滅火時,可以用水槍射流切封,濕棉被覆蓋,或用干粉、二氧化碳、鹵代烷、水蒸氣等撲滅,可采用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滅火法。
2、自救與互救
瓦斯泄漏引發火災事故發生以后,如果火勢較小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使用滅火器或水管滅火,同時通知礦調度室支援并對泵站進行遠端停電。如果現場火勢較大撲滅無望,應立即通知泵站及其附近所有人員撤離現場至安全區域并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停電、救援。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瓦斯泄漏引發火災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3)、瓦斯泄漏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1、現場處置方案
A、瓦斯泄漏爆炸處置要遵守瓦斯泄漏、瓦斯泄漏火災處置的各項規定。
B、首先按信息報告程序進行匯報,召請專業救援隊伍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并報告上級部門準備增援。
C、專業搶險人員要貫徹全力救人為先的原則,立足現有裝備,首先全力營救現場受傷人員、被困人員。
D、安全疏散警戒組設置警戒區,立即疏散周邊群眾至上風側,封鎖事故地段、場所,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F、專職搶險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服,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及搶險用具、保險帶,盡快切斷氣源(關閉泄漏點上下游閥門)。
G、無安全保證措施,不得進入濃度在爆炸下限的20%或更高的環境內作業。
F、堵漏成功或切斷氣源,天然氣燃燒真正熄滅后,檢查煤層氣濃度在爆炸下限20%以下時,可解除警戒。
2、自救與互救
瓦斯泄漏引起爆炸事故發生以后泵站人員應立即通知并協助泵站附近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通知礦調度室對泵站進行遠端停電,等待救援。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瓦斯泄漏爆炸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4.2.8地面消防、建筑物坍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 木料庫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木料廠內露天堆放大量坑木、穿桿、荊拍均為可燃物,尤其是夏秋季節,防火工作極為重要。為做好消防工作,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安裝報警專用電鈴、電話。
2)、架設專用消防電路。
3)、配置干粉滅火器25臺,設消防栓3個。
4)、每垛木料之間應保持10米的隔離帶。
5)、在消防水池內安裝消防水泵一臺,鋪設消防水管100米,設置消防閥門兩個。
6)、重新鋪架一條消防用水管,接在井下污水泵上,以備急用。
7)、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消防水池里水由生產區水箱供應,若水源不夠時,使用東副井井下污水滅火。
8)、報告人首先報告生產區平面火災事故撤人救災報警地點調度室,調度室迅速組織滅火隊進入現場滅火。
9)、火災發生后,切斷火災區內的一切電源,防止意外發生。
10)、觀察風向、火勢,設置隔離帶,防止火災蔓延。
11)、大火撲滅后,應留人觀察2-3小時,防止死灰復燃,造成不必損失。
12)、消防水池要派專人負責保持足夠水量,保證工作需要。
13)、 使用滅火器注意事項:提起噴槍,展開軟管,拔出保險銷提起手把。握緊噴槍,對準火焰根部掃射,由遠至近將火撲滅。
(2)、 樓層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調度樓、行政辦公樓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綜合調度樓、辦公樓為封閉樓房,除了正常樓道出口外,沒有第二安全出口和避災線路,為此:
①、若樓房發生火災時,立即判明那個樓層,那個房間著火,同時,撤人隊長立即安排兩名同志專題負責樓內人員撤離疏散工作。
②、充分利用現有樓道及設施撤出群眾。
③、被困人員應利用濕毛巾、濕棉被捂住口鼻,迅速離開現場。
④、對于窗口逃生人員地面應采取救助手段,利用床單、棉被張網救護,同時,利用爬梯、繩索幫助撤出事故現場。
⑤、若火煙彌漫,封死門窗,人員不能撤離,被困人員打開陽臺窗戶保證空氣流通,防止窒息現象。
⑥、火災發生初期,現場人員首先切斷電源,利用樓道的滅火器、水源滅火。
⑦、在現場臨時救助情況下,根據情況啟動專用消防管道滅火。
⑧、在滅火的同時,對現場展開搜救被困人員工作,此項工作由滅火隊長專門負責,搜救人員必須做到:(1)攜帶自救器和防護面具(2)用濕棉裹身進入現場(3)搜救人員在10分鐘內報告工作情況,保證工作效率,防止意外發生。
