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0日,鶴崗富華礦難 系煤炭自然發火引起
作者:北京青年報
2008-09-20 00:00
來源:不詳
新華社電(記者 梁冬)記者從鶴崗富華煤礦“9·20”火災搶險救援指揮部獲悉,經調查,初步判斷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炭自然發火引起井下的火災事故。
據調查,發生事故的富華煤礦隸屬于鶴崗市興山區,屬民營性質煤礦,“五證一照”齊全。該礦采取壓入式通風,防滅火檢測手段落后,未能及時發現煤炭自然發火征兆;易自燃煤層永久巷道錨噴封閉不嚴,存在自然發火條件;該礦為在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內的小煤礦,未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關閉;該礦進風井第四聯絡巷煤層自燃引發火災事故。
據調查,發生事故的富華煤礦隸屬于鶴崗市興山區,屬民營性質煤礦,“五證一照”齊全。該礦采取壓入式通風,防滅火檢測手段落后,未能及時發現煤炭自然發火征兆;易自燃煤層永久巷道錨噴封閉不嚴,存在自然發火條件;該礦為在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內的小煤礦,未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關閉;該礦進風井第四聯絡巷煤層自燃引發火災事故。
為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23日,鶴崗市委常委會已研究決定,對富華煤礦“9·20”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包括興山區區委書記、區長和一名副區長在內的三名主要負責人給予免職或撤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