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太平礦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為進一步規范經營秩序,促進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廉潔自律,日前,攀煤太平礦在全礦范圍內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并收到實效,該礦成立了以礦長、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利用廣播、板報、班前會、周一大課等形式向職工群眾廣泛宣傳,在營造濃厚氛圍的同時,動員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舉報工作。此次專項治理的內容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川煤集團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規定財務核算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及整改落實三個階段,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該礦將采用檢查、抽查與群眾監督舉報相結合的方式,清理礦機關各部室及各基層單位以各種形式或手段設立的“小金庫”,并將此項工作延伸到隊、車間。在治理過程中,該礦要求:各級領導人員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清理“小金庫”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認真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各單位和部門要認真安排部署,防止搞形式、走過場,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對自查處理的問題能認識錯誤并主動糾正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理;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不認真自查自糾、敷衍了事、隱瞞事實甚至頂風違紀、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突擊花錢、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按相關規定從重處理;對隱瞞不報的“小金庫”資金,一經查出,一律收繳;對涉案金額巨大、情節惡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該礦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