⑨、清理現場工作,火災發生時,滅火人員對現場內的易燃、易爆物品(如:重要帳本、資料、液化氣罐、汽油壺)進行先行搬離,大火撲滅后,應及時對現場進處清理,防止死灰復燃,造成不良后果。
2)、 職工公寓樓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生產區職工公寓樓為六層、封閉型樓房,房間多,住宿人員多,由于目前只樓道作為正常出入口,沒有其它出口,所以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①、若現火災情況需要用水,指揮部立即通知服務三隊不間斷供水。
②、撤人救災措施步驟參照辦公樓的撤人救災措施步驟。
3)、 機電樓、生產樓、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生產樓、機電樓、均為敞開型單面樓房,若火災發生時:
①、利充分利用樓道撤離疏散群眾。
②、生產樓、機電樓、使用辦公樓消防專用水管。
注:滅火救災措施參照辦公樓方案執行。
說明:澡塘、充燈房的撤人救災措施按照公寓樓的措施執行。
具體負責人:澡塘為:高松濤。鍋爐房:常戰富 。
充燈房:李松燦
當鍋爐房充燈房發生火災時,應先用干粉滅火器、沙袋滅火,如果效果不佳,關閉電源后使用專用消防水管。
4)、 生產區機電辦公樓、機修車間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①、當機電辦公樓機修車間發生火災時,應先用干粉滅火器、沙袋滅火,如果效果不佳,關閉電源后使用專用消防水管。
②、副井口發生火災時,由機電一隊負責使用副井口專用消防水栓撲滅火災。
5)、生產區風機房、主井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生產風機房為一層單面封閉型樓房,撤人救災須做到:
①、若房風機房發生火災時,、首先用干粉滅火器、沙箱滅火。
②、在干粉滅火器、砂箱滅火無效情況下,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后,啟動井下撤人預案。
③、當主井井架著火時,由李松燦負責撤出現場工作人員,然后停車,撲滅火災。
④、主井車架滅火使用副井口專用消防水栓撲滅火災。
6)、生產區變電所(配電室)撤人救災應急處置
配電室發生火災時,必須按以下程序開展撤人救災工作:
①、首先用干粉滅火器、沙箱滅火。
②、在干粉滅火器、砂箱滅火無效情況下,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后,啟動井下撤人預案。
③、嚴禁使用導電體滅火,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④、安裝報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告指揮部,組織救助活動。
⑤、生活區配電室、消防工作由鄭志和負責。
(3)、倉庫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任何人員在任何區域發現消防事故時,應立即向事故領導小組匯報,聯系電話:69715326、69715323,匯報時要講清楚事故具體地點、事故具體情況,是否有人員傷亡。
2)、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進行消防出事地點人員的疏散,通知必須將消防事故范圍控制在事故區域或是消防事故地點可能影響的區域。
3)、領導小組負責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標牌、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4)、領導小組負責保證人員對相關消防設施的性能完全掌握,會報火警(要把出事地點、情況及范圍報詳細),完全掌握撲救初期事故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相關人員引導疏散及把疏散下來的人員安排到安全地點,現場人員或是準備進入出事區域的人員由現場外圍值班人員負責引導疏散。
6)、領導小組引導人員疏散時要注意保持秩序,防止擠傷、踏傷等非事故引起的意外傷害,并注意清點現場疏散的人數,防止遺漏。
7)、化建庫房出現火災或險情時,首先要向站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如果災情嚴重,要及時撥打119報警。然后根據火災情況現場采取撲救措施,組織人員分別按最近的安全通道向兩側疏散。同時提醒人們:打濕毛巾,折疊兩下,捂住口鼻,降低身姿,靠近承重墻,不要擁擠,按疏散標志疏散,到達安全起點。
8)、實施中注意事項
①、全面疏散后,各部門要清點自己人員和事故現場受困人員的人數,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險區域。
②、領導小組負責保護現場,并重新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及損壞的相關設施。
③、領導小組應安排相關人員迅速清理保護范圍以外的其它區域,盡快使其恢復正常。
④、如若消防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節假日,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用最短時間趕到,組織消防事故救援工作。在此之前,值班負責人要擔負超總指揮的職責,待總指揮到現場后簡要向總指揮匯報,并聽從總指揮的指令。
