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碴場安全操作規程
1、無關人員不應進入排碴場的危險范圍內。任何人均不應在排碴場作業區或排碴場危險區內從事撿礦石、撿石材和其他活動;未經設計或技術論證,任何單位不應在排碴場內回采低品位礦石和石材。
2、汽車排碴作業時,有專人指揮;非作業人員不應進入排碴作業區,進入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車輛、工程機械,應服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3、排碴場平臺要平整,排碴線整體均衡推進,坡頂線呈直線形或弧形。
4、排碴卸載平臺邊緣,有固定的擋車設施,其高度不小于輪胎直徑的1/2,車擋頂寬和底寬分別不小于輪胎直徑的1/4和3/4;設置或移動車擋設施時,對不同類型的車擋應制定相應的安全作業規程,并按規程進行作業。
5、按規定順序排棄土巖;在同一地段進行卸車和推土作業時,設備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6、卸載時,汽車垂直于排碴工作線;汽車倒車速度小于5km/h,不應高速倒車,以免沖撞安全車擋;
7、在排碴場邊緣,推土機不應沿平行坡頂線方向推土;
8、排碴安全車擋或反坡不符合規定、坡頂線內側30m范圍內有大面積裂縫(縫寬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時,汽車不應進入該危險作業區,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方可恢復排碴作業;
9、排碴場作業區內煙霧、粉塵、照明等因素導致駕駛員視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風等惡劣天氣時,停止推碴作業;
10、汽車進入排碴場內應限速行駛,距排碴工作面50~200m時速度低于16km/h,50m范圍內低于8km/h;排碴作業區設置一定數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標志牌。
11、排碴作業區照明系統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間無照明不應排碴。
12、人工排碴時,人員不應站在車架上卸載或在卸載側處理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