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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2-02-12 18:17 來源:本站原創

        阜康市晉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二煤礦

        (2011年度)

        火

        災

        事

        故

        應

        急

        預

        案

        二零一一年一月

        目 錄

        1 總則……………………………………………………………2

        1.1 編制目的……………………………………………………2

        1.2 編制依據……………………………………………………2

        1.3 適用范圍……………………………………………………2

        1.4 應急預案體系………………………………………………2

        1.5 應急工作原則………………………………………………2

        2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3

        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3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6

        3 組織機構及職責………………………………………………8

        3.1 應急組織體系………………………………………………8

        3.2 組織機構及職責……………………………………………9

        3.3應急指揮程序…………………………………………….…9

        4 預防與預警……………………………………………………12

        4.1 危險源監控…………………………………………………12

        4.2 預警行動……………………………………………………17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18

        5 應急響應………………………………………………………19

        5.1 響應分級……………………………………………………19

        5.2 響應程序……………………………………………………19

        5.3 應急結束……………………………………………………19

        6 信息發布………………………………………………………20

        7 后期處置………………………………………………………20

        8 保障措施………………………………………………………20

        9 培訓與演練……………………………………………………21

        10 獎懲………………………………………………………… 21

        11 附則………………………………………………………… 21

        12 附件………………………………………………………… 2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我礦對突發瓦斯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調度、協調水平,確保我礦迅速有效地處理災害事故,將災害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生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晉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二礦瓦斯事故的應急搶險。

        1.4 應急預案體系

        晉泰二礦應急救援處理體系在礦長的正確領導下,由晉泰二礦礦生產技術科、調度室、采掘進隊、通風科、機電科、輔助救護隊、公司駐礦財務辦公室、公司駐礦小車隊等單位組成。

        1.5 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礦井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經濟損失為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處理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全體職工和社會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和應急機制,在礦井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3、統一指揮。礦井發生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理由礦統一領導和指揮,現場指揮以我礦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為主,相關部門與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技術和方式以及裝備,增強應急救援處理能力。

        5、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常態下的風險評估、檢查維修、物資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演練等各項工作。

        2、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一、交通位置:

        阜康市晉泰實業有限公司二煤礦位于阜康市東南的白楊河東側, 煤礦距阜康市55km,行政區劃屬阜康市管轄,其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88°32′19″,北緯44°01′47″。礦區經礦山簡易公路向北8 km與吐—烏—大高等級公路、烏—奇公路相連,沿吐—烏—大高等級公路、烏—奇公路向西23 km可達甘河子鎮,交通較為方便。

        二、自然地理

        井田位于天山北麓的中、低山地帶,地勢大致為南高北低,中部高東西低,海拔標高為+1098—+1340m,相對高差242m。

        三、氣候

        我礦井田所在地區屬北溫帶大陸性干旱、半干旱型氣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熱,最高氣溫36.50C,最低氣溫-34.10C,每年三月中旬冰雪開始消融,四、五、六月為雨季,以陣雨為主,年降水量在300mm~350mm之間,年蒸發量為1180mm;初雪在10月初,終雪在次年三月,冰凍期在130-140天,最大凍土深度為1 m;區內多西南風,風力一般3~5級,最大可達8級。

        四、煤質特征

        該井田內出露的含煤地層為下侏羅統八道灣組,該含煤段地層在井田內厚度為490m,含煤四層(南大槽、中大槽、八尺槽、丈二槽),均可采,煤層平均總厚22.47m,含煤系數4.57%,可采率100%。

        1、煤層特征

        ⑴、南大槽煤層:厚度1.4—4.8m,平均2.98m,煤層結構簡單,無夾矸,煤層頂板巖性為粉沙巖、炭質泥巖和泥巖,底板巖性為炭質泥巖、粉砂巖和粗砂巖。與下部中大槽煤層平均間距23.5m。

        ⑵、中大槽煤層:厚度5.22—24.01 m,平均12.67 m,個別地段有夾矸,成透鏡體出現,夾矸厚度為 0.51—1.38米,夾矸巖性為炭質泥巖、粉砂巖。煤層結構簡單至復雜。煤層頂板巖性為粉砂巖和泥質粉砂巖,底板巖性為細粉砂巖和中粉砂巖。與下部南大槽煤層平均間距22.5m。

