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益煤礦102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探放水設計
一、為了更好的貫徹《煤礦安全規程》,做好水害防治工作,確保10202回風巷掘工作面掘進安全,依據《煤礦防治水工作規定》和《井下探放水技術規范》作此設計。
二、工作面概況
10202回風巷掘工作面開口位置于10202運輸石門口的東翼,設計方向:方位角218°,掘進巷道為水平回風巷,巷道坡度3‰°,設計掘進距離400米;102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煤層平均厚度為1.1米,底板坡度為38°,底板巖層為細砂巖、粉砂質泥巖。
根據本礦揭露情況,在掘進過程中在200米處將遇一斷層,斷距為32米,另外根據生產礦井地質報告及現有巷道揭露情況,掘進中要預防小型陷落柱構造和次生小斷層的出現。鑒于此,本巷道掘進范圍內無老窯積水的可能,主要防治斷層水和裂隙水及陷落柱充水。
三、巷道斷面規格和支護方式
巷道掘進沿煤層掘進,為半煤巖巷道,斷面為梯形斷面,采用直徑不小于11號礦用工字鋼架廂支護,上凈寬不小于2.4m,下凈寬不小于3.2m,凈高不小于2.6m,廂距不大于0.8m

四、探放水前的準備工作
1、在組織施工前,要求施工單位將打鉆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設備準備到位,不能因為準備工作的原因而影響施工。施工人員應認真學習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并熟悉鉆機的使用及維護知識。
2、在運輸液壓式鉆機等大件設備的過程中,運輸人員應輕拿輕放,避免設備因受力碰撞而受損。
3、鉆機及其附屬設施及各部件間連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檢查,確保施工的安全。
4、每次開鉆前,檢查鉆桿接頭的牢固情況,嚴防脫鉆事故的發生;鉆桿要達到不堵塞、不彎曲、絲口不磨損。
5、在組織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員對鉆機附近10米范圍內的巷道支護進行檢查,發現巷道支護受損的及時處理并加強支護,并打好立柱和擋板。
6、保持鉆場有足夠的安全空間,便于施工。
7、在巷道低洼處非人行側及時挖好水倉,清理好臨時水溝,確保排水暢通無阻。
8、平巷時,將3寸的排水管隨掘進向前延接,迎頭20米范圍使用軟管。
9、在打鉆地點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及報警裝置,并保證隨時與調度室聯系。
10、技術人員和探放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鉆孔位置、方位,深度以及鉆孔數目。
11、帶班礦領導和當班安全員、瓦斯員必須在探放水地點監督安全和隨時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濃度超過0.8%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五、探水鉆孔設計
1、探水起點的確定:
煤層中不得小于5米。
2、警戒線的確定:沿探水線終孔位置外推20米。
3、超前距離:為探水鉆孔終孔位置應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面的一段距離,確定為30米。
4、允許掘進距離:經探水證實無水害威脅,可安全掘進的距離:探水中心鉆孔深度減去30米。
5、幫距:為使巷道兩幫與可能存在的水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查經驗數據表,1.2-1.6米煤層,巷寬2.4米,水壓不大于0.5MP,幫距取20米。
6、超前距離結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超前距取30米,幫距取20米。
7、掘進工作面中部沿前進方向布置9個鉆孔,與巷道方向夾角分別為0°、8°、15°、30°、45°,鉆孔深度為50米
其中3號孔向與水平角成+5°,6號孔成-5°。

