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維修工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2-26 19:27
來源:本站原創
通訊維修工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于礦井通訊維修工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執證上崗。應掌握有關通訊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測試、調整、檢修方法和操作要求等。
第3條 應熟悉并遵守有關通訊線路、交換機、電話機的有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能獨立工作。
第4條 掌握電氣事故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第5條 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定
第6條 必須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第7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第8條 防爆電話(含本質安全型)的防爆性能、絕緣性能等安全指標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性能要求。
第9條 嚴禁帶電作業,當在不能斷電的整流器或直流配電屏內、電池組工作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必須有防止觸電,防止金屬器件或長柄金屬工具滑脫掉入機柜內,避免電池組自環的措施,避免短路或極性接反燒毀設備。
第10條 通訊線路和交換機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應工作正常、可靠,通訊線路入井處必須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第11條 通訊線纜的吊掛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第12條 通訊線路外線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外線作業安全操作規定。
第13條 井下通訊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14條 通訊機房必須設有合格的防滅火設施。
四、操作準備
第15條 維修組要配齊以下資料:通訊設備說明書、工作原理圖、配線圖、工作日志、故障記錄、測試記錄、工具材料登記表、崗位責任制以及其他單項記錄。所有記錄本必須編號,不準缺頁和隨便帶出工作場所。
第16條 周期性維修必須申報作業計劃,主要內容是:目的要求、工作任務、起止時間、勞動組織安排、安全防護措施、材料計劃、驗收標準和注意事項等。較大的工程和技術比較復雜的工程,事先必須制定詳細的作業計劃,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后才能開工。
第17條 了解當日維修任務及影響范圍,并通知有關用戶。
第18條 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第19條 在井下檢修隔爆電話機前要通知交換機,禁止對相關支路呼叫、通話,必要時應掛牌或閉鎖。
第20條 在進入人孔、電纜溝之前首先應進行自然通風,然后檢查氧氣的濃度,確認無危險后方可人內。
五、正常操作
第21條 隔爆電話機的修理。
1.電話機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零部件齊全、無銹蝕,外殼應無損傷。所有防爆面及間隙必須符合原煤炭部頒發的《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對防爆性能的有關要求。
2.絕緣要求:127V及以下不低于0.5MQ。
3.各部位螺釘、彈簧墊、墊圈等應齊全完整。
4.擰卸凹窩內的螺釘時,應使用專用工具。
5.按線路圖校對電話機接線,接線應正確,連接應良好,元件、導線應齊全無損。
6.將以上檢查結果、安裝日期、使用地點填入記錄簿內。
第22條 隔爆電話機的日常維修。
1.電話機應盡量避免安裝在有潮氣、淋水、積水的工作地點。
2.定期清除話機灰塵、油污和潮氣,擦拭、調整各個觸點。螺釘應緊固,觸點接觸應良好,送、受話器通話效果應良好,鈴聲應響亮。
3.更換話盒、聽盒等工作可在井下進行,其他修理工作均應在井上進行。在井下打開機箱之前,應通知交換機值班員禁止呼叫、通話,并加閉鎖。待更換完畢修復后,再通知交換機值班員恢復正常使用。
4.為使話機保持完好通話狀態,維修人員要經常巡查維護,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寫好檢修記錄。
第23條 井下無線通訊設備(包括泄漏通訊、無線通訊、無線定位、尋呼等)的安裝維修。
1.井下無線通訊設備基站、天線連接器、放大器等應安裝在于燥清潔、通風良好、無淋水的地方。
