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勤雜工新版《煤礦安全規程》考試試題及答案
(編題:施建達)
一、填空題:
1、修理液壓、氣壓設備時必須先卸盡壓力,有蓄能器裝置的必須先把全部能量釋放。
2、搬動蓄電池時要防止電解液濺出。嚴禁用短路方式測試電瓶的充電量。
3、重型卡車拆卸故障輪胎時,必須將氣放盡;拆卸后橋輪胎時,必須將相連兩胎的氣放盡。
4、煤礦地面、井下各種電氣設備、電力和通信系統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試驗以及安全等可參照有關部門的規程執行;遇有與本規程相低觸的,應按本規程執行。
5、10kv及其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桿架設。礦井電源線路上嚴禁裝設負荷定量器。
6、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7、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并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8、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9、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10、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轉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12、井下低壓配電系統同時存在2種或2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13、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14、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5、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根據《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程。
16、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7、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
18、煤礦企業必須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置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人員和裝備。
19、煤礦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督。煤礦企業必須支持群眾安全監督組織的活動,發揮職工群眾安全監督作用。
20、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21、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職工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
22、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
23、煤礦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未經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24、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25、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26、、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27、煤礦企業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礦井救災演習。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入井檢查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28、煤礦企業應有創傷急救系統為其服務。創傷急救系統應配備救護車輛、急救器材、急救裝備和藥品等。
29、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并組織每個工作人員學習。
30、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31、井下每一個水平到上一個水平和各個采區都必須至少有2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
32、未建成2個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區嚴禁生產。
33、井巷交岔點,必須設置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線。
34、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35、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36、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
37、立井井口必須用柵欄或金屬網圍住,進出口設置柵欄門。
38、井筒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必須有柵欄。柵欄門只準在通過人員或車輛時打開。
39、立井井筒與各水平車場的連接處,必須設置專用的人行通道,嚴禁人員通過提升間。
40、如果立井井筒一側設人行道,人行道上方必須設防護設施。
二、選擇題
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 A )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
A、20m;B、30 m; C、40 m。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 B )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A、區長;B、班長;C、安監員。
3、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 A )以上回采工作面同時作業。
A、3個(含3個); B、2個(含2個);C、4個(含4個)。
4、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 B )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
A、4個(含4個);B、5個(含5個)C、6個(含6個)。
5、采區開采前必須編制采區設計,并嚴格按照( C )組織施工。
A、礦長的要求;B、法規要求;C、采區組織設計。
6、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 A )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A、2;B、1;C、3。
7、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B )。
A、1.6m; B、1.8m ; C、2m。
8、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出信號的間距不得超過 ( C )。
A、10m ;B、20m; C、15m。
9、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 B )。
A、20ºC;B、26ºC;C、28ºC。
10、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風量不得少于( B )。
A、3㎡;B、4㎡;C、5㎡。
11、工作面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 C )觀察頂板。
A、專業技術人員;B、一名副班長;C、有經驗有人員。
12、瓦斯突出礦井人同,必須攜帶( A )
A、隔離式自救器;B、氧氣呼吸器;C、防毒面具。
13、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B )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A、1%;B、1.5%;C、1.8%。
14、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 C )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A、5m;B、10m;C、20m。
15、煤礦企業每年( B )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A、清明前驅;B、雨季前;C、五一前。
16、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 B )范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A、10m;B、20m;C、50m。
17、2機車或者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 C )的距離。
A、150m;B、200m;C、100m。
18、新建或改擴建的礦井中,對運行7t及其以上機車或3t及其以上的礦車的軌道,應采用不低于( C )的鋼軌。
A、18㎏;B、22㎏;C、30㎏。
19、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 A )。
A、600V;B、380V;C、220V。
20、用人車運送人員時,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 B )。
A、5m/s;B、4m/s;C、8m/s。
21、巷道坡度大于(B)時,嚴禁人力推車。
A、3‰;B、7‰;C、5‰。
22、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端突出長度不得小于( A )。
A、100㎜;B、150㎜;C、120㎜。
23、采區電氣設備使用( A )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A、 3300V;B、3800V;C、6600V。
24、礦燈管理規定,礦燈完好的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
燈的總人數多( B )。
A、8%;B、10%;C、15%。
25、礦燈管理規定,發出的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 B )。
A、10h;B、11h;C、12h。
26、礦燈管理規定,每次換班( A )內,燈房人員應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單報告礦調度室。
A、2h;B、3h;C、1h。
27、綜全機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燈間距不得大于( B )。
A、10m;B、15m;C、8m。
28、礦山救護隊員是煤礦井下( C )。
A、按照部隊編制的兵種;B、按武警編制的礦警;C、一線特種作業人員。
29、礦山救護小隊應由不少于( A )組成。
A、9人;B、8人;C、10。
30、礦山救護中隊應由不少于( A )救護小隊組成。
A、3個;B、4個;C、2個。
31、爆炸材料庫和爆炸材料發放硐室附近( B )范圍內,嚴禁爆破。
A、25m;B、30m;C、50m。
32、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進風側( B )。
A、最好安裝甲烷傳感器;B、必須設置裝甲烷傳感器;C、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安裝甲烷傳感器。
