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駝煤礦安全培訓考試題(防突細則一章至三章)
賀駝煤礦安全培訓考試題(防突細則一章至三章)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
1.新建礦井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就應當對礦井內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 )以上的煤層進行突出危險性評估。
A 1m B 2m C 0.3m
2.煤層瓦斯壓力達到或超過( )Mpa的,必須立即進行突出煤層鑒定,鑒定未完成前必須按照突出煤層管理。
A 1 B 0.74 C 0.5
3.突出礦井必須建立滿足防突工作要求的( )。
A 供電系統 B 通風系統 C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統
4.突出礦井開采的非突出煤層和高瓦斯礦井的開采煤層,在延深達到或超過( )米或開拓新采區時,必須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及其它突出危險性相關的參數。
A 120 B 80 C 50
5.突出煤層任何區域的任何工作面進行揭煤和采掘作業前,均必須執行。
A 安全防護措施 B 防突措施 C 安全技術措施
6.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 )。
A 瓦斯便攜儀 B 過濾式自救器 C 隔離式自救器
7.所有突出煤層外的巷道距突出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小于10米時,必須邊掘邊探,確保最小法向距離不小于( )米。
A 8 B 5 C 3
8.同一突出煤層正在采掘的工作面應力集中范圍內,不得安排其它工作面回采或掘進,具體范圍由煤礦技術負責人確定,但不得小于( )米。
A 60m B 30 C 10
9.在突出煤層的煤巷中安裝、更換、維修回收支架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垮落而引起( )的措施。
A 冒頂 B 堵住巷道 C 突出
10.突出礦井有突出煤層的采區,突出煤層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 )系統,采區回風巷必須專用的回風巷。
A 進風 B回風 C 供電
11.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的通風方法必須采用( )。
A 壓入式 B抽出式 C混合式
12.有突出礦井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每( ),突出礦井礦長應當每月做專題研究、檢查、部署防突工作。
A 年 B 季度 C 周
13.煤礦企業礦井( )部門負責對防突工作的監督檢查。
A 生產 B 通防 C安全監察
14.突出礦井的防突員是特殊工種人員,必須( )接受一次煤礦三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防突知識,操作技能的專項培訓。
A 每三年 B 每兩年 C 每年
15.在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 )工作。
A 回采工作面 B掘進工作面 C 工作面
16.所有區域防突措施均由( )批準。
A 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 B 礦長 C 安全礦長
17.區域防突措施應當優先采用( )。
A 預抽煤層瓦斯 B 開采保護層 C打鉆
18.區域預測一般根據( )結合瓦斯地質分析的方法進行。
A 煤層瓦斯參數 B 煤層賦存條件 C煤層瓦斯動力現象
19.區域措施包括( )兩類。
A 開采保護層、預抽煤層瓦斯 B 方圖設計、防突預案
20.預抽瓦斯順層鉆孔的封孔段長度不得小于( )米。
A 10 B 8 C 5
二、判斷題(每題2分)
1.突出煤層是指在礦井井田范圍內發生過突出的煤層或經鑒定有突出危險的煤層。( )
2.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包括:①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②區域防突措施;③區域措施效果檢驗;④安全防護。( )
3區域.防突工作應當做到“多措并舉,可保必保,應抽盡抽,效果達標”。 ( )
4.未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達到要求指標的,嚴禁進行采掘活動,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面”。 ( )
5.防突工作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原則。( )
6.突出煤層和突出礦井鑒定應當在鑒定單位接受委托之日起120天內完成鑒定工作。( )
7.突出煤層鑒定應當首先根據實際發生的瓦斯動力現象進行。( )
8突出煤層的采煤工作面應盡可能采用刨煤機或淺截采煤機。( )
9.在突出煤層中,嚴禁任何兩個采掘工作面之間并聯通風。( )
10.煤與瓦斯突出煤層采區回風巷及總回風巷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 )
11.所有有關防突工作資料均可不存檔。( )
12.突出礦井的管理人員和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防突知識的培訓,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
13.區域預測的范圍可根據突出礦井的開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況劃分。( )
14.突出礦井未進行區域預測的區域視為突出危險區。( )
15.開拓前區域預測結果僅用于指導新水平、新采區的設計和新水平、新采區開拓工程的揭煤作業。( )
16.開拓后區域預測結果用于指導工作面的設計和采掘生產作業。( )
17.突出危險區的煤層不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的,必須采取預抽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并進行區域措施效果檢驗。( )
18.在同一地質單元內發生了突出(或有明顯突出預兆)的位置以上30米(埋深)及以下的范圍為突出危險區。( )
19.順層鉆孔預抽區段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的鉆孔控制順槽外側的范圍是:傾斜、急傾斜煤層巷道上幫輪廓線外至少20米,下幫至少10米;其它為巷道兩幫輪廓線外至少各15米。( )
20.穿層鉆孔預抽石門揭煤區域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應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7米前實施。( )
21.預抽瓦斯穿層鉆孔的封孔段長度不得小于5米。( )
22.預抽瓦斯濃度低于30%時,應采取改進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質量。( )
23.煤層殘余瓦斯壓力小于0.74Mpa殘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
24.發生明顯突出預兆的位置周圍半徑100米內的預抽區域判定為措施無效。( )
25.對順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應在煤巷條帶每隔20-30米至少布置一個檢驗測試點。( )
26.在工作面進入無突出危險區域的應立即進行至少兩次區域驗證。( )
27.只要有一次區域驗證為有突出危險或超前鉆孔等發現了突出預兆,則該區域以后的采掘作業均應當執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
28.當區域驗證為無突出危險時,不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即可進行采掘作業。( )
29.當煤巷掘進和回采工作面在預抽防突效果有效地區域內作業時,工作面距未預抽或預抽防突效果無效范圍的邊界不得小于10米。( )
30.開采保護層時,可不用同時抽采保護層的瓦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