        ⑶、八尺槽煤層:厚度1.5—4.78 m,平均2.6 m,煤層結構簡單,無夾矸;煤層頂板巖性為粉砂巖和細砂巖,底板巖性為粉砂巖和細砂巖。與下部丈二煤層平均間距22 m。

        ⑷、丈二槽煤層:厚度1.85—5.82 m,平均4.22 m,煤層結構簡單,無夾矸,煤層頂板巖性為粉砂巖,底板巖性為粉砂巖和細砂巖。

        瓦斯含量煤層和煤的自然性

        瓦斯:礦井根據2009年的昌吉州救護隊為我礦做的《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結果為低瓦斯礦井,瓦斯涌出量較小,絕對涌出量為0.303m3/min。

        煤層爆炸性:根據檢測報告,煤層煤塵均具有爆炸危險性。

        煤的自然性:根據檢測報告,四層煤均屬于二級容易自然煤層。

        五、礦井生產概況

        1、井田東西走向長2.7千米,南北寬0.5千米,井田面積為1.2879km2。可采煤層為4層,分別是丈二槽煤層、八尺槽煤層、中大槽煤層、南大槽煤層。

        2、礦井開拓方式:本礦采用混合提升立井和斜風井開拓。

        3、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9萬噸,礦井設計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三班制作業。礦井現有員工127人。井下目前有3個工作面,井下單班最多34人作業。

        4、開采方式:采用后退式。

        5、采煤方法:柔性掩護支架煤采煤法 ,+950水平南大槽西翼掘進380米,煤層遇斷層。2010年4月布置好南大槽柔性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面,因先對中大槽進行探放水工作,所以采煤工作面暫無進行回采。

        通風系統:礦井主要通風機為防爆抽出式對旋軸流式通風機,型號為FBCDZ13/54,風量912—2022m3/min,風壓463—1750Pa,轉速980r/min,功率2×30KW,兩臺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安裝在斜風井井口地面,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在斜風井直通地面的出口上安裝有防爆門,安全出口裝有風門,外部漏風率2.5%。在主要通風機房安裝有水柱計、負壓傳感器、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有反風操作系統圖、主通風機工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主要通風機的運轉由專職通風機工負責。

        防治水:礦井采用集中排水,在+900水平設中央水倉,主排水泵選用200D43×9型多級離心水泵,額定流量288 m3/h,揚程367.2m,級數9級,轉速1480r/min,電壓10KV,功率450KW,三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檢修;排水管選用Φ278×8無縫流體鋼管,二趟,一趟工作,一趟備用,沿混合立井管子間敷設;吸水管選用Φ325×8無縫流體鋼管。

        礦井供電:礦井供電電源一回路從阜康市供電局西溝變電所10KV側引至礦井地面變電所,線路長度3.6Km,線路規格LGJ—90mm2,砼電桿10KV線路;另一回路從阜康市供電局九運街變電所10KV側引至礦井地面變電所,線路長度5.5Km,線路規格LGJ—90mm2,砼電桿10KV線路。供電線路上沒“T”任何負荷,沒裝設負荷定量器,礦井供電電源為雙回路,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帶電熱備,工作線路停電時,備用線路可立即投入使用。礦井一類負荷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井下中央變電所、主排水泵等均為雙電源,一回路工作,一回路備用,一旦停電,備用電源可立即投入運行。

        在礦井工業廣場,建有一座2×400KVA、10/0.4KV的地面變電所,變電所內設高、低壓配電室各一個,高壓配電室采用單母線分段,二回引自西溝變電所和九運街變電所的10KV架空線路為高壓配電室的二回電源進線,從高壓配電室配出四回出線,3﹟柜和10﹟柜二回為二臺地面10/0.4KV變壓器高壓電源,5﹟柜和8﹟柜二回為井下中央變電所高壓電源。高壓配電室安裝有XGN2—10型高壓真空固定式開關柜12臺,GR—1—01、GR—1—03高壓電容柜2臺;地面主變為S9—M—400/10二臺,一臺發生故障時,另一臺可保地面負荷正常用電;低壓配電室安裝有GGD型低壓開關柜8臺,GGJI—01型低壓電容柜2臺。