(4)、液化氣體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①、組織撤離受威脅人員。
②、迅速切斷周圍一切電源,熄滅一切火源。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液化氣體火災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① 迅速切斷周圍一切電源,熄滅一切火源,劃出危險區,撤離無關人員遠離現場;
② 進行火情偵察,搶救遇險人員,必要時在液化石油氣工程技術人員配合下進行內、外部偵察,發現遇險人員立即進行施救;
③ 根據偵察情況制訂并實施搶險方案;
④利用地形、地物作掩護,選擇有利的冷卻滅火水槍陣地,人員不得站在著火罐以及鄰近罐的前方或后方,以防爆炸傷人,消防車要停在上風側距火區大于60米的位置,車尾對著火區以便及時撤離;
⑤ 進攻前要明確后撤路線,保證人員車輛進、退路線暢通;
⑥ 及時冷卻罐體,防止罐體爆炸;
⑦ 發現火焰發白并伴有“吱吱”聲響,罐體設備有搖晃現象,立即撤離現場;
⑧ 人員深入罐區搶修、堵漏或滅火,要有水槍作掩護;
⑨ 組織力量迅速轉移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⑩建立可靠的供水線路,保證有不間斷的供水;
視火勢燃燒大小靈活運用滅火戰術;
布置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
組織預備力量,及時援助和接應。
(5)、油庫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領導小組負責要求本部門內任何人員在任何區域發現火災事故時,應立即向事故領導小組匯報,聯系電話:69715326、69715323,匯報時要講清楚事故具體地點、事故具體情況,是否有人員傷亡。
2)、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地點人員的疏散,通知必須將消防出事范圍控制在區域或是消防出事地點可能影響的區域。
3)、領導小組負責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標牌、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4)、領導小組負責保證人員對相關消防設施的性能完全掌握,會報火警(要把出事地點、情況及范圍報詳細),完全掌握撲救初期事故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相關人員引導疏散及把疏散下來的人員安排到安全地點,現場人員或是準備進入出事區域的人員由現場外圍值班人員負責引導疏散。
6)、領導小組引導人員疏散時要注意保持秩序,防止擠傷、踏傷等非事故引起的意外傷害,并注意清點現場疏散的人數,防止遺漏。
7)、化建庫房出現火災或險情時,首先要向站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如果災情嚴重,要及時撥打119報警。然后根據火災情況現場采取撲救措施,組織人員分別按最近的安全通道向兩側疏散。同時提醒人們:打濕毛巾,折疊兩下,捂住口鼻,降低身姿,靠近承重墻,不要擁擠,按疏散標志疏散,到達安全起點。
8)、實施中注意事項
①、全面疏散后,各部門要清點自己人員和事故現場受困人員的人數,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險區域。
②、領導小組負責保護現場,并重新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及損壞的相關設施。
③、領導小組應安排相關人員迅速清理保護范圍以外的其它區域,盡快使其恢復正常。
④、如若消防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節假日,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用最短時間趕到,組織消防事故救援工作。在此之前,值班負責人要擔負超總指揮的職責,待總指揮到現場后簡要向總指揮匯報,并聽從總指揮的指令。
(6)、 帶電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① 報警。報警電話“119”或撥打救隊值班電話69715211報警;
② 報警后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帶電火災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①、 取可能措施切斷電源;
②、 行火情偵察,查清帶電設備、電壓、起火位置、受火勢威脅的部位及風向,發現遇險人員立即進行施救;
③ 、據偵察情況制訂并實施搶險方案;
④ 、確確定最小安全距離,防止觸電傷人;
⑤ 、確使用滅火劑,防止因滅火劑使用不當而擴大災情;
⑥ 、水撲救帶電火災時,水槍手必須穿戴好絕緣膠靴、手套和均壓服,在金屬水槍噴嘴上安裝接地線,使用銅網格,用噴霧水流,運用點射法進行遠距離滅火,如果因火勢太大必須使用充實水柱滅火,應采用小口徑水槍,可運用點射法或反射法進行遠距離射水滅火;
⑦、 意異常現象,如有放電聲、電火花或電擊感,應臥倒,使水帶和水槍結合部的金屬部分觸地,以免觸電傷人;
⑧ 、滅火過程中,滅火人員應避免與水流接觸,沒有穿戴防護用具人員不得接近燃燒區,以防地面積水導電傷人;
