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副礦長(副經理) 的安全職責
作者:煤安網
2009-06-07 12:56
來源:本站原創
經營副礦長(副經理) 的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 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
經費到位,并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
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
標。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 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
經費到位,并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
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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