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信號工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02-22 21:58
來源:本站原創
1. 井下信號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擔任。
2. 井下信號工必須熟悉提升設備、信號設施等情況。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3. 提升信號必須聲光齊全、可靠。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4. 運行前必須對信號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絞車司機聯系說明后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時再進行提升。
5. 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信號,應與把鉤工聯系,查明原因,廢除本次信號,重新再發送信號。
6. 發出信號后,發現礦車的運行方向與所發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發出信號。
7. 工作中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不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用電話代替信號的發送。
8. 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其他人代替上崗。嚴禁在提升過程中交接班。
9. 工作過程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系信號要清晰、準確。當把鉤工發出信號后才可發出信號。
10. 信號發出后不得離開,認真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如有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11. 因事故檢修軌道后,開車前信號工必須檢查軌道,確認無問題時方可提升。
12. 井下信號規定“一停、二上、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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