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9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消息,國家安監總局今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公布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暨安全監督檢查規定:明確要求煤礦的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必須輪流帶班下井,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根據規定,煤礦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煤礦不得因此降低從業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規定還對不帶班下井的領導制定了嚴格的監督管理和懲罰措施。
打開手機掃描上面的二維碼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費注冊
熱點資訊
網付優惠
支付方式
平臺支付
網銀支付
現金支付
關于我們
關于資訊
資訊優勢
聯系我們
商業合作
商家資訊
廣告投放
投稿須知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