2.維修人員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按機器性能對主機進行測試、維護,直觀檢查送、受話器部分,分機不少于2次檢查試聽,并把測試結果、時間記錄下來。
第24條 礦用防爆接線盒的使用維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并做到:
1.防爆接線盒要兩端吊掛,不準利用電纜支持重量。
2.定期處理盒內的灰塵和潮氣,檢查進線壓緊裝置的膠墊是否老化或損壞,并測試其接線端子排的絕緣狀況。
3.在運行中不用的進出線孔應用擋板密封。
第25條 井下通訊電(光)纜的敷設與連接維護。
1.井下通訊應使用允許用于井下的通訊電(光)纜,井巷內放電纜因長度所限、必須有中間接頭時,可將接線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應使接頭承力,電(光)纜吊掛鉤的寬度應不小于25mm。
2.電(光)纜的斷頭應及時封補,以免芯線受潮。
3.電(光)纜必須吊掛整齊,不得吊掛在水管或風管上。如果電纜與水管、風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電纜必須吊掛在管子上方,并離開0.3m以上的距離。
4.通訊電纜不能與動力電纜交叉混掛,它們之間至少要有0.1~0.2m以上的距離。
5. 橡套電纜的連接必須用熱補或同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及用防爆接線盒連接,熱補或冷補后,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電(光)纜敷設不得過緊,應略有弛度,并且每100m內應有1~2m余量。盤線圓圈的曲率半徑不小于該電(光)纜外徑的30倍,盤線圓圈應吊掛在躲避硐內。
7.要定期巡查電(光)纜,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有無撞傷或擠壓、掉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光纜連接應使用專業標準的連接盒及光纖套管,連接盒及光纖套管應密封良好,抗外力擠壓。
9.井下使用噴燈或光纖熔接機時,必須制定井下用火或燒焊專門措施,避免發生瓦斯或煤塵爆炸。
10.屏蔽層、接地線應可靠連接并接地。
第26條 調度電話。
1.檢修調度專用通訊設備時,應先取得調度員的同意。
2.調度電話在交接班前應進行通訊試驗,如有故障不通時,調度員應將情況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盡早恢復通話。
第27條 總配線架。
1.總配線架每年清掃一次,線對和跳線的焊接每年檢查和校核一次,彈簧排壓力每年試驗調整一次。
2.暫不用的用戶線一定要用絕緣片隔開。
3.總配線架接地電阻每年測試2次,接地電阻不大于4甌
4.總配線架跳線必須按跳線表、配線表、電話號碼表進行,不準隨意改變跳線。
5.夏季雷雨前,必須抽查一次熱圈放電管(避雷器),按10%抽查,發現一只不合格,要全部進行測試,必要時更換全部熱圈放電管(避雷器)。
第28條 市話電話機維修。
1.電話機必須登卡,卡片內容為:用戶名稱、用戶號碼、電話機型、線路絕緣電阻、用戶環阻、安裝日期。所有用戶話機每年查測兩次,直觀聽試。撥號應準確,振鈴清脆,送、受話符合要求,處于完好狀態,耳機繩、桌機繩和話機內部布線無活動、斷股和接觸不良等現象。
2.節假日前對重要部門電話實測一次,調度、安監、救護等用電話每月實測一次。如需要檢修時,應裝備用機。
3.每年實測一次撥號盤,斷續比為1.6:1,脈沖個數為10次/s(±10%)。
第29條 市話電纜維修。
1.每月按區段沿線路徒步巡查一次,檢查以下內容并填寫巡查記錄:線桿有無歪斜,拉線撐鐵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適,掛鉤是否松動,樹木、房屋是否與電纜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積水,電力線是否威脅通訊安全,有線廣播線是否會造成串音,各處分線箱有無變化。
2.對穿越鐵路、公路、河流、橋梁等處電纜特殊裝置要定期進行整修加固。
3.每年夏季測試一次電纜芯線問、芯地間絕緣電阻,全程對地絕緣電阻應大于50MQ(250V搖表),環阻應小于1.5kQ(直流電橋)。
4.線務維修必須遵守各項外線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蹬桿必須帶好防護用品,一人蹬桿,一人桿下監護,工具材料嚴禁扔上、投下,嚴禁違章作業。
5.用噴燈封合熱縮管時,加熱火焰要在熱縮管表面來回反復移動,不要停留在某一點上不動,以免烤傷或使包管變質。
6.線務維修要配齊以下技術資料:礦區桿線圖、電話分布圖、配線表、電話號碼配線對照表、接線盒配線表、故障記錄、線路測試記錄、常用材料、工具、安全作業規程等。
7.各處電纜配線箱、接線盒應編號,每年清掃、防腐一次,所有熱補、冷補接頭每年檢查一次。配線架、分線箱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Q。
8.每月查對一次用戶名稱、電話號碼,配線號和電纜序號應一致。 .
