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設備、配件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3-07 21:14
來源:本站原創
地面設備、配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配件的管理,防止丟失和損壞,減少地面廣場的占用,特對地面廣場設備、配件的存放作出如下規定:
1、新進的設備、配件由倉庫負責進行碼放。
2、從井下回收的設備、配件由使用回收單位負責管理碼放。
3、禁止各單位隨意在地面廣場堆放設備、配件。
4、各單位存放設備、配件時必須碼放整齊,否則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重新進行碼放。
5、需在地面廣場存放設備、配件時,應與機電科聯系,由機電科指定地點進行存放。
6、不按規定進行存放或碼放不整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2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50元。
7、機修房、電修房門口附近存放的設備、配件及修好的設備、配件由機電負責整理碼放。
8、運輸隊有義務對地面廣場存放的物品進行監督,否則由其進行整理碼放。
本管理辦法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為了加強設備、配件的管理,防止丟失和損壞,減少地面廣場的占用,特對地面廣場設備、配件的存放作出如下規定:
1、新進的設備、配件由倉庫負責進行碼放。
2、從井下回收的設備、配件由使用回收單位負責管理碼放。
3、禁止各單位隨意在地面廣場堆放設備、配件。
4、各單位存放設備、配件時必須碼放整齊,否則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重新進行碼放。
5、需在地面廣場存放設備、配件時,應與機電科聯系,由機電科指定地點進行存放。
6、不按規定進行存放或碼放不整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2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50元。
7、機修房、電修房門口附近存放的設備、配件及修好的設備、配件由機電負責整理碼放。
8、運輸隊有義務對地面廣場存放的物品進行監督,否則由其進行整理碼放。
本管理辦法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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