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國有大型煤礦發生3起特大礦難
一個多月過去了,黑龍江省鶴崗新興煤礦的井口荒涼破敗如初,108條鮮活的生命已然不在。
回望2009年發生的4起特大礦難,有3起發生在國有大型煤礦。
此時,在煤礦大省山西,煤老板們正在成批地把煤礦打包出售,賣給國有大型企業。
國有煤礦下井人數太多
“國有重點煤礦下井人數的確很多,比如鶴崗新興煤礦,它的煤炭資源是分散的,不能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不得不安排多個采掘工作面。”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中國礦業大學教授周心權說。
2006年,安監總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范企業勞動定員管理的若干指導意見》,其中規定,國有重點煤礦原則上每個采區同時作業的采、掘人員,每小班不得超過100人。
然而,新興煤礦事故發生時,全礦井下作業人員共有528人。新興煤礦負責人進行情況匯報時稱,該礦一次約有3000人下井作業。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煤監局局長趙鐵錘在聽取匯報時指出,這次傷亡巨大和作業面人員過于集中有關。
“528人有420人是成功地走出了井下,逃離了那個可怕的現場,這應該是主流。”責任方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黨委宣傳部部長張金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這樣說,隨即引起了強烈的輿論反彈。
與國有大礦相反,小礦雖然事故頻發,卻罕見死亡人數眾多的特大事故。“小礦不會死那么多人。大礦本身就大,下井人數太多,就容易出現大事故。”曾在煤礦企業工作過的中國煤炭網市場觀察員李朝林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控制下井人數,當然有效,但實際上有較大困難。對于不少儲量少、條件復雜、職工多的老煤礦來說,效率低、成本高、利潤少,要養活眾多職工,也不容易。”周心權說,“在美國,煤礦自然條件適合機械化生產,機械化的程度很高,加上管理水平高,事故率和死亡率很低。中國的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比美國高五六十倍。我國地質條件復雜,同時由于關系到煤炭需求、工人生活、地方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一些瓦斯突出等隱患多的礦區無法關閉。礦工一旦失去工作,又不懂其他技術,再就業困難大,浙江就曾發生過煤礦關閉后礦工鬧事的事件。”
礦難不認所有權
從去年4月開始,曾經一夜暴富的山西煤老板們開始四處奔走,問政策、看價錢。按照規定,山西年產量在90萬噸以下的煤礦,都面臨著被兼并重組的命運。辦礦主體將由2200多家減少到100多家,其中絕大多數是國有企業。
“如果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無論是國有重點煤礦還是民營的小煤礦,都一樣會發生事故。”周心權說。
資料顯示,國有煤礦的安全性相對較高,地方國有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重點煤礦的3.8倍,而鄉鎮小煤礦的百萬噸死亡率則是國有重點煤礦的11.3倍。“國有重點煤礦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小煤礦的安全性不高,礦主存在僥幸心理。國有重點煤礦優秀的管理、技術和設備優勢,可以提高煤礦的安全生產水平。”周心權說。
周心權認為,加大對煤礦安全的投入,對減少死亡能起到很大作用。“從2005年起,我國每年有30億元投入,再加上監察、監管制度逐漸完善,從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到工人,都前所未有地注意安全。所以,從2005年到現在,百萬噸死亡率下降了近三分之二,死亡人數下降了近一半。”
“煤礦開采零死亡”離我們還有多遠
由于礦難頻發,有人大聲疾呼:“我們燒的不是煤,是血!”而事實上,礦難并非不可避免。
據了解,目前,加拿大、德國、英國、挪威等國,已經實現了“煤礦開采零死亡”。在煤炭占國內生產能源1/3的美國,煤礦的勞動安全水平已經比從事漁業、農業、建筑業和零售業還要高。
“有自然條件和管理兩方面的因素,美國的煤層埋藏較淺,地質條件好、瓦斯低,適合機械化生產。而我國煤礦總體管理、技術和裝備水平較低,工人文化技術素質也差。在發達國家,大部分礦工都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周心權介紹說,美國、澳大利亞等煤礦地質條件較好的國家,對于地質條件復雜礦井、瓦斯突出危險礦井,一般采取停產關閉措施。而我國對煤炭的需求量大,加上就業壓力,對于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瓦斯突出危險礦井,也不得不開采。
即使是這樣,在我國礦難中所占比例高于80%的瓦斯爆炸事故,仍可以防患于未然。周心權介紹,煤礦瓦斯爆炸有三個必須條件——瓦斯濃度達到爆炸限度、火源和足夠的氧氣。“井下巷道的氧氣足以助燃,所以主要是從火源和瓦斯來控制。針對火源的產生,我們做了很多技術和裝備上的控制。另一個就是瓦斯,我們采取通風、瓦斯抽采等措施來控制。因為產量高、開采深度大,瓦斯涌出量大,在煤炭未開采和正開采過程中,用抽放的手段把瓦斯降到比較低的水平,然后靠通風降低到規定的水平。”
“現在一些煤礦采用現代化的監控,工人在調度室就可以看到各個礦、各個掘進層、各個工作面的瓦斯情況和人員狀況。”李朝林說,“不過,這只是部分礦井,有些礦井還沒有做到。”
此外,突發事故的應急能力差,也是一大禍源。
“國有重點大礦的事故,多發生在一些看起來比較"安全"的地方,往往是瓦斯突發事件使原低瓦斯區域變成高瓦斯區,而我們未能及時發現這種變化,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差,從而造成事故。”周心權說。
應對突發情況要在日常運轉中下工夫。2006年1月,加拿大一座鉀鹽礦發生火災,72名礦工被困井下26小時,全部獲救。這是因為,加拿大法律規定,井下必須設有密封的“避險站”,內部有充足的氧氣、照明、食品和水,并與地面保持通信。所以,盡管礦難時有發生,但幾乎沒有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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