第30條 整流器、蓄電池維修。
1.整流器的啟動和停止:接通負載后再開機,負載電源由小到大逐步調到額定值。關機時,將電流由大調小,先斷交流后斷負載。
2.定期檢查和測試整流器各點的電壓、電流,觀察各點波形,掌握各點電壓、電流及波形的參考值。
3.各點過壓、過流、報警等保護動作應靈敏可靠。
4.整流器主回路(整流元件、主變壓器、扼流圈)對地絕緣電阻不小于1MQ,系統工作接地線不少于2條,接地電阻應小于4Q,保護接地應小于10化接地電阻每年春秋兩季各測試一次,測試時應分組進行,不準兩組同時斷開。
5.對于60V蓄電池每組選定5只標定電池,24V蓄電池每組選定2只標電池。標定電池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并應涂有明顯標記。
6.蓄電池應經常檢查并記錄以下項目:每個電池電解液相對密度、溫度,極板有無變形、彎曲、短路、脫落,隔離板、彈簧板、緣絕子不應有位移,連接線應接觸良好,沒有腐蝕現象,外殼完整沒有裂紋、溢酸等。
7.蓄電池電液相對密度應保持在1.2~1.2l(25℃)范圍內,液面應高出極板10~20mm。
8.蓄電池每年進行一次容量試驗和核對放電試驗,放出保證容量的50%~60%,然后單獨充電。
9.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每2h記錄一次電壓、電流、溫度、相對密度,放電時lOh記錄一次。
10.蓄電池室應設排風扇、照明燈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嚴禁明火。
第31條 人工電話交換機維修。
1.各種信號顯示準確,機械動作靈敏可靠。
2.信號燈不閃動,亮度正常。
3.塞子外套齊全,塞繩外皮無破損,芯線無斷線,長度適宜,抽出落下自如。
4.電鍵柄垂直,動作輕便靈活,自復可鎖性能良好。電鍵和繼電器觸點接觸良好,觸點間隙、彈力等符合調整要求。
5.塞繩電路芯線問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fL,塞繩傳輸衰耗在800Hz或1000Hz時,直通不大于0.5Np(2R面交換機)或0.2Np(供電交換機);監聽時不大于0.1Np(2R面交換機)或0.05Np(供電交換機);應答時不大于0.4Np。
6.局內通話線對問的絕緣電阻和每一條對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F/(用100V或250v搖表測試)。
第32條 自動交換設備維修。
1.交換設備的測試和檢查維修時間:記發器單周測試每日1—2次;選標測試YA2.119.1.10特服每日一次;信號架每班一次;繩路、長途出入中繼每周一次;繼電器清檢、標志器測試、各級熔絲觸點每季一次;用戶Y1K測試、K10Y測試、ZAX一HZX出線鏈路測試半年一次;接線器清掃、傳輸測試每年一次;機架清灰、繼電器清檢兩年一次。
2.接線器、繼電器調整只準使用專用工具,夏季不準用手觸摸繼電器。
3.機房報警3次以上,要詳細查找原因,排除障礙后才算結束。
4.公共設備的障礙,不準采取閉塞方式解決。
5.鈴流、聽撥號音、觀測接通率每班測10%。
6.測量臺是整個機房工作正常與否的總監測站,所有測試檢修工作必須按計劃進行。
7.測量臺的查測周期:各種性能測試、測量電路、中繼線直通電路每天一次;受理電路、通知電路、特服電路每班一次。
8.測量臺儀表測試、撥號盤每月一次;電壓表、脈沖頻率表、板鍵半年一次;繼電器、熔絲每季一次。
第33條 全數字程控調度交換機的維修。
1.機房溫度、環境濕度、供電電源、接地電阻一定要符合說明書要求。
2.軟件故障可按復位鍵消除。
3.不可帶電插拔插件。
4.兩次開機時間間隔在3min以上。
5.若有硬件故障,可換入正常的備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廠家維修。
6.系統設定一般由維護終端操作進行,也可通過調度話機進行一些常用的、比較簡單的設定。該設定操作在維護臺上閉鎖,禁止調度員通過調度話機設定。
7.數據至文件是指將所有的設定數據以文件的形式保存到計算機中,以防主機數據丟失時恢復(無需重新設定)。
8. 當出現故障時,首先要對故障現象進行分析、測試(設備測試、記發器測試、網絡測試),以確定故障性質和類別,查明原因后再進行處理。
第34條 儲氣瓶的維修。
1.新設電纜儲氣鋼瓶應有驗收合格證,鋼瓶上的安全附件必須齊全有效、靈敏可靠。
