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0-06-16 11:52
來源:本站原創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對礦井機電專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負責礦井機電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技術革新活動,落實資金和材料,改善礦井機電面貌。
三、負責組織制定礦井機電工作規劃、安措計劃和長遠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四、每月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安全和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并抓好礦井機電階段性總結,布置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五、按規程和規定要求,組織對機電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技術測試和驗收工作。
六、負責落實上級的各項規定和制度,不斷建立和健全各項機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專業重大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時解決,負責組織機電事故的分析工作。
八、抓好機電專業技術培訓和崗位練兵工作。
九、負責組織機電事故的分析工作。
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崗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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