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指令、決定,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規章制度,并認真檢查落實和執行情況。
2、參加審查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參加制訂并監督檢查安全規劃、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其它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4、監督檢查安全設備、設施和儀器的使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5、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與執行。
6、深入作業現場巡回檢查,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及時發現和現場督促處理安全隱患;嚴肅查處各種違章違紀行為,秉公執法;參加定期的安全大檢查;參與調查處理重大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或作業部門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7、發現有險情時,有權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并及時報告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對不能消除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制定安全措施后進行處理。
8、善于傾聽職工意見,了解安全情況;參與或組織安全活動;協助領導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規程》學習。
9、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有關部門制定防范措施,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10、出井后及時填寫工作日志和有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