2. 儲氣瓶應充人干燥、無腐蝕氣體,監視信號靈敏可靠,應定期檢查,發現失效應即時更換。
3.儲氣瓶附件(安全閥、減壓閥、壓力表、流量計、輸氣管及其接頭閥等)應安裝穩妥不漏氣,保持氣路暢通。
4.儲氣瓶嚴禁敲擊、碰撞和劇烈振動,不得靠近熱源、火源,夏季嚴禁暴曬。
5. 儲氣瓶應定期檢修,失靈附件定期維修或更換。
6.儲氣瓶應定期請有關部門檢壓,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操作時,不能用沾有各種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和工具等去接觸儲氣瓶及其附件,以免引起燃燒。
8. 儲氣設備應配備熟悉情況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建立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六、收尾工作
第35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要清理維修現場,并認真做好檢修記錄。
第36條 井下隔爆電話檢修結束后,通知交換機可以對該路呼叫,并解除預設的閉鎖。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于礦井通訊維修工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執證上崗。應掌握有關通訊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測試、調整、檢修方法和操作要求等。
第3條 應熟悉并遵守有關通訊線路、交換機、電話機的有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能獨立工作。
第4條 掌握電氣事故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第5條 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定
第6條 必須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第7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第8條 防爆電話(含本質安全型)的防爆性能、絕緣性能等安全指標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性能要求。
第9條 嚴禁帶電作業,當在不能斷電的整流器或直流配電屏內、電池組工作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必須有防止觸電,防止金屬器件或長柄金屬工具滑脫掉入機柜內,避免電池組自環的措施,避免短路或極性接反燒毀設備。
第10條 通訊線路和交換機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應工作正常、可靠,通訊線路入井處必須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第11條 通訊線纜的吊掛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第12條 通訊線路外線作業必須遵守有關外線作業安全操作規定。
第13條 井下通訊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14條 通訊機房必須設有合格的防滅火設施。
四、操作準備
第15條 維修組要配齊以下資料:通訊設備說明書、工作原理圖、配線圖、工作日志、故障記錄、測試記錄、工具材料登記表、崗位責任制以及其他單項記錄。所有記錄本必須編號,不準缺頁和隨便帶出工作場所。
第16條 周期性維修必須申報作業計劃,主要內容是:目的要求、工作任務、起止時間、勞動組織安排、安全防護措施、材料計劃、驗收標準和注意事項等。較大的工程和技術比較復雜的工程,事先必須制定詳細的作業計劃,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后才能開工。
第17條 了解當日維修任務及影響范圍,并通知有關用戶。
