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10-08 20:36
來源:本站原創
一、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資料管理檔案,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資料,進行分類管理、存檔。
二、監測監控系統的所有技術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監測監控系統資料有以下幾種,分別是:系統技術資料、系統設備管理資料、系統運行報告、系統管理資料以及上級文件通知和傳真電文。其中:系統技術資料包括系統設備控制斷電線路圖、系統設備布置圖、系統設計方案和系統設置布置圖;系統設備管理資料包括系統設備儀表臺賬、系統維護登記表、甲烷傳感器校驗登記表和甲烷傳感器使用登記表;系統運行報告包括系統操作員工作日志、系統監測日報表和瓦斯日報表、異常情況及處理報告和系統定期測試報告;系統管理資料包括系統各工種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系統管理制度、系統作業規程、系統驗收合格文件、系統年檢申請報告和市局監測中心年檢意見書。
三、各類資料保存時間的規定
1、系統技術資料和設備管理資料保存五年以上;
2、系統運行報告永久保存;
3、系統管理資料及上級文件通知和傳真電文保存兩年以上。
四、資料保密規定:監測監控系統各類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復印和外傳,對報廢的資料要及時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