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石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10-21 00:36
來源:安全管理網
1、目的:
為保證礦山正常生產,確保松石合乎安全要求,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訂本規程。
2、適應范圍
本規程適應于礦山井下作業。
3.1 攜帶照明燈具。
3.3 松石前應檢查殘、瞎炮,如有,須報告班長及值班人員指定爆破員處理,否則不準作業。
3.4 松石時應站在浮石崩落范圍之外。
3.5 采場撬落下的大塊礦巖,必須進行人工破碎處理,避免造成放礦空洞,影響下套工序作業人員安全。
3.6 作業時,對無法處理的危險礦巖,必須作好標志并向班組、車間及時反映,向下套工序作業人員現場交接班。
3.7 采場松石時,要嚴格按順序進行作業,禁止跨越頂板未處理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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