        地面0.4KV供電系統采用單母線分段、三相四線制、中性點接地系統,10KV高壓經地面主變S9—M—400/10變為0.38KV后,地面低壓配電室GGD型低壓配電柜以0.38KV電壓向混合立井提升機、主通風機、礦燈房、監控室、空壓機、機修間、坑木加工房、空氣加熱室、鍋爐房、地面生產系統及室內外照明配電。混合立井提升機、主通風機、礦燈房、監控室、空氣加熱室采用二回獨立雙電源供電,其余負荷一回路供電。

        井下中央變電所供電電源由地面變電所以10KV高壓雙電源向井下供電,下井高壓電纜為MYJV42—10KV、3×25mm2,長度415m;井下中央變電所安裝BGP49—10礦用隔爆型高壓真空配電裝置5臺,KBSG—500/10礦用干式變壓器2臺,將10KV電壓變為660V向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軌道上山絞車、制氮機、水倉清淤絞車、井底水窩水泵、照明信號供電,當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能擔負井下全部負荷。BGP49—10礦用隔爆型高壓真空配電裝置5臺,其中:進線裝置2臺,額定電流200A;聯絡裝置1臺, 額定電流200A;負荷裝置2臺, 額定電流50A。低壓供電電壓660V,井下中央變電所和采掘工作面配電點饋電開關選用KBZ系列礦用隔爆型真空饋電開關,磁力啟動器選用QBZ系列礦用隔爆型真空電磁開關,照明信號選用BZX系列照明信號綜合裝置。供電電纜選用MY—0.38/0.66型礦用阻燃橡套電纜,采掘工作面專線供電,分設配電點,配電設備具有漏電、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失壓等保護,為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選用、安裝符合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提升系統:混合立井采用雙滾筒纏繞式1T礦車單繩單層單車普通罐籠提升方式,主提升機一臺,型號為:2JK-2.5×1.7/20A,滾筒直徑φ2.5m,滾筒寬度1.7m,滾筒容繩量1000m,鋼絲繩最大靜張力90KN,鋼絲繩最大靜張力差65KN,減速比20,配YPT400S-8三相異步電動機一臺,功率250KW,變頻調速,罐籠提煤時提升機的加、減速度均為0.5m/s2,等速階段鋼絲繩最大提升速度4.78m/s,提升機的電控系統有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和減速功能保護;提升容器選用有MA標志的1T礦車單層單車普通罐籠,型號為GG1-1型,一次提升裝載標準1T礦車1輛,一次最大升降人員12人,罐籠與井壁最小尺寸355mm,與梯子間最小尺寸449mm,兩罐籠間最小尺寸520mm,罐籠裝設有可靠的防墜器,斷繩時防墜器能自動發生作用,防止墜罐事故發生;天輪為TSG2500/17型井上固定天輪,直徑2.5m;鋼絲繩罐道規格為32-110-特-Z,作用在罐道繩下端的拉緊力5000㎏,罐道鋼絲繩的安全系數16;立井井架高18m,提升鋼絲繩為18×7(1+6)-1470-φ28mm繩中心纖維芯鋼絲繩,提升機滾筒中心到罐籠中心水平距離45米,鋼絲繩外偏角1°3′46″,內偏角50′47″,鋼絲繩上繩仰角15°45′49″,下繩仰角18°28′42″,滾筒上纏繞鋼絲繩層數1層,提人時鋼絲繩安全系數12.3,提煤時鋼絲繩安全系數10.4,提矸時鋼絲繩安全系數8.9,提最大件時鋼絲繩安全系數為8.2;提升機選用恒減速液壓站,采用液壓盤形制動器制動,制動閘制動時產生的制動力矩與實際提升最大靜載荷旋轉力矩之比為3.8;立井井口、井底車場均裝有提升信號、搖臺、安全門和阻車器,搖臺、安全門和阻車器均與提升信號連鎖,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罐籠未到位,打不開安全門,放不下搖臺,開啟不了阻車器,提升信號發不出去;搖臺未搖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罐籠到位發出停車信號后,才能打開安全門,放下搖臺,開啟阻車器。

