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技術員實習報告
采礦技術員實習報告
七月中旬至今,我先后到綜合隊和通瓦部實習。作為一個采礦工程出身的技術人員,在綜合隊實習期間,針對于采掘方面的問題感覺比較容易了解,對現場管理有一定認識。然而,進入通瓦部后,感覺自己完全是個外行,對于通風系統知之甚少,尤其是瓦斯治理更是弄不明白。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現在基本掌握了一些通風和瓦斯治理方面的知識。同時,也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通風和瓦斯治理工作在全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煤礦的生產工作必須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沒有安全就沒有生產。
在綜合隊實習的兩個月里,在李棟技術員的帶領下,學習了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對規程和措施的編制有了一個明確的認識,并參與一些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如,116'6-3采面的防治水措施、116'6-3采面的設備安裝安全技術措施。綜合隊主要是以采掘為主要工作任務的部門,其實踐性很強,對于培養個人現場管理能力有積極作用。尤其是采面的管理,如“四對八粱”的支設要求,每對梁間距約為一拳(0.1m),且“四對八粱”必須取到保護機頭、機尾以及支護安全出口的作用。“安全出口”的寬度從煤壁至機(風)巷不得小于3m。采面單體柱的支設必須成排成行,迎山有勁,柱距0.7m,排距1m,單體柱的支設偏差不得大于±0.1m。采面槽子機頭、機尾必須打好壓柱。“移槽打柱”時,槽子必須鋪平鋪直,回柱必須執行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塘向煤壁的原則,依次序完成“移槽打柱”作業。掘進工作面的現場管理主要涉及支護及施工定位問題,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必須采用金屬前探梁進行超前臨時支護。永久支護采用3.3m鋼筋梯配合錨桿(上幫1.8m,下幫1.5m)和金屬網進行支護。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部提供的中、腰線施工。
進入通瓦部后,作為一個外行我一切從零開始,不斷向部里的領導和技術員學習。首先,學習通風系統圖、通風系統網絡圖的讀圖及繪制,并學會了繪制通風系統圖及網絡圖的基本原則。如,繪制通風系統網絡圖時的基本原則是,同一標高、同一水平的各點可以合并在一起,并能獨立繪制通風系統圖及通風系統網絡圖。然后,將通瓦部資料室里的各種資料(措施、防突設計、消突評價報告等)全部仔細翻閱,不斷地深入學習。后來,開始跟從部里的領導深入工作現場,參與打鉆放線工作,學習鉆孔設計及鉆孔傾角的計算方法,其計算方法是,利用三角函數的相互關系進行計算。依據為:鉆孔傾角的正切值等于煤層傾角正切值乘以鉆孔方位與煤層傾向夾角的余弦值。經過近一個月的學習,我開始參與通瓦部措施、防突設計及消突評價的編制,如,116'7風巷第三、四、五次消突評價報告;116'7中間通風下上第三次消突評價報告;116'7機巷的打鉆安全技術措施、116'7機巷的防突設計、116'7機巷消突評價、116'7機巷瓦斯綜合治理方案。
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從綜合隊到通瓦部兩個不同的部門。我深深地體會到,煤礦生產工作中現場管理的復雜性。采掘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突發問題。如,冒頂、透水、瓦斯超限等諸多問題。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如何對具體問題采取適當措施,怎樣以最低的投入,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是一個值得學習和深思的問題。通風和瓦斯治理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解決好礦井的通風問題,保證各工作面的有效供風量,對于有效降低瓦斯、粉塵和有害氣體濃度具有重要作用。
我礦較省內各煤礦相比瓦斯含量小,但是,瓦斯仍然是威脅我礦安全生產的最大因素,尤其是近段時間116'7風巷瓦斯頻頻超限。就目前116'7風巷瓦斯的問題,我認為有幾個原因,第一,116'7風巷圍巖有裂隙發育,裂隙內的游離瓦斯和吸附瓦斯涌入巷道內。第二,116'7風巷是半煤巷道在爆破過程中煤層中的吸附瓦斯解析后涌入巷道。第三,116'7風巷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型號FBDN006,功率2*15kw,風量為360m3/min,其風量較小供應不足。第四,116'7風巷工作面預抽瓦斯工作不到位,掘進時迎頭煤層瓦斯含量和壓力較大。目前,我們針對116'7風巷瓦斯超限問題的處理措施是,采用封堵的辦法對116'7風巷圍巖及迎頭有明顯瓦斯涌出的鉆孔和裂隙進行封堵,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瓦斯濃度升高的問題。但是,這種辦法治標不治本,瓦斯超限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我們有必要采取進一步有效措施,并逐一落實,尤其是后續的打鉆工作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鉆孔必須取到鉆進到位,并達到泄壓和有效控制施工范圍。
作為一個工程技術人,我認為我們應該多進入現場化理論為實踐,將所學知識融入工作中去,在實踐中學習管理經驗。同時,我認為我們有必要參加一些技能及安全知識培訓,尤其是與安全生產的相關制度及法律法規。公司也應為我們提供相關機會和提供必要的條件,如,給我們提供參加各種培訓的機會。并給我們提供《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等必備資料。只有公司的支持與培養,我們這些剛出校門步入崗位的新人才能不斷進步、成熟,并最終在自己的崗位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楊樹林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