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
調度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
為切實保證調度管理規定的落實,促進調度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提高調度管理水平,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調度質量標準化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生產副總經理
成 員: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局、通防地測部、機運管理
部等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調度中心,調度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二、考核范圍
公司各生產礦井(含托管)。
三、考核標準
(一)必備條件
1、考核期內無死亡事故,無較大涉險事故。
2、考核期內無調度指揮失誤。
3、考核期內調度無弄虛作假現象。
(二)具體標準
見附件《調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檢查評分細則》。
四、考核方式
采取月度動態檢查與季度全面檢查相結合,聽匯報、查資料與查現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季度兌現。
月度動態檢查與季度全面檢查累計扣減分。
五、評定與獎罰
調度質量標準化礦井按照季度考核分數評定一、二、三級。季度考核分數90分及以上為一級,80分及以上為二級,70分及以上為三級,低于70分及不符合考核必備條件的不予評定等級。
對季度考核獲前三名的礦井給予獎勵,第一名獎勵3萬元,第二名獎勵2萬元,第三名獎勵1萬元。
季度及年度對調度質量標準化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單位和人員給予一定獎勵。
季度考核情況在公司內部網站上進行通報。
六、本辦法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公司原《調度質量標準化檢查辦法》(**煤電生技﹝2010﹞12號附件9)同時廢止,解釋權在公司調度中心。
附表:生產礦井調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檢查評分細則
生產礦井調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檢查評分細則
礦別: 年 月 得分:
序號 檢 查 項 目 及 標 準 標準分 評 分 辦 法 備注
一 領
導
重
視
、
機
構
健
全 1、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高度重視調度工作,從人、財、物等方面保證評比活動的開展,維護調度的權威性。 4
1)礦長定期聽取調度部門的工作意見,督促、支持調度部門大膽行使調度指揮權力。 1 未做到不得分, 不全面每項扣0.5分。
2)及時解決調度指揮所必需的辦公室、辦公用品、因公用車和其他工作條件問題。 1 未做到不得分,不全面每項扣0.5分。
3)調度人員與礦同級生產、技術、安監管理人員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和獎勵,評先進、定獎勵應有調度部門參加。 1 未做到不得分,不全面每項扣0.5分。
4)礦財務、工資部門在接到調度部門有關獎、罰通知后,應按規定辦理(處罰資金專款專用,由分管礦長一支筆審批)。 1 未做到不得分,不全面每項扣0.5分。
2、礦設調度中心,并按規定要求配備人員。 3
1)礦能按管控和調度工作需要設調度中心主任)、副主任、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調度員每班二至三人,綜合統計分析人員、調度臺長各一人,調度電話修理人員要滿足日常工作需要。 1 每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2)礦調度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隊級以上干部,有煤礦生產現場實踐經驗,專業知識和獨立指揮生產的能力,責任心強,作風扎實。 1 一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3)調度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 1 一人未取得資格證書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二 管理制度 必須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 4
1)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制度和兌現制度;
2)調度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3)總值班和交接班制度;4)調度匯報制度;
