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能龍灘公司進一步規范安全確認報告制
作者::毛勝凡
2010-08-21 08:49
來源:廣能龍灘煤電公司
廣能龍灘煤電公司在學習“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和加強班組建設中,積極推行安全確認報告制。為使這項工作不斷在總結中提高,該公司進一步規范了安全確認報告制,通過“安全確認報告”,使其亮出身份,擔當責任,達到隱患整改落實,確保安全效果的目的,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增強礦井文明生產和班組標準化建設水平。
該公司要求瓦檢員、各采掘作業點的跟班隊長或班長或安全值班長、各特殊工種的當班職工,在井下(掘進磧頭、采煤工作面、中央變電所、瓦斯抽放站)和地面(主平硐皮帶機房、炸藥庫、各臨時作業點)5人工作以上的班組,對公司班子成員、廣能公司及以上領導、廣能公司及川煤集團檢查人員和外來參觀考察單位的人員進行安全確認匯報。現場匯報本人職務和姓名、班組名稱及班組作業人數、工作安排、設備運行、安全狀況和生產狀況等,匯報人匯報時,應選擇好站位,立正姿勢,雙手自然垂下,兩眼平視,目光充滿真誠和敬意,聲音宏亮,不急不緩,鏗鏘有力。對未匯報的班組及個人,該公司將對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人或崗位人員罰款30元/次,基層隊(廠、公司)當月出現3次未匯報,扣該隊質量標準化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