第18條 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第19條 在井下檢修隔爆電話機前要通知交換機,禁止對相關支路呼叫、通話,必要時應掛牌或閉鎖。
第20條 在進入人孔、電纜溝之前首先應進行自然通風,然后檢查氧氣的濃度,確認無危險后方可人內。
五、正常操作
第21條 隔爆電話機的修理。
1.電話機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零部件齊全、無銹蝕,外殼應無損傷。所有防爆面及間隙必須符合原煤炭部頒發的《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對防爆性能的有關要求。
2.絕緣要求:127V及以下不低于0.5MQ。
3.各部位螺釘、彈簧墊、墊圈等應齊全完整。
4.擰卸凹窩內的螺釘時,應使用專用工具。
5.按線路圖校對電話機接線,接線應正確,連接應良好,元件、導線應齊全無損。
6.將以上檢查結果、安裝日期、使用地點填入記錄簿內。
第22條 隔爆電話機的日常維修。
1.電話機應盡量避免安裝在有潮氣、淋水、積水的工作地點。
2.定期清除話機灰塵、油污和潮氣,擦拭、調整各個觸點。螺釘應緊固,觸點接觸應良好,送、受話器通話效果應良好,鈴聲應響亮。
3.更換話盒、聽盒等工作可在井下進行,其他修理工作均應在井上進行。在井下打開機箱之前,應通知交換機值班員禁止呼叫、通話,并加閉鎖。待更換完畢修復后,再通知交換機值班員恢復正常使用。
4.為使話機保持完好通話狀態,維修人員要經常巡查維護,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寫好檢修記錄。
第23條 井下無線通訊設備(包括泄漏通訊、無線通訊、無線定位、尋呼等)的安裝維修。
1.井下無線通訊設備基站、天線連接器、放大器等應安裝在于燥清潔、通風良好、無淋水的地方。
2.維修人員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按機器性能對主機進行測試、維護,直觀檢查送、受話器部分,分機不少于2次檢查試聽,并把測試結果、時間記錄下來。
第24條 礦用防爆接線盒的使用維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并做到:
1.防爆接線盒要兩端吊掛,不準利用電纜支持重量。
2.定期處理盒內的灰塵和潮氣,檢查進線壓緊裝置的膠墊是否老化或損壞,并測試其接線端子排的絕緣狀況。
3.在運行中不用的進出線孔應用擋板密封。
第25條 井下通訊電(光)纜的敷設與連接維護。
1.井下通訊應使用允許用于井下的通訊電(光)纜,井巷內放電纜因長度所限、必須有中間接頭時,可將接線盒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應使接頭承力,電(光)纜吊掛鉤的寬度應不小于25mm。
2.電(光)纜的斷頭應及時封補,以免芯線受潮。
3.電(光)纜必須吊掛整齊,不得吊掛在水管或風管上。如果電纜與水管、風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電纜必須吊掛在管子上方,并離開0.3m以上的距離。
4.通訊電纜不能與動力電纜交叉混掛,它們之間至少要有0.1~0.2m以上的距離。
5. 橡套電纜的連接必須用熱補或同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及用防爆接線盒連接,熱補或冷補后,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電(光)纜敷設不得過緊,應略有弛度,并且每100m內應有1~2m余量。盤線圓圈的曲率半徑不小于該電(光)纜外徑的30倍,盤線圓圈應吊掛在躲避硐內。
7.要定期巡查電(光)纜,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有無撞傷或擠壓、掉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光纜連接應使用專業標準的連接盒及光纖套管,連接盒及光纖套管應密封良好,抗外力擠壓。
9.井下使用噴燈或光纖熔接機時,必須制定井下用火或燒焊專門措施,避免發生瓦斯或煤塵爆炸。
10.屏蔽層、接地線應可靠連接并接地。
第26條 調度電話。
