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工(裱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12-21 22:23
來源:本站原創
密閉工(裱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密閉工負責井下通風設施的構筑。密閉工必須嚴格按照通風設施質量標準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墻體砌筑
第2條 臨時風門墻體
1.立柱(包括通天門框)要打得迎山有勁,風壓大時在背風門口以上要設橫梁(木梁或鐵梁),梁頭要鑲入棚檔或梁窩內。
2.釘板時由上往下釘,上下兩板壓茬寬度不得小于10mm。
3.墻面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3:1—5:1)滿抹或勾縫。
第3條 永久風門墻體
1.門墻兩幫和頂、底均需掏槽,掏槽要見硬底、硬幫,與煤巖體接實。掏槽深度在煤中不小于0.2m;在巖體中不小于0.1m;在砌碹巷道中建筑設施,若碹體漏風,則拆碹掏槽砌筑,若碹體完好,則與碹體接實即可。
2.墻厚一般為500—1000mm。
3.壘磚墻時必須灰漿飽滿,全部用擠灰;灰縫要求:磚墻不許超過10mm。
4.壘磚墻用1:3—1:4的水泥砂漿砌筑。
第4條 各種密閉的用途及施工要求
1.臨時膠布密閉:主要用于臨時控制風量或發生火災時,臨時擋煙、隔熱、降低外部的有害氣體等,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釘上膠布(風筒布等),接茬處要重迭,四周插好壓嚴,防止跑風。
2.臨時木板密閉:此種密閉的用途與臨時膠布密閉同,但用的時間較長,效果比膠布的較好,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然后用木板由上往下釘在中柱和幫柱上。在釘的過程中四周要接觸嚴密,上下兩板壓茬寬度不小于10mm。當瓦斯較大時釘釘子要用銅錘或墊以硬木。墻面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3:1—5:1)滿抹或勾縫。
3.沙袋防爆密閉:僅用于在瓦斯較大巷道內發生火災后,在建立永久密閉前,為了防止或減輕火區爆炸的沖擊,其施工要求:將沙或土(土塊要小于10mm)裝入袋內(草袋、帆布袋、麻袋等),每袋重量不宜超過15—20kg,按巷道全斷面,堆積長度不小于4m,在該密閉的外側,再打上3—4根貼墻柱,并用小桿卡實卡緊。
4.防火磚密閉:適用于發火煤層采后封閉,密閉厚一般500mm,用1:3—1:4水泥沙漿砌筑,砌筑時上下平整,必要時墻外抹以厚10mm的灰漿。密閉內有水時,可靠近下部設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閉的上部離頂300mm處設一條直徑19—25mm的鐵管作為觀測孔,同時,在密閉的上部另下一節直徑38—51mm帶法蘭盤和擋板或有閥門的鐵管,作為注水灌漿用(管長視情況確定)。
5.永久性防火密閉:適用于采后石門,礦井主要巷道報廢后,隔風防火。其要求:內外墻各厚三磚,中間填水泥砂漿或注其它符合要求的漿體。用1:3或1:4水泥砂漿砌筑,其施工質量要求與防火磚墻同。當巷道出水時,密閉底部要設反水管,在密閉上部離頂300mm處要設直徑19—25mm鐵管和直徑為38—51mm鐵管各一根,作為觀測孔和注漿孔,這些管子平時要扎嚴上蓋或帶閥門;
6.磚密閉:用于非發火煤層的采后密閉。
磚密閉墻厚一般為500mm,用1:4或1:5水泥砂漿砌筑,其施工質量與防火磚墻同。
當巷道出水時,密閉墻下部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
第二節 入井前的準備工作
第5條 按照班組長布置的工作任務,帶齊所用工具,并將利刃工具裝入保護套內。
第6條 配備好施工人員。對頂板不好,施工條件較復雜的工程,要指派有經驗工人進行現場指導。
第三節 施工時注意事項
第7條 開工前必須有班組長或負責安全人員檢查施工地點的支架頂板、兩幫等情況,發現問題處理好后再開工。
第8條 回收棚梁打密閉時,先加固前后5米支架。回棚時只準由里向外逐架進行。
第9條 回棚后,用長柄工具檢查處理頂板時,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由外向里進行,處理到牢固頂為止,然后打好順巷梁或背板,必要時打立柱,保證安全工作。
第10條 設施接頂時,應由兩幫向中間同時進行。順頭梁、背板或立柱隨接頂工作逐一拆除,循序進行。嚴禁在空頂下作業。
第11條 每道通風設施竣工后,通風部門要根據“礦井通風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不合格者要返工處理。設施完工后應做到料光場地凈。
第12條 設施墻體垂直度不得超過10mm。
第13條 灰砂比,水泥小于400#為1:3,水泥大于400#為1:4。
第14條 進行密閉時,不應把電纜,水管等密閉在墻內。施工負責人要提前到現場檢查處理有關事項。
第15條 密閉已采區或容易積聚有害氣體的地點,開工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施工。有自然發火煤層的密閉,在墻體頂部留設觀察管,還應設注漿管等。