        主提升機二回供電電源引自礦井地面變電所低壓室3﹟柜和7﹟柜,可保證主提升機供電的可靠性。安設有防墜裝置和多功能提升信號系統,各種保護齊全。

        防滅火:礦井設計注氮進行防滅火。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存在地點:礦井在采煤層大多存在自然發火的可能性。

        (1)有電纜經過的巷道內;

        (2)安裝有電氣設備的巷道、硐室內;

        (3)有易燃物支護的巷道、硐室內;

        (4)有人員經過并存有易燃物的場所;

        (5)+980水平皮帶巷;

        (6)采空區。

        2)風險分析:晉泰二礦井田區內共有四層煤,分別為南大槽、中大槽、八尺槽、丈二槽,均為可采煤層。煤層平均厚度為23.04m,含煤系數為4.00%,可采系數為100%。主采煤層為南大槽和中大槽,一般發火期為3-6個月,煤的自然傾向為不易-易自燃,礦井火災是我礦區造成危害最嚴重的危險源,礦井火災與瓦斯煤塵爆炸的發生常常是互為因果關系的,相互擴大災害的程度和范圍,是釀成煤礦惡性重大事故的危險源之一,根據煤層自燃發火期煤炭自燃,井下存在各種易燃物,坑木、乳化油及其它油料等,和皮帶摩擦火源、電氣火源、爆破等都可能引起我礦井下火災的發生。

        3)火災事故征兆

        (1)、巷道中出現霧氣以及煤壁、支架“掛汗”,工作面溫度升高。

        (2)、氧氣減少,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氫化合物濃度增加。

        (3)、能聞出煤油味、汽油味、松節油味或焦油味。

        (4)、從煤自燃地點流出的空氣,氣溫較高,井下出現濃煙霧等。

        (5)、當人接進火區附近,有頭疼、悶熱、精神疲勞等不適的感覺。

        (6)、附近巷道中濕度增大。

        (7)、巷道空氣中出現煤油、汽油等芳香族氣體的氣味。

        (8)、煤層的溫度、附近的空氣溫度和水的溫度都比正常情況下高。

        a、地面(調度室)救災指揮部:

        礦長為救災總指揮,總工程師為救災副總指揮,礦長不在時總工全面負責。有關副礦長協助總工進行救災工作,指揮部成員由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通風科長等領導組成。

        礦總指揮:陳再雄

        礦副總指揮:楊天兵

        成員:文福貴、 付國烈、屈生銀、關志宏、周躍付、鄧少華、陳康、高慶陽

        b、井下救災臨時指揮部:

        礦長可任命一副礦長在井下組成臨時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井下臨時指揮部由副礦長及有關通風科及機電科的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組成。

        臨時指揮部:付國烈、文福貴、李文生

        成員:周躍付、陳康、鄧少華、屈生銀、高慶陽

        3.2 組織機構及職責

        1)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①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②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況。

        ③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④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⑤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⑥負責建立通信與警報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物資。

        ⑦ 負責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2)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職責:

        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后,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置事故的指揮者。在礦長末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各有關人員在處置事故中的任務和職責:

        (1) 礦長。是處置事故的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和安全礦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置事故的作戰計劃

        (a)、向有關單位下達搶險救災命令, 組織搶險救災隊伍,任命現場指揮部成員。

        (b)、在總工、副礦長、通風科領導和救護隊長的協助下,制訂搶險救災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c)、向上級單位匯報。

        (d)、組織調撥材料、設備、器材、 物資及其供應和運輸,組織醫療飲食工作。

        (e)、召集會議,隨時對事故進行分析研究, 根據災害情況,決定救災措施,負責對事故的追查總結,并根據搶險救災表現提出獎懲意見。

        (2)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a)、根據事故地點、性質、范圍、災情、 遇難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搶險救災方案以及安全措施

        (b)、向總指揮提出搶險救災人員的組成。

        (c)、 向有關領導下達搶險救災命令并指定專人做好有關救災會議時間。

        (3) 副礦長。根據人員營救和事故處理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

        (a)、根據事故地點、性質、范圍、災情、 遇難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搶險救災方案以及安全措施