1.檢修調度專用通訊設備時,應先取得調度員的同意。
2.調度電話在交接班前應進行通訊試驗,如有故障不通時,調度員應將情況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盡早恢復通話。
第27條 總配線架。
1.總配線架每年清掃一次,線對和跳線的焊接每年檢查和校核一次,彈簧排壓力每年試驗調整一次。
2.暫不用的用戶線一定要用絕緣片隔開。
3.總配線架接地電阻每年測試2次,接地電阻不大于4甌
4.總配線架跳線必須按跳線表、配線表、電話號碼表進行,不準隨意改變跳線。
5.夏季雷雨前,必須抽查一次熱圈放電管(避雷器),按10%抽查,發現一只不合格,要全部進行測試,必要時更換全部熱圈放電管(避雷器)。
第28條 市話電話機維修。
1.電話機必須登卡,卡片內容為:用戶名稱、用戶號碼、電話機型、線路絕緣電阻、用戶環阻、安裝日期。所有用戶話機每年查測兩次,直觀聽試。撥號應準確,振鈴清脆,送、受話符合要求,處于完好狀態,耳機繩、桌機繩和話機內部布線無活動、斷股和接觸不良等現象。
2.節假日前對重要部門電話實測一次,調度、安監、救護等用電話每月實測一次。如需要檢修時,應裝備用機。
3.每年實測一次撥號盤,斷續比為1.6:1,脈沖個數為10次/s(±10%)。
第29條 市話電纜維修。
1.每月按區段沿線路徒步巡查一次,檢查以下內容并填寫巡查記錄:線桿有無歪斜,拉線撐鐵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適,掛鉤是否松動,樹木、房屋是否與電纜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積水,電力線是否威脅通訊安全,有線廣播線是否會造成串音,各處分線箱有無變化。
2.對穿越鐵路、公路、河流、橋梁等處電纜特殊裝置要定期進行整修加固。
3.每年夏季測試一次電纜芯線問、芯地間絕緣電阻,全程對地絕緣電阻應大于50MQ(250V搖表),環阻應小于1.5kQ(直流電橋)。
4.線務維修必須遵守各項外線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蹬桿必須帶好防護用品,一人蹬桿,一人桿下監護,工具材料嚴禁扔上、投下,嚴禁違章作業。
5.用噴燈封合熱縮管時,加熱火焰要在熱縮管表面來回反復移動,不要停留在某一點上不動,以免烤傷或使包管變質。
6.線務維修要配齊以下技術資料:礦區桿線圖、電話分布圖、配線表、電話號碼配線對照表、接線盒配線表、故障記錄、線路測試記錄、常用材料、工具、安全作業規程等。
7.各處電纜配線箱、接線盒應編號,每年清掃、防腐一次,所有熱補、冷補接頭每年檢查一次。配線架、分線箱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Q。
8.每月查對一次用戶名稱、電話號碼,配線號和電纜序號應一致。 .
第30條 整流器、蓄電池維修。
1.整流器的啟動和停止:接通負載后再開機,負載電源由小到大逐步調到額定值。關機時,將電流由大調小,先斷交流后斷負載。
2.定期檢查和測試整流器各點的電壓、電流,觀察各點波形,掌握各點電壓、電流及波形的參考值。
3.各點過壓、過流、報警等保護動作應靈敏可靠。
4.整流器主回路(整流元件、主變壓器、扼流圈)對地絕緣電阻不小于1MQ,系統工作接地線不少于2條,接地電阻應小于4Q,保護接地應小于10化接地電阻每年春秋兩季各測試一次,測試時應分組進行,不準兩組同時斷開。
5.對于60V蓄電池每組選定5只標定電池,24V蓄電池每組選定2只標電池。標定電池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并應涂有明顯標記。
6.蓄電池應經常檢查并記錄以下項目:每個電池電解液相對密度、溫度,極板有無變形、彎曲、短路、脫落,隔離板、彈簧板、緣絕子不應有位移,連接線應接觸良好,沒有腐蝕現象,外殼完整沒有裂紋、溢酸等。
7.蓄電池電液相對密度應保持在1.2~1.2l(25℃)范圍內,液面應高出極板10~20mm。
8.蓄電池每年進行一次容量試驗和核對放電試驗,放出保證容量的50%~60%,然后單獨充電。
9.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每2h記錄一次電壓、電流、溫度、相對密度,放電時lOh記錄一次。
10.蓄電池室應設排風扇、照明燈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嚴禁明火。