33、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B )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4、采區內的上下山和平巷的凈高不得低于(C)。
A. 1.6m , B. 1.8m , C. 2.0m
35、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B)暢通的安全出口。
A. 1個, B. 2個,C. 3個
36、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必須有(A)。
A.安全措施 , B. 起重設施, C.有專人指揮
37、乳化液泵箱應設自動(A)。
A.給液裝置 , B. 停機裝置 ,C. 無水報警裝置
38、 刮板輸送機( A )。
A.嚴禁乘人,B. 可以乘人,C. 有保護措施時可以乘人
39、嚴禁煤倉、溜煤(矸)眼兼做(C)。
A.通風孔,B. 運料孔,C. 流水道
40、電雷管可由(C)運送。
A.爆破工監護下的其他人員,B.班長,C. 爆破工親自
三、判斷題:
1、高瓦斯區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工作面,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時,應制定專門措施。(×)
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2、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
3、開工前,區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并向礦長匯報,得到礦長準許后,方可安排人員進入工作面。(×)
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4、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但收尾時就不需要再制定措施(×)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5、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
6、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一名專職的工程技術人員觀察頂板。(×)
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7、鋼絲繩中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10%,不得用作提升物料。(√)
8、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
9、鋼絲繩中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提升人員。(√)
10、人員出井后(地面領用礦燈人員,在下班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 √ )
11、采掘工作面的進風不得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但回風可以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
采掘工作面的進風和回風不得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
12、在礦井主扇發生故障時,可采用局部通風機或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使用。(×)
嚴禁采用局部通風機或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使
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
14、爆破地點附近5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20m以內
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2.0%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達到1.5%時
1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5%時,附近20m以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達到2.0%時
17、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恢復通風后,方可通電開動。(×)
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18、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時,必須報告礦總工程師。(×)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19、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每班都必須放空,不得存煤。(×)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20、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煤眼,不得放空,如果需要放空,放空后的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并設置引水管。(×)
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的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并設置引水管。
21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22、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巷掘進工作面可以不設置甲烷傳感器。(×)
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傳感器。
23、高瓦斯、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設置甲烷傳感器。(√)
24、掘進工作面采用串聯風時,必須在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設置甲烷傳感器。(√)
25、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6、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7、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使用架線電機車時,裝煤點、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8、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29、礦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可根據煤礦企業的自身情況,作出相應規定。(×)
礦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30、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小于150m。
(×)80 m
31、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于100 m。(×)50 m
32、開采下部水平的礦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產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
33、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中掘進時,對巷道中出現的冒頂區必須及時進行防火處理,并定斯檢查。(√)
34、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35、煤礦企業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
36、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筑物的高程必須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
37、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
38、使用中的鉆孔,必須安裝孔口蓋。報廢的鉆孔必須及時封孔。(√)
39、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
40、在1個采煤工作面可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四、簡答題
1、.采掘工作面的移動式機器,每班工作結束后和司機離開機器時,應該怎樣處理?
答: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打開離合器。
2、什么是井巷﹖
答:為進行采掘工作在煤層或巖層內所開鑿的一切空硐。
3、什么是水平﹖
答:沿煤層走向某一標高布置運輸大巷或總回風巷的水平面。
4、什么是階段﹖
答:沿一定標高劃分的一部分井田。
5、什么是主要運輸巷﹖
答:運輸大巷、運輸石門和主要絞車道的總稱。
6、什么是采空區﹖
答:回采以后不再維護的空間。
7、簡述(152條)對礦井井下防塵系統的規定。
答: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巷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并安設支管和閥門。防塵用水均應過濾。不采礦井和水采區不受此限。
8、簡述(156條)礦井綜合防塵。
答:礦井每年應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礦井應每周至少檢查1次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巖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9、破碎機必須安裝什么裝置?
答:防塵罩、噴霧裝置或除塵器。
10、設置在采煤機上的甲烷傳感器的斷電范圍?
答:采煤機電源。
11、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應怎樣存放?
答:存放在蓋嚴的鐵桶里。
12、井下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應怎樣處理?
答: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不得亂放亂扔。
13、入井人員嚴禁攜帶那些物品?
答:煙草和點火物品。
14、簡述(367條)斜巷人車運行規定。
答: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跟車人必須坐在設有手動防墜把手或制動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并必須先放1次空車。
15、簡述(746條)那幾種病癥不得從事接塵工作。
答:(1)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2)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5)經醫療鑒定,不適合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
16、簡述(741條)作業場所噪聲的規定。
答:作業場所的噪聲,不應超過85dB(A)。大于85dB(A)時,需要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時,還應采取降低作業場所噪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