        (b)、向總指揮提出搶險救災人員的組成。

        (c)、 向有關領導下達搶險救災命令并指定專人做好有關救災會議時間。

        (4) 調度室主任:配合副礦長準備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力、物力,根據副礦長簽發的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嚴格控制入井人員,并實行有效的監督。

        (a)、迅速向總指揮、副總指揮提供圖紙、 資料、有關線路、巷道支護形式及其質量、工作面進度、程序、超前距離、開掘時間、回收區段口的位置、水文地質以及各種測量數據。

        (b)、參與救災方案討論,積極提出救災意見。

        (c)、 對指揮成員及所有應參加搶險的部門領導和專職人員進行計時考勤。

        (d)、根據總(副總)指揮的指令, 充分利用電話向災區遇難人員和其他人員按指定路線避災或動員投入搶救工作。

        (e)、組織通訊維修工,確保通訊正常工作, 并隨時按指揮部要求修復中斷的通訊或增設通訊聯絡點。

        (f)、做好上情下傳的通訊聯系, 做到有情必傳,傳無失真,報告及時,準確無誤,寫時清楚,數據不差。

        (g)、調動車輛及材料。

        (h)、認真做記錄,記錄從災害發生到搶險結束的一切資料。

        (i)、根據災情需要,到現場協助有關領導組織搶救工作。

        (5)安通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為實現自然通風及恢復主通風機運轉做好技術指導工作,重視主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a)、服從命令聽指揮,執行決定不遲疑, 參與救災方案的討論,并根據副總指揮指示,向救護隊長下達救護指令。

        (b)、認真了解災區氣體情況, 隨時向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有關通風方式、風量調整、密閉方法、通風、瓦斯、灌漿防滅火等技術資料及其合理建議。

        (c)、 一切行動和實施方法需經總指揮允許后方可下達。

        (d)、認真組織本部門職工,隨時投入救災工作。

        (6)機電科科長。按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室匯報,井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在撤退前當班第一責任者負責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位并閉鎖,關閉供水閥門。

        (a)、堅守崗位,參與救災方案的討論, 并隨時準備應急需要,根據需要隨時派出專人搶救機械設備及完成供電、斷電應急工作。

        (b)、根據礦燈牌號碼清查井下人數及其姓名, 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有持礦長簽發的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立即停止發放礦燈。

        (c)、采取一切措施, 維護和保證各系統各大件的運轉及信號處于正常狀態。

        (d)、組織本區職工待命,隨時接受搶險任務。

        (7) 各區隊隊長

        (a)、隨時報告自己的位置、救災情況和意見。

        (b)、與井下臨時指揮部密切聯系, 隨時向救災人員提供災區原工作面、巷道布置、人員分布等情況,事故傷情,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8)調度值班員:

        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斷與事故沒有直接聯系的一切通話,開放事故信號并按照本計劃中規定的“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個人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所有單位的人員到調度室報到待命。

        3.3應急指揮程序

        災害發生要立即通知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報告總公司和向煤炭局等上級管理部門匯報→成立搶救指揮部→偵察災情→指揮部制訂救災方案→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a) 立即成立以礦長為總指揮的搶救指揮部。

        b) 統計當班井下人數,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

        c) 執行入井許可證制度

        d) 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前線指揮,布置安全崗哨并明確任務。

        e) 組織現場搶救。

        f) 組織后備搶救力量。

        g) 完成災區偵察。

        h) 制訂事故處理方案。

        i) 實施救災方案保證正常秩序。

        j) 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并進行全面分析。

        a) 等待上級和政府的協助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火災危險源:

        1)外因火災的預防措施。

        a)明火:井口房和扇風機房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煙頭或用火爐取暖;井下等候室采用不燃性材料進行支護,設立防火門;井下電氣焊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井下不準存放汽油、變壓器油等,使用潤滑油地點要加強管理

        b)預防放炮起火:要嚴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員按章操作,按正確方法裝藥,使用好水炮泥,保證炮眼封泥長度,不準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準放明炮、糊炮。

        c)預防電氣火花: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失爆現象發生。

        d)預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纖衣服入井,皮帶運輸、軌道運輸、各種保護傳動、滾動裝置完好。

        e)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帶、阻燃風筒和阻燃電纜,液壓聯軸器使用難燃液。

        f)加強對大巷架空線的管理,巷修時禁止使用可燃性材料進行腰幫背頂。

        g)采掘工作面、機電峒室、皮帶機峒室、調度站、井口房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并由保衛科定期檢查。井下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的數量、品種、規程按需要儲備齊全,定期檢查,對失效的要及時進行更換。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要熟悉常見火災的撲滅方法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h)隨著井下采掘地點的變化,不斷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統,加強消防水管路系統的管理,檢查和維修。

        i)每年組織一次區域性的火災救災演習,教育全礦職工在災害面前如何救災和如何進行自救,以提高全礦職工在災害面前的自救應變能力。

        2)內因火災(煤炭自燃)的預防措施

        a)選擇正確的開采方式,合理集中生產,提高回采速度:加強工作面回采率的管理,減少煤炭丟失以減少采空區煤炭自然發火的機率。

        b)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及時封閉采空區。

        c)加強對采區防滅火的管理,定期對密封墻內的氣體、溫度情況進行檢查,對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風巷及其它可能發火地點加強監測,做好自然發火的預測預報工作。

        d)正確選擇通風系統,合理調節井下風壓:減少采空區漏風量,對原火區加強監測工作,加強對密閉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

        e)加強對煤炭自然發火的早期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將煤炭自燃消滅在萌芽狀態。

        (3)每年對井下火災危險源進行一次綜合評估,不定期進行檢測。

        4.2 預警行動

        調度室接到礦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1)報警電話:我礦的報警電話為調度室電話3368579。

        2)事故通報程序:

        調度室在接到事故發生的匯報后,調度員應立即采用最快的通訊方式,立即電話通知我礦和總公司各成員名單及電話號碼如下::

        陳再雄:15099350589

        楊天兵:13665351440 李文生:13899620917

        關志宏: 15001681572 文福貴: 15886921863

        屈生銀:13579619746 傅國烈:13779871633

        王啟強:13565641512 陳 康:13639981859

        周躍付:13579474583 高慶陽:13139949312

        總公司電話:

        總經理: 黃遠 13999255168(手機)3513022(外線);

        阜康市政府電話:3225700 昌吉州救護隊電話:2727168

        公司電話:3513080

        總經理:黃遠 13999255168(手機);

        副總經理: 王繼成13999341314;3368578(外線);

        副總經理: 張三虎 13565631116(手機);3325333(外線);

        副總經理:陳金旦 13565641618(手機);

        阜康市政府電話: 3225700

        昌吉州救護隊電話:2727168

        4.3.2 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發現事故的第一人應立即報告礦井調度室,礦井調度室應立即通知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得到總指揮批準后,迅速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向阜康市人民政府、阜康市煤炭管理局、阜康市煤礦安全監察局、阜康市公安局等上級管理部門匯報。必要時要上報自治區煤礦安全監察局。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兩地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4.3.3 信息傳遞

        事故發生后,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單位發布事故搶救及傷亡情況。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事故的可控性,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相應的分級),具體如下:

        (1)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后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2) 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3) 發生較大事故,即事故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Ⅲ級響應。

        (4) 發生一般事故,即事故后造成1人以上、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5.2 響應程序

        當企業應急響應的過程可分為接警、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制及救援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等步驟。應針對應急響應分步驟制定應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導各類生產事故應急響應。例如,發生Ⅳ級煤礦事故時,啟動企業應急預案,本預案進入預備狀態井上報有關部門;發生Ⅲ級煤礦事故時,啟動企業應急預案,并在指定時間上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發生Ⅱ級煤礦事故災難時,需立即上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各類型生產事故(如瓦斯、煤塵爆炸、礦井火災等)應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應急處置。在專項預案中明確應對次生事故的相關內容。當生產事故的事態無法有效控制時,應按照有關程序向國家應急機構請求擴大應急響應。