第31條 人工電話交換機維修。
1.各種信號顯示準確,機械動作靈敏可靠。
2.信號燈不閃動,亮度正常。
3.塞子外套齊全,塞繩外皮無破損,芯線無斷線,長度適宜,抽出落下自如。
4.電鍵柄垂直,動作輕便靈活,自復可鎖性能良好。電鍵和繼電器觸點接觸良好,觸點間隙、彈力等符合調整要求。
5.塞繩電路芯線問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fL,塞繩傳輸衰耗在800Hz或1000Hz時,直通不大于0.5Np(2R面交換機)或0.2Np(供電交換機);監聽時不大于0.1Np(2R面交換機)或0.05Np(供電交換機);應答時不大于0.4Np。
6.局內通話線對問的絕緣電阻和每一條對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F/(用100V或250v搖表測試)。
第32條 自動交換設備維修。
1.交換設備的測試和檢查維修時間:記發器單周測試每日1—2次;選標測試YA2.119.1.10特服每日一次;信號架每班一次;繩路、長途出入中繼每周一次;繼電器清檢、標志器測試、各級熔絲觸點每季一次;用戶Y1K測試、K10Y測試、ZAX一HZX出線鏈路測試半年一次;接線器清掃、傳輸測試每年一次;機架清灰、繼電器清檢兩年一次。
2.接線器、繼電器調整只準使用專用工具,夏季不準用手觸摸繼電器。
3.機房報警3次以上,要詳細查找原因,排除障礙后才算結束。
4.公共設備的障礙,不準采取閉塞方式解決。
5.鈴流、聽撥號音、觀測接通率每班測10%。
6.測量臺是整個機房工作正常與否的總監測站,所有測試檢修工作必須按計劃進行。
7.測量臺的查測周期:各種性能測試、測量電路、中繼線直通電路每天一次;受理電路、通知電路、特服電路每班一次。
8.測量臺儀表測試、撥號盤每月一次;電壓表、脈沖頻率表、板鍵半年一次;繼電器、熔絲每季一次。
第33條 全數字程控調度交換機的維修。
1.機房溫度、環境濕度、供電電源、接地電阻一定要符合說明書要求。
2.軟件故障可按復位鍵消除。
3.不可帶電插拔插件。
4.兩次開機時間間隔在3min以上。
5.若有硬件故障,可換入正常的備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廠家維修。
6.系統設定一般由維護終端操作進行,也可通過調度話機進行一些常用的、比較簡單的設定。該設定操作在維護臺上閉鎖,禁止調度員通過調度話機設定。
7.數據至文件是指將所有的設定數據以文件的形式保存到計算機中,以防主機數據丟失時恢復(無需重新設定)。
8. 當出現故障時,首先要對故障現象進行分析、測試(設備測試、記發器測試、網絡測試),以確定故障性質和類別,查明原因后再進行處理。
第34條 儲氣瓶的維修。
1.新設電纜儲氣鋼瓶應有驗收合格證,鋼瓶上的安全附件必須齊全有效、靈敏可靠。
2. 儲氣瓶應充人干燥、無腐蝕氣體,監視信號靈敏可靠,應定期檢查,發現失效應即時更換。
3.儲氣瓶附件(安全閥、減壓閥、壓力表、流量計、輸氣管及其接頭閥等)應安裝穩妥不漏氣,保持氣路暢通。
4.儲氣瓶嚴禁敲擊、碰撞和劇烈振動,不得靠近熱源、火源,夏季嚴禁暴曬。
5. 儲氣瓶應定期檢修,失靈附件定期維修或更換。
6.儲氣瓶應定期請有關部門檢壓,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操作時,不能用沾有各種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和工具等去接觸儲氣瓶及其附件,以免引起燃燒。
8. 儲氣設備應配備熟悉情況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建立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六、收尾工作
第35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要清理維修現場,并認真做好檢修記錄。
第36條 井下隔爆電話檢修結束后,通知交換機可以對該路呼叫,并解除預設的閉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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