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監局川西煤監分局嚴格事故礦井隱患倒查和事故責任追究
作者:四川煤監局川西站
2010-07-30 16:54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2010年6月4日,滎經縣龍蒼溝鄉改板溝煤礦(系6擴30萬噸/年的技改礦井、生產區域與技改區域相對分開、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09年12月22日被暫扣)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 人。接到事故報告后,川西煤監分局會同滎經縣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調查,并開展了事故隱患倒查聯合執法行動。現場檢查發現該礦存在著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810南翼采煤工作面通風系統不穩定,掘進工作面磧頭無臨時支護,局部通風機未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供電等安全隱患依然違規組織生產。
為此,川西煤監分局于6月7日、17日兩次召開案審會,決定依照國務院第446號令等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對其重大安全隱患給予行政處罰:責令其停產整頓,對企業罰款159萬元,對受業主委托負責礦井全面工作的總經理林某某罰款10萬元,對礦長蔡某某、技術負責人李某、安全副礦長李某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0.8萬元、0.8萬元、0.7萬元的罰款。同時對其涉嫌非法生產的行為責成滎經縣安監局依法查處。目前,該礦已繳納罰款100萬元,剩余的71.3萬元已定于今年10月底前繳納到位。 7月19日,川西煤監分局再次召開案審會,討論該礦“6.4”頂板事故調查報告,決定對其事故罰款15.864萬元(單位罰款11萬元,6名相關責任人共計罰款4.864萬元),吊銷礦長蔡某某的礦長資格證書,并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龍蒼溝鄉安監站站長蒲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龍蒼溝鄉分管副鄉長夏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