        5.3 應急結束

        5.3.1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作業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單位宣布應急結束。

        5.3.2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規定時間內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晉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5.3.3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規定時間內將事故處理過程收集的資料和證據移交事故調查處理小組。

        5.3.4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如下內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災難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經驗教訓和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及其處理結果等。。

        6 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

        7 后期處置

        7.1 事故發生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恢復生產,現場清理和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礦區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7.2 根據事故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及不完善的地方及時修訂應急救援預案相關內容。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信息中心負責建立信息系統維護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應急狀態時,信息中心還要確保各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應急救援組織、新聞媒體、醫院、上級政府和外部救援機構之間建立暢通的通訊網絡。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見附錄一。

        8.2 應急隊伍保障

        8.2.1 我礦和昌吉州救護隊簽有救護協議,隨時可以召請進行搶險救災。我礦配備有礦輔助救護隊。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工作的重要保障,為此必須對應急資料實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發生災害進行救援時,能保證正常地投入使用。

        礦井材料庫:必須按規定備足一定數量地沙子、水泥、滅火器、木板、紅專等;保證進入消防材料庫的通暢無阻。

        礦定期對自救器進行檢查,并按規定進行配備,使職工在發生災害事故時,通過自救的方式安全迅速撤離災區。

        留礦值班車無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隨時處于待命狀態,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井口材料廠備足一定的沙子、水泥、木版、紅專、料石或 塊。由于正常密閉,砌碹使用后,應及時按使用量進行補充。

        8.4 經費保障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用于搶險救災的物資、設備的投入及資料的消耗等搶險救災費用,一律由公司給予確保。

        8.5治安保障

        由公司保衛科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治安保障。

        8.6 技術保障

        由公司和我礦共同成立安全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9 培訓與演練

        (1)、 由安通科對全礦職工分門別類地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工人自我保安和應急事故處理的能力。

        (2)、 礦決定今年對專業技術崗位的在職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和安全操作培訓以及自我保安意識的教育和講座,由于我礦沒有專職的職教力量和培訓基地,故此項活動由各區隊、各科室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按照本專業的實際需要安排,將實施情況報告礦領導。

        10 獎懲

        10.1 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 責任追究

        按照上級及公司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一般作如下處理決定:

        1)事故責任者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事故責任者中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由黨組織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

        3)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及生產經營單位其他負責人的紀律處分,由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落實。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 應急救援

        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害的措施。

        11.1.2 預案

        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預案要求充分考慮現有物資、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夠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為。

        11.2 預案的備案

        本應急預案必須上報阜康市煤炭管理局、阜康市晉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備案。

        11.3 維護和更新

        我礦技術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和應急資源的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相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執行;上級應急預案對基本原則、內容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11.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負責解釋部門為我礦技術科。

        12 附件

        12.1 附錄一:煤礦安全事故報告單

        12.2 附錄二:搶險救災調度記錄簿

        12.3 附錄三:附圖

        (1) 井上、下對照圖。

        (2) 采掘工程平面圖。

        (3) 通風系統圖。

        (4) 井下避災路線圖。

        (5) 安全監控布置圖。

        (6) 灑水防塵布置等管路系統圖。

        (7) 井下通信系統圖。

        (8)運輸系統圖

        (9)設備布置圖

        (10)井上供電系統圖

        (11)井下供電系統圖

        附錄一:煤礦安全事故報告單

        事故時間(年、月、日、分)事故類別

        名稱傷亡

        情況死亡

        行政屬別(市、縣)重傷

        經濟類型輕傷

        采礦許可證死

        者

        情

        況姓名性別年齡工齡工種學歷傷害

        部位

        生產許可證

        工商營業執照

        礦長資格證

        礦井生產能力

        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情況

        事故原因

        事故現場示意圖

        附錄二:搶險救災調度記錄薄

        時間地點井下情況匯報匯報人指揮部指令

        

       

        礦井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審批表

        編制人: 編制時間:

        審批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審批人員: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職務: 簽名: 時間:

        批準人: 職務: 時間:

        批準人意見:

        貫徹學習主持人:

        貫徹學習時間:

        學習人員簽名:

        修改補充意見: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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