5)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6)調度業務學習制度;
7)事故隱患排查制度;8)安全生產落實兌現制度;
9)調度工作月度、季度安排、總結分析制度
10))礦領導帶班制度;
11)調度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12)調度員下井管理制度;13)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⑴制度不健全,每缺1項制度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⑵制度有相應的規定內容,無內容可查,1項扣0.5分;
⑶調度有月度、季度工作總結分析資料,下月、下季度工作安排,做不到,扣1分,每缺1次扣0.5分;
⑷有管理制度,但未能嚴格執行、無原始記錄資料、沒能進行計算機管理理的,1次扣0.5分;
⑸原始記錄內容不完善,或無具體內容的,1次扣0.5分;
⑹總值班和調度員交接班對當班已處理的重要問題或待辦事宜交接不清的,1次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三 調度業務與調度工作
1、組織指揮生產:
以作業計劃為依據,組織指揮生產,掌握日、旬、月的原煤產量、掘進進尺、重點工程等完成情況。 8 按公司年初下達的原煤生產、進尺、重點工程計劃分解到每月作為考核依據(分月度另下達計劃的,以月度計劃為考核依據)。若計劃調整,以公司調整計劃批復為據。
季度逐月完成原煤產量計劃任務。 1 ⑴有一個月未完成計劃任務,扣0.5分;
⑵連續兩個月以上未完成月度計劃任務,上報產量不實(每月平衡產量上下波動不得超過兩天的原煤生產計劃產量),此項不得分。
2)季度逐月完成掘進進尺、重點工程進尺計劃任務。 1 ⑴一個月未完成計劃任務,扣0.5分;
⑵連續兩個月以上未完成計劃任務,此項不得分。
3)安全形勢穩定。 4 ⑴考核期內發生重傷事故,每次扣1分;
⑵考核期內發生死亡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取消評比資格,此項不得分。
4)對日常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匯報,并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2 ⑴對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不能及時匯報、處理的,此項不得分;
⑵對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了解不清,記錄不完善,1次扣0.5分。
2、經營、產、運、銷、存情況。調度應建立健全產量、車運、地銷、存煤的實際完成情況臺帳,按日、旬、月、季統計,并計算機管理。 2 ⑴無統計臺帳或沒能進行計算機管理的,此項不得分;
⑵產量、車運、地銷、存煤數據統計,每缺1項扣0.5分;
⑶未按日、旬、月、季分別統計,每缺一項扣1分;
⑷統計數據不準確,填寫、錄入、上傳不及時,1次扣1分。
3、落實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方針,按“三大規程”指揮生產,建立嚴格的業務保安制度 46
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嚴格按“三大規程”指揮生產:
調度員應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情況。生產被動時,應調清原因。日常應掌握各回采工作面正常回采情況、開采進度、條件變化情況,接替采區及工作面的準備情況,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落實解決情況。處理問題要準確、及時。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指揮生產。出現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和發生重大事故時,嚴格按照事故匯報處理程序匯報處理,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4 ⑴調度人員因對情況掌握不清、對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調度失誤或指揮不當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此項不得分;
⑵檢查時通過現場詢問,發現值班調度員不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指揮生產未做到心中有數,1人1次扣1分;
⑶不能嚴格按照“三大規程”指揮生產的,1次扣1分;
⑷班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不能及時處理、匯報的,1次扣1分;
⑸無調度員24小時值班原始記錄的,扣2分;
⑹原始記錄內容不全或對問題記錄不清的,1次1處扣0.5分。
2)日常生產:未完成當日產量、進尺任務,要分析虧產、虧尺
原因,分析追查報告經分管礦長和礦長簽字后,于當日17:30
分前傳公司調度中心。 2 ⑴未做到的,此項不得分;
⑵不能按要求將分析報告及時傳公司調度的,1次扣1分;
⑶分析報告未經分管礦長和礦長簽字的,1次扣0.5分。
3)影響安全生產重點環節和重大問題的重點調度:
①采煤工作面:要掌握初采、收作、過斷層和異常區域時現場狀況及措施執行情況,并如實匯報。
②掘進工作面:要掌握巷道開窩、撥門、貫通、過斷層和異常區域時的現場 狀況及措施執行情況,并如實匯報。
③“一通三防”管理:要掌握高瓦斯頭(面)瓦斯情況;石門揭煤時的措施執行情況;排放瓦斯時的瓦斯排放處理以及排放措施的執行情況;掌握高溫區內的氣體情況。發現異常必須如實匯報;每天17:30分前應將瓦斯報表傳至通防地測部,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匯報,并認真追查分析。
④水患防治:掌握異常區域內采掘工作面的水患情況。重點調度有突水、淋水、潰水隱患,及接近采空區、斷層破碎帶和縮小防水煤柱和提高回采上限開采的采掘工作面的水患防治情況。 10 ⑴對影響安全生產的主要環節和重大問題不能及時、準確進行重點調度的,每項每次扣2分;
⑵重點調度資料不能及時歸類進行計算機管理的,或不能及時上傳的,一次扣0.5分;
⑶未及時調度和如實匯報采掘工作面現場情況的,1次扣1分。
⑷瓦斯超限事故未及時匯報的,1次扣1分;
⑸高瓦斯頭面,石門揭煤等不能按要求調度、匯報現場實際情況的,一次扣1分;
⑹瓦斯超限事故不能認真追查分析,或未將追查報告及時傳公司調度的,一次扣1分;
⑺未及時準確調度、匯報水患防治情況的,1次扣1分;
⑻對因地測責任造成重點井巷工程貫通差錯;誤透老峒、老塘、開拓新區的水患情況;誤揭大的地質構造等情況,不能及時跟蹤調度的,一次扣1分。
4)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對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指令、通知、通報應及時轉發,有完整的辦理情況記錄,并定期歸類存檔。 4 ⑴出現一次未能及時傳達辦理的,此項不得分;
⑵存檔不全的,每缺一份扣1分;
⑶出現記錄內容不準確或無落實情況記錄的,1次扣0.5分。
5)調度匯報工作: 20
班日匯報:
應如實匯報當班生產情況,各重點采掘工作面的條件變化情況及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和安全事故;
及時匯報高瓦斯頭面的瓦斯情況,施工地點有無異常等;
水患地點的水量、水溫、水源、影響范圍和治理情況,重大井巷貫通工程情況,開拓新區的水患情況及誤揭大的地質構造和異常區情況。 4 ⑴不如實匯報當日產量、進尺、重點工程完成情況,1次扣1分;
⑵未如實匯報當班生產狀況,工作面條件變化情況的,1次扣1分;
⑶對影響生產的因素或發生的安全事故未及時匯報的,1次扣1分;
⑷對采掘工作面瓦斯情況和各施工地點出現異常情況不能及時匯報的,一次扣1分;
⑸不能及時匯報各水患地點的水患情況的,1次扣1分;
⑹對重大井巷工程貫通情況,開拓新區水患情況,誤揭大的地質構造和異常區情況不能及時匯報的,一次扣1分。
②月度匯報:
能如實匯報月度生產指標完成情況,采掘接替情況,安全情況,重點工程進度情況,以及下月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等 2 ⑴不能在每月、季度結束3日內匯報相關資料的,缺1次扣1分,遲一次扣0.5分;
⑵匯報內容不全面或不準確的,每項每次扣1分。
③隨機匯報:
工作面從撕幫回采之日起能如實匯報工作面的條件變化,系統運轉及安全狀況。初采期間的特殊支護情況和工作面的推進度,及老塘頂板的垮落情況和放頂跨度。
工作面收作前能如實匯報接替工作面的準備情況。收作期間能如實匯報工作面狀況,頂板壓力及支護情況,后路安全出口情況,通風狀況,回收進尺及存在的安全威脅等。收完后能如實匯報封閉工作情況。
巷道貫通自下發貫通通知書之日起,能如實匯報貫通巷道的現場情況、班日推進度和剩余長度。
各級安監部門停頭(面)情況以及被停頭(面)整改情況,應在頭(面)被停的當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調度。 4 ⑴工作面初次放頂不能按要求及時跟蹤調度或不能如實匯報現場情況的,1次扣1分;
⑵工作面收作不能按要求及時跟蹤調度或不能如實匯報實際情況的,1次扣1分;
⑶遇巷道貫通不能按要求及時跟蹤調度或不能如實匯報現場實際情況的,1次扣1分;
⑷各級安監部門停頭(面)情況不能按要求如實匯報的,或匯報情況不清楚的,1次扣1分。不能按要求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調度的,1次扣1分。
④事故匯報:
發生輕傷、重傷、死亡事故及正在事故地點搶救,尚不能確定傷害程度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應及時匯報;
日常發生影響采區生產1小時以上、影響全礦井安全生產的一般非傷亡事故應當班如實匯報。 10 ⑴瞞報、漏報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此項不得分;
⑵發生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不能在30分鐘內及時匯報的,遲報1次扣5分;
⑶日常發生的一般非人身事故,特別是瓦斯超限事故,瞞報1次扣2分,遲報或匯報情況不實的1次扣1分。
6)專題、季節性調度;
對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出現變化的情況和重大問題及事故等應及時進行專題跟蹤調度。 2 ⑴未對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出現變化的情況進行重點調度的,此項不得分;