⑨ 、使用金屬工具破拆結構時,要防止工具接觸帶電物體,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破拆作業人員要與帶電物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⑩ 、滅油浸式變壓器、多油式斷路器火災時,要防止絕緣油外溢或飛濺傷人。
(7)、 建筑物坍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救援隊伍到達前的處置方案
①、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
②、進行簡易包扎、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
③、對呼吸、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蘇。
④、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⑤、消除傷員口、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
⑥、組織人員盡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癥發生。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⑦、盡快與9715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2).救援隊伍到達后的救援方案
發生建筑物坍塌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
指揮與決策參考要點
①、切斷坍塌建筑物內的電源;
②、安排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搭設隔離帶,組織人員撤離;
③、搶險人員進入現場,先檢查周圍情況,清理雜物,確保搶險退路暢通;
④、根據遇險人員分布確定營救途徑和方法,并實施營救作業;
⑤、營救人員時及時給遇險人員補充氧氣,改善遇險人員生存條件,在不致傷害遇險人員的情況下,用合適的工具、機械進行挖掘搶救;
⑥、設專人觀察周圍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通知搶險人員撤離,待采取措施后再繼續搶險作業,防止事故擴大;
⑦、遇險人員救出后,及時妥善處理現場危險品,再清理坍塌物;
⑧、 布置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
(8)、矸石山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處理矸石山崩塌災害時,應在災區附近選擇安全地點設立救援基地,救援基地應有礦山救隊指揮員,機動小隊和急救員值班;并設有通往指揮部的電話,備有必要的裝備和救護器材。根據災害處理情況的變化,救護基地可向災區推移,也可撤離災區。
2)、總工程師在相關副總工程師的協助下完成以下任務:
①、查詢、災害地點、類型、范圍等情況;
②、判斷災害發展趨勢,二次崩塌的可能性,災害威脅區等;
③、向礦長建議撤出人員的范圍,該采取的搶救方案等。
3)、礦長作為救災的全權指揮者,根據災情和總工程師提出的意見作出決策,發布如下命令:
①、組織安全撤離人員的方法;
②、組織搶救遇難人員;
③、防止二次爆炸和救援人員受傷;
④、指令各單位執行應急任務。
4)、矸石山發生崩塌災害后,救護隊必須首先對災區進行全面偵察,準確探明災害性質、范圍,遇難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災害現場情況等,為指揮部制訂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救災指揮部查明災害地點、范圍后,應根據災害的性質和現場情況,快速選定礦山救護隊員,確定搶救人員的行動路線、方法和措施,通知和引導災區人員及受威脅區域人員迅速撤離。
5)、在偵察過程中,發現幸存者,應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線先將受傷人員送到安全地點進行急救;同時派人員引導未受傷人員撤離災區。礦山救護隊在偵察中,遇到前進路線受阻無法通過時,嚴禁冒險進入,要在疏通道路,支護可靠后方可進入。
6)、遇險人員救出后,要進一步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只有在查明確無二次崩塌危險的情況下方可進行災后處理。
7)、救援人員要及時和指揮部聯系,匯報情況,聽從命令,服從指揮。
煤礦礦井災難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是針對礦井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的現場處置措施,具有簡單實用、便于操作、針對性強的特點,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本章涉及的現場應急處置方法是救援隊伍到達前,事故礦和現場人員應采取的處置方案。內容以自救互救、應急避災和組織搶險救災準備工作為主。
5 附件
附件1: 重特大安全事故匯報及搶救程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