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07-10 20:52
來源:本站原創
裝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熟練掌握各種火車車型、連接方式、車門的有關標志和開、關車門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3條、熟悉我礦煤炭產品品種、各品種的質量標準以及鐵路運輸的裝車、發車要求。
第4條、熟練掌握放倉操作技術,做到不錯裝、漏裝、不偏載、超載、配煤不勻。
第5條、熟練掌握《皮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6條、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7條、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8條、堅持“寧讓人等車,不讓車等人”的24小時工作制。
二、安全規定
第9條、 裝車前,工作人員應當檢查車門和拉風,并清掃車底。
第10條、 裝車時,絞車鉤頭掛好后,禁止工作人員站在繩鼻子上和絞車機尾。嚴禁工作人員在大繩內側行走或站立。絞車應當按規定車數牽引,不準超掛。
第11條、使用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應當與車輛脫離。
第12條、 運轉中,發現影響人員及設備安全等異常情況,必須按緊急停車按鈕。
第13條、 機車掛重車時,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應當與車輛脫離。
第14條、 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運行中,不得進行清掃和維護。嚴禁工作人員在鐵牛前進方向的軌道上站立或行走。
第15條、 調車絞車、重錘和導向輪的四周必須加設圍欄。
第16條、 人工捅煤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伸進溜槽內。風力清倉時,操作人員不得站在給煤機下面。檢修設備或工作需要時,風力清倉應當停止。
第17條、平車人員站立的位置距車邊緣的距離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員在車幫上行走。禁止在平車時拉車。裝車時,平車人員不得站在軌道衡上或在軌道下進行檢修。
第18條、 禁止機車在軌道衡上啟動、停留、緊急制動。機車通過軌道衡時,應當限速行駛。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19條、了解本班車皮計劃及發運品種。
第20條、了解運銷、鐵路部門在產品裝車、車皮加固等方面有無其它要求。
第21條、檢查各工具設備是否齊全、靈活、好用。
四、正常操作規定
第22條、火車調妥后,認真檢查牽車設備是否正常,線路是否暢通,車輛是否抱閘,確認無誤后方可設專人連接牽引。
第23條、進礦空車必須車車清掃干凈,并及時將車門、車銷關閉牢固,并用鐵絲捆扎結實。
第24條、放倉工在放倉時,要車車裝勻,避免超載、偏載,各種煤配裝時,要認真核實車號,以防裝錯、漏裝、配煤不勻。
第25條、平車工在平車前,要對平車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平車應做到車車平整。
第26條、皮帶工嚴格按《皮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
第6條、車裝完后,應及時將重車牽出至平車器以東,并等車輛完全停穩后,由平車工摘提勾頭,然后把鐵牛回到精煤倉西側路口,關閉操作臺電源。
四、操作后應做工作
第1條、車裝完后,把所裝車輛全部巡查一遍發現車皮外漲、未加固牢靠者應及時加固。
第2條、及時清理倉上倉下積煤、積水、雜物。
第3條、按規定填好相關日志,做好交接班。
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熟練掌握各種火車車型、連接方式、車門的有關標志和開、關車門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3條、熟悉我礦煤炭產品品種、各品種的質量標準以及鐵路運輸的裝車、發車要求。
第4條、熟練掌握放倉操作技術,做到不錯裝、漏裝、不偏載、超載、配煤不勻。
第5條、熟練掌握《皮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6條、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7條、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8條、堅持“寧讓人等車,不讓車等人”的24小時工作制。
二、安全規定
第9條、 裝車前,工作人員應當檢查車門和拉風,并清掃車底。
第10條、 裝車時,絞車鉤頭掛好后,禁止工作人員站在繩鼻子上和絞車機尾。嚴禁工作人員在大繩內側行走或站立。絞車應當按規定車數牽引,不準超掛。
第11條、使用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應當與車輛脫離。
第12條、 運轉中,發現影響人員及設備安全等異常情況,必須按緊急停車按鈕。
第13條、 機車掛重車時,調度絞車或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應當與車輛脫離。
第14條、 無極繩掛鉤(俗稱鐵牛)運行中,不得進行清掃和維護。嚴禁工作人員在鐵牛前進方向的軌道上站立或行走。
第15條、 調車絞車、重錘和導向輪的四周必須加設圍欄。
第16條、 人工捅煤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伸進溜槽內。風力清倉時,操作人員不得站在給煤機下面。檢修設備或工作需要時,風力清倉應當停止。
第17條、平車人員站立的位置距車邊緣的距離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員在車幫上行走。禁止在平車時拉車。裝車時,平車人員不得站在軌道衡上或在軌道下進行檢修。
第18條、 禁止機車在軌道衡上啟動、停留、緊急制動。機車通過軌道衡時,應當限速行駛。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19條、了解本班車皮計劃及發運品種。
第20條、了解運銷、鐵路部門在產品裝車、車皮加固等方面有無其它要求。
第21條、檢查各工具設備是否齊全、靈活、好用。
四、正常操作規定
第22條、火車調妥后,認真檢查牽車設備是否正常,線路是否暢通,車輛是否抱閘,確認無誤后方可設專人連接牽引。
第23條、進礦空車必須車車清掃干凈,并及時將車門、車銷關閉牢固,并用鐵絲捆扎結實。
第24條、放倉工在放倉時,要車車裝勻,避免超載、偏載,各種煤配裝時,要認真核實車號,以防裝錯、漏裝、配煤不勻。
第25條、平車工在平車前,要對平車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平車應做到車車平整。
第26條、皮帶工嚴格按《皮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
第6條、車裝完后,應及時將重車牽出至平車器以東,并等車輛完全停穩后,由平車工摘提勾頭,然后把鐵牛回到精煤倉西側路口,關閉操作臺電源。
四、操作后應做工作
第1條、車裝完后,把所裝車輛全部巡查一遍發現車皮外漲、未加固牢靠者應及時加固。
第2條、及時清理倉上倉下積煤、積水、雜物。
第3條、按規定填好相關日志,做好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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