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8-04 17:58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范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我礦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我礦財產安全,根據我礦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懲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遵守礦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把安全處罰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礦井整體安全防范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我礦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群防群治和群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礦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礦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我礦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我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標情況和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懲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二章 獎懲原則
      第六條 安全獎懲應重點體現在與原煤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全獎懲應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懲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礦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第九條 各部門按其責任大小制定獎懲辦法,落實分配,完善獎懲。并將獎懲方案報安通部。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獎勵范圍、對象
      各級行政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十一條 獎勵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礦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有效控制各類死亡事故,減少人身傷害,輕、重傷事故不突破礦下達的控制指標,實現死亡事故為零的目標,消除重大非人身傷害事故的單位。
      4、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5、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6、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采納價值的。
      7、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第十二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
      一、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或晉級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50元獎金。
      2、記功:每次加發100元獎金。
      3、記大功:每次加發200元獎金。
      4、獎金或晉級: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或晉升一級,由礦長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制止、舉報“三違”現象者。
      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足為我礦榮譽者。
      4.忍受困難、高溫、氣熏難受之工作并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足為楷模者。
      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準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2.節約原燃料或廢料利用,以及在改善“人、事、物、環”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適宜者。
      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辦防止損害為嘉許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
      2.維護員工安全,遇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我卡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1.研究發明,對我礦安全生產確有貢獻,并使事故率降低、本礦井安全目標實現者。
      2.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足為我礦同仁表率者。
      3.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
      六、凡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從被舉報人員的罰金中分離50%作為其獎勵金額,并現懲現獎,獎懲兌現。
      第十三條 獎勵程序及審批權限
      1.因安全生產及工作業績或表現達到獎勵規定者,其獎勵條件和標準由通風科會同生產科考評,總工程師審批,報礦長批準后實施。
      2.對各類有功人員的獎勵,按照論功行賞、獎不虛設以及實事求是的原則,由所在單位證明并上報事跡材料,通風科調查核實報總工程師審批后給予獎勵。
      3.對在安全技術上以及在防范重特事故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由通風科、生產科考評,安委會討論,總工程師審核,礦長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 處罰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處罰遵循公正、公開、公平和以錯定罰、懲不濫施的原則,以違章的事實、事故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及影響大小為依據,統一標準,按程序實施。
      第十五條 各單位(部門)違反“三大規程”和我礦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1、對員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員工由于不會操作或不懂安全規程(作業規程)而造成事故的。
      2、由于設備超過搶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而造成事故的。
      3、由于作業環境不安全或隱患整改不徹底造成事故的。
      4、輕、重傷事故突破行業標準或礦下達的指標的。
      5、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6、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十六條 違反“三大規程”和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員工安全生產行為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責任者的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崗位職責造成事故的。
      3、發現事故征兆或危急情形,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處理或報告的。
      4、制止違章或排查隱患不力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謊報或拖延報告以及對肇事者進行包庇的。
      6、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以及對揭發、檢舉隱瞞事故隱患真相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拒絕安全監察(檢查)人員的檢查或詢問,以及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進行謾罵、毆打或借故進行打擊報復的。
      7、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第十七條 處罰程序和審批權限
      1、對單位的罰款,由總工程師率通風科、生產科進行評議后,報安委會討論,礦長批準執行。
      2、對納入獎懲的對象,其處罰須總經理提出,安委會討論決定,礦長審批,通風科執行。
      3、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以及違反我礦安全管理規則和員工安全生產行為準則的個人和事故責任者,由通風科和安全員按《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我礦《安全管理處罰暫行辦法》執行罰款。
      4、瓦檢員對現場發現的違章人員,有建議處罰權,可建議礦對違章人員進行處罰。
      5、對員工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給予開除(辭退)處分的,按我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安全獎勵基金來源及使用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獎勵基金來源:一是我礦給予的安全獎勵基金;二是安全罰款(包括安全指標與工資總額掛鉤所規定的罰款)。
      第十九條 安全獎勵基金,在財務上單列帳戶,由通風科掌握使用。
      第二十條 對單位和個人的罰款,由財務科分別從集體工資總額中和個人工資中支付,不準進入成本。井內安全罰款由安全員出據《罰款通知單》,財務代扣,通風科管理,其罰額由井內按《安全管理處罰暫行辦法》確定。全礦安全罰款由安通部出據《罰款通知單》,財務代扣并列入礦安全獎勵基金。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2.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