⑵在日常生產中不能針對出現的重大問題及事故進行專題跟蹤調度的,1次扣1分。
7)調度業務學習:
認真開展業務學習和技術練兵工作,應制定目標和計劃,有學習、有記錄,有考核、有總結。 2 ⑴未開展業務學習和技術練兵工作的,此項不得分;
⑵制度不健全,學習、記錄等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8)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
調度人員應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情況,要明確調度員下井次數(原則上每人每月下井5次以上)和所要了解掌握的內容。 2 ⑴未建立調度人員下井管理制度的,此項不得分。
⑵有管理制度,但未執行的,每人每少1次扣1分。雖下井,但對現場了解不清或對問題安排不妥當的,1次扣0.5分。
9)零星工程管理
按照公司《采、掘、設計管理規定》,制定完善的零星工程管理制度,建立零星工程調度臺帳,施工單位填寫零星工程施工申請單,內容符合要求并經審批。 8 ⑴無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未建立零星工程調度臺帳的,此項不得分;
⑵調度臺帳記錄內容不完善,一次扣1分;
⑶無申請單施工或申請單內容不全、未經審批的(應急搶險除外),一次扣1分。
四 調度信息閉合管理 1、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閉合管理
發生人身和重大非人生事故時,應嚴格按照事故匯報處理程序及時進行匯報處理,在30分鐘內報公司調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對事故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堅持“一事故一追查一處理一通報”, 8小時內將事故追查報告報公司調度。 8 ⑴未按事故匯報處理程序及時匯報處理或無原始記錄,此項不得分;
⑵未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堅持“一事故一追查一處理一通報”的,一次扣4分;
⑶事故原始記錄和追查報告內容不完善的,1次1處扣1分;
⑷未按要求上報事故追查報告,缺1次扣4分,遲報1次扣2分。
2、一般非人身事故的處理
發生一般非人身事故時,特別是瓦斯超限事故,必須弄清情況,調清原因,積極處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4 ⑴未做到不得分;
⑵對基層反映的問題未能積極落實的,1次扣1分;
⑶不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的,1次扣1分。
五 調
度設
備
與
文
明
建
設 1、綜合調度臺
調度臺對生產單位、主要領導、安監部門及醫療部門等設直通或直撥電話,調度臺應有錄音、放音、擴音和傳真功能。 7
1)礦調度臺對礦長、總工程師、副礦長、安全監察部(處)長、救護隊、醫院、保健站、車隊、井下調度站、中央變電所、井下主要峒室、重點采掘頭(面)設調度直通電話。 1 少1部電話扣0.5分,此項分扣完為止。
2)調度臺有錄、放、擴音,并能正常使用。 1 ⑴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
⑵每缺1項或有1項不能正常使用的,扣0.5分。
3)調度室內要有備用電源,并能正常使用。 2 未做到不得分。
4)調度總機性能良好,并有強插等功能,安全性滿足安全指標要求。 1 未做到不得分。
5)調度總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能大于3歐姆,每年雨季前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對調度交換機等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告。 2 ⑴未做到不得分;
⑵每年雨季未能進行測試或無測試報告的,扣1分
2、模擬盤和工業電視
礦井采掘工作面、供電、提升、運輸、供排水、壓風等生產情況和信息能反映到調度模擬盤或工業電視上,實現以調度室為中心的集中監控系統。 2 ⑴模擬盤或工業電視能反映各生產動態得2分;
⑵每缺1項扣0.3分,扣完為止。
3、計算機
調度室都應用計算機處理生產調度報表及有關數據,并做到與集團公司聯網 此項按資料管理項扣分 ⑴有關調度臺帳、資料除原始記錄需另保存外,其他資料都應進行計算機管理;
⑵沒能進行計算機管理的,按資料歸類存檔不全進行相應扣分;
⑶資料錄入不及時或不能及時上傳的,按情況匯報不及時進行扣分。
4、調度總機、電纜線路(含井下電纜線路) 3
1)各電纜接線盒要有線位表,并標明每個線位的電話號碼。 1 ⑴未做到扣1分;(2)不全面,每處扣0.5分。
2)電纜吊掛和電線接頭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1 未做到扣1分。
3)地面電纜接線盒要有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3歐姆 1 未做到扣1分。
5、辦公室環境整潔、衛生。 1 未做到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