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三違事故調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09-05-12 20:54
來源:本站原創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二、經常向員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煤礦三大規程,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各作業地點的情況,查處不安全隱患,并督促有關部位處理。
四、 根據近幾年的事故教訓和經驗協助安全經理參與制定預防重大事故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執行。
五、 安全經理助理領導下,“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為原則,對“三違”人員按照公司《安全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六、 對公司發生的每一起事故都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對在搶救事故過程中出現的有功人員要及時進行表揚和獎勵。
七、 每月月底按照有關規定將當月的事故情況“三違”情況報有關單位和個人;
八、 負責部門有關規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
九、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事情。
上一篇:安全部經理助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下一篇:安全教育員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