升井后要向通風值班人員匯報本班完成任務情況。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密閉工負責井下通風設施的構筑。密閉工必須嚴格按照通風設施質量標準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墻體砌筑
第2條 臨時風門墻體
1.立柱(包括通天門框)要打得迎山有勁,風壓大時在背風門口以上要設橫梁(木梁或鐵梁),梁頭要鑲入棚檔或梁窩內。
2.釘板時由上往下釘,上下兩板壓茬寬度不得小于10mm。
3.墻面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3:1—5:1)滿抹或勾縫。
第3條 永久風門墻體
1.門墻兩幫和頂、底均需掏槽,掏槽要見硬底、硬幫,與煤巖體接實。掏槽深度在煤中不小于0.2m;在巖體中不小于0.1m;在砌碹巷道中建筑設施,若碹體漏風,則拆碹掏槽砌筑,若碹體完好,則與碹體接實即可。
2.墻厚一般為500—1000mm。
3.壘磚墻時必須灰漿飽滿,全部用擠灰;灰縫要求:磚墻不許超過10mm。
4.壘磚墻用1:3—1:4的水泥砂漿砌筑。
第4條 各種密閉的用途及施工要求
1.臨時膠布密閉:主要用于臨時控制風量或發生火災時,臨時擋煙、隔熱、降低外部的有害氣體等,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釘上膠布(風筒布等),接茬處要重迭,四周插好壓嚴,防止跑風。
2.臨時木板密閉:此種密閉的用途與臨時膠布密閉同,但用的時間較長,效果比膠布的較好,其施工要求:在巷道中間及兩幫打上中柱和幫柱,然后用木板由上往下釘在中柱和幫柱上。在釘的過程中四周要接觸嚴密,上下兩板壓茬寬度不小于10mm。當瓦斯較大時釘釘子要用銅錘或墊以硬木。墻面必須用黃泥摻水泥(泥灰比3:1—5:1)滿抹或勾縫。
3.沙袋防爆密閉:僅用于在瓦斯較大巷道內發生火災后,在建立永久密閉前,為了防止或減輕火區爆炸的沖擊,其施工要求:將沙或土(土塊要小于10mm)裝入袋內(草袋、帆布袋、麻袋等),每袋重量不宜超過15—20kg,按巷道全斷面,堆積長度不小于4m,在該密閉的外側,再打上3—4根貼墻柱,并用小桿卡實卡緊。
4.防火磚密閉:適用于發火煤層采后封閉,密閉厚一般500mm,用1:3—1:4水泥沙漿砌筑,砌筑時上下平整,必要時墻外抹以厚10mm的灰漿。密閉內有水時,可靠近下部設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閉的上部離頂300mm處設一條直徑19—25mm的鐵管作為觀測孔,同時,在密閉的上部另下一節直徑38—51mm帶法蘭盤和擋板或有閥門的鐵管,作為注水灌漿用(管長視情況確定)。
5.永久性防火密閉:適用于采后石門,礦井主要巷道報廢后,隔風防火。其要求:內外墻各厚三磚,中間填水泥砂漿或注其它符合要求的漿體。用1:3或1:4水泥砂漿砌筑,其施工質量要求與防火磚墻同。當巷道出水時,密閉底部要設反水管,在密閉上部離頂300mm處要設直徑19—25mm鐵管和直徑為38—51mm鐵管各一根,作為觀測孔和注漿孔,這些管子平時要扎嚴上蓋或帶閥門;
6.磚密閉:用于非發火煤層的采后密閉。
磚密閉墻厚一般為500mm,用1:4或1:5水泥砂漿砌筑,其施工質量與防火磚墻同。
當巷道出水時,密閉墻下部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
第二節 入井前的準備工作
第5條 按照班組長布置的工作任務,帶齊所用工具,并將利刃工具裝入保護套內。
第6條 配備好施工人員。對頂板不好,施工條件較復雜的工程,要指派有經驗工人進行現場指導。
第三節 施工時注意事項
第7條 開工前必須有班組長或負責安全人員檢查施工地點的支架頂板、兩幫等情況,發現問題處理好后再開工。
第8條 回收棚梁打密閉時,先加固前后5米支架。回棚時只準由里向外逐架進行。
第9條 回棚后,用長柄工具檢查處理頂板時,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由外向里進行,處理到牢固頂為止,然后打好順巷梁或背板,必要時打立柱,保證安全工作。
第10條 設施接頂時,應由兩幫向中間同時進行。順頭梁、背板或立柱隨接頂工作逐一拆除,循序進行。嚴禁在空頂下作業。
第11條 每道通風設施竣工后,通風部門要根據“礦井通風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不合格者要返工處理。設施完工后應做到料光場地凈。
第12條 設施墻體垂直度不得超過10mm。
第13條 灰砂比,水泥小于400#為1:3,水泥大于400#為1:4。
第14條 進行密閉時,不應把電纜,水管等密閉在墻內。施工負責人要提前到現場檢查處理有關事項。
第15條 密閉已采區或容易積聚有害氣體的地點,開工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施工。有自然發火煤層的密閉,在墻體頂部留設觀察管,還應設注漿管等。
升井后要向通風值班人員匯報本班完成任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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