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分析,鶴崗富華煤礦事故系煤炭自然發火引起
作者:新華網
2008-09-24 00:00
來源:不詳
新華網哈爾濱9月24日電(記者 梁冬)記者從鶴崗富華煤礦“9·20”火災搶險救援指揮部獲悉,經調查,初步判斷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炭自然發火引起井下火災事故的發生。
據調查,發生事故的富華煤礦隸屬于鶴崗市興山區,屬民營性質煤礦,設計生產能力每年6萬噸,“五證一照”齊全。該礦采取壓入式通風,防滅火檢測手段落后,未能及時發現煤炭自然發火征兆;易自燃煤層永久巷道錨噴封閉不嚴,存在自然發火條件;該礦為在國有煤礦礦區范圍內的小煤礦,未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關閉;該礦進風井第四聯絡巷煤層自燃引發火災事故。
為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23日,鶴崗市委常委會已研究決定,對富華煤礦“9·20”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包括興山區區委書記、區長和一名副區長在內的三名主要負責人給予免職或撤職處理。
9月20日3時30分,鶴崗市興山區富華煤礦發生火災事故,31名礦工被困井下,救援人員已發現19名礦工遺體,仍有12名礦工下落不明。目前,事故救援工作仍在進行,但專家估計被困礦工的生還希望已不大。