8、鉆機型號:MYZ-100,功率:配 75mm長鉆桿100根,鉆頭鉆孔終孔直徑小于70mm,正常給進速度:0~1.5m;本掘進工作面在探水紅線內施工作業,為預防性探水鉆孔,不設專用放水套管和止水管及止水閘閥。
五、探放水鉆機的安全裝置
探放水鉆機應安設安全裝置,用單體液壓支柱壓緊鉆機,防止鉆機在鉆進過程中發生移動,鉆孔不設孔口管、瀉水三通、孔口閥門,但必須有防鉆桿逆止閥(水壓不大的情況下,放水可以直接從探水孔流出,不需要安裝止水管;水壓大的情況,在探水孔口必須安裝止水管)。
探放水的注意事項及技術要求:
(一)、鉆場的要求
每處鉆場寬3.0m、高2.0m。底板破碎或留有殘煤的,要對鉆場進行場地鋪底硬化,厚度不能低于0.35m。鉆場周圍、巷道要加密支護,確保巷道無空頂,無曠幫,幫頂背牢剎實。保證鉆探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二)、通訊要求
鉆孔施工受礦調度室統一調度,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調度室,施工現場設專用電話一部。隨時和調度室保持聯系。為保證電話暢通,每班開工之前,施工人員必須先與調度室電話聯系一次,電話不通,不準開鉆施工。
(三)、瓦檢要求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瓦斯便攜儀一臺,由專人負責看管、檢測瓦斯濃度,如瓦斯超限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設專職瓦檢員進行現場交接班。
(四)、供電保證
鉆孔施工期間,嚴禁隨意鉆機電源,加強機電檢查,杜絕失爆現象 ,機電系統保證排水為雙電源供電,同時加強水泵機電設備檢修,確保水泵完好。
(五)、排水系統的要求
1、在巷道迎頭探水前必須將排水路途上的巷道水溝掏挖干凈,斷面不得小于0.3乘0.4米。
(六)、放水
鉆孔打入老空出水后,單孔出水量通過閥門控制在50m3/h以內,老空水放完的標準必須有兩個以上在原出水孔下方的鉆孔證實無水時,方可結束放水工程。
(七)、施工技術要求
1、鉆孔位置、方位、傾角由測量人員按設計標定,按設計施工,嚴格按《規程》操作。要經常檢查設備運轉情況,觀察孔壁完整程度,防止孔內和機械事故發生,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鉆孔任務。
2、鉆進期間如發現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進入老空等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不得拔出鉆桿。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關閉防噴裝置止水,并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六、探放水施工與掘進工作的安全規定
102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設計長度400m,每次鉆孔深度50m,超前安全距離為30m,幫距20m。探水一次,允許掘進距離不大于20m,探水結束后要在探水起始線(用紅油漆線在巷道兩幫標示)處掛牌公示,公示內容:超前安全距離,幫距,允許掘進距離,以及探水結果。如遇煤層變化等原因,探水孔孔深達不到設計深度,那么允許掘進距離,必須保證超前安全距離不小于30m。
七、受水威脅地區信號和避災路線
探水工作地點設一部專用電話直通礦調度室以及井下各受水威脅作業地點,避災路線同102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避災路線(人員從工作面——10202二回風繞道——回風上山—總回風—地面)。
。

八、防排水設施
1、開挖清理回風巷排水溝,保證水溝暢通,無雜物。
2、、無下山掘進巷道作業時,排水方式為平硐自流排水。有下山掘進作業地點時,下山必須配齊臨時水泵,水泵應按規定設置主泵和備用泵。探放水時不得安排下山巷道的施工作業。
九、探放水組織
隊 長:陳星學(生產副礦長)
副隊長:王先才(安全副礦長)
隊 員:陳坤福、葉大凱、萬小慶、李光權、陳厚良、陳宗華、王峻豐、
十、探水施工中的技術要求
1、鉆進中應做好巖芯的采取和編錄工作。
2、鉆進時應準確判別煤、巖層厚度并記錄換層的深度,終孔前要核實孔深。
3、鉆進時,鉆機后方不得站人;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現象時,必須立即停鉆,記錄孔深,并同時將鉆桿固定,向礦調度室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鉆進中,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應立即停鉆,切斷電源,將人員撤道有新鮮風流的 地點,立即報告礦調度室,采取措施。
5、在探水施工中,見到含水層、斷層、陷落柱和積水區時,應停止鉆進,安裝水閥門后,再繼續鉆進。
十一、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的巷道,中間不得由低洼積水段。
2、探水孔的超前距離、幫距以及孔間距應嚴格執行本設計要求,每次探水后,掘進前,應在起點處設置標志(頂幫刷紅油漆線),并掛牌公示。
3、探水前,應加固巷道的支護,頂幫背實,棚架間要有撐拉桿。
4、探放水地點必須安設電話和聲光報警信號。
5、必須向受水威脅地區的施工人員貫徹、交待報警信號及避災路線。
6、探水巷道應加強出水征兆的觀察,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區的人員。
7、鉆孔時預計可能有瓦斯等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超過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調度室。
8、探水期間礦地測科技術員、專業化團隊分管安全的隊長必須在現場值班指揮。
9、探放水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的設計施工,未經審批單位